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市城口縣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是多少
隨著重慶城口縣最近旅遊事業發展迅猛,農產品,中葯種植,肉類食品加工產業鏈的完善,城口縣的人均收入大幅度上漲。能保持每月3000元左右。
B. 重慶宏觀經濟概況
(一)GDP保持快速增長態勢
自1997年建直轄市以來,除1997—1999的短暫下降之後,重慶市地區生產總值連續保持了增長的勢頭。2010年,全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7894.24億元,比上年增長17.1%。
表一:資產投資總額——比上年增長
(二)投資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
重慶是投資主導型經濟,投資增長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逐年提高, 2010年建築業增加值658.58億元,比上年增長21.4%。全市具有資質等級的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築企業實現利潤122.69億元,增長25.5%以上繳稅金91.52億元,增長29.5%。
2010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934.80億元,比上年增長30.4%。其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1911.45億元,增長23.9%;城鎮投資6342.98億元,增長27.9%;農村投資591.81億元,增長64.8%。
(三)財政收入連續十年保持穩定增長
從1997年起,重慶市的地方財政收入和支出表現出了平穩的上升趨勢。2010年,重慶市一般性財政收入1018.36億元,增長49.4%。。全年一般性財政支出1770.96億元,增長29.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1.02億元,增長25.4%。
(四)地區消費穩中有升
2010年批發和零售業增加值617.83億元,比上年增長16.2%,佔全市生產總值的7.8%;住宿和餐飲業增加值142.11億元,增長1.4%,佔全市生產總值的1.8%。
2010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878.04億元,比上年增長19.0%,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7.0%。分城鄉看,城鎮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2718.71億元,增長19.1%;鄉村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額159.33億元,增長17.7%;分行業看,批發零售貿易業零售額2430.75億元,增長19.3%;住宿和餐飲業零售額447.29億元,增長17.3%。
表二:消費品零售總額——比上年增長
(五)居民收入逐年提高
除個別年份外,重慶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現為平穩的上升趨勢。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家庭總收入18991元,增長11.8%,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2元,增長11.3%。總收入中,人均工資性收入12738元,增長7.7%;人均經營凈收入1263元,增長24.0%;人均財產性收入313元,增長23.1%;人均轉移性收入4677元,增長20.1%。城鎮人均消費支出13335元,增長9.8%。2010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277元,增長17.8%。其中,人均工資性收入2335元,增長21.7%;人均家庭經營收入2324元,增長10.0%;人均轉移性收入527元,增長39.1%。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625元,增長15.4%;
表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比上年增長
表四: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比上年增長
C. 什麼是重慶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我家有4個人,那意思是相加嗎
不是,可支配收入是指你的全部收入扣除繳給國家的稅費和保險(就是通常所說的稅後收入)。就是扣除你的所得稅和醫保、社保等。家庭就是全家的收入扣除以上費用。
D. 重慶居民人均生活水平年收入是多少!
5萬
E. 2010年度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准
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關於印發2010年度
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的通知
各分局交巡警支隊,各區縣(自治縣)交巡警支(大)隊:
現將2009年度重慶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數據公布如下,請在處理2010年5月1日零時至2011年4月30日二十四時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參照執行。
一、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749元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4621元
二、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12144元
農村居民消費性支出: 3142元
三、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
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 30963元
以上數據取自《2009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重慶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重慶調查總隊2010年3月26日公布),最終數據以《重慶市統計年鑒2010》為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交通巡邏 2010年度 交通事故 賠償標准 通知
重慶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總隊辦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發
F. 重慶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狀況: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附下表)。行業名稱 年(元) 行業名稱 年(元) 行業名稱 年(元) 行業名稱 年(元) 行業名稱 年(元)
2009年重慶市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3、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務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理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障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重慶市住院伙食補助費是多少呢?
重慶市財政局渝財行[2007]109號《關於印發〈重慶市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四章專門規定了「住院伙食費」: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在主城區出差,不得報銷早餐補助,中晚餐按誤一餐報一餐的補助方式,其標准為:中、晚餐各16元。
工作人員到重慶市轄區主城區以外的遠郊區縣出差,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標准為40元。
工作人員到重慶市外出差,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標准為50元。
6、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以賠償。
7、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重慶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註:
各分局交巡警支隊,各區縣(自治縣)交巡警支(大)隊:
現將2009年度重慶市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數據公布如下,請在處理2010年5月1日零時至2011年4月30日二十四時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參照執行。
一、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749元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4621元
二、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12144元
農村居民消費性支出: 3142元
三、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
全市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 30963元
以上數據取自《2009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重慶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重慶調查總隊2010年3月26日公布),最終數據以《重慶市統計年鑒2010》為准。
⑶、若起訴到法院,法院的依據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9、殘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被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重慶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撫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撫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009年度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准
二、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11146元
農村居民消費性支出: 2885元
二、喪葬費:
按照重慶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009年度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准
三、職工年平均工資 26985元
四、相同或相近行業職工年平均工資
1.農、林、牧、漁業 16571元
2.采礦業 26103元
3.製造業 24249元
4.電力、煤氣及水利生產和供應業 40270元
5.建築業 20823元
6.交通、運輸、倉儲業 和郵政業 25596元
7.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 43567元
8.批發和零售業 22422元
9.住宿、餐飲業 15260元
10.金融、保險業 57570元
11.房地產業 23889元
12.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20974元
13.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 41384元
14.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 17639元
15.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 19276元
16.教育 27723元
17.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 33037元
18.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27941元
19.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33103元
三、死亡賠償金:
按照重慶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009年度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准
一、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368元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4126元
四、可舉證主張較高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舉證證明其所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重慶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准計算。
五、精神損害撫慰金
精神損失費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第十一條 受害人對損害事實和損害後果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其過錯程度減輕或者免除侵權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第三十一條 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賠償權利人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受害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的,不予支持;
(二)受害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受害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的,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進行處理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精神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六條:精神損害賠償的標准:
(一)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遭受損害的,精神損害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元;侵權行為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賠償金額為1000-5000元。
(二)侵害公民身體權、健康權的精神損害賠償,按傷殘程度予以劃分。
1、對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造成一般侵害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元。
2、對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造成嚴重侵害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5000元。
3、侵害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致使受害人輕微傷殘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0元。
4、侵害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致使受害人嚴重傷殘的,賠償金額一般不超過100000元 。
5、精神損害賠償金額最高限一般為100000元。
註:最終數額由人民法院確定
六、、支付方式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十三條
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第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文書中明確定期金的給付時間、方式以及每期給付標准。執行期間有關統計數據發生變化的,給付金額應當適時進行相應調整。
註:以上所列各項費用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
說明
1、表中賠償金額是按死、傷者無責任計算的,在事故中按責任負擔,分別乘乘百分比,即是各方應承擔金額。
2、表中殘疾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是完全表失勞動能力程度計算的,在事故中喪失勞動能力及傷殘等級,分別乘以百分比,即是各方應得到的賠償。
3、本表僅限重慶市的人身損害賠償使用,自2009年5月1日始至2010年4月31日止。
如有疑問可以加我網號咨詢,見回答者!
G. 觀察市統計局公布的「十五」時期重慶市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每年比上一年增長率的統計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2003年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每年比上一年增長率低於2002年,但是,人均收入仍是增長,版所以A錯誤; B、農村權居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長率低於9%的有3年,所以B錯誤; C、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長率最多時2004年,所以C錯誤; D、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每年比上一年的增長率有大有小,但都在增長,故D正確. 故選D. |
H. 急求重慶市2012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
重慶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是2430.21元
I. 藍桂小街|重慶GDP增長,居民收入增加,是真的么
真的,認真回答希望可以幫到你。
J. 重慶市2016年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2016年重慶市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公式,具體內容如下: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時間
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相關信息:
一、2015年重慶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相關數據。
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9元
2、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純收入(可支配收入):10505元。
二、2015年重慶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相關數據。
1、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742元。
2、農村常住居民消費性支出:8938元。
以上數據來自2015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深圳市死亡賠償標准:http://www.peichang.cn/list/id77zi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