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二級以上單位有多少家
為了加強對消防設施工程施工企業的監督管理,維護消防工程市場秩序,保障消防設施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現就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管理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築業企業施工分為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三個序列。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是專業承包序列中的一個類別。獲得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或者建設單位依法發包的消防設施工程。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歸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機構配合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資質等級的標准及承包工程范圍按照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准》(建建〔2001〕82號)執行。 四、申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 中央管理的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資質。其所屬企業申請一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由中央管理的企業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同時,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五、建築業企業申請並符合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一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不含中央管理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資質,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同級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同意後,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所有申報一級資質的材料轉送公安部消防局進行初審。經初審同意後,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二級及二級以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徵得同級公安消防機構初審同意後,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發證。 六、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進行初審時,應當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工作,對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的資質條件和申報資料進行審查、核實。有關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初審過程中的專家評審制度,由公安部消防局制定。 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審批,應當從受理建築業企業的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其中,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從收到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並將審批結果通知同級公安消防機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公眾媒體上予以公告。 八、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一級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年檢;二級及二級以下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由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公安消防機構聯合年檢。 九、現有消防設施工程施工企業應當按照《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准》,直接申報相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重新定級就位。 十、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當企業的消防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人員達到相應資質等級專業人員要求時,可以承包施工總承包項目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工程,不必申請相應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當施工總承包企業投標或者承包其他企業依法發包或者建設單位依法單獨發包的消防設施工程時,則必須申請相應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 十一、消防專業項目經理培訓,按照建設部《關於全國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培訓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92〕建施勞字第24號)執行。工程技術人員的消防專業培訓考試,由公安部和建設部負責組織教材的編寫和全國統一考試;各地公安消防機構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聯合組織培訓,考試合格後發給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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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建築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屬於什麼行業類別
一、從營業稅看,稅務部門把建築設計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建築咨詢單位等的營業稅率歸服務行業一類,又因為他們並不生產物質產品,所以不能算工業生產,僅這一點不同於施工企業。
二、從行業行政歸口管理看,建築設計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建築咨詢單位等都屬於建築工業行業。所以,只能說建築設計是建築行業的服務業。
(2)建築工程管理局歸口建設局么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設計主要業務:
1. 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2.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並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3.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合同價款的簽訂與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洽商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等;
4.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5.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③ 水利工程管理處歸口哪個部門管理
水務局,隸屬水利工程管理處,或者隸屬於城市管理局,是事業單位企業管理方式 。
④ 工程監理給甲方干什麼
這是關於工程監理國家法律的規定,建議你看下,也許對你又幫助! 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 (建監[1995]第737號文 1996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人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應當遵循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准則。 第二章 工程建設監理的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國家計委和建設部共同負責推進建設監理事業的發展,建設部歸口管理全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建設部的主要職責: (一)起草並商國家計委制定、發布工程建設監理行政法規,監督實施; (二)審批甲級監理單位資質; (三)管理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核和注冊等項工作; (四)指導、監督、協調全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第六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監理法規,起草或制定地方工程建設監理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審批本行政區域內乙級、丙級監理單位的資質,初審並推薦甲級監理單位; (三)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核和注冊工作; (四)指導、監督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工業、交通等部門管理本部門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程建設監理法規,根據需要制定本部門工程建設監理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審批直屬的乙級、丙級監理單位資質,初審並推薦甲級監理單位; (三)管理直屬監理單位的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核和注冊工作; (四)指導、監督、協調本部門工程建設監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建設監理范圍及內容 第八條 工程建設監理的范圍: (一)大、中型工程項目; (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三)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及住宅工程項目; (四)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第九條 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是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第四章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與監理程序 第十條 項目法人一般通過招標投標方式擇優選定監理單位。 第十一條 監理單位承擔監理業務,應當與項目法人簽訂書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的主要條款是:監理的范圍和內容、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監理費的計取與支付、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監理從工程概算中列支,並核減建設單位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 監理單位應根據所承擔的監理任務,組建工程建設監理機構。監理機構一般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 承擔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監理機構應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四條 工程建設監理一般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 (二)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編制工程建設監理細則; (三)按照建設監理細則進行建設監理; (四)參與工程竣工預驗收,簽署建設監理意見; (五)建設監理業務完成後,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檔案資料。 第十五條 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託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將其授權監理工程師的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第十六條 工程建設監理過程中,被監理單位應當按照與項目法人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接受監理。 第五章 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與監理工程師 第十七條 監理單位實行資質審批制度。 設立監理單位,須報工程建設監理主管機關進行資質審查合格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企業法人登記。 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承接工程建設監理業務。 第十八條 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結構之一,建設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 監理單位與項目法人之間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系;與被監理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 監理單位應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公平地維護項目法人和被監理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監理單位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第二十條 監理單位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機械、設備。 第二十一條 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監理工程師實行注冊制度。 監理工程師不得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監理工程師不得在政府機關或施工、設備製造、材料供應單位兼職,不得是施工、設備製造和材料、構配件供應單位的合夥經營者。 第二十四條 工程項目建設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行使合同賦予監理單位的許可權,全面負責受委託的監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 總監理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發布有關指令,簽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有關款項的支付憑證。 項目法人不得擅自更改總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建議撤換不合格的工程建設分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六條 總監理工程師要公正地協調項目法人與被監理單位的爭議。 第六章 外資、中外合資和國外貸款、 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建設監理 第二十七條 國外公司或社團組織在中國境內獨立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如果需要委託國外監理單位承擔建設監理業務時,應當聘請中國監理單位參加,進行合作監理。 中國監理單位能夠監理的中外合資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委託中國監理單位監理。若有必要,可以委託與該工程項目建設有關的國外監理機構或者聘請監理顧問。 國外貸款的工程項目建設,原則上應由中國監理單位負責建設監理。如果貸款方要求國外監理單位參加的,應當與中國監理單位進行合作監理。 國外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一般由中國監理單位承擔建設監理業務。 第二十八條 外資、中外合資和國外貸款建設的工程項目的監理費用計取標准及付款方式,參照國際慣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章 罰則 第二十九條 項目法人違反本規定,由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改正,並可處以罰款。對項目法人的處罰決定抄送計劃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 監理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經批准而擅自開業; (二)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三)轉讓監理業務; (四)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五)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第三十一條 監理工程師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一)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二)出賣、出借、轉讓、塗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三)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涉及國家計委職能的條款由建設部商國家計委解釋。 第三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參照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並報建設部備案。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實施,建設部1989年7月28日發布的《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同時廢止。 發布部門:建設部 發布日期:1995年12月15日 實施日期:1996年01月01日 (中央法規)
⑤ 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歸口哪個部門
建工質監站是 建設局 的分支,主要負責樓房建築過程的檢測。
⑥ 有哪位知道關於《國家建築材料工業標準定額總站》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造價員證書有什麼區
一、國家建築材料工抄業標準定額總站,它也是建築行業職能部門,是屬於建設標準定額司。歸口統一管理建材行業的標準定額工作,全面負責行業標准、定額的制(修)訂計劃、組織編制、實施與監督。關於造價員業務:建材行業建設工程造價員的注冊、管理、培訓。
它具體證書沒有見過。我想根據字面理解。它發的造價員應該是主要針對建築材料的。如果是從事建材行業比較有用。
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造價員證書。這個造價員證書頒發單位正確來說應該是造價協會,全稱為「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北京地區是由造價協會授權北京市住建委來組織造價員考試和證書核發。證書不是京市住建委自己印製,而是去造價協會申請。所以你如果是在北京地區考的證書,會有兩個章,一個是「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發證機關章,一個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考試簽發章。
一般我們說的建築行業造價員證書就是這種。
造價員培訓考試介紹可以去「建築培訓網」上看下。
⑦ 規劃局是干什麼的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組織編制全國及區域性的國土規劃、國土資源五年規劃,擬訂區域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城鄉統籌、國土綜合整治、西部開發、東北振興及中部崛起等區域性政策。
主要職責:
(一)負責部內各項規劃工作的歸口管理。
(三)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對規劃執行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審核。
(四)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和評估考核。
(五)組織編制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和參與編制地質礦產、地質環境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資源儲備和海洋資源等專項規劃,組織編制和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
(六)負責制定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指導目錄和開發總量指標;負責重要勘查、開采規劃區的劃定與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保護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項目的規劃審核。
(七)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擬訂相關政策;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開發區設立和擴區、涉及項目用海等的審核。
(八)負責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管理,承擔部對口國家發展改革委的重大專項的歸口管理;承擔部進口物資免稅審核工作。
(九)組織審查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其他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核定。
(十)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專項規劃、計劃,負責節能減排、循環經濟、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等新經濟工作。
(十一)承辦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7)建築工程管理局歸口建設局么擴展閱讀
司內共設5個處,分別是:
(一)國土綜合處(區域發展辦公室)
組織編制實施全國及區域國土規劃、國土資源五年規劃,指導地方編制國土規劃;組織開展全國和重點地區國土綜合開發整治工程;負責部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等新經濟工作;負責司內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擔部西部辦、東北辦、節能減排辦等區域開發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參與國家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區域國土資源開發、城鄉統籌等區域發展工作。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二)土地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政策措施;指導和審核地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參與報國務院審批的建設用地、開發區設立和擴區等的審核;組織審查涉及土地利用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負責報國務院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其他設市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核定。
人員編制:4名。其中處長1名,副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三)土地計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負責土地利用計劃執行監督和評估考核;擬訂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相關政策;指導地方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國或區域性的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相關土地利用專項規劃;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布局調整、土地整治等周轉指標的計劃管理及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四)地質礦產規劃處
組織編制全國礦產資源規劃,指導和審核地方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協調或參與編制地質礦產專項規劃;制定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指導目錄和開發總量指標;負責重要勘查、開采規劃區的劃定與管理;組織審查涉及地質、礦產的各項規劃;組織編制和管理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和年度計劃,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編制礦產資源保護專項規劃、計劃。
人員編制:3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五)投資管理處
參與國家審批、核准、備案的建設項目土地利用相關前期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並擬訂相關政策;參與涉及建設項目用海的相關審核工作;負責部對口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專項的歸口管理;承擔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論證、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部門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報批;承擔部進口物資免稅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2名。其中處長1名,其他工作人員1名。
⑧ 鹽城市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辦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局黨委會、局務會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與協調,督促檢查會議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局重要文稿的起草;負責機關行政、保衛、文印、通訊、印章管理和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和局辦刊物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建設行業新聞機構駐鹽記者站管理工作。
(掛「建設職工教育培訓辦公室」牌子)
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宣傳、思想工作和全市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的綜合協調;負責全市建設系統人才開發和教育工作,編制建設系統教育發展規劃和人才培養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管理局屬學校及培訓機構;指導、管理建設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工作;負責局及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的管理;負責老幹部服務工作;指導、協調人武、共青團、婦女和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局屬社會團體的歸口管理。 (掛「總工程師室」牌子)
組織擬訂全市建設系統科技發展以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規劃、技術措施,並指導督促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研項目、技術開發項目和引進技術項目,負責建設科技成果的鑒定申報;指導建設技術市場、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應用和技術進步;指導全市牆體材料改革和建築節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咨詢單位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的注冊工作;組織地方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報批和推廣;組織和指導建築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 (掛「市抗震管理辦公室」牌子)
組織擬訂全市建築行業的發展戰略、重大措施及實施方案,並指導督促實施;負責管理全市城鄉建築市場;負責全市建築施工、安裝、建築裝飾、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監理、工程檢測等單位的資質審查、年檢和管理,以及工程建設項目經理資質審查注冊工作;負責全市建築工程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的管理、監督與指導;核發《建築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管理全市建築工程及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測、工程監理、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竣工驗收、工程評優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涉外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進出市施工隊伍和對外工程承包與勞務合作;綜合管理全市城鄉建設、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工作。 (掛「市拆遷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城市綜合開發、舊城改造和拆遷實施計劃並指導督促實施;指導全市城鎮土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城市綜合開發管理、房地產開發單位資質管理和進市區開發企業的注冊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綜合開發價格;負責全市拆遷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市區拆遷與安置管理、安全監督和綜合協調,以及各縣(市)拆遷工作的業務指導。 單位類別:全民所有制行政管理型事業單位(國有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受鹽城市建設局委託,負責全市建築勞務企業資質的初審;負責辦理外出施工許可證核驗和登記手續;負責外出施工項目經理的年檢初審和考核;負責全市駐外辦事處(分公司)和施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建築業外出施工的綜合統計分析,參與全市建築業發展目標的考核和評比;負責外出施工市場信息的收集、發布和綜合處理,參與行業發展情況的調研和督查,組織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承辦外出施工人員培訓有關工作。 單位類別:國有企業
單位職能: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鹽城市公交總公司主營城市及近郊區公共汽車營運、出租汽車營運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單位類別:全民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房屋白拆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受市建設局委託負責市城市規劃區內房屋拆遷許可、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政強拆等受理和初審工作;負責年度拆遷統計工作;負責涉及拆遷的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協助做好對縣(市)房屋拆遷業務指導和市城市規劃區內拆遷實施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單位類別:國有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⑴起草全市城市綠化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研究制訂全市風景園林、城市綠化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修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並指導實施;
⑵參與綠線管理,負責市區綠化市場的秩序管理;
⑶負責市區公園綠地、行道樹、綠化帶和古樹名木的養護管理;
⑷負責受理市城市規劃區內臨時佔用城市綠地、建設用地上樹木砍伐、移植的審批;
⑸受市建設局委託,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單位施工、養護資質的初審;負責全市城市綠化達標、園林式單位(園林住宅小區)的審查;
⑹參與政府投資綠化工程的設計方案評審和竣工驗收;承辦綠化工程(含政府集資工程)的組織、監督、管理等具體工作;
⑺參與城市園林綠化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⑻對各縣(市)區風景園林行業進行業務指導。 單位類別:依照公務員管理
單位職能:依據建設部規章授權,經鹽城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市人民政府批准,鹽城市城建監察支隊是具有獨立委託執法主體資格的行政執法組織,在市建設局領導下,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建設行政綜合執法工作,具體職能如下:
(1)實施城市建設工程方面的監察。查處違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未領取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未按國家規定招投標和違法發包與轉包;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以及無工程建設監理、無資質開發、城建檔案資料未移交歸檔、建設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或驗收不合格投入使用、未按規定使用新型建築材料、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等違法違章行為。
(2)實施城市公用事業方面的監察。查處損害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公共交通設施和燃氣經營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
(3)實施城市園林綠化方面的監察。查處擅自侵佔損害市區開放式公園、單位和居住小區內綠地、草坪以及擅自砍伐樹木和損害雕塑、綠籬、柵欄等綠化設施的違法違章行為。查處擅自佔用或者破壞城市綠線范圍內的城市綠地和在城市綠地范圍內進行攔河截溪、採石取土、設置垃圾堆場、排放污水及其他對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活動的違法行為。
(4)實施城市市政工程設施方面的監察。查處損害城市橋梁、路燈、排水等市政設施和未辦理地下管線施工許可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
(5)履行法律法規授權建設局行使的其他行政執法職能和建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單位類別:事業單位
單位職能:負責城市道路佔用、挖掘的審核;負責排入城市排水主管道的水質水量監測和城市排水許可的審核;負責建成區道路、排水、橋梁(已移交)等市政設施及配套設施的巡查、養護、管理,參與市政設施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地址
解放南路150號
⑨ 什麼是一級安全標准化建設歸口管理的責任部門
一級安全標准化建設,歸勞動局安全部門管理,謝謝!
⑩ 職業資格證書是歸口哪個部門管
司法部 : 執業律師
衛生部 : 1、執業醫師;2、執業葯師;3、執業護士;4、注冊營養師
財政部 : 1、注冊會計師;2、注冊資產評估師;3、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
農業部 : 執業獸醫
水利部 : 1、注冊水利工程師;2、注冊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1、注冊造價工程師;2、注冊監理工程師;3、注冊土木工程師;4、注冊化工工程師;5、注冊城市規劃師;6、注冊物業管理師;7、注冊電氣工程師;8、注冊機械工程師;9、注冊冶金工程師;10、注冊房地產估價師;11、注冊房地產經紀人;12、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13、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14、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15、一級、二級注冊建造師;16、一級、二級注冊建築師;17、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國土資源部 :
1、注冊土地估價師;2、注冊礦業權評估師;3、注冊礦產儲量評估師
國家測繪局 : 注冊測繪師
中國地震局 : 一級、二級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
環境保護部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國家稅務總局 : 注冊稅務師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2、注冊價格鑒證師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 1、中國精算師;2、中國准精算師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注冊安全工程師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1、注冊設備監理師;2、注冊棉花質量檢驗師;3、一級、二級注冊計量師;4、注冊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共管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共管 : 注冊驗船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共管 : 注冊環保工程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共管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