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規劃局和規劃委員會的關系
規委會一般由政府常委組成,這俗稱大規委會。
小規委會就是規劃局的常委班子組成,一般定期召開。
⑵ 城建局和規劃局的關系
兩個單位都是政府城建口的職能部門,無所謂誰權利大和小,是並列的關系。
規劃局全名叫「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主要負責: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城市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監督城市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比如用地性質,控樣規指標以及城市的發展等等。
城建局比較偏重建設工程的管理,規劃局則比較偏重建設工程的規劃區域。
會議指出,改革開放40年來,城鎮化進程波瀾壯闊,城鄉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住房制度、建築業體制機制、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等改革深入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在改革大潮中不斷發展前進,群眾居住條件顯著改善,城鄉建設成就斐然,建築業不斷發展壯大。
會議強調,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工作,努力開創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⑶ 城鄉規劃管理局和住建局什麼關系
一個住建系統,一個國土資源系統。
不同的是:住建系統的規劃是指城鄉規劃,管理范圍是在城鄉建設用地上,;國土資源系統的規劃是指土地利用規劃,管理范圍是非建設用地和建設用地上,側重點是非建設用地。
⑷ 城鄉規劃局和城管有區別么
城鄉規劃局和城管的區別如下:
1、名稱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城鄉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利用現有地圖、衛星地圖結合實際來開發治理歷史現狀。
城管全稱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行政執法機構,是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2、職能不同
城鄉規劃局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管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3、工作原則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城管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余江區城鄉規劃局擴展閱讀:
城鄉規劃局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城鄉規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資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設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對於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優秀的規劃設計範例;
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其精髓實質,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標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規劃建設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的情況屢屢出現。
《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中對這些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把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和美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
城鄉規劃局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貫徹建設人居環境的要求,構建環境友好型城市;貫徹城鄉統籌、建設和諧社會的原則。
城管日常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為當地地區發展做出貢獻;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⑸ 規劃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關系
規劃局主要負責城鎮體系和城市總體規劃等事宜,而建設局是負責具體建設的實施,首先有了規劃,才可能會有建設。
下面是一個市級規劃局的職責:
(一)起草或參與起草有關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二)負責承辦市政府委託的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工作。
(三)負責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
(四)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以及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地段、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
以下是一個市級城鄉建設局的職責:
(一)依法查處有關違法建設行為和市場違規行為。
(二)編制和下達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和年度城市建設計劃;綜合協調城市道橋基礎設施、城市地下管線及綜合管廊的建設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和管理;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建設。參與城市重點工程項目的概算審批;負責城建規費及相關費用的收繳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三)規范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
(四)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和建築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質量監督。
⑹ 規劃局和城鄉規劃局一樣嗎
一樣的,只是有的城市叫法不同,其職能都是依據《城鄉規劃法》管理當地的規劃工作。如果有區別,那就是有的城市只將建成區納入規劃管理,而未將鄉村納入規劃管理,因此只叫規劃局,如果將村鎮也納入規劃管理,就叫城鄉規劃局
⑺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 城鄉規劃局有什麼不同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與城鄉規劃局的區別如下:
1、名稱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城鄉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利用現有地圖、衛星地圖結合實際來開發治理歷史現狀。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土地、地質礦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有關城市規劃編制和規劃實施、土地、地質礦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職能不同
城鄉規劃局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負責城市地名、城市規劃設計、城市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問題調研。
領導、指導測繪管理部門開展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風貌保護區、歷史文化名鎮、優秀歷史建築和市級以上歷史文物古跡的規劃管理工作。
3、工作原則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規劃和國土管理局依法負責土地收回、土地儲備和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批和管理, 擬訂並實施節約集約用地評價;研究制定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的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7)余江區城鄉規劃局擴展閱讀:
規劃局: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和組織編制。參與制定區域性發展規劃、某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建設局(住建局):綜合管理全市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
國土局:主要責任是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礦產資源。例如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開發土地,審批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辦理土地出讓、轉讓、出租、抵押,調處土地權屬糾紛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總體規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土資源局
⑻ 規劃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關系
上下級關系,規劃局在各個地方的名稱都不同,直接歸屬城建局管轄或沒有規劃局,而城建局擔負規劃職能。
以下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職責:
◎研究擬定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指導全國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編號並發布;組織制定和發布全國統一定額和部管行業標准、經濟定額的國家標准;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指導全國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指導全國城市和村鎮建設;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指導全國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
◎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制定部管各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擬定高等院校建設類專業的教育標准、培養規格;指導部管各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部管各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標准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方上規劃局、建設局、城建局、建設委員會等等各種擔負以上職能的部門都是歸屬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管轄
⑼ 南昌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縣規劃建設局設8個內設機構。1、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工作,並監督檢查催辦決議事項的實施;負責政務信息、文電處理,起草局綜合性文稿及審核各科室起草的文稿;負責保密工作和文書檔案管理;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及政協提案;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和後勤服務工作;協同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2、政工科(紀檢監察室)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和黨員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職稱評審;負責建設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和職工培訓的管理工作及崗位技能鑒定製度的實施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局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全系統的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3、技術科負責全縣城鎮總體規劃(不含縣城)、詳細規劃、村莊總體規劃、建設規劃、各專業規劃的審查工作;負責規劃、工程勘察設計的行業管理和發展計劃制定;負責制定全縣城鄉規劃、建設的技術規定;組織規劃,建築設計方案會審與審定;協調各業務科室有關技術管理問題;參與全縣有關規劃評審及技術鑒定會工作;負責組織縣級優秀設計和工程評選;負責建設工程擴初設計審查,組織工程綜合驗收;負責建設科技發展和技術成果推廣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4、規劃用地科負責城鄉規劃區內用地規劃管理工作,審定用地性質,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和范圍,核發建設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城鄉各項規劃編制與審查;參與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建議書審查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論證。5、規劃工程科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工程規劃審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負責建築物使用性質變更審批;參與擴初設計評審;參與竣工驗收。6、城鄉建設科負責制定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開發的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提出全縣城市建設維護資金使用計劃;負責全縣房開企業、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管理;指導和監督開發項目小區城建配套設施的建設;負責全縣城鎮供水、城鄉燃氣、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鎮道路佔用、開挖的審批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會審、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審查建設工程綠化率,徵收易地綠化補償費和臨時借用綠地補償費。7、建築業管理科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制定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全縣建築市場、建築製品和地方材料市場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定額、造價管理;負責全縣建築業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外來施工隊伍的備案管理和協調工程招投標、合同鑒證工作;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巡查與竣工驗收;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8、監察法制科負責全縣違反規劃、建設與管理等法律法規的具體行為的行政處罰;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中違法、違章行為投訴、舉報的處置;負責本局行政訴訟和應訴工作;負責城鄉規劃、建設與管理的行政執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導監督城建監察管理工作。
⑽ 城鄉規劃局是干什麼的
城鄉規劃局組織編制、補充、修訂、調整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和詳細規劃,並依法實施城鄉規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