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出台背景
2012年8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著全民醫保體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有了基本保障,但由於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特別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的保障水平還比較低,人民群眾對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重反映仍較強烈。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開展這項工作,是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全民醫保制度建設的內在要求;是推動醫保、醫療、醫葯互聯互動,並促進政府主導與市場機製作用相結合,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和質量的有效途徑;是進一步體現互助共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
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⑵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什麼和重大疾病險有什麼區別
居民來大病保險按照規自定報銷額度不能低於50,是為了解決因家庭大病致貧的保障體系,而跟商業保險的區別還是有得,商業保險重大疾病沒有報銷,按照發病前投保的額度來賠付,投20萬賠20萬,而且是提前給付,居民大病是先墊錢出去再報銷,兩者基本是兼容的,例如可以利用商業保險的重疾賠付來作為墊付資金,然後在從居民重疾那邊保險,這樣可以有效解決大病至貧的問題
⑶ 中國人壽關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登記通知是真的假的
是當地政府和中國人壽合作的,對老百姓有利的事
⑷ 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怎麼報銷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
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森念手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大病保險報銷一年度結算一次。同時,六項醫療自付費用可二次報銷。
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主要是四大類人員,包括學生兒童、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殘疾人等。
參保人高耐員享受當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已享受民政部門醫療救助金額做相應扣減)超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簡稱起付線)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支付范圍。
大病醫保依據醫保信息系統數據進行報銷,就醫時請參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醫,以確保就醫報銷數據完整,報銷費用准確。同時,參保居民要堅持社區首診制度,合理就醫。
在社保卡丟失補換期間,參保居民需留好就醫單據,手工報銷時,醫療費用也將通過信息系統上傳。
如參保居民需查詢就醫報銷明細,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詢此嫌個人醫療費用報銷情況。
⑸ 求常州市近幾年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相關政策及資料
國家發改委、衛生局、人社局、保監會等6部門8月30日出台《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具體實施,要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出台實施意見後才能啟動。
⑹ 社保中的醫保是否包括大病險
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版政策規定提供基本權醫療保障。
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後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准,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納入大病保障的20種疾病:兒童白血病、先心病、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葯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⑺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工作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建設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2012〕2605號),現就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
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有利於健全全民醫保體系,築牢群眾看病就醫的網底;有利於減輕人民群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有利於創新管理服務方式,發揮商業保險的管理和專業優勢;有利於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促進醫療機構提升服務水平。各地方、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周密部署,統籌協調,務求實效。
二、全面推開試點工作
嚴格貫徹落實《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2014年全面推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已經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抓好有關各項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實施范圍;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工作。
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加強對推進大病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由醫改辦牽頭,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計生、保監等部門參與的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各地醫改辦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明確工作進度,細化配套措施。尚未制定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省份,要在2014年5月底前出台有關文件並報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四、強化政策宣傳和培訓
各地要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宣傳和政策解讀,使群眾真正了解這項政策的實惠,能夠「求助有門」。加強對有關主管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使其理解掌握這項政策的內涵實質,全面落實有關政策要求,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為加快推進大病保險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各地要加強對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做好跟蹤分析、監測評價等工作。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員滿意度等為主要內容的商業保險機構考核評價辦法。國務院醫改辦將對各地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六、強化重大問題研究
各地醫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合規醫療費用界定、提升統籌層次、完善籌資機制等重大問題的研究力度,及時完善相關政策,健全大病保險制度。各地醫改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要對大病保險工作進展和運行情況進行總結,年度總結報告報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
七、強化監管和服務
加強對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的監管,控制不合理醫療行為和費用。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的監管,通過日常抽查、建立便捷投訴受理渠道等多種方式,督促其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防止信息外泄和濫用,對違法違約行為及時處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利用全國網路優勢,為參保人員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異地結算等服務,確保群眾方便及時得到大病保險補償。建立大病保險信息通報制度,大病保險籌資標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況等要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各地在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國務院醫改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八、工作進度
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
⑻ 《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何時執行
如果是有關社保、醫保方面的問題,可以登錄當地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或親回自到社保局答、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祝你好運!
⑼ 城鄉居民醫保的大病保險是需要自己去辦理的嗎
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如何辦理?
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是對患有大病的城鎮居民所產生的醫療費用給予報銷。其目的是為了解決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至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辦理可以參考以下步驟,具體如下:
1、申報和登記。
投保人可以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保險公司的營業大廳選擇一款適合自己的大病醫療保險產品,選擇好之後,需要投保人填寫好保險申購單。
2、選擇繳費方式。
一般情況下,大病醫療保險的繳費方式可以分為按月繳費、按年繳費和一次性繳費。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方式,一般選擇按年繳費的居多。
3、辦理或提交一張活期銀行卡。
投保人需要辦理或提交一張活期銀行卡,用於以後保費的繳納。如果發生保險合同范圍內大病,也可以通過這張銀行卡領取理賠保險金。
4、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並簽訂。
投保人應該仔細閱讀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險合同的各個條款,尤其是除外責任、保障范圍、保障疾病等。經過投保人確認沒有異議之後再進行簽字。
5、繳納保費。
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之後,需要先繳納第一次保險的費用。如果是按年進行繳納,之後的每一年都需要繳納相應的保費。
綜上所述,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辦理步驟為:申報和登記--選擇繳費方式--辦理或提交一張活期銀行卡--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並簽訂--繳納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