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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城鄉分解我國居民收入基尼系數的研究

發布時間:2021-01-22 19:42:25

Ⅰ 我國個人收入分配現狀及原因是什麼

國內收入分配狀況分析

(一)以勞動者報酬為代表的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持續下降

從國民收入初次分配階段的功能性分配方面看,勞動者報酬所佔比重經歷了先上升再下降的過程。特別是近幾年勞動者報酬所佔比重經歷了一個較為迅速的下降過程,由此導致在讓勞動者分享更多的經濟發展成果方面,我們又或多或少向改革初期的原點回歸。

在近期的相關研究中,住戶部門收入佔比持續下降的趨勢比較明顯。在以收入法核算的GDP中,勞動報酬所佔比重持續下降,其所佔比重在1995-2006年期間下降了將近10個百分點,②即便是進行了某種調整的計算,也有5個百分點的下降(張車偉,2009)。而從再分配收入的分配格局出發,居民部門的可支配收入也出現了明顯的下降,達到9個百分點(常興華等)。由於2004年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發生了一定的變化,將自我僱傭者營業收入的分類由原來的勞動者報酬轉變為營業盈餘,造成了一定程度上數據的不可比性,使勞動者報酬佔比的估計變化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我們對1996-2007年的勞動者報酬進行了一個較為簡單初步的估算,總體判斷勞動者報酬佔GDP比重下降了大約9.3個百分點,其中3.3個百分點是由於就業非正規化造成原屬於勞動者報酬的自雇者營業盈餘被納入企業營業盈餘之中,而其他6個百分點則來自於實實在在的勞動者報酬下降。③

從收入法GDP出發,在勞動者報酬下降的同時,政府的生產稅收入上升了2.2個百分點,固定資產折舊佔比上升了1.4個百分點,營業盈餘上升了5.7個百分點。其中,2.4個百分點的上升來自正規企業的營業盈餘,而其餘3.3個百分點的上升則來自於自雇者營業盈餘的變動。

受其影響,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的多數年份中,居民收入增長率低於GDP增長率。這一現象也間接證實了勞動者報酬佔GDP份額下降的趨勢。

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勞動者報酬所佔比重處於相對較低的水平。在將自我僱傭者的營業盈餘扣除之後,OECD國家的勞動者報酬佔比大約為45%,而拉丁美洲國家佔比大約為35%。2007年,我國勞動者報酬佔比約為40%,但考慮到我國勞動者報酬中已經包括了企業社會保障繳款,因而與對方可比的我國勞動者凈報酬所佔比重應與拉美國家的情況相對更為接近。

從歷史的視角看,英美兩國在1860-1940年間,包括了自我僱傭者營業收入和資本家的勞動收入的勞動者報酬所佔比重分別為77.5%和66.5%。而我國當前按可比口徑計算的水平估計大體在46%左右,則我國的勞動者報酬佔比同樣也處於相對較低的水平。

(二)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

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演變中,最突出的特徵是收入差距的擴大。其中,在改革前期,由於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效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曾出現縮小的趨勢,而且行業之間、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也都曾出現過縮小的趨勢。但這種趨勢持續的時間相對較為短暫,而隨後的差距擴大過程則持續時間更長。總體而言,城鄉內部以及全國的居民收入差距則幾乎一直處於擴大的過程中。

城鄉差距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幾乎一直處於擴大的趨勢之中,城鄉差距對全國基尼系數的貢獻高達40%以上。而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也在擴大,特別是90年代初期以來,地區間收入差距也處於不斷擴大的態勢之中,但相較前者,地區差距問題處於相對次要的地位。

根據目前已經獲得的數據資料,在2007年全國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已達0.475,基於我們課題組的計算,2006年城鎮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為0.32,同期農村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數為0.38。

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狀況在全球范圍內也處於比較高的水平上。我國全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在亞洲屬於比較高的,且明顯高於經濟發展程度較好的亞洲國家;我國的這一指標遠高於所有的OECD國家;與轉型國家相比,除去中亞等少數相對欠發達的轉型國家外,我國的全國居民收入基尼系數超過了包括俄羅斯在內的多數東歐轉型國家;大體處於拉美及加勒比海國家的中等水平,但較為明顯地低於巴西的居民收入差距。

(三)行業差距迅速擴大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行業之間工資差距不斷擴大(見圖2)。這種行業工資差距的擴大與壟斷行業工資增長速度過快有相當大的關系。壟斷行業與競爭性行業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人均工資比率均在1.1∶1以內,90年代中後期則逐步擴大到1.1~1.3∶1的幅度范圍內,新世紀以來,這一比率超過了1.3∶1。種種證據說明自90年代以來我國出現了向壟斷性行業傾斜的行業收入差距擴大。

以上的統計均來自可獲得的數據資料。如果考慮到大量低工資收入的遷移工人大多進入了競爭性行業,而其工資收入很大程度上並未納入統計的因素,以及壟斷企業發放的獎金數量遠遠超過競爭性行業,則行業間就業者人均收入差異會遠遠大於上述的估計。基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課題組1988、1995和2002年居民收入數據作出的研究,我們發現,壟斷性行業的就業者人力資本水平較高的確對行業之間收入差距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這些行業從業人員其行業壟斷獲得的收益對收入差距的貢獻一直在不斷擴大,並在2002年以來成為行業間收入差距擴大的最主要原因。

Ⅱ 《論文》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研究 追分50

請注意論文是用來參考的,不是有現成的給抄的。這篇看合適不?期能提供思路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分析
常鵬宇,張信東
(山西大學管理學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分析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現狀及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探討了城鄉收入
差距的深層原因,並就這一問題的解決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二元結構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
按照國際通行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數表示,改革
開放前我國的基尼系數僅為0.25,現在據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
配課題組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02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已達到0.454,超
過了國際警戒線(0.4),提高了80%,其中最明顯的當屬城鄉收入差距。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
再由逐漸縮小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如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之比來衡量城鄉的收入差距,就國際一般情況而
言,當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在800美元~1 000美元階段,城鎮居民
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7倍,而我國城鄉收入差距
一直超過國際一般情況,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以農村居民
收入為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為1.8∶1,1994年達到頂峰,城鄉居
民收入比為2.86∶1,1997年達到新的谷底,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7∶1。
1997年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開始加速擴大,2001年突破歷史最高點,城
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2.90∶1,2003年繼續擴大到3.23∶1,2004年收入差
距比為3.2:1。但這個結論,還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
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
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
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
可能要達到4倍~5倍,甚至是6倍。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演變過程中,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
定產生一定正效應,但不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產生負效應。由
於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較大,因此當前城鄉收入差距的負效應佔主
導地位。
2.1正面影響
(1)一定時期內能使我國經濟在生產力發展方面有長足進步,比如
改革開放後打「破大鍋飯」及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確實把我國的現代化
進程提前了(在汽車等方面)。
(2)推動農業發展。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調節到工業化所需要的一
個理想差距程度時,企業會在農村用較低的價格獲得工業發展所需要的
勞動力而促進工業化進程,而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能享受更多農業資源,
最大限度利用現有的生產手段,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農業增長。
(3)使農村居民向城市聚集,提高了農村居民的素質。城鄉收入存在
適度差距,會對農村居民產生吸引力。一方面,會使農村人口向城市轉
移,變成市民,這使他們的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得到提高,比如農村居民
通過努力,以升學、學習勞動技能等方式到城市定居;另一方面,農村居
民到城市打工,在自己原有知識結構的基礎上,在一定條件下接受城市
先進的思想觀念和生產技術,提高了素質。
2.2負面影響
(1)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從而影響改革發展的進程。經濟發展需要一
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是如果沒有農村的穩定也就不會有整個社會的穩
定。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數的70%,是社會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
作為勞動群眾,也是我們的政權基礎,城鄉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會直
接影響社會成員心態的平和程度、社會關系的協調程度和社會形勢的穩
定程度。在貧富懸殊的社會中,收入分配對社會穩定的影響較多表現為
社會秩序的混亂。這個問題在轉型社會中尤為突出。貧困階層不斷擴大
並日益邊緣化,必然引發社會成員對社會的不滿情緒,繼而帶來一系列
的社會問題,使社會秩序混亂無序,從而造成社會形勢的動盪不安,致使
經濟發展可能止步。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導致農村居民購買力過低,難以激活農
村廣大消費市場,可導致農村邊際消費傾向持續走低,而這又影響了投
資乘數作用的發揮,難以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從而影響我國經濟
全面發展。
(3)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會導致農村教育投入不足和人力資
本水平低下,直接導致了農村教育投入不足,農村居民人力資本水平難
以提高,這也決定了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缺乏真正的支撐。為提高
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最關鍵的還是要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唯有加強人力資本投資才能真正提高農村居民
的收入水平。
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3.1收入的不平衡
行業壟斷帶著計劃經濟深深的烙印,雖然在一定期間可明顯提升此
行業與國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但其長期存在,必然導致行業間及
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因行業壟斷由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門實施,所以能
夠創造出完全排斥競爭的效果,如電力、電信、金融等自然壟斷的行業,
以及一些因行政體制原因產生的制度性壟斷行業,由於機會不均條件下
的壟斷和特權,在這些行業從業的人員幾乎都成為社會的高收入者。由
於行業壟斷,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均衡規律」,弱化甚至排斥了
市場的調節功能,使壟斷行業與非壟斷的行業出現了收入上的差距。再
有是一些人將權力作為一種資本參與收入分配,貪污腐敗,導致收入分
配的嚴重變形。這些權力資本的使用不當已經成為影響城鄉居民收入的
重要因素。
3.2城鄉戶籍制度的影響
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分割體制的基礎,它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
產物,符合當時對城市傾斜發展和城鄉社會穩定的需要,但是隨著市場
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它已成為影響社會協調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的因素,具體表現在農民勞動力轉移不順暢、農民工子女上學(中小學)
難等問題。
3.3市場運作不規范
在市場機制尚未完全健全的前提下,保證市場運作規范的重要條件
是法制建設的先行。當前,由於我國法制不健全或執法不嚴,致使非法非
正常收入大量存在;而且由於市場運作不規范,城鄉間信息的不對稱,在
這樣一種背景下出現的農業產業布局不科學,也導致了城鄉居民收入差
距的擴大。
3.4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
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於它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方面
的運作,縮小居民間收入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然而,目前社會保
障面太窄,只有城市職工享受,而農民卻很少享受。這種在享受社會保險
方面的相對不均等性,特別是醫療保險,使農民由病返窮。雖然國家在
2005年採取了農村醫療統籌,但就實際情況看,對於完全單純靠土地生
存、困難(孤寡老人)及大(多)病的農民群體,按現在的統籌標准,其本身
支付的部分也是有相當難度的。
3.5教育機會不均等
在現實社會中,受過高等教育人員的收入水平普遍高於未受過教育
或受過很少教育的成員。目前教育軟硬體投資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地
區、西部地區。據2002年9月12日的《經濟時報》報道,各級財政教育投
入分配格局為:中央和省級政府掌握了主要財力,但只分別承擔了義務教
育經費的2%和11%,也就是說只承擔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極小部分
責任,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分別負擔了經費的絕大部分。事實上,縣鄉
財政收入的大部分卻是對農民的徵收,這就客觀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而城鎮居民則是無需繳納這部分費用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城鄉居
民收入之間的差距。
4縮小城鄉差距的建議和措施
4.1完善法律制度建設
通過法律形式來查處政府官員的瀆職行為和打破壟斷,保證機會的
均等,允許民間資金進入,消除不正當競爭。通過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限制和打破壟斷,逐步消除行業壁壘和壟斷,降低壟斷行業的市場准入
標准,鼓勵資本在行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和有序競爭,促進行業之間平均
利潤的形成,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縮小行業之間的收
入差距。
4.2改革城鄉戶籍制度
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就是實行開放式管理的戶口制度,即任何人不論
從何處遷往另外任何一處,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應該依法享有同當
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如享受教育(子女上學問題)、醫療等。改革戶籍制度
的實質是去除依附在戶籍關繫上的種種社會差別,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
發展機會上的均等,社會身份的同等,使戶籍只承擔對人口的社會管理
職能,不再與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
4.3優化產業結構
通過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等落實農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政
策,發展農村經濟和非農產業,以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帶動農業和農村
經濟的發展是國際上農村經濟發展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解決貧困地區
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長期性和根本性措施。農村工業化,就是大
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不斷提高第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結構中的比
重,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剩餘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提高農民收入。同時,
對於農村經濟,政府應積極指導,使城鄉對農產品供求雙方信息得到盡
可能對稱,以便科學布局。
4.4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增加投資,加大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保障等的投入力
度;增加資金、技術、人力投入,發揮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同時改革農業投入體制,推進農村投資和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搞好農村信用合作社
的改革,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信貸資金不準或按特定優
勢比例投向非農領域和非農產業,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農
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並廣泛吸納外資、工商資本和社會閑散資金,形成
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制,擴大農業投入來源,增加農業投入總量。通過
各種投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為農業、
農村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並且使廣大農民擁有最低生活保障、
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
4.5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應進一步通過對高收入人群的征稅來調整收入差距,因為稅收
可直接有效地減少高收入人群的比例,並且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到穩
定社會的作用。對於農用物資也應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雖然減免
了農業特產稅等稅種,但是對於農業物資(如化肥等)也應依照一定比例來
減少其稅率,讓農民最直接受益,讓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較快縮小。
4.6增加農村教育投入
國家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把農村基礎教育列入中央預算,改
善農村辦學條件和辦學模式,並且在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
加強農村實用技術的培訓,完善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讓廣大的農村勞動
者掌握一些實用技術,實現教育在農村的真正普及。此外,還要對農民進
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農村人員素質,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居民收入
差距。
5正確看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是哪一項具體措施就可以做到的,亦不
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進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就必須堅「持統
籌安排」,不能因過分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重「返大鍋飯」,如統籌初次
分配和再分配,就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公平、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把勞動者的物質利益與勞動貢獻直接結合起來,鼓勵各種生產要素的所
有者把生產要素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按貢獻參與分配;而在再分配中
注重公平,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更多地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
難。統籌市場力量、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更科學地對社會資源配置;從
社會的角度出發,應切實貫徹收入分配政策,保護每一個社會成員各方
面的積極性並使其收益最大化,使我國經濟能在穩定中持續增長,讓全
社會成員共同過上富裕生活。
參考文獻
[1]楊發玉.淺議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對經濟增長的影響[J].青海社會科
學,2004(6):25-28.
[2]許珞華.在「五個統籌」的發展中有效縮小收入差距[J].湖北社會科
學,2005(4):81-88.
[3]李實.中國個人收入分配研究回顧與展望[J].經濟學,2003(1):379-
404.
[4]王雅鵬.破解「三農」問題[J].理論月刊,2005(2):5-10.
[5]葉靜怡.發展經濟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15-113.

Ⅲ 中國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的論文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分析
常鵬宇,張信東
(山西大學管理學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分析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現狀及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探討了城鄉收入
差距的深層原因,並就這一問題的解決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二元結構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
按照國際通行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數表示,改革
開放前我國的基尼系數僅為0.25,現在據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
配課題組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02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已達到0.454,超
過了國際警戒線(0.4),提高了80%,其中最明顯的當屬城鄉收入差距。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
再由逐漸縮小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如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之比來衡量城鄉的收入差距,就國際一般情況而
言,當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在800美元~1 000美元階段,城鎮居民
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7倍,而我國城鄉收入差距
一直超過國際一般情況,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以農村居民
收入為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為1.8∶1,1994年達到頂峰,城鄉居
民收入比為2.86∶1,1997年達到新的谷底,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7∶1。
1997年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開始加速擴大,2001年突破歷史最高點,城
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2.90∶1,2003年繼續擴大到3.23∶1,2004年收入差
距比為3.2:1。但這個結論,還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
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
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
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
可能要達到4倍~5倍,甚至是6倍。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演變過程中,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
定產生一定正效應,但不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產生負效應。由
於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較大,因此當前城鄉收入差距的負效應佔主
導地位。
2.1正面影響
(1)一定時期內能使我國經濟在生產力發展方面有長足進步,比如
改革開放後打「破大鍋飯」及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確實把我國的現代化
進程提前了(在汽車等方面)。
(2)推動農業發展。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調節到工業化所需要的一
個理想差距程度時,企業會在農村用較低的價格獲得工業發展所需要的
勞動力而促進工業化進程,而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能享受更多農業資源,
最大限度利用現有的生產手段,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農業增長。
(3)使農村居民向城市聚集,提高了農村居民的素質。城鄉收入存在
適度差距,會對農村居民產生吸引力。一方面,會使農村人口向城市轉
移,變成市民,這使他們的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得到提高,比如農村居民
通過努力,以升學、學習勞動技能等方式到城市定居;另一方面,農村居
民到城市打工,在自己原有知識結構的基礎上,在一定條件下接受城市
先進的思想觀念和生產技術,提高了素質。
2.2負面影響
(1)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從而影響改革發展的進程。經濟發展需要一
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是如果沒有農村的穩定也就不會有整個社會的穩
定。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數的70%,是社會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
作為勞動群眾,也是我們的政權基礎,城鄉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會直
接影響社會成員心態的平和程度、社會關系的協調程度和社會形勢的穩
定程度。在貧富懸殊的社會中,收入分配對社會穩定的影響較多表現為
社會秩序的混亂。這個問題在轉型社會中尤為突出。貧困階層不斷擴大
並日益邊緣化,必然引發社會成員對社會的不滿情緒,繼而帶來一系列
的社會問題,使社會秩序混亂無序,從而造成社會形勢的動盪不安,致使
經濟發展可能止步。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導致農村居民購買力過低,難以激活農
村廣大消費市場,可導致農村邊際消費傾向持續走低,而這又影響了投
資乘數作用的發揮,難以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從而影響我國經濟
全面發展。
(3)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會導致農村教育投入不足和人力資
本水平低下,直接導致了農村教育投入不足,農村居民人力資本水平難
以提高,這也決定了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缺乏真正的支撐。為提高
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最關鍵的還是要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唯有加強人力資本投資才能真正提高農村居民
的收入水平。
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3.1收入的不平衡
行業壟斷帶著計劃經濟深深的烙印,雖然在一定期間可明顯提升此
行業與國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但其長期存在,必然導致行業間及
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因行業壟斷由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門實施,所以能
夠創造出完全排斥競爭的效果,如電力、電信、金融等自然壟斷的行業,
以及一些因行政體制原因產生的制度性壟斷行業,由於機會不均條件下
的壟斷和特權,在這些行業從業的人員幾乎都成為社會的高收入者。由
於行業壟斷,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均衡規律」,弱化甚至排斥了
市場的調節功能,使壟斷行業與非壟斷的行業出現了收入上的差距。再
有是一些人將權力作為一種資本參與收入分配,貪污腐敗,導致收入分
配的嚴重變形。這些權力資本的使用不當已經成為影響城鄉居民收入的
重要因素。
3.2城鄉戶籍制度的影響
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分割體制的基礎,它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
產物,符合當時對城市傾斜發展和城鄉社會穩定的需要,但是隨著市場
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它已成為影響社會協調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的因素,具體表現在農民勞動力轉移不順暢、農民工子女上學(中小學)
難等問題。
3.3市場運作不規范
在市場機制尚未完全健全的前提下,保證市場運作規范的重要條件
是法制建設的先行。當前,由於我國法制不健全或執法不嚴,致使非法非
正常收入大量存在;而且由於市場運作不規范,城鄉間信息的不對稱,在
這樣一種背景下出現的農業產業布局不科學,也導致了城鄉居民收入差
距的擴大。
3.4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
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於它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方面
的運作,縮小居民間收入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然而,目前社會保
障面太窄,只有城市職工享受,而農民卻很少享受。這種在享受社會保險
方面的相對不均等性,特別是醫療保險,使農民由病返窮。雖然國家在
2005年採取了農村醫療統籌,但就實際情況看,對於完全單純靠土地生
存、困難(孤寡老人)及大(多)病的農民群體,按現在的統籌標准,其本身
支付的部分也是有相當難度的。
3.5教育機會不均等
在現實社會中,受過高等教育人員的收入水平普遍高於未受過教育
或受過很少教育的成員。目前教育軟硬體投資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地
區、西部地區。據2002年9月12日的《經濟時報》報道,各級財政教育投
入分配格局為:中央和省級政府掌握了主要財力,但只分別承擔了義務教
育經費的2%和11%,也就是說只承擔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極小部分
責任,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分別負擔了經費的絕大部分。事實上,縣鄉
財政收入的大部分卻是對農民的徵收,這就客觀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而城鎮居民則是無需繳納這部分費用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城鄉居
民收入之間的差距。
4縮小城鄉差距的建議和措施
4.1完善法律制度建設
通過法律形式來查處政府官員的瀆職行為和打破壟斷,保證機會的
均等,允許民間資金進入,消除不正當競爭。通過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限制和打破壟斷,逐步消除行業壁壘和壟斷,降低壟斷行業的市場准入
標准,鼓勵資本在行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和有序競爭,促進行業之間平均
利潤的形成,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縮小行業之間的收
入差距。
4.2改革城鄉戶籍制度
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就是實行開放式管理的戶口制度,即任何人不論
從何處遷往另外任何一處,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應該依法享有同當
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如享受教育(子女上學問題)、醫療等。改革戶籍制度
的實質是去除依附在戶籍關繫上的種種社會差別,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
發展機會上的均等,社會身份的同等,使戶籍只承擔對人口的社會管理
職能,不再與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
4.3優化產業結構
通過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等落實農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政
策,發展農村經濟和非農產業,以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帶動農業和農村
經濟的發展是國際上農村經濟發展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解決貧困地區
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長期性和根本性措施。農村工業化,就是大
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不斷提高第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結構中的比
重,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剩餘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提高農民收入。同時,
對於農村經濟,政府應積極指導,使城鄉對農產品供求雙方信息得到盡
可能對稱,以便科學布局。
4.4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增加投資,加大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保障等的投入力
度;增加資金、技術、人力投入,發揮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同時改革農業投入體制,推進農村投資和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搞好農村信用合作社
的改革,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信貸資金不準或按特定優
勢比例投向非農領域和非農產業,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農
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並廣泛吸納外資、工商資本和社會閑散資金,形成
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制,擴大農業投入來源,增加農業投入總量。通過
各種投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為農業、
農村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並且使廣大農民擁有最低生活保障、
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
4.5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應進一步通過對高收入人群的征稅來調整收入差距,因為稅收
可直接有效地減少高收入人群的比例,並且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到穩
定社會的作用。對於農用物資也應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雖然減免
了農業特產稅等稅種,但是對於農業物資(如化肥等)也應依照一定比例來
減少其稅率,讓農民最直接受益,讓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較快縮小。
4.6增加農村教育投入
國家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把農村基礎教育列入中央預算,改
善農村辦學條件和辦學模式,並且在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
加強農村實用技術的培訓,完善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讓廣大的農村勞動
者掌握一些實用技術,實現教育在農村的真正普及。此外,還要對農民進
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農村人員素質,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居民收入
差距。
5正確看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是哪一項具體措施就可以做到的,亦不
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進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就必須堅「持統
籌安排」,不能因過分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重「返大鍋飯」,如統籌初次
分配和再分配,就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公平、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把勞動者的物質利益與勞動貢獻直接結合起來,鼓勵各種生產要素的所
有者把生產要素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按貢獻參與分配;而在再分配中
注重公平,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更多地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
難。統籌市場力量、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更科學地對社會資源配置;從
社會的角度出發,應切實貫徹收入分配政策,保護每一個社會成員各方
面的積極性並使其收益最大化,使我國經濟能在穩定中持續增長,讓全
社會成員共同過上富裕生活。

Ⅳ 如何正確看待我國的居民收入差距問題

近年來,我國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擴大,尤其是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居民收入差距過大。這些問題,已引起學術界的高度重視,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現狀、形成原因、帶來的影響及解決問題的對策等在理論和對策上作了許多有見地的分析和研究。本文試對此類問題作一較全面的梳理。 一、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分析 (一)從總體上看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 學術理論界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總體描述通常採用兩種方法:一是五等分法;二是基尼系數法。五等分法是將所要分析的居民按收入的高低依次排序分成五等份組,用20%的最高收入家庭與20%的最低收入家庭之比的倍數來說明總體收入差距程度。五等分法又稱收入不良指數。這種測量收入分配公平與否的方式,目前在歐美國家中比較流行,我國也常採用。 最高檔收入佔全部國民財富比重越大,說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均等,反之,收入分配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 根據曾國安的統計來觀察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上世紀90年代後半期,最高收入組、次高收入組、中間收入組、較低收入組和最低收入組居民的收入分別占居民總收入的47%、22%、15%、10%和6%。(註:曾國安:《20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居民收入差距的演變趨勢、現狀評價與調節政策選擇》,《經濟評論》2002年第5期。)國家統計局2000年對全國4萬個城鎮居民家庭收入情況的調查顯示,20%的高收入者擁有42.5%的國民財富。(註:易鋒傑:《「基尼系數」質疑》,《財經理論與實踐》2002年第4期。)另據其他部門統計的五等分結果,我國農村中20%的低收入人口與20%的富裕人口收入之比由1978年的2.9倍擴大到1994年的6.6倍,城鎮居民則由1983年的2.3倍擴大到1994年的3倍。如果用城市中20%的高收入戶的平均收入與農村中20%的低收入戶平均收入相比較,1992年的貧富差距達11倍,1994年達到了13倍。由此可見,我國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以更快的速度拉大。(註:張雅光:《轉軌進程中我國居民貧富差距的演變》,《中國國情國力》2004年第1期。)用基尼系數法來描述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是大多數研究者經常採用的方法。基尼系數是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綜合性指標。基尼系數值越小,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小(收入分配越均等);基尼系數值越大,表明收入分配差距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均等)。因數據來源或計算方法的差異,學者之間的計算結果也存在著差異。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1990年以來,我國城鎮居民基尼系數和農村居民基尼系數均在波動中呈現擴大的趨勢。1990、1995、1999年城鎮居民基尼系數分別是0.23、0.28、0.295;農村居民基尼系數分別是0.309、0.341、0.336和0.336.就全國總體而言,1990、1995、1999年全國居民基尼系數分別是0.343、0.389和0.397,接近0.4,2000年達到0.417.(註:國家統計局:《從基尼系數看貧富差距》,《中國國情國力》2001年第1期。)按照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課題組的調查,包括各種集體福利和非正常收入的差距在內,我國目前的基尼系數為0.445.而根據世界銀行的測算,我國基尼系數從1980年的0.33擴大到1988年的0.38,2003年已擴大至0.458,有的地區已經達到0.467.(註:李培林、朱慶芳等:《中國小康社會》,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 世界銀行2003年《中國經濟報告:推動公平的經濟增長》指出,如果中國任由當前城鄉差距和省際人均收入增長速度的差距繼續不斷擴大,到2020年基尼系數將會上升到0.474.還有學者認為,0.45的基尼系數,仍可能低估了實際的收入差距水平。因為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往往被高估,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則通常會被低估。農民家庭有相當一部分收入必須用於來年的生產性投入,真正可供消費的收入實際上更低;城市高收入群體的住房等非貨幣福利收入所佔比重仍然較大,且沒有被統計到個人收入之內。(註:董建文:《我國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與對策》,《華東經濟管理》2001年第6期。) 綜合以上觀點,對全國基尼系數的判斷,概括起來可以分為以下三種不同的估計:低估計為0.4左右;中估計為0.45左右;高估計為0.5左右。雖然存在著差異,但結果差別不是很大。之所以出現不同的估計,在於計算范圍的不同:第一種估計主要考慮貨幣收入,較少考慮實物收入,特別是補貼收入;第二種估計較多考慮了實物收入;第三種估計不僅考慮了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也考慮了非法收入和非正常收入。其實,無論是用基尼系數還是用五等分法來衡量,都可以看出,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居民整體的貧富差距尚屬比較合理,但近幾年我國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呈現逐步擴大的趨勢,如果任由當前這種趨勢發展下去,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未來幾年裡將會急劇擴大。 (二)從分類上看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目前,學界普遍認為,我國基尼系數拉大的問題,主要是由城鄉差距拉大引起的。我國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值得警惕。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經歷了一個「由縮小到擴大」的變化過程,近年來擴大速率加快。城鄉居民的收入之比1996年為2.51∶1;1997年為2.47∶1;1998年為2.51∶1;1999年2.65∶1;2000年為2.79∶1.2001年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之比為2.90∶1,2002年更是上升到3.11∶1.(註:張雅光:《轉軌進程中我國居民貧富差距的演變》,《中國國情國力》2004年第1期。)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的一項研究報告指出:近幾年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長超過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長一倍多,200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13.4%,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8%,2002年的城鄉收入比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最高值。目前農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鎮居民收入的1/3.(註: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任務》(下),《經濟研究參考》2004年第30期第28頁。) 其實,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的這一結論,即農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鎮居民收入的1/3是一個比較樂觀的估計。實際上,這樂觀的統計結果和人們在實際中的感受並不一樣,很難讓人信服。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配課題組分別於1988年、1995年、2002年展開三次全國范圍的住戶調查,在最近完成的調查報告中得出如下結論:中國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從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出現一個先上升後擴大的過程。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個人收入概念計算,從1994年開始,城鄉之間收入差距出現了下降的趨勢,從1997年起又逐步擴大,2001年城鎮居民的人均收入幾乎是農村居民的三倍。但這個結論,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可能要達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2.地區居民收入差距 我國地區之間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特別反映在東部和中西部地區之間差距的擴大上。2000年中部地區與東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擴大了5.39倍,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擴大了6.07倍。(註:張雅光:《轉軌進程中我國居民貧富差距的演變》,《中國國情國力》2004年第1期。)從分省的情況看,2003年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5000元的省份全部集中在東部地區,分別是上海市(7416元)、北京市(7040元)、浙江省(6945元)、廣東省(6499元)和福建省(5257元)。 從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速度看,中部地區達9.9%,超過了東部地區的9.4,而西部地區只增長了6.1%,其增幅遠遠落後於全國9.0%的平均速度。(註: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任務》(下),《經濟研究參考》2004年第30期第28頁。)從地區收入差距貢獻率來看,目前,我國地區之間收入差距貢獻率已從7.5%提升為8.7%,表明了地區之間收入差距的擴大。從城鄉之間收入差距的相對貢獻率來看,西部地區高達58.3%,東部地區為37%。越是相對落後的地區,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就越加明顯。(註:2004年02月25日,中國新聞網http://www.chinannews.com.cn.) 二、關於居民收入差距現狀的評價之爭 學界普遍承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事實,但是關於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程度是否已超過警戒線,是否導致兩極分化有著不同的見解,對用基尼系數作評判居民收入差距的標准存在不同的見解。 (一)當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已臨近警戒線,是否已進入兩極分化狀態? 國際上衡量收入分配差異程度的指標主要是基尼系數。一般認為,基尼系數小於0.2為高度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大於0.6為高度不平均,國際上通常用0.4作為警戒線。由於基尼系數給出了反映收入分配差異程度的數量界限,可以有效地預警兩極分化的質變臨界值,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重視和普遍採用。 有學者認為,目前我國0.45甚至更高的基尼系數,表明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經過大,已超過「比較合理」的范圍,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如不能及時正確地對待這一問題,就可能產生收入分配的「馬太效應」,使富者愈富,貧者愈貧,收入差距不斷擴大。進而可能出現「失望階層」,使他們走上懶惰、犯罪的下坡路。這就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引發一系列的經濟風險、社會風險和政治風險。(註:董建文:《我國居民收入差距過大的原因與對策》,《華東經濟管理》2001年第6期。) 也有人提出,國家在不同的時期,收入差距的「警戒線」是不同的,不存在絕對的分界線。所謂「國際標准」並不是嚴格的標准,只能作為各國判別居民收入差距大小的參考。所以,居民收入差距並不存在固定的警戒線。同時,經驗事實也沒有提供0.4的基尼系數值作為居民收入分配的警戒線的充分證據。而且要確定出一個普遍適用的關於居民收入差距的絕對不可逾越的數量界限是很困難的,因為處在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處在不同的歷史背景、文化、宗教背景,處在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不同階段,處在不同的國際政治、經濟背景下,相同程度的居民收入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所造成的影響並不相同。(註:曾國安:《關於居民收入差距的幾個問題的思考》,《當代財經》2002年第6期。)因此,基尼系數「的指標,只能是有彈性的參考指標,而不是絕對指標。我國現階段的收入差距在總體上,並沒有超出社會成員的心理和經濟承受的承界線,是比較」適度「的。(註:馮招容:《」基尼系數「評判指標之我見》,《理論前沿》2002年第2期。)我國是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均質性很低的社會,客觀上容許有較高的基尼系數,不必機械地、死死地守住0.4這條線。但突破這條線後,究竟放鬆到什麼程度比較合適,需認真研究。(註:趙人偉:《關於收入分配改革若干問題的思考》,《中國經貿導刊》2003年第22期。) 那麼,當前的收入差距是否存在兩極分化呢?對這一點學者們也有不同的認識。 一些人認為,如今人們常常談到的一些儲蓄、消費等方面的兩極化現象等等,都反映了當前社會貧富分化的嚴峻現實。(註:秦暉:《關於基尼系數與社會分化問題與張曙光先生商榷》,《社會學研究》2000年第5期。)另有學者認為,中國居民的正常收入的差別雖然持續擴大,但仍然大致適當,沒有發生兩極分化,無論是絕對的還是相對的都不存在。不同的認識主要緣於兩種觀點考察的范圍和口徑及使用的數據資料不同。認為近期居民收入差別程度大致適當者,考察的主要是居民正常收入的差別程度;認為已經發生了嚴重的兩極分化的觀點往往涉及到若干非法非正常收入及其對居民收入差別的影響。不過,居民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已遠遠超過了發達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確實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二)用基尼系數指標作為評判居民收入差距的標準是否科學? 目前大多數學者考察我國居民收入的差距,都以「基尼系數」指標為依據,也有學者對基尼系數提出異議。那麼,基尼系數是否科學?是否能准確反映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呢? 有學者堅持認為,我國是二元經濟社會,城鄉之間的收入有較大差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只能分別計算城市或鄉村的基尼系數,而不能合起來計算全國的基尼系數。不然,就會誇大我國的收入差距。(註:趙人偉:《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若干思考》,《經濟學動態》2002年第9期。(19)海兵:《基尼系數批判》,《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2年第3期。) 也有學者認為,「基尼系數」只是反映收入均等程度的指標,它沒有也不可能綜合反映我國不同時期的經濟水平、社會制度、社會承受力的基本狀況。僅以「基尼系數」為評判依據,影響評判的全面性與客觀性。(註:馮招容:《「基尼系數」評判指標之我見》,《理論前沿》2002年第2期。)更有學者提出,基尼系數反映的是收入分布的「均勻」程度,或差異(差距)程度,而不是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或「公正」程度。市場經濟條件下收入分布不均是正常的,所以,不應該用基尼系數衡量收入分配的公平問題,即使能夠使用,現階段我國也並不具備使用的條件。因為,用基尼系數表示收入分布的均勻程度,甚至用它反映公平程度,必須有一個重要前提:收入必須是指全部實際收入,必須是真實統計。以我國目前的情況,可以說基本上無法滿足這一條件。(註:海兵:《基尼系數批判》,《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2年第3期。) (三)究竟可用什麼指標來衡量我國的居民收入差距? 有學者認為,基尼系數指標可以有效地預警兩極分化的質變臨界值,在全世界得到廣泛重視和普遍採用,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我國也可以用。不過可以根據我國的國情,修正0.4的基尼系數監控貧富差距的警戒線標准。從我國的客觀實際出發,在單獨衡量農村居民內部或城鎮居民內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時,可以將各自的基尼系數警戒線定為0.4;而在衡量全國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時,可以將警戒線上限定為0.5,實際工作中按0.45操作。(註:吳得民:《基尼系數理論及其實證分析》,《經濟體制改革》2002年第4期。)有學者不認同上述觀點,提出,雖然用基尼系數來反映我國收入分配差距的變化狀況是可取的,但在我國基尼系數值非常混亂,對同一研究對象,不同的研究機構、不同的研究者得出的基尼系數大不一樣。並且在國際比較中,如果不排除不可比因素而進行直接比較,就不可能得出確切的結論。我們不必拘泥於基尼系數來根據「國情」修改「警戒線」,而應當根據當前的實際和共同富裕的目標要求,來提出我們的底線標准。(註:董全瑞:《簡論貧富差距合理與否——怎樣看基尼系數說明的貧富差距》,《長白學刊》2002年第1期。)有學者提出,國際上對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研究,很少採用單個指標。因為單個指標的分析很難全面地反映收入差距狀況,並且單個指標存在的缺陷也影響到其反映的收入差距狀況的准確性。可以通過採取不同類型收入差距分析方法、離差分析方法和分層收入差距分析方法等來盡量對分配狀況有一個全面系統的認識。(註:牛飛亮:《近20年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的總體狀況》,《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2年第7期。)為了客觀公正地分析評判我國現階段居民收入差距,綜合以上各家之言,可考慮將基尼系數作為一個單項的基本參考指標,同時設置一套綜合指標體系作為評判收入分配差距的綜合指標。這套指標主要包括:經濟發展指標、經濟體制改革指標、社會可持續發展指標、社會安全與保障指標和社會穩定指標等幾大類。不過全部問題的關鍵在於如何加大力度使統計資料盡可能貼近現實,只有這個問題解決了,才能進一步探索研究居民收入差距問題的工具如何創新。 三、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深層原因 關於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形成和擴大的原因,學界從歷史沿革、經濟結構、政策因素、制度因素等多方面進行了分析和探討。雖然認識程度不一,表述不一,但基本上集中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歷史沿革、資源稟賦及發展階段的影響。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二元社會經濟結構特徵非常明顯。新中國成立後,城鄉不同的發展政策以及城鄉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戶籍制度」等的實施,加重了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拉大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我國國土面積較大,由於各地區位置、自然資源條件等差別很大,造成我國區域之間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明顯地呈現出東、中、西階梯式發展的格局。加上改革開放以來採取由東向西的經濟梯次推進和區域不平衡發展戰略,客觀上拉大了東部和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這是導致我國個人收入分配呈現出地區差別的直接原因。(註:馬海濤、姜愛華:《個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對策》,《財政研究》2003年第7期。)此外,從一二三產業的發展規律來看,個人收入差距拉大與我國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密切相關。我國經濟正處於由傳統的農業國向工業國轉變過程中,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也會帶來個人之間、行業間和城鄉間的收入差距。(註:馬海濤、姜愛華:《個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對策》,《財政研究》2003年第7期。) (二)經濟體制改革及體制變遷的影響。自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市場體系不斷發展完善,市場競爭機制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競爭的結果導致不同勞動者或生產要素擁有者之間的收入差別。(註:馬海濤、姜愛華:《個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分析及對策》,《財政研究》2003年第7期。)此外,在改革和體制變遷過程中,一方面,由於我國採取了漸進改革的方式,在體制轉軌中出現了雙重體制並存的局面,再加上一些非經濟因素的影響,使得經濟改革或體制變遷中發生了許多無序的問題,集中到尋租和設租行為、內部人控制、壟斷、腐敗等方面,成為形成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註:趙人偉:《轉型期中國的收入分配製度》,《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6期。)另一方面,在經濟體制轉軌期間,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單位的市場化程度有差異,形成相應的收入差距也是必然的。(註:邢成、韓麗娜:《財政稅收杠桿對我國基尼系數的主要影響》,《現代財經》2001年第9期。) 三)原有體制的政策慣性及部分宏觀政策的影響。城鄉收入差距的擴大,在相當程度上同原有體制下的「政策慣性」有著密切的聯系。長期存在的城鄉分割是原有體制下的一種政策產物。農產品的低價收購政策、限制農民進城政策、對農民的稅收政策、對農民的稅外負擔政策、對城市居民的福利補貼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以來,這些政策有所松動和改變,但離根本性改變尚有距離。(註:趙人偉:《轉型期中國的收入分配製度》,《雲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6期。)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實施的一些宏觀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一是城市化方向明顯走偏,它不是將增加就業和吸引農村剩餘勞動力進城作為主要目標,而是將大量資金、土地等資源投向城市基礎設施和房地產建設方面,使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二是在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過程中,給低收入群體和高收入群體帶來的機會不平等。依靠國債大搞基礎設施建設對大中城市關注過多,對小城鎮和農村關注不夠。三是金融政策安排不當。「嫌貧愛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農民貸款無門,極大地限制了農民的發展機會和增收空間。(註:馬曉河:《宏觀政策偏差拉大收入差距》,《經濟參考報》2003年12月24日。) (四)制度的缺陷及政策制度不到位因素的影響。由於我國所進行的是經濟體制的根本性的全面改革,一些制度的缺位不可避免。目前,制度缺陷主要表現在新舊體制並存、體制缺位、體制錯位、體制虛設、法律政策缺位、法律政策本身的規制力度不夠、政策規定有不周延的空隙、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不力或受到干擾等。正是這些體制和政策的缺陷為尋租活動設置了大量租金。應當說在體制轉軌期間制度缺陷的存在是很難避免的,因而在我國近期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大量滋生是有其制度根源的。加上管理的疏漏和一些現行政策法規的不完善、不配套,非法收入與財產轉移、灰色收入與灰色財產轉移由此大量出現,特別是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嚴重腐敗問題以及利用制假售假、走私販私、偷稅漏稅、投機欺詐等各種非法手段獲取高額收入的現象,造成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擴大。(註: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課題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任務》(下),《經濟研究參考》2004年第30期,第30頁。) (五)社會保障乏力、教育機會不均等因素的影響。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於它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方面的運作,縮小居民間收入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然而,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障面太窄,只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部分大型集體所有制職工享受,而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外資企業的中方員工卻很少享受。這種在享受社會保險方面的不均等性,使城鎮居民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註:何莉:《庫茲涅茨倒U 假說與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國外財經》2001年第4期。)此外,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也是影響收入分配差距的一項重要因素。現實社會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員的收入水平普遍高於未受過教育或受過很少教育的成員。我國目前教育投資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地區、西部地區,由於本身收入水平不高,因此用於教育方面的投資不多,而教育投資的不足又會進一步加劇城鄉之間以及東西部地區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註:何莉:《庫茲涅茨倒U 假說與我國城鎮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分析》,《國外財經》2001年第4期。) 四、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長期變動趨勢 關於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動趨勢分析,牽涉到庫茲涅茨的「倒U 型」假說理論的爭論。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西蒙·庫茲涅茨在1955年一篇經典論文中指出:「收入分配不平等」的長期演變趨勢為「在從前工業文明向工業文明極為快速轉變的經濟增長早期,不平等擴大;一個時期變得穩定;後期不平等縮小」。也就是說,在經濟增長的長期階段,個人收入分配不均的變動,是沿著一種「先上升後下降」的倒U 型軌跡進行的。這種「先惡化後改善」的整個過程大約需要50——100年時間。這就是著名的「庫茲涅茨假說」(Kuznets hypothesis)。庫茲涅茨的「倒U 型假說理論」是否適合中國,學者們持不同意見。 從文獻考查看來,大多數的橫向國別研究支持倒U 假設:時序資料分別證明了在經濟發展初期收入差別擴大,而在發達國家收入差別下降的現實:微觀分解資料也並不否認倒U 假設的成立。不過,我國這樣一個處於轉軌經濟的國家,其收入差別的變動趨勢是否符合庫茲涅茨倒U 假設有待進一步驗證。有學者認為,庫茲涅茨效應具有普遍性。當然,各國庫茲涅茨效應也會因其不同的歷史、文化、體制等原因有不同的表現,如初期增長的時間長短可能不一致,收入分布差距的上限和下限也可能不相同。(註:劉萌芽:《對庫茲捏茨效應及其成因的思考一兼談我國當前分配政策的取向》,《衡陽醫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2期。)因此,庫茲涅茨假說在中國存在,中國收入分配不平等的擴大主要是由經濟不平衡發展引起的。(註:郭熙保:《從發展經濟學觀點看待庫茲涅茨假說—兼論中國收入不平等擴大的原因》,《管理世界》2002年第3期。)也有學者利用省份橫截面數據對庫茨涅茲「倒U 型」假說進行經驗驗證,從經驗分析中得出庫茲涅茨假說在中國不成立的結論,但認為,對於「倒U 型」假說,要持較為謹慎的態度,中國現在的數據不支持並不意味著將來的數據也不支持庫茨涅茲「倒U 型」假說。(註:李實:《對收入分配研究中幾個問題的進一步說明——對陳宗勝教授評論的答復》,《經濟研究》2000年第7期。)也有學者認為,雖然橫截面的經驗研究有其價值,但以橫截面的經驗研究來否定倒U 形變化的結論在方法上是有問題的。判定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化是否呈倒U 形變化應該依據的是歷史序列分析。(註:曾國安:《關於居民收入差距的幾個問題的思考》,《當代財經》2002年第6期。) 總的來說,學者們比較認同我國收入差距的變動軌跡與經濟改革的進程相關的觀點。認為發展中國家在向發達國家的過渡的長期過程中,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先惡化」、後改善的變動趨勢是不可避免的。我國目前正處於從起步階段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的前期,隨著改革的深化、市場的完善、法律體系的健全,部分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擴大將會得到糾正或縮小。因此,庫茲涅茨「倒U 型假說」對我國的收入分配變動研究仍有借鑒意義。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變動正處在倒U 型曲線的前半部分,在經濟增長的同時,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還會加大。我們應堅持加快經濟發展的步伐,夯實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促進居民收入的變動及早走向倒U 的後半段,縮小居民收入差距。 五、關於縮小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對策建議 (一)發展經濟是縮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徑。 (二)加強法治建設是解決收入差距問題的保障。 (三)必須注意實行正確的政策選擇。 (四)發展教育、普及教育,使教育機會均等。 (五)建立、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

Ⅳ 我國城鄉居民人均純收入 材料二:我國基尼系數的變化情況 註:基尼系數是衡

材料反映的經濟現象: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人均純收入版較快增長,權但是農村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低於城鎮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居民收入差距在擴大。緩解收入差距過大的措施:第一繼續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注重公平;第二發展現代農業,推進新農村建設,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第三加快壟斷性行業改革,縮小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第四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收入過高問題;第五國家要進一步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

Ⅵ 我國的基尼系數是由誰來計算,在哪裡能看到公布

先來說說什麼是基尼系數:
基尼系數是義大利經濟學家基尼提出的關於判斷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標,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該系數可以是0和1之間的任何值。收入分配越是趨向平等,基尼系數也越小,反之則越大。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若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

再來看看網上找到的一份各國基尼系數比較表:

基尼系數國際比較表(單位:%)

國 別 年份 基尼系數
中 國 1998 40.3%
印 度 1997 37.8%
日 本 1993 24.9%
韓 國 1993 31.6%
菲律賓 1997 46.2%
泰 國 1998 41.4%
南 非 1993-1994 59.3%
墨西哥 1995 53.7%
美 國 1997 40.8%
巴 西 1996 60%
法 國 1995 32.7%
德 國 1994 30%
義大利 1995 27.3%
俄羅斯 1998 48.7%
英國 1991 36.1%
澳大利亞 1994 35.2%

製作人:藍鷹(網名),萬年老妖(大話西遊名)
製作於:2003-6-30

有意思的是,關於中國的基尼指數問題,不同媒體提供的數據竟然相差是如此之大,試舉幾條如下:

中國的「基尼系數」在1994年就翻過了「警戒水位」,達到了0.434,1998年達到了0.456,1999年達到了0.457,2000年達到了0.458,2001年達到了0.459,每年以0.1%的速度在遞增。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和重視。
來源:崇明縣工商聯網站

按中國現階段城鄉二元經濟的情況來分析,可以先算出兩個基尼系數:一個是城市的基尼系數,另一個是農村的基尼系數。然後再用加權平均方法算出一個基尼基數。據測算,我國城市和農村兩個基尼系數在0.32-0.35之間,加權平均之後,也大致在這個水平上。
來源:中國企業報 2002-1-12

昨日記者從國家計委經貿流通司獲悉,2003年市場運行存在著很多有利因素

Ⅶ 如何認識現階段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大這一現狀

1.當前我國的收入差距是在城鄉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基礎上產生的,是在共同富裕目標下產生的,是相對差距而非絕對差距

我國有13億多人口,讓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地區以同樣的速度富裕起來是不可能的,也不現實,平均主義只能導致共同貧窮。只有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然後才能帶動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在這一政策的鼓勵和指引下,一方面,改革開放之後我國越來越多的人口走上了富裕道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當前我國低收入者數量雖然龐大,但已經大幅度減少。據統計,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有2.5億人生活在絕對貧困線以下,而到2014年底,在貧困線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下則為7017萬。而且,即使是貧困人口,其生活水平與以前相比也有極大提高。以前的貧困更多表現為缺衣少吃,現在的貧困更多表現在缺少現金收入。

因此,我國居民收入差距不是絕對差距,即一部分人收入提高了,另一部分人收入降低了,而是相對差距,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快有慢、有先有後的差別。特別是按照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要在2020年之前,讓所有農村貧困人口脫貧,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是對人類社會的巨大貢獻,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

2.我國的收入差距總體上看處於 過大區間,但未出現兩極分化

近年來,不斷有國內外學者和研究機構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做出兩極分化的判斷,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兩極分化既有量的判斷標准,也有質的判斷標准。從量上來看,一般認為基尼系數要超過0.5,而我國2015年的基尼系數為0.46。從質上來判斷,所謂兩極分化,是指全社會形成了明顯對立的兩極,社會矛盾激化,顯然我國還沒有出現這種情況。需要指出的是,兩極分化是從全社會而言的,不是比較兩個具體的人,一個人一年收入100萬元,另一個人一年收入1千元,這么大的差距還不是兩極分化嗎?這是極端錯誤的比較。值得進一步指出的是,我國的社會發展指標如文化、科技、教育、環境等的差距,無論從區域來看,還是從城鄉來看都小於人均收入差距。

3.當前的收入差距是歷史形成的,縮小收入差距需要一個歷史過程

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沒有收入差距,只不過大小不同而已。即使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的分配帶有比較嚴重的平均主義特徵,仍然存在收入差距。統計資料顯示,改革開放之初的1978年,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33.6元,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343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2.57倍,不可謂不大。當時城鎮內部和農村內部也存在較大差距,即使同一個生產大隊,各個生產小隊之間也有差異。改革開放之後,平均主義總體上被打破了,收入差距呈現出快速擴大的趨勢。

今天的收入差距是經過30多年的時間逐步形成的,是一個漸進的量變的過程,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既有市場機制本身所具有的擴大收入差距的客觀因素,也有個人自身努力的主觀因素;既有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以及二元經濟社會政策因素,也有地理因素等。我們不能片面地認為高收入者的收入都是不合法不合理收入,而應該看到,絕大多數人是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富裕起來的。因此,縮小收入差距需要綜合施策,這也需要一個歷史過程。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區間,既促進效率,又兼顧公平,這是人類社會共同面臨的重大歷史性課題。和諧解決收入差距問題,既要積極努力,深化改革,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又需要有耐心,寄希望一夜之間就能夠徹底解決問題是不現實的。

4.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經越過最高點,開始進入倒U曲線右側

收入差距倒U曲線由美國經濟學家西蒙·庫茨涅茲於1954年提出,他通過對18個國家經濟增長和收入差距關系的實證分析得出結論:隨著一個國家從經濟不發達到發達,即人均GNP由低到高演變,居民收入差距首先呈現擴大趨勢;當人均GNP達到一定程度時,收入差距達到最高點;隨著人均GNP進一步提高,收入差距開始呈現縮小趨勢,並逐步進入合理區間,表現在圖形上就是一條倒U曲線。此觀點提出後引起學術界激烈爭論,有人認為倒U曲線是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也有人認為倒U曲線不存在。1965年另外一個經濟學家柏庫特把庫茨涅茲調查的18個國家進一步推廣到65個國家,發現經濟增長與收入差距之間存在倒U趨勢。

考察發達國家工業化進程與收入差距的變動趨勢,不難發現,絕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都曾出現過收入差距過大甚至兩極分化的現象。18世紀、19世紀西方國家無一例外都出現過兩極分化。當然,並不是所有國家或地區都呈現倒U趨勢,確有少數國家或地區如亞洲四小龍等在工業化過程中,伴隨著經濟增長,收入差距總體上一直控制在一個合理區間。

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伴隨著經濟快速增長,收入差距總體上呈現出擴大趨勢,當前是否已達到最高點並開始下降呢?綜合判斷,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已越過倒U曲線頂點並進入右側,未來將呈現繼續下降的趨勢,理由如下:

第一,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諸多指標都已呈現下降趨勢。一是基尼系數。一般而言,當基尼系數小於0.3時,意味著收入均等或出現平均主義分配;0.3~0.4時,收入差距比較合理;0.4~0.5時,收入差距過大;超過0.5時,意味著出現了兩極分化。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我國基尼系數2008年達到0.491歷史最高點之後,隨後幾年呈現連續縮小態勢,2015年為0.462。二是城鄉收入差距。改革開放之後,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現出波浪式但總體擴大的變動趨勢,2009年達到3.33倍的歷史最高位之後,呈現逐年下降趨勢,2015年為2.73倍。三是區域之間的收入差距在經歷了擴大趨勢之後,近年呈現縮小態勢。從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之間的收入差距來看,2015年城鎮居民的收入差距為2.3倍,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為3.36倍。如果考慮不同區域間的物價因素,實際的購買力差距會更小。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最高與最低收入行業之間的差距已從2008年的4.65倍下降為2014年的3.86倍。由上述指標看,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總體呈縮小趨勢。

第二,生產要素供求關系的變化有助於改善收入分配結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產要素市場總體呈現資本短缺而勞動力過剩,土地和環境近乎無限供給的狀態,收入分配必然向資本傾斜,勞動報酬長期偏低。近年來,生產要素市場供求狀況發生明顯變化:資本過剩,勞動力總體供不應求,土地供給受到極大限制,環境容量遇到天花板。由此帶來勞動力成本、土地成本、環境成本提高,資本利潤率降低。勞動力供不應求特別是城鄉有一技之長的勞動力嚴重供不應求,導致勞動力價格將呈現持續提高趨勢,從而有助於改善勞資之間的分配結構。

第三,城鎮化及城鄉二元經濟和社會政策的弱化將有助於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率以每年約1個百分點的速度提高,到2015年已達56%,未來20年還會以較快速度增加。這一方面意味著更多的農民到城鎮就業,獲得更高的收入。另一方面,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入城鎮就業,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農村人口擁有更多的土地等資源,成為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因素。更為重要的是,導致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二元經濟和社會政策因素將隨著改革的深入而弱化直至消失,城鄉居民享受的公共資源進一步均衡化,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將會持續縮小。

第四,伴隨著「一帶一路」戰略以及其他區域經濟政策的實施,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經濟將呈現快速發展趨勢。近兩年,重慶、貴州、西藏、新疆等地區發展速度超過了東部地區就是例證,這也為區域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奠定了基礎。

第五,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進一步到位,通過嚴厲打擊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特別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健全,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將會進一步縮小。

Ⅷ 國家統計局首次公布了近10年我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 全國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註:基尼系數是用於衡量居

①發展生產,保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增加就業崗位。
②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為我國形成全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重要的制度保證。
③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
④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大的問題。要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⑤解決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統籌區域經濟、城鄉經濟發展。

Ⅸ 關於城鄉收入的國內外研究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和九十年代初,由於現代西方經濟學在我國廣泛傳
播,洛倫茲曲線、基尼系數等測度收入差別的方法與指標的引入,開闊了我國
經濟學家的眼界,關於城鄉差別等收入分配理論的研究更加深入。特別是實證
分析方法的採用,使對收入分配的研究開始由「功能分配理論」的單線研究,
進入「功能分配」和「規模分配」的雙線研究。關於城鄉差別狀況,有學者開
始從工農差別角度研究(李成瑞1986)[比如以1978年和1984年農民和職工的
收入和消費支出及增長速度的不同為依據,認為工農差距日趨縮小,並且圖示
了農民和職工人口眾數組由低收入向高收入移動的態勢。另有學者根據抽樣
調查結果,通過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比值及其變動,對體制改革過程中城鄉差
距的變化作了初步研究(朱玲,1991)。這時期對城鄉差別的研究大部分是包含
在對總差別的研究之中,並不是專門的研究。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後期以米,由十可供研究的資料人人增加,對城鄉差
別的研究更進一步深化。
1、使用的指標和方法更加多樣化
除了使用城鄉人均收入比率、洛倫茲曲線及十等分組分析法、基尼系數外,
還使用結構相對系數、泰爾指數(Theil index)和計量模型法等進行研究(趙人偉
等,1994;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課題組,1996)。
2、實證分析更嚴謹,力求描述現實更科學
多數研究者已不滿足粗線條的研究,對影響城鄉差別及其變動的各種因素
考慮更全面,並目_通過數據「分解」、「重組」和「修正」等方法,分析各種因
素的影響程度。另外由於數據的可比性提高,有學者進行了城鄉差別的國際比
較研究。

Ⅹ 我國基尼系數存在著哪些問題,怎樣解決

我國目前基尼系數偏大。

應大力發展生產力,繁榮社會主義經濟。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不斷增加農民的收入。

與按城鄉分解我國居民收入基尼系數的研究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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