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系統的研發背景
有效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並實施規范管理是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基礎性工作,對於改善衛生服務公平性和轉變農村牧區衛生服務模式具有重要意義。為農村居民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在全國推行健康檔案信息平台建設,加快實現城鄉居民健康檔案電子信息化管理,更是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重中之重。《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建立農村居民健康檔案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 本產品系我公司自主研發,現全國應用該產品的地區涉及安徽(目前覆蓋全省16個地市達54個縣/區)、青海省(地級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轄的8個縣/市/行委)、河南省(地級市:周口市下轄有沈丘縣、項城市試點)、河北省、山西省等五個省區,現正在全國各省/區全面推廣中。
u 系統數據科學、規范,嚴格遵循國家衛生部相關標准;
u 軟體功能豐富、設計實用,著眼於區域信息化一體化充分考慮我國農村衛生特色;
u 軟體採用模塊化設計,實現動態醫療服務信息的自動追加補充;
u 操作界面友好、人性化檔案摘要,方便醫療服務工作者檢索查看;
u 可融合性強,與各相關系統無縫銜接,便於保存患者醫療記錄;
u 可擴展性強,軟體升級、維護起來更方便、更快捷。 該系統有系統首頁及基礎信息、健康檔案、體檢管理、重點人群管理、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等等八大模塊組成。
u 系統首頁、登陸:查看相關新聞公告信息、系統登陸、用戶修改密碼;
u 系統基礎信息設置:單位信息、村級地區、用戶管理等基礎信息維護管理;
u 健康檔案管理:建立(編輯和刪除)家庭檔案信息、個人基礎信息管理;
u 健康體檢管理:建立健康檔案及老年人、重點疾病患者等的年度健康檢查;
u 重點人群管理:對重點人群的健康檢查記錄、訪視、隨訪等衛生服務記錄;
u 其他醫療衛生服務:就接診信息及雙向轉診等進行操作、記錄;
u 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活動記錄等;
u 系統報表:對健康檔案的建檔率、體檢記錄、遺傳病史、個人既往史分布、 人口年齡結構分布和0-36周兒童生長發育曲線進行圖表統計與分析;
u 門戶網站管理、論壇:對本地區內的行業最新動態及公告、對新聞信息進行管理,對最新動態、帖子信息、相關投訴信息進行管理。
註:詳細功能系統/模塊請參見系統(V3.50版)操作手冊 (09年12月10日版)
⑵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該如何管理如何存放編號便於查找
檔案櫃分類貼標簽,什麼村的就貼什麼村的標簽,然後各個村的健康檔案對應地放在對應的檔案櫃里,檔案事先按檔案編號從小到大一次排好,然後就可放在相應村的檔案櫃里了,這樣可方便查找
⑶ 陝西檔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如何分類整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首先,協議書和報到證一般只有兩年的有效期,超過則效力盡失,所以應該在兩年內盡量找到接收單位並辦妥相關手續,哪怕是湊和先把檔案落下也好。
其次,我很想知道,你現在如果有單位的話,單位性質概況是怎樣的?將來有可能的就業環境(如可能跳槽或進入政府等)是怎樣的?——這對給你的可行性建議比較重要些。
第三,我個人感覺你如果是正規統招入學的話,畢業時的檔案是不應該交到你個人手中的,除非是個雜牌學校(請原諒,正規大學是不會將檔案直接交到畢業生手中的,哪怕是有個第三方的虛假協議單位接收也可以,但就是不允許直接交給本人,這是國家檔案管理的基本原則)。現在既然檔案在你手中,如果剛畢業不久,可以再聯系原學校,一般可以補發協議書的,你可以據此與新的接收單位簽訂協議,新單位如果同意接收檔案關系,可以直接通過地市級的人事局轉移接收檔案(根據你的情況,建議運用點關系溝通下,如果你就業還是在教育系統,那更得公關了)。
第四,拋開前期的檔案不談,現在關鍵是要知道你就業或意向就業單位是哪。如果是普通的企業,大多是參加社會統籌勞動保險,這類保險你學生檔案的作用不大,一般開始可以放棄學生檔案直接到勞動局辦理招工手續勞動合同再增加保險,這時的檔案是工人性質的,但不影響你退休或享受其他保險待遇。
第五,如果你現在的就業單位就是教育系統或政府的機關事業單位,目前山東省保險方面還有一個機關事業單位保險系統,繳費基數高,個人繳費低但待遇優厚,假如是進入這一類的保險,那你的學生檔案就是必須要重視的了,現在不管教育廳教育局怎麼答復你,如果你進入了機關事業單位,哪怕是你學校也不管了,報到證也無效了,也要想盡辦法溝通公關一下,把檔案落到工作單位所屬的上級管理部門去,沒有捷徑,票子和人脈就是捷徑。
第六,學生檔案在你個人手中還有一個不便就是,在評聘各類職稱的時候,尤其是人事局教育局進行評審那種,不是考試那種,這需要檔案和學生的身份證明和就業時間、經歷的核算,用途明顯一些。
總之,如果你是個體或在一般企業就業,本身對職稱等方面的意向不大,可以將學生檔案存到就業單位去,只要按規定辦理保險,未來的退休和醫療保障等影響不大。如果是就業到機關事業單位,就甭在這兒問了,盡快公關把檔案交到教育部門或人事部門為妙~
祝一切順利!
⑷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系統的服務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和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等基礎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體檢包括一般健康檢查、生活方式、健康狀況及其疾病用葯情況、健康評價等。
3.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的0~36個月兒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類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記錄。
4.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包括上述記錄之外的其他接診記錄、會診記錄等。
5.農村地區在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基礎上可增加家庭成員基本信息和變更情況,及家庭成員主要健康問題,社會經濟狀況,農村家庭廚房、廁所使用,禽畜欄設置等信息。 1.轄區居民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接受服務時,由醫務人員負責為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填寫相應記錄。同時為服務對象填寫並發放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
2.通過入戶服務(調查)、疾病篩查、健康體檢等多種方式,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組織醫務人員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
3.將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填寫的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裝入居民健康檔案袋統一存放。農村地區可以家庭為單位集中存放保管。有條件的地區錄入計算機,建立電子化健康檔案。 1.已建檔居民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復診時,應持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在調取其健康檔案後,由接診醫生根據復診情況,及時更新、補充相應記錄內容。
2.入戶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時,應事先查閱服務對象的健康檔案並攜帶相應表單,在服務過程中記錄、補充相應內容。
3.對於需要轉診、會診的服務對象,由接診醫生填寫轉診、會診記錄。
4.所有的服務記錄由責任醫務人員或檔案管理人員統一匯總、及時歸檔。
5.農村地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可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相結合。
⑸ 衛生部關於規范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的文件有哪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健康檔案是醫療衛生機構為城鄉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的規范記錄,是以居民個人健康為核心、貫穿整個生命過程、涵蓋各種健康相關因素的系統化文件記錄。居民健康檔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體現,是醫療衛生機構為居民提供高質量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工具,是各級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制定衛生政策的參考依據。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現就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並實施規范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總體要求,將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檔案作為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重要舉措,創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完善服務功能,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
(二)工作目標。到2009年底,按照國家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的要求,農村居民健康檔案試點建檔率達到5%,城市地區居民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30%;到2011年,農村達到30%,城市達到50%.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蓋城鄉居民的,符合基層實際的,統一、科學、規范的健康檔案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健康檔案為載體,更好地為城鄉居民提供連續、綜合、適宜、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三)基本原則。
——政策引導、居民自願。加強政策宣傳,積極引導城鄉居民自願參與建立健康檔案工作。
——突出重點、循序漸進。優先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產婦、0-3歲兒童等建立健康檔案,逐步擴展到全人群。
——規范建檔、有效使用。規范健康檔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證信息的連續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充分利用轄區相關資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檔案信息,逐步實現電子信息化。
(一)逐步建立健康檔案。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應當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具體負責。通過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日常門診、健康體檢、醫務人員入戶服務等多種方式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服務提供情況做相應記錄。健康檔案信息應當齊全完整、真實准確。其他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配合做好健康檔案的補充和完善工作。居民健康檔案內容主要由個人基本信息、健康體檢記錄、重點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衛生服務記錄組成。具體內容和方法執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09年版)》有關要求。
(二)有效使用健康檔案。健康檔案應當統一存放於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時,應當調取並查閱居民健康檔案,及時記錄、補充和完善健康檔案。要做好健康檔案的數據和相關資料的匯總、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統計工作,了解和掌握轄區內居民的健康動態變化情況,並採取相應的適宜技術和措施,對發現的衛生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醫療和康復等服務。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平台,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實現對城鄉居民的健康管理。
(三)規范管理健康檔案。城鄉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在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檔案時,要符合《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的調取、查閱、記錄、存放等制度,明確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相關責任人,保證居民健康檔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落實好建立健康檔案的機構、人員、經費和設施等保障措施並加強對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的監督管理。
居民健康檔案一經建立,要為居民終身保存。要遵守檔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檔案的損毀、丟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檔案中的居民個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隱私信息。除法律規定必須出示或出於保護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檔案不得轉讓、出賣給其他人員或機構,更不能用於商業目的。
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因故發生變更時,應當將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檔案完整移交給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或承接延續其職能的機構管理。
(四)逐步建立電子健康檔案信息系統。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根據衛生部《健康檔案基本架構與數據標准(試行)》(衛辦發〔2009〕46號)、《基於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台建設指南(試行)》和相關服務規范的要求,逐步推進建立標准化電子健康檔案。鼓勵以省或地級市為單位研究開發相關信息系統。電子健康檔案信息系統要逐步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以及傳染病報告、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醫院電子病例等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建立起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區域衛生信息平台。
⑹ 華東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系統
關於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系統,樓主可以採用民康居民基本公共衛生管理系統來建檔,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⑺ 衛生部關於規范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的指導意見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領導,把建立統一居民健康檔案工作作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制度建設、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內容納入議事日程。要明確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的職責分工,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是建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層層落實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工作目標、實施計劃和方案,確保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宣傳,動員居民廣泛參與。各地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的作用,積極宣傳建立統一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的重要意義,提高居民健康意識。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等基層管理組織和轄區單位的協調與溝通,爭取支持,引導居民自覺自願參與建檔工作。
(三)完善經費保障措施。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將建立健康檔案工作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並落實相關經費。健康檔案的保管保存、日常運行維護、人員培訓以及信息系統建設等費用應當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相關經費投入。經費的撥付應當與健康檔案建立的數量和質量等考核結果掛鉤。
(四)加強健康檔案管理能力建設。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廣泛開展針對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重點強化居民健康檔案相關政策、知識和技能等,使其充分了解工作要求和工作內容,掌握健康檔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術和方法。採取多種方式提高相關人員收集、管理和應用信息的能力。
(五)加強監督檢查。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建立、使用和管理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工作作為衛生行政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工作的檢查評估,及時向同級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反映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調整相關政策措施。衛生部將不定期對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等工作進行檢查評估。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
⑻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歸檔
這個具體你要到當地的社保中心,他們有人專門指導辦理。
⑼ 如何管理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戶籍及非戶籍居民。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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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月兒
童、孕產婦、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為重點。
二、服務內容
(一)居民健康檔案的內容
居民健康檔案內容包括個人基本信息、
健康體檢、
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和
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
1.
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
性別等基礎信息和既往史、
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
息。
2.
健康體檢包括一般健康檢查、
生活方式、
健康狀況及其疾病用葯情況、
健
康評價等。
3.
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記錄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的
0
~
36
個月
兒童、
孕產婦、
老年人、
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類重點人群的健康管理
記錄。
4.
其他醫療衛生服務記錄包括上述記錄之外的其他接診記錄、會診記錄等。
5.
農村地區在居民個人健康檔案基礎上可增加家庭成員基本信息和變更情
況
,
及家庭成員主要健康問題
,
社會經濟狀況
,
農村家庭廚房、
廁所使用
,
禽畜欄設
臵等信息。
(二)居民健康檔案的建立
1.
轄區居民到鄉鎮衛生院、
村衛生室、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站)
接受服務時,
由醫務人員負責為其建立居民健康檔案,
並根據其主要健康問題和服務提供情況
填寫相應記錄。同時為服務對象填寫並發放居民健康檔案信息卡。
2.
通過入戶服務
(調查)
、
疾病篩查、
健康體檢等多種方式,
由鄉鎮衛生院、
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組織醫務人員為居民建立健康檔案,並根據
其主要健康問題和衛生服務需要填寫相應記錄。
3.
將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填寫的健康檔案相關記錄表單,
裝入居民健康檔案
袋統一存放。
農村地區可以家庭為單位集中存放保管。
有條件的地區錄入計算機,
建立電子化健康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