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問題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Ⅱ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是那些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包括的疾病有很多,小到感冒發燒,大到癌症重疾,都在保險銷范圍內;根據現骨幹規定,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3、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4、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2)城鄉居民醫保常見問題解答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學生、兒童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Ⅲ 城鄉醫保問題
只是今年沒買,那麼屬於斷繳後續繳,等待期會長一些,在生效後的第三個月開始可以享受醫保待遇,即明年三月一號開始可以享受醫保待遇。如果以前從來沒買,屬於新繳費,那麼一月一號就可以生效。
Ⅳ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怎麼參保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第六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醫療機構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精神障礙患者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范圍。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資助。醫療保障、財政等部門應當加強協調,簡化程序,實現屬於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醫療機構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結算。
精神障礙患者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後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醫療保障部門應當優先給予醫療救助。
Ⅳ 什麼是城鄉居民醫保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外文名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residents
拼音
chéng zhèn jū mín yī liáo bǎo xiǎn
范疇
社會保險
實行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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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辦法
各地的辦理辦法均有所差異,以下為某地辦理辦法,供參考:
具體包括了4個事項,而且還需要申辦人提供資料齊全的,予以 即時辦理;對資料不齊全的,暫不受理,並告知申辦人應補足何種資料。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增員)須知
1、提供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
①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②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③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④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辦理流程:
經辦部門:①居住在惠城區的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豐和河南岸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區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②居住在縣城和惠陽區的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的澳頭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辦理;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所在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經辦人員列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員校對表》當場交給申辦人,申辦人如發現有錯漏的,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糾正,逾期不辦的視作無誤處理。
業務受理時間為每月1—24日,當月申報的業務次月起生效,以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社保年度,一次性繳足一個社保年度內的醫療保險費,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應一次性繳納下一社保年度的醫療保險費。
Ⅵ 關於購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問題
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可以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居民醫保實行自回願參保原則,參保對答象是: 具有市城鎮戶籍,不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 城鎮居民均可參加。
1、參保資料:參保居民需出示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張一寸近期彩色登記照 ,自行確定並攜帶一張用於繳費的銀行卡。
以下三類人員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低保對象需出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一級、二級的重度殘疾人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低收入家庭老人需提交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證明。
2、在社區居委會填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登記申請表》(其中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在學校領表)。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繳費標准分別為:
1、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不繳費;
2、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18周歲以下的居民,家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20元;
3、低收入家庭老人,家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50元;
4、其他非從業居民、家庭(個人)每人每年繳納340元。
Ⅶ 城鄉居民醫保查詢時出現錯誤界面是什麼意思
這種情況必須要拿到你的身份證跟你的社保卡拿到,社保局去查一下看是什麼情況引起的,最好要馬上。
Ⅷ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Ⅸ 基本醫療保險都有哪些常見問題
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及對象是什麼?
答: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部省屬駐靖單位及其職工、退休(職)人員、無固定工作的靈活就業人員、檔案託管人員和私營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
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參加公務員補助或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答:參保單位按照上月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個人按本人上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保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原保費繳納不滿15年的,需補足15年。
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機關事業單位,為職工繳納職工上月工資額的4.5%(含工傷保險)。參加企業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單位為職工繳納職工上月工資額的4%。
三、個人醫療帳戶的資金分配比例是怎樣規定的?
答:1.35周歲以下,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2.6%記入;
2.36周歲至45周歲,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3.2%記入;
3.46周歲至退休前,按本人繳費工資總額的4%記入;
4.退休(職)人員按本人上年養老金的5%記入;
5.機關事業單位已參加公務員補助或企事業單位已參加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根據上述年齡段,再向個人帳戶分別記入繳費工資額的0.8%、1.4%、2%、2.5%。
四、參保職工當年個人帳戶資金發生結余怎樣處理?
答:參保職工當年度個人帳戶資金發生結余時,轉入下年繼續使用,並按國家規定計算利息。
五、參保職工調離本市、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因故死亡等,其個人帳戶怎樣處理?
答:參保職工調離本市,用人單位應在一周內持市人事、勞動部門調動手續到市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手續,並辦理個人帳戶資金的轉移。
參保職工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和終止勞動關系等原因,暫中斷繳費的,其鋈蘇駛в嘍羈杉絛褂謾?br>參保職工死亡後,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攜帶相關資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停保手續,其個人帳戶的結余資金,經市醫保處確認後轉入合法繼承人的個人帳戶,如其合法繼承人屬非參保人員,則由該合法繼承人繼承;無人繼承時,其個人帳戶余額劃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項目有哪些?
答: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項目有:
1.服務項目類
(1)社會保障卡費、掛號費、院外會診費、病歷工本費等。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自請特別護士等特需醫療服務費。
2.非疾病治療項目類
(1)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體檢。
(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
(5)各種醫療咨詢、醫療鑒定。
3.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應用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裝置(pet)、電子束ct、立體定向發射裝置(γ-刀、χ-刀)、眼科準分子激光治療儀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性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和治療器械。
(4)省物價部門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4.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5.其它
(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3)因打架、斗毆、酗酒、自殺、交通事故、醫療責任事故等造成傷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出國出境探親、進修、講學期間的醫葯費用。
(5)性病、毒品或麻醉葯品成癮症治療費用。
(6)工傷、職業病、集體食物中毒、計劃生育手術後遺症治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