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底怎麼交!
以長治市為例,到參保人所屬村(居)委會辦理,參保繳費流程:
1、參保人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到當地村(居)委會填寫《參保登記表》。
2、村(居)協辦員負責檢查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每月20日前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3、鄉鎮(街道)事務所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人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當月25日前上報縣社保機構。
4、縣級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信息進行復核無誤後,將相關材料歸檔備案,於每月月末前將參保人信息提供給金融機構,向參保人員發放社保卡。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流程擴展閱讀:
待遇支付流程
1、鄉鎮(街道)事務所按月通過信息系統生成下月到達領取待遇年齡參保人員的《待遇領取通知表》,交村(居)協辦員。
2、村(居)協辦員通知到齡參保人員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3、參保人年滿60周歲當月,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等相關材料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村(居)協辦員檢查參保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於每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5、鄉鎮(街道)事務所審核參保人員的年齡、繳費等情況,並於每月25日前上報縣社保機構。
6、縣社保機構對相關材料復核,並進行重復領取待遇數據比對,核定計算領取金額。生成《待遇核定表》,金融機構通過社保卡發放給本人。
㈡ 居民交養老保險流程
辦理社保流程(個人),在您所在地的社保局去辦理。
是城鎮戶口就可以辦理社專保,非城鎮戶口只能購買屬綜合醫療保險。個人購買只需要交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費用每個月在400元左右的。以下是你需要提供的資料。
初次參保人員:
(1)需持本人戶口簿或者身份證原件辦理參保登記
(2)參保人出示本人的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或農業銀行活期儲蓄存摺,正確填寫《個體人員銀行代扣繳納社保費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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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流程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流程。呃,上邊兒有一個鏈接鏈接里邊兒是專門兒是繳費的平台往這個繳費平台輸入自己的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的繳費金額。
㈣ 怎麼辦理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手續
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流程--申報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重慶市農村商業銀行存摺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流程--辦理程序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三、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辦理流程--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㈤ 城鄉養老保險怎麼辦理流程
(一)參保人(包括新參保、續繳保費人員)持本人實名身份證件,到商業銀行開立專用存摺。同時,簽署《銀行代扣代繳協議書》。
《銀行代扣代繳協議書》一式三份,參保人一份,銀行一份,區縣經辦機構一份。協議書只在開立銀行專用存摺時簽署一次。
(二)參保人到銀行存入繳納的保險費後可在每月1日—10日辦理參保手續,新參保人員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填寫《參保人員信息表》,辦理參保手續;續繳保險費人員持專用存摺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填寫《繳費確認表》。
(三)村委會在每月13日前將新參保人員身份證明復印件、《參保人員信息表》及續保人員《繳費確認表》交至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將《參保人員信息表》和《繳費確認表》內容錄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繳費信息系統。
(四)區縣經辦機構在每月18日前將全區匯總的電子預繳費數據交至銀行扣款。並在每月20日前將銀行交來的電子扣款成功信息導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將電子扣款失敗信息導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預繳費信息系統。
(五)社保所根據電子扣款失敗信息通知參保人進行核對,及時修改錯誤信息。根據電子扣款成功信息為繳費成功人員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專用基金票據》,並於次年的3月底前為繳費人員列印《繳費對賬單》。
㈥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理流程
1、具有本市戶籍來且年滿16周歲及自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主頁、本人頁、增減頁);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重慶市農村商業銀行存摺或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1、 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 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 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
5、 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㈦ 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審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復審;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