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市規劃橫向法規體系名詞解釋
城鄉規劃法規體抄系,主襲要是指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構成方式。按照它的構成特點,可以分為縱向體系與橫向體系兩大類。
橫向法規體系是指與城鄉規劃領域之外的,與城鄉規劃有著密切聯系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部門規章等。
Ⅱ 城市規劃體系的概念
城市規劃體系是進來行城市改造建源設的基礎。城市規劃體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規劃法規體系、規劃行政體系和規劃運作體系。城市規劃體系構成了開展城市改造的制度框架和組織結構。
我國自2008年起已正式施行《城鄉規劃法》我國城鄉規劃體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城鄉規劃行政體系、城鄉規劃工作體系。
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准規范。 城鄉規劃行政體系包括:城鄉規劃行政的縱向體系、城鄉規劃行政的橫向體系。
城鄉規劃工作體系包括:城鄉規劃的編制體系、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體系(城鄉規劃的實施組織、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Ⅲ 城市規劃法規體系按其構成特點可分為( )兩大類。
A
答案解析:
城市規劃法規體系主要是指城市規劃法律、法規的構成方式,可分為縱向和橫向兩大類。
Ⅳ 城市規劃法律體系包括什麼謝謝...
城市規劃法律體系包括基本法律(主幹法)及其配套法規(從屬法規)。我國還分為國家內和地方兩個層面的規劃容法律體系。
我國的法律制度體系由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構成。城市規劃的基本法律是由國家立法機構頒布的法律和地方立法機構頒布的地方性法規構成。配套法規是由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訂的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構成。我國的城市規劃基本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配套法規如《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由國家規劃主管部門建設部制定。
Ⅳ 我國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不包括( )。
C
答案解析:本題主要考核的是我國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包括:①法律;②法規;③規章;④規范性文件;⑤標准規范。
了解我國城鄉規劃行政體系的構成。
Ⅵ 我國城鄉規劃法律體系下一步應重點補充哪方面的法規
拆遷補償相關法律
Ⅶ 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法規體系有哪些組成
(1)縱向法規體系:由各級人#大和政府按其立法職權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內行政措施四容個層次的法規文件構成。
(2)橫向法規體系:分為
A、主幹法(基本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是城市規劃規劃法體系的核心,具有綱領性和原則性的特徵;
B、配套法,是用來闡明規劃法有關條款的實施細則,特別史在規劃編制和開發控制方面,主要包括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技術規范。如《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等;
C、相關法,指城市規劃領域之外,與城市規劃密切相關的法規。如《土地管理法》、《環境保護法》、《文物法》等。
Ⅷ 什麼是城鄉規劃法規體系有什麼內容
一.城鄉規劃包括:
1. 城鎮體系規劃
2.城市規劃.
3.鎮規劃
4.鄉規劃
5.村莊規劃
二. 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包括:
1. 詳細規劃
2.總體規劃
三.詳細規劃包括:
1.控制性詳細規劃
2.修建性詳細規劃
Ⅸ 試述我國城市規劃法規體系、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和城市規劃行政體系的構成及主要內容
1城市規劃法律體系
城市規劃法律體系包括基本法律(主幹法)及其配套法規(從屬法規)。我國還分為國家和地方兩個層面的規劃法律體系。
我國的法律制度體系由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構成。城市規劃的基本法律是由國家立法機構頒布的法律和地方立法機構頒布的地方性法規構成。配套法規是由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訂的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構成。我國的城市規劃基本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配套法規如《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由國家規劃主管部門建設部制定。
2 城市規劃行政和編制體系
城市規劃行政體系包括城市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兩個方面。我國實行城市規劃編制和審批的分級管理體制。縣以上各級城市人民政府是負責組織城市規劃編制的行政管理部門。
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根據實際需要,大、中城市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可以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和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其中市管轄的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一般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城市規劃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
Ⅹ 我國現行城鄉法規體系有哪部分構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城鄉規劃法規體系的等級層次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以構成完整的法規體系。
1.《城鄉規劃法》 採集者退散
《城鄉規劃法》是我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中的基本法,對各級城鄉規劃法規與規章的制定具有不容違背的規范性和約束力。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2.城鄉規劃行政法規
國務院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國務院1993年6月發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和2008年4月發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就是我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中的行政法規。行政法規與法律雖是兩個不同等級層次,但它同樣是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制定的基本依據。
3.地方性法規考試大論壇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根據《城市規劃法》相繼制定了地方性的規劃條例或者實施細則、實施辦法。在《城鄉規劃法》頒布實施後,各地會根據《城鄉規劃法》修改或正重新編制有關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法規。
較大的市是指:
(1)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2)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採集者退散
(3)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採集者退散
4.部門規章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建設部等所公布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辦法》、《村鎮規劃編制辦法》、《近期建設規劃工作暫行辦法》、《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城市黃線管理辦法》等都屬於部門規章范疇,是我國城鄉規劃法規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5.地方政府規章來源:考試大的美女編輯們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都根據城鄉規劃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製定了配套的地方行政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