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鞍山市建設投資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鞍山市建設投資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2016-09-23在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長青街2號。
鞍山市建設投資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210300MA0QFMBK66,企業法人逯勇,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鞍山市建設投資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許可項目: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清運),洗浴服務,各類工程建設活動,食品經營,餐飲服務,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食品生產,糧食加工食品生產,城市配送運輸服務(不含危險貨物),人力資源服務(不含職業中介活動、勞務派遣服務),職業中介活動,旅遊業務,室內環境檢測(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准) 一般項目:汽車租賃,洗車服務,停車場服務,安全系統監控服務,物業管理,集貿市場管理服務,住房租賃,打字復印,禮儀服務,市政設施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家政服務,病人陪護服務,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專業保潔、清洗、消毒服務,健康咨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居民日常生活服務,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棋牌室服務,洗燙服務,消毒劑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康復輔具適配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廣告設計、代理,廣告製作,日用雜品銷售,辦公用品銷售,日用百貨銷售,草種植,花卉種植,園藝產品種植,製冷、空調設備銷售,護理機構服務(不含醫療服務),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房地產咨詢,園區管理服務,環境應急治理服務,水環境污染防治服務,軟體開發,城鄉市容管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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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鞍山市城市和農村動遷補償條例
鞍山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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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拆遷安置
第三章 拆遷補償
第四章 代建費支付辦法和標准
第五章 建設住宅的動遷負擔
第六章 違章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拆遷管理,保證國家建設和城市改造的需要,保護建設單位和被動遷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規定程序批準的建設項目,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審定地點,所發生的地上拆遷安置事項,均執行本辦法。
第三條 鞍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拆遷安置工作的主管機關,其所屬專門管理機構市統建開發管理辦公室,根據本辦法對拆遷安置工作具體實施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凡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工商業或公共設施建設的,根據規劃部門批準的用地范圍,由建設單位擬定拆遷方案,報統建管理部門發給拆遷許可證後方可拆遷。住宅建設,根據批準的小區規劃和開發計劃,由市統建管理部門會同規劃部門進行組合安排。
第五條 城市一切土地(包括已徵用的農村土地)為國家所有,在國家建設需要時,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國家需要,及時拆遷騰地,不許趁拆遷之機索取高額賠償。
第六條 凡經確定的動遷區,由市建委發出正式通知後,房管、規劃、城建、公安、工商管理部門,必須按規定時間實行凍結、停止發放或辦理私房證照更名手續;停止辦理固定或臨時建築執照;停止辦理分戶、落戶手續;停止發放或變更工商經營執照(不包括流動執照);停止辦理變更房屋使用性質手續。違者追究單位或個人責任。
第二章 拆遷安置
第七條 拆遷安置對象
下列住戶和單位,為就地或移地安置對象。
一、凡在拆遷地段內,在凍結前已有與本人或本單位使用性質相符的房屋證照的,均為拆遷安置對象。
二、凡一九八三年以前實際在拆遷地段內居住自有違建房的住戶,其住房的居住面積不小於八平方米、檐高二米,持有與住戶相符的區、街一級的土地租金收據,參照戶口、糧證,別處確無住房,單位同意付代建費者,可予移地安置。違建房屋不準買賣、轉讓、轉借、出租,否則,一經發現,無論是否具備拆遷安置條件,對雙方均不予安置住房。
三、凡在拆遷地段內,持有與單位或個人名稱相符的合法營業房屋證(照)和營業執照的全民、集體、個體商業網點,按營業房安置。
凡用違建房進行經營活動的,不論有無營業執照,均不按營業房安排。是否按動遷戶安置,參照前款確定。
四、凡在動遷地段內持有與本人相符的合法居住房屋證(照)和營業執照兩營合一的個體戶,按居住用房安置。
五、凡單位在拆遷區內經批準的臨時建築,由使用單位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補償。
六、對於弄虛作假,突擊違建,隱瞞它處住房,製造假證者,一經查實,概不作安置。
七、凡企事業單位違反政策,購買私人房產進行營業者不予安置。凡未經規劃或房管部門批准,改變使用性質的倉庫、廠房、辦公用房等,均按原面積原用途補償。私自改作住宅,自行派進住戶的,其住戶由派戶單位在限期內負責清除。對單位的違建房一律不予安置和補償。
第八條 房屋安置標准和原則
一、拆遷住房以拆遷當時的合法住房為安置依據,凡在動遷以前,取得合法居住房屋的住戶,均按原居住合法居室間數,參照原居住面積安置,但對原居住合法房屋單室的居住面積在十八平方米(含十八平方米)以上的,可按雙室安置。
二、按前款安置的動遷戶,居住確實困難要求擴大面積的,必須先經所在單位同意,預交代建費,並與建設單位商妥,在不超過建房單位應負擔的動遷比時,可就地代建,超過時可移地安置。
三、因危房改造,需移地安置的住戶,一律按原住合法房間數安排。
四、被拆遷戶的回遷安置,由拆遷單位負責,在住房分配上,要一視同仁,不得留好分壞,要按遷出順序先後,妥善安置。
五、全民、集體和個體商業網點,均按原合法經營用房的面積和普通標准給予還建。如必須擴大建設面積或提高建設標準的,則應自行負擔,並預付擴大或提高標准部分的全部資金。
六、工業企業,由市規劃部門指定地點,由建房單位按原合法房屋面積、結構還建或核定補償費,由被動遷單位自行建設。
七、市區內的農業戶,按原合法的面積和結構,由所在村委會、鄉、區政府負責安排建房地點,征地費由拆遷單位支付,自行移地建設。補償的建設資金由建設單位按原面積、原標准一次性撥給本人。舊房自行拆除,材料歸已。
八、住宅建設的拆遷單位,在拆遷前要先經市統建管理部門聯合登記調查,核定拆遷比例後方可拆遷。否則,不予補助超動遷比例的資金。回遷前,要對拆遷戶的自然情況,遷出時間,給房情況公開發表,以接受群眾監督檢查。
九、一般性住宅建設,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回遷安置。如逾期不能回遷者,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支付拆遷戶的臨時租房補助費。
第三章 拆遷補償
第九條 凡拆除城市合法私房,均由私房管理部門劃定類別,按本辦法補償標准,一次發給本人。如動遷戶進行拆扒,材料歸已,則不發補償費。門斗、圍牆、棚廈和違建房等一律由被動遷人自行處理,不發補償費。
農業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動遷戶,除對樹木給予適當補償外,其它均與城鎮戶口相同。
第十條 凡拆除公有房屋和單位自管合法房屋者,拆遷單位必須到產權單位辦理手續,否則不準拆除。
凡是拆除的舊房產權與新房產權同屬市直管公房的,不交納產權轉移補償費,舊房拆除由建設單位與產權單位協商處理。凡是房屋建成後發生產權變動的,建房單位必須向原產權單位按舊房建設面積交納產權轉移補償費,舊料歸建房單位。
第十一條 市、區、街的全民或集體的商業網點、小工廠動遷後,凡自行安排臨時營業或生產用房的,建房單位按原房面積的60%發臨建補助費,不補停業損失費。對無法繼續營業或生產的,須經工商管理部門注銷營業執照,可從拆遷停業到恢復營業或生產止,按從業人數和退休人員的平均基本工資加一倍,按日計算發給補償費。個體戶因動遷停業,經工商管理部門注銷執照者,要按稅務部門掌握的拆遷前三個月的平均純利水平,按月給予補助。未注銷營業執照的,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 動遷戶自行解決臨時住處的,由動遷戶所在單位按月發給租房補助費。其標准按四口人以下的每月補助二十元,五口人以上的每月補助二十五元。社會戶由建房單位安置臨時住房或發給租房補助費。自謀職業者居住房的房租自行處理。如在拆遷中停業又確實租房居住的,由建設單位負責補助。
第四章 代建費支付辦法和標准
第十三條 代建費原則上由動遷戶戶主所在單位支付。戶主所在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經統建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聯合審定後,可由其配偶所在單位支付;安置具有分開居住條件的住戶,其子女居室部分,由其子女所在單位支付。
凡屬市財政撥款或補差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由市統籌安排墊付,並在職工所在單位的下年度建房指標中扣除此項費用。區級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由各區支付;中小學教職員工由市、區主管的教育部門支付。
實行企業化管理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機關事業單位所屬的勞動服務公司,自負盈虧的國營或集體單位均自己解決代建費。
社會戶由建設單位安排住房,免收代建費。
純個體戶的代建費,由個人全部負擔,特殊情況由統建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及拆遷單位共同審查決定負擔辦法。
第十四條 代建費原則上要在進樓前全部付清,確有困難的單位,由單位出面,直接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暫予緩交,但最遲不準超過三年(不計利息);也可以動員職工集資墊付,墊付款定期還給本人。個別單位確實無力支付的,需經統建管理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審查核定後,可予批准減免。對有支付能力拒不交款者,或不辦緩交手續者,不予分配住房,將動遷戶交職工所在單位負責安置。
第十五條 代建費的支付標准
一、代建費一律按建房實際成本加地區差價計算交納。
二、徵收代建費的建築面積,統按單室戶三十八平方米,雙室戶五十五平方米,三室戶七十六平方米計算,不得自定標准,亂收代建費。
第十六條 凡按第八條第一款安置住房的,無論面積增加多少,不收代建費。
凡按第七條第二款安置住房的,按新安置住房的全部建築面積交納代建費。
第十七條 支付代建費的資金,可由企業自有資金和補給的超動遷補助費及所收代建費中支付。
第五章 建設住宅的動遷負擔
第十八條 凡建設住宅的單位,不論建設區域內有無動遷戶,一律按規定的動遷負擔標准承擔動遷費用,超出動遷負擔標準的,由市建委給予補助,不足動遷承擔標準的,向市建委交納動遷調節費,由市建委統一平衡使用。動遷比例以設計戶數與動遷戶數計算。補還工商業廠點面積不參加計算,但由建房單位所得的商業用房要按面積以每五十平方米摺合一戶計入設計戶數,參加動遷的比例計算。
第十九條 動遷負擔標准
一、城市中心區,動遷安置全部由建設單位負擔。其范圍是:中長路以東,和平路以南,東山風景區以西,鋼鋒街、工人街、綠化街以北。
二、近市區,建設單位負擔60%的動遷量,其范圍是:
(一)中長鐵路以東,東建國路以南,曙光街和東山風景區以西,和平路以北。
(二)中長鐵路以東,鋼鋒街、工人街、綠化街以南,常青路以西,聯盟街以北。
(三)西民生路、體育街以東,環鋼路以南,中長鐵路以西,西解放路以北。
三、遠市區,建設單位負擔50%的動遷量。其范圍是:
(一)中長鐵路以東,水源街、太平街以南,曙光路以西,東建國路以北。
(二)西解放路以東,環鋼路以南,西民生路、體育街以西,西解放路以北。
(三)常青路以東,綠化街以南,東山風景區以西,東環市路以北。(四)石化鐵路以東,西解放路以南,中長鐵路以西,四方台路以北。
四、邊緣區,建房單位負擔45%的動遷量。其范圍是:曙光街以東;四方台路以南;西解放路、石化鐵路以西;水源街、太平街以北。
五、凡在新區和自己院內建設住宅,無動遷戶的負擔建設面積的40%動遷調節費。有動遷戶的,二者之和超過50%的動遷量,可減收動遷調節費。經批准零星插建的住宅,按劃定區域的動遷比,超出不補,不足者按規定收繳調節費。
接層建設住宅的要交納20%面積的動遷調節費。
六、補助和收繳動遷費舊區按住宅設計平均戶室面積核定,新區按建築面積核算。
第二十條 凡在自管房區建房的單位動遷調節費,新區不抽,舊區不補,動遷量自行平衡。
第二十一條 改造舊區建設住宅,超出應負擔的動遷面積可安排在新區建設,在新區建設部分可減收20%的動遷調節費。
第二十二條 在舊區建設的工商用房和公共建築的動遷量由建設單位負擔,不收不補。可按標准向動遷職工所在單位收繳代建費,特殊情況,需安排在新區建設的按規定由市建委收繳土地開發費和動遷安置費。
第六章 違章處理
第二十三條 拆遷單位與被拆遷單位或個人之間,被拆遷人之間、拆遷人或被拆遷人與第三者之間發生拆遷爭議時,由統建管理部門處理。
當事人對統建管理部門作出的拆遷期限的決定必須無條件執行,不準藉由拖延,在限期內拒不遷出妨礙建設的,統建管理部門核實後,會同公安部門,由被動遷人所在單位和街道辦事處配合實行強制遷出,遷出後,對統建管理部門的安置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建委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統建管理部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對搶占房屋,煽動鬧事,行凶打人者,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凡在批准動遷前需在擬建區進行動遷摸底調查的,必須經規劃處出證,統建管理部門批准,方可進行,否則住戶有權拒絕,並可向統建管理部門反映。對未經批准擅自進行摸底調查的,給予罰款處理。對違反本辦法進行安置補償的人員,要給予制止和批評,對造成損失的,要追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動遷管理人員和直接動遷人員及公安、房產、工商、糧食、城建、規劃部門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章辦事,盡職盡責,不得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或敲詐勒索。違者由主管機關給予必要的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適用於鞍山市區。海城市、台安縣,可參照本辦法自行制定。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對本辦法中涉及的徵收、補償等各項具體費用標准,由市建委制定頒發。
3. 鞍山是中國綜合實力30強的城市、國家森林城市等.經過50多年的建設發展,鞍山奠定了比較雄厚的工業基礎.
鞍山、本溪一帶,蘊藏著上百億噸鐵礦,盡管品位不算太高,但卻可以露天開采,版便於選礦和權冶煉.早在公元10-11世紀的遼金時期,這里就是煉鐵、農具和兵器的製造中心.建國以來,遼寧省的重工業在全國一直占據重要地位.目前,鞍山市是全國重要的黑色金屬冶煉基地,有「鋼都」之稱;沈陽市的重型機床和飛機製造業在全國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故選:C.
4. 鞍山市統建辦是干什麼的
你找鞍山人辦事,等於是給自己找麻煩,信得著誰也不能相信鞍山人,海城人最為顯著,當你和海城110打過交道就知道了,他們什麼都不管,吃干飯的,12345根本就打不通
5. 鞍山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鞍山市城市建設抄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10月0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鞍山市城市建設項目的投資,鞍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國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土地資源的整理、開發、利用等。
法定代表人:項曉雲
成立時間:1999-10-09
注冊資本:148984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10300005047245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鞍山市鐵東區南中華路236號
6. 鞍山怎麼樣啊,鞍山城市建設、消費水平、環境等,想去鞍山工作,將來的發展前景怎麼樣
首先抄,我做為一名鞍山人很自豪.盡管我們的城市還有很多不足和缺陷,但哪裡也沒有盡善盡美的地方啊,.
第一,鞍山城市建設.我們鞍山市來了一個新的市長,他帶來了很多的新理念,很多的城市死角以及落後建築,現在都煥然一新.我相信,只要給我們時間,我們一定會把鞍山建設的更美.
第二,消費水平.從我走的一些地方來看.鞍山市的物價還是比較便宜的.餐飲業、服務業還是很發達的。由於有鞍鋼這個國家大型企業,鞍山老百姓的平均收入還是不錯的。
第三,環境。這要和哪比。當然,鞍山和南方蘇杭了,上海、無錫等江南一帶的城市是無法比擬的。畢竟受緯度的限制和影響。和大連也是有差距的,人家畢竟是海洋性氣候。在有,鞍鋼對於經濟來講是好事,可對於環境來說就是壞事了。但最近這幾年,鞍鋼在環保方面做了很大的投入,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變,煙比原來少多了,綠色確比原來多多了。
至於你說要來鞍山工作,我不知道你具體要做什麼工作。也就對你的工作前景妄加斷言。所以,我希望你來到鞍山,多了解鞍山,認識鞍山。我相信,你也一定會喜歡上這的。
7. 鞍山市城市建設管理局電話是多少
辦公室電話:5535594
工程公司:2610148
工程設計院:554
8. 鞍山成為遼寧省省會的具體時間鞍山市的規劃
沒有具體時間
位於遼東半島中部的鞍山市,被譽為「共和國鋼都」。單從經濟方面,鞍山生產總值僅過千億元,遠不如大連和遼寧,但是只從GDP總量一個方面否定鞍山是不可取的,鞍山的第一、二、三產業一直在增長,其中擁有雄厚的工業基礎,形成了以鋼鐵為主,門類比較齊全的產業體系,而且鞍山還是遼寧中南部商貿物流中心。
只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堅持發展,鞍山有成為省會的可能性的。總之,每個城市都有自身發展的優勢和特點,省會遷移是需要根據省內的發展需要和各城市的綜合實力慎重決定的
(8)鞍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擴展閱讀:
遼寧省省會的第一選擇
最有實力的非大連莫屬了,大連是遼寧省副省級市、計劃單列市,而且還是新一線城市,和省會沈陽位於一個層次。大連在2017年的GDP總量達到7363億元,位居全省首位,第一、二、三產業都較為發達,可見其經濟實力雄厚。
大連的科技事業發展較好,擁有多個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實驗室以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另外大連自然生態環境比較優越,自然資源豐富,比如水資源、生物資源、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應有盡有。因此,省會遷移,大連絕對是不二人選。
9. 「鞍山」為什麼要創城
關於鞍山創城的原因:
1、鞍山是我國重要的鋼鐵工業基地,遼中南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
2、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深入實施新一輪東北振興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
3、要逐步把鞍山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