❶ 安全生產年的突出落實責任,嚴格安全問責制度
(一)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加強以班組建設為重點的現場安全管理。完善企業績效工資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掛鉤比重。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並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對企業及其負責人給予處罰。對由於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不落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從嚴處理。 (二)嚴格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重點抓好縣鄉兩級政府安全責任的落實。要統籌區域經濟與安全生產協調發展,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建設,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建立完善地方各級政府安全生產責任聯系點制度,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監督與指導。要完善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促進安全生產工作與地方經濟社會同步發展。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職責。要加強日常監管,把監管工作落實到生產經營的每一個領域和環節。加強對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治理整頓企業生產建設過程中違法分包、層層轉包、以包代管的問題。堅持關口前移。綜合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級政府相關部門、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級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安全指導管理的職責,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嚴格行業准入條件,提高行業安全生產水平,促進安全發展。
(四)嚴格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要把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個行業、地區和企業,嚴格通報和考核獎懲制度,對事故多發地區和單位加大工作督導力度。各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加大各級領導幹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以適當形式予以表彰。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問責制,對發生的事故都要嚴肅查處,對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的,要嚴格追究責任。
五、加強宣傳教育和隊伍建設,提高人員安全素(一)繼續開展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完善國家和省、市、縣四級安全培訓體系,強化企業培訓的基礎作用。繼續抓好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農民工的培訓,加強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工作,強化就業准入制度,加強勞動監察,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制度,做好對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安全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完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進一步落實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高危行業企業辦好職業學校,提升各類人才的安全素質和水平。
(二)加強安全宣傳工作。著力抓好「安全發展、預防為主」為主題的「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等各項宣傳活動,推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普及安全知識。要將安全宣傳工作日常化,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活動,進一步營造加強安全生產的社會輿論環境。大力推進建設安全誠信企業、舉辦「安康杯」競賽等安全宣教活動,推行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設示範工程。
(三)加強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要完善安全監管監察幹部交流制度,注重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到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加強對政府負責人、基層安全監管人員的培訓教育。大力推進安全監管監察「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設,創新安全監管方式方法,提高執法能力,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重視解決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中面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激發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潔、務實高效的安全監管監察隊伍。
六、加強安全基礎工作,不斷提高安全保障(一)加大安全投入。抓緊做好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實施全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保障能力建設規劃。繼續抓好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實。加大財政資金對安全技改和重大隱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切實做好尾礦庫隱患治理、扶持煤礦安全技改建設和小煤礦整頓關閉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落實地方和企業的配套資金。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地方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加強對各項安全費用的審計監督,保證投入到位、專款專用。
(二)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大力實施安全技術改造,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關鍵技術研發,集成轉化推廣一批先進適用可靠的安全生產技術和裝備,支持安全生產重大信息化項目,提高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進步納入結構調整、產業升級的重要內容,做到安全技術與建設項目「三同時」。加快科技示範工程建設,在煤礦瓦斯災害綜合防治、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非煤礦山典型災害監測預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範引領作用的項目。
(三)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地方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在高危行業組織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的建設活動。積極推廣先進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鼓勵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逐步提升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各類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程標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堅決遏制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完善小型煤礦等中小企業機械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園入區」、煙花爆竹企業提升改造等制度規定,積極推進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四)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搶險救援力量,探索在依託現有大型企業救援隊伍的基礎上,建立國家安全生產專業救援隊伍的試點,加快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研究推廣煤礦井下救生艙等避險設施及技術。加快推進礦山救援、油氣田、危險化學品等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建立健全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快建設全國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防止因撤離不及時或救援不適當造成事故擴大。地方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明確主管部門,制定並完善實施細則,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應急救治。
(五)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的修訂,以及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等法規的制定工作。積極推進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相關政策制度。
七、加強組織協作,推進安全生產綜合治理
(一)完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要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加強配合,充分發揮指導管理和監督檢查作用。要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煤礦整頓關閉、瓦斯治理、尾礦庫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事故責任追究等部際聯席會議(協調小組)制度。要落實和完善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聯動機制,在安全指導、安全檢查、監管執法、政策制定、事故查處以及打擊瞞報事故行為等方面,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二)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區、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制訂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具體措施,以抓好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以及春節、全國「兩會」、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汛期等為重點,突出預防為主、加強監管和落實責任,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措施落實到位,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二月十五日
❷ 建立建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採取()方式問責的,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
建立建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
採取組織調整 組織處理 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
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
❸ 惠州市水務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件有哪些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二)安全生專產資金屬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和安全生產情況報告制度;
(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產考核和獎懲制度;
(七)崗位標准化操作制度;
(八)危險作業管理和職業衛生制度;
(九)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十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護制度;
(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十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和演練制度;
(十六)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十七)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❹ 設計院安全生產制度有哪些內容
規劃設計院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 院長安全職責
院長是設計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組織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精神,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室主任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每年參加檢查至少不少於四次。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審定並批准設計院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全措施費用。 5、組織制定並簽署設計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重大事故,及時赴現場組織或協助事故處理工作;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上報事故情況;根據安全保衛部門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督促落實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
獎懲。
二、副院長安全職責
副院長是設計院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並抓好以下工作:
1、具體組織落實安全生產各項防範措施,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並形成詳細記錄。
2、負責指導分管業務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實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定期檢查制度。
3、組織和配合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對本分管部門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設施和場所的檢查;加強對上述單位、設施和場所的日常安全監督檢查。
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治理措施,明確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責任人,確保整改到位;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及時按規定上報。
5、組織制定分管業務室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監督檢查等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規范。
7、在分管業務室發生事故時,應赴現場組織或協助搶救和事故調查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匯報。
8、監督和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及演練工作。
9、督促和指導分管業務室外地出差人員和配署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業務室主任安全職責
業務室主任對本業務室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公司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業務室、業務區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2、組織制訂實施本業務室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教育,組織並參加業務區、項目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員工提出的意見。
4、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等處於完好,教育員工加強日常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業務區、項目組和個人。
6、對本業務室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採取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院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7、督促和檢查分管業務室外地出差人員和配署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充實工作間和外出勘察項目組安全負責人員,充分發揮工作間和外出勘察項目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四、業務區、項目負責人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設計院和業務室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業務區、項目班組和外出執行任務期間配署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組織員工學習並貫徹執行設計院、業務室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員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並參加業務區、項目班組安全活動日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4、負責對新員工(包括實習)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5、負責業務區、出差臨時住所、配署勘察車輛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消除,並報告上級,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範措施。
6、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搞好業務區、項目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
8、抓好業務區、項目班組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保持業務區整潔、清潔,並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專(兼)職安全員安全職責
1、安全員在綜合業務室主任領導下,負責設計院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並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公司安全保衛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保衛部匯報工作,並對業務區、項目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設計院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設計院安全生產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和檢查落實。
4、協助業務室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教育與考核工作,督促檢查業務區、項目班組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並檢查業務區、項目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安全事故演練。
6、負責設計院安全設備、滅火器材和防護器材的管理;掌握全院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7、參加設計院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❺ 杭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的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有關法律、法規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建設工程安全、特種設備安全、職業衛生健康等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體系,對本級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約談、警示、問責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分管領導責任,並對其他分管負責人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負責人,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七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公安、建設、國土資源、交通、質監、農業、水利、勞動保障、城市管理、房管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專項監督管理。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規劃、國資、商務、旅遊、文化、教育、工商、體育等部門應當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組織實施有利於安全生產的政策措施和技術標准。
第八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調整產業結構的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技術落後、保障程度低的企業退出機制,採取停產、轉產、搬遷等方式,確保安全生產。
依照前款規定需要搬遷的企業,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相應的搬遷計劃,並保證實施。
第九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完善促進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的扶持政策,落實安全生產科研經費,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介機構、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管理模式的研究、開發、推廣和應用,培養安全生產科技人才。
第十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投入,將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當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應用、重大危險源監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配備等方面。
第十一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增強全社會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網路等單位應當開展安全生產公益性宣傳,履行公眾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義務,加強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把安全生產基礎知識列入國民教育內容,指導並督促中小學校結合學生年齡特點開展安全教育。有專業設置的學校應當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和理念的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責任意識。
第十二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科學規劃,設置適當區域,專門用於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以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
在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高壓輸電線路、輸油(汽)管道等場所、設施的安全距離內以及礦區塌陷區域、尾礦庫危及區域內,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建設建(構)築物。
確因規劃調整,需在前款規定范圍內規劃建設建(構)築物的,應當先採取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措施保證安全距離要求後,方可規劃建設建(構)築物。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工會應當依法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創新活動,督促本單位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維護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行業協會應當根據行業特點開展安全生產科技創新和宣傳教育活動,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咨詢等服務,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行業安全生產指導意見,加強行業自律。
第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創新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❻ 那個煤礦有安全問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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