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甘肅省城鄉居民醫保局
城鄉居民醫保應該是新農合,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醫保的區別在於參保的背景不同,新農合主要為農民服務,而城鎮醫保是為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提供的醫療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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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試點工作
記者從國務院醫改辦獲悉,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國務院醫改辦關於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尚未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國家衛生計生委提出,已經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試點將建立健全由醫改辦牽頭,發展改革、財政、社保、民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通知要求尚未制定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關文件並報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通知要求各地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通過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訴受理渠道等多種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防止信息外泄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
通知還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路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建立大病保險信息通報制度,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據了解,截至2013年底,已有23個省份出台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 (一)採取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的方式。地方政府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部門制定大病保險的籌資、報銷范圍、最低補償比例,以及就醫、結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並通過政府招標選定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招標主要包括具體補償比例、盈虧率、配備的承辦和管理力量等內容。符合基本准入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自願參加投標,中標後以保險合同形式承辦大病保險,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徵營業稅。已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障、補充保險等的地區,要逐步完善機制,做好銜接。
(二)規范大病保險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健全招標機制,規范招標程序。商業保險機構要依法投標。招標人應與中標商業保險機構簽署保險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合作期限原則不低於3年。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參保(合)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辦法。為有利於大病保險長期穩定運行,切實保障參保(合)人實際受益水平,可以在合同中對超額結余及政策性虧損建立相應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不斷完善合同內容,探索制定全省(區、市)統一的合同範本。因違反合同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損害參保(合)人權益的情況,合同雙方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合作,並依法追究責任。
(三)嚴格商業保險機構基本准入條件。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符合保監會規定的經營健康保險的必備條件;在中國境內經營健康保險專項業務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場信譽;具備完善的服務網路和較強的醫療保險專業能力;配備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職工作人員;商業保險機構總部同意分支機構參與當地大病保險業務,並提供業務、財務、信息技術等支持;能夠實現大病保險業務單獨核算。
(四)不斷提升大病保險管理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規范資金管理,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獲得的保費實行單獨核算,確保資金安全,保證償付能力。加強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服務的銜接,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經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經辦機構授權,可依託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交換和數據共享,以完善服務流程,簡化報銷手續。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全國網路等優勢,為參保(合)人提供異地結算等服務。與基本醫療保險協同推進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
商業保險機構要切實加強管理,控制風險,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務效率,加快結算速度,依規及時、合理向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在承辦好大病保險業務的基礎上,提供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產品。 (一)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監管。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配合協同,切實保障參保(合)人權益。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主管部門和招標人,通過日常抽查、建立投訴受理渠道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商業保險機構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參保(合)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外泄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保險業監管部門做好從業資格審查、服務質量與日常業務監管,加強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監管,對商業保險機構的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查處力度。財政部門對利用基本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明確相應的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辦法,加強基金管理。審計部門按規定進行嚴格審計。
(二)強化對醫療機構和醫療費用的管控。各相關部門和機構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監督管理,防控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保障醫療服務質量。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和質量的監管。商業保險機構要充分發揮醫療保險機制的作用,與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相關醫療服務和醫療費用的監控。
(三)建立信息公開、社會多方參與的監管制度。將與商業保險機構簽訂協議的情況,以及籌資標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結算效率和大病保險年度收支情況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大病保險的重要性,精心謀劃,周密部署,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已開展大病保險試點的省份要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可以選擇幾個市(地)試點或全省進行試點。各地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策。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本省份制定的實施方案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備案。
(二)穩妥推進,注意趨利避害。各地要充分考慮大病保險保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循序推進,重點探索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保障程度、資金管理、招標機制、運行規范等。注意總結經驗,及時研究解決發現的問題,加強評估,每年對大病保險工作進展和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各省(區、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將年度報告報送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保監會、民政部。
(三)統籌協調,加強部門協作。開展大病保險涉及多個部門、多項制度銜接,各地要在醫改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由發展改革(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保監、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大病保險工作協調推進機制。中央有關部門加強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協調。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保監等部門要按職責分工抓好落實,細化配套措施,並加強溝通協作,形成合力。各地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和服務作用,並做好跟蹤分析、監測評價等工作。
(四)注重宣傳,做好輿論引導。要加強對大病保險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密切跟蹤分析輿情,增強全社會的保險責任意識,使這項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為大病保險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2012年8月,六部委下發《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通過商業保險機構承保大病保險業務。截至目前,全國有13家保險公司開展了大病保險業務。其中,大保險公司表現更為積極,如中國人壽在青海、山東等省市承保了70餘個大病保險項目;中國人保在廣東、江蘇等省市承保了大病保險項目超過80個。
2012年11月29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制訂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從保障內容、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資金籌集、承辦方式等七個方面,明確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實施意見》明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員。當參保(合)人員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後,對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醫保在內原則上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20萬元。
福建省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原則上按當地城鄉居民當年醫保籌資標準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參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險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籌資標准。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進一步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對尿毒症、兒童白血病等20類特定病種,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對象其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90%。
此外,福建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後,存在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維持繼續治療的大病救助對象,將給予再一次的救助。 2013年,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重點將向大病轉移。肺癌、胃癌等20種疾病全部納入大病保障范疇,大病患者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70%,最高可達到90%。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13年10月25 日上午10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3年第三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介紹,人社部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已有23個省份出台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確定120個試點城市。
❸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多少
大病保險所指的「大病」是以費用來確定的,而不是醫學上的大病概念。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主要目的在於進一步完善醫保制度,提高醫療保險保障水平,避免一個家庭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發生。同時為了規范大病保險報銷流程,確保大病醫保基金安全,我國制定了大病保險起付標准。那你知道現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多少?
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多少?
【答】:目前我國政府暫未制定條例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進行統一規定執行,一般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例如2015年山東省全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再例如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由各市州確定,原則上起付線標准不高於本地區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保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如需了解更多,請撥打本地社保局服務熱線12333。
【相關問題】:城鄉居民大病醫保范圍包括哪些?
一、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多少?報銷比例是多少?
【回復】:現行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為1.2萬元。其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50%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以上的部分給予65%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
二、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什麼意思?全國統一嗎?
【回復】: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指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一定數額的醫療費用。目前我國政府沒有統一規定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准。
三、天津居民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咨詢電話多少?
【回復】:目前天津市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標准為,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部分,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給付范圍。2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以下部分,給付50%;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以下部分,給付60%;2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以下部分,給付70%。
❹ 甘肅省大病保險政策
大病醫保中25種重疾具體指的是什麼?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4萬元)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社會保險局繳納48元大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萬元以下報銷85%,4萬元—8萬元以下報銷90%,8萬元以上報銷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那麼大病醫保中25種重疾具體指的是什麼?抗癌健康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大病醫保中的25種重疾包括哪些
不是所有的病都是「大病」,也不是全能給報銷,我國保險行業對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范,這25種疾病的名稱如下: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11、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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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哪些重大疾病屬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屬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疾病:
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等
❻ 甘肅省天水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什麼時間開始的
建議咨詢農保辦公室
❼ 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金是如何計算的
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計算)+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標月平均繳費工資×年底前繳費年限1997×1.4%。
(7)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2014年擴展閱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2018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精神,結合全省實際,研究制定了《2018年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經國務院批准省政府第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調整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起。
計劃明確,本次調整范圍為: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休人員,下同)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退休人員按國發〔1978〕104號文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職工,2017年12月31日前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管理的「五七職工、家庭職工」,以及被征地農民(以下簡稱「五七工人、家庭工人」、「被征地農民」)等。
❽ 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 包括哪些病種
可以撥打農保辦電話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