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惠陽區自建房. 開始建時以問了國土城建說只拍照就行.現建一半叫停.叫我們百姓怎麼辦.
經過審批了嗎?《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版其宅基地的面權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上可知,農村住宅用地要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沒有批准不能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