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淺談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背景和意義怎麼寫
1.利於緩解社會矛盾。2.利於促進消費水平的提高。3.利於促進社會生產水平全面提高。4.利於縮小城鄉差距,加快城市化進程。
2. 影響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政策原因有哪些
1.當前我國的收入差距是在城鄉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基礎上產生的,是在共同富裕目標下產生的,是相對差距而非絕對差距我國有13億多人口,讓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地區以同樣的速度富裕起來是不可能的,也不現實,平均主義只能導致共同貧窮。只有鼓勵一部分人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然後才能帶動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在這一政策的鼓勵和指引下,一方面,改革開放之後我國越來越多的人口走上了富裕道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當前我國低收入者數量雖然龐大,但已經大幅度減少。據統計,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有2.5億人生活在絕對貧困線以下,而到2014年底,在貧困線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下則為7017萬。而且,即使是貧困人口,其生活水平與以前相比也有極大提高。以前的貧困表現為缺衣少吃,現在的貧困表現在缺少現金收入。因此,我國居民收入差距不是絕對差距,即一部分人收入提高了,另一部分人收入降低了,而是相對差距,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快有慢、有先有後的差別。特別是按照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要在2020年之前,讓所有農村貧困人口脫貧,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是對人類社會的巨大貢獻,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2.我國的收入差距總體上看處於過大區間,但未出現兩極分化近年來,不斷有國內外學者和研究機構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做出兩極分化的判斷,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兩極分化既有量的判斷標准,也有質的判斷標准。從量上來看,一般認為基尼系數要超過0.5,而我國2015年的基尼系數為0.46。從質上來判斷,所謂兩極分化,是指全社會形成了明顯對立的兩極,社會矛盾激化,顯然我國還沒有出現這種情況。需要指出的是,兩極分化是從全社會而言的,不是比較兩個具體的人,一個人一年收入100萬元,另一個人一年收入1千元,這么大的差距還不是兩極分化嗎?這是極端錯誤的比較。值得進一步指出的是,我國的社會發展指標如文化、科技、教育、環境等的差距,無論從區域來看,還是從城鄉來看都小於人均收入差距。3.當前的收入差距是歷史形成的,縮小收入差距需要一個歷史過程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沒有收入差距,只不過大小不同而已。即使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的分配帶有比較嚴重的平均主義特徵,仍然存在收入差距。統計資料顯示,改革開放之初的1978年,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133.6元,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343元,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達到2.57倍,不可謂不大。當時城鎮內部和農村內部也存在較大差距,即使同一個生產大隊,各個生產小隊之間也有差異。改革開放之後,平均主義總體上被打破了,收入差距呈現出快速擴大的趨勢。今天的收入差距是經過30多年的時間逐步形成的,是一個漸進的量變的過程,是各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既有市場機制本身所具有的擴大收入差距的客觀因素,也有個人自身努力的主觀因素;既有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以及二元經濟社會政策因素,也有地理因素等。我們不能片面地認為高收入者的收入都是不合法不合理收入,而應該看到,絕大多數人是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富裕起來的。因此,縮小收入差距需要綜合施策,這也需要一個歷史過程。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區間,既促進效率,又兼顧公平,這是人類社會共同面臨的重大歷史性課題。和諧解決收入差距問題,既要積極努力,深化改革,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又需要有耐心,寄希望一夜之間就能夠徹底解決問題是不現實的。4.我國居民的收入差距已經越過最高點,開始進入倒U曲線右側收入差距倒U曲線由美國經濟學家西蒙·庫茨涅茲於1954年提出,他通過對18個國家經濟增長和收入差距關系的實證分析得出結論:隨著一個國家從經濟不發達到發達,即人均GNP由低到高演變,居民收入差距首先呈現擴大趨勢;當人均GNP達到一定程度時,收入差距達到最高點;隨著人均GNP進一步提高,收入差距開始呈現縮小趨勢,並逐步進入合理區間,表現在圖形上就是一條倒U曲線。此觀點提出後引起學術界激烈爭論,有人認為倒U曲線是社會發展的一般規律,也有人認為倒U曲線不存在。1965年另外一個經濟學家柏庫特把庫茨涅茲調查的18個國家進一步推廣到65個國家,發現經濟增長與收入差距之間存在倒U趨勢。考察發達國家工業化進程與收入差距的變動趨勢,不難發現,絕大多數國家或地區都曾出現過收入差距過大甚至兩極分化的現象。18世紀、19世紀西方國家無一例外都出現過兩極分化。當然,並不是所有國家或地區都呈現倒U趨勢,確有少數國家或地區如亞洲四小龍等在工業化過程中,伴隨著經濟增長,收入差距總體上一直控制在一個合理區間。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伴隨著經濟快速增長,收入差距總體上呈現出擴大趨勢,當前是否已達到最高點並開始下降呢?綜合判斷,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已越過倒U曲線頂點並進入右側,未來將呈現繼續下降的趨勢,理由如下:第一,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的諸多指標都已呈現下降趨勢。一是基尼系數。一般而言,當基尼系數小於0.3時,意味著收入均等或出現平均主義分配;0.3~0.4時,收入差距比較合理;0.4~0.5時,收入差距過大;超過0.5時,意味著出現了兩極分化。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我國基尼系數2008年達到0.491歷史最高點之後,隨後幾年呈現連續縮小態勢,2015年為0.462。二是城鄉收入差距。改革開放之後,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現出波浪式但總體擴大的變動趨勢,2009年達到3.33倍的歷史最高位之後,呈現逐年下降趨勢,2015年為2.73倍。三是區域之間的收入差距在經歷了擴大趨勢之後,近年呈現縮小態勢。從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之間的收入差距來看,2015年城鎮居民的收入差距為2.3倍,農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為3.36倍。如果考慮不同區域間的物價因素,實際的購買力差距會更小。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最高與最低收入行業之間的差距已從2008年的4.65倍下降為2014年的3.86倍。由上述指標看,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總體呈縮小趨勢。第二,生產要素供求關系的變化有助於改善收入分配結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生產要素市場總體呈現資本短缺而勞動力過剩,土地和環境近乎無限供給的狀態,收入分配必然向資本傾斜,勞動報酬長期偏低。近年來,生產要素市場供求狀況發生明顯變化:資本過剩,勞動力總體供不應求,土地供給受到極大限制,環境容量遇到天花板。由此帶來勞動力成本、土地成本、環境成本提高,資本利潤率降低。勞動力供不應求特別是城鄉有一技之長的勞動力嚴重供不應求,導致勞動力價格將呈現持續提高趨勢,從而有助於改善勞資之間的分配結構。第三,城鎮化及城鄉二元經濟和社會政策的弱化將有助於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率以每年約1個百分點的速度提高,到2015年已達56%,未來20年還會以較快速度增加。這一方面意味著的農民到城鎮就業,獲得更高的收入。另一方面,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入城鎮就業,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農村人口擁有的土地等資源,成為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因素。更為重要的是,導致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二元經濟和社會政策因素將隨著改革的深入而弱化直至消失,城鄉居民享受的公共資源進一步均衡化,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將會持續縮小。第四,伴隨著「一帶一路」戰略以及其他區域經濟政策的實施,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經濟將呈現快速發展趨勢。近兩年,重慶、貴州、西藏、新疆等地區發展速度超過了東部地區就是例證,這也為區域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奠定了基礎。第五,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進一步到位,通過嚴厲打擊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特別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健全,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將會進一步縮小。
3. 如何計算城鄉收入差距
城鄉收入差距的直接表現是貧富差距在拉大,地區之間的城鄉收入差距也存在顯著差異。
對策:
第一,完善政策促進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近年來,國家針對「三農」問題持續出台幾個「中央一號文件」,給予了農業發展的重大政策支持。雖然在相關政策的指引下農業有了長足發展,但是為了保證農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應該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政策扶持,如財政支持、土地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稅收優惠,特別是在土地政策方面,要完善當前統分結合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土地流轉,保持中國8億畝的土地紅線,鞏固農業的基礎地位。
第二,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
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增強農村發展活力,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共同繁榮。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保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第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市場經濟是一把雙刃劍,即可以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又拉大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必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標准和最低工資標准,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機會公平,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第四,改革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推動勞動就業創新
城鄉二元體制戶籍制度使城鄉之間形成了一條不可逾越而且差距很大的壁壘,而這個屏障不僅阻礙了技術、資金、在城市和農村地區之間的流動,更嚴重的阻礙了城市和農村勞動力的流動,也使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不能正常進行,所以就使城鄉之間不能同步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城市和農村地區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所以只有徹底改變目前的二元戶籍制度,使勞動力逐漸轉移,才能促進勞動就業和創新。
這才是解決城鄉收入差距的關鍵所在改革戶籍制度並不是對現行的戶籍制度全盤否定,現行戶籍制度也有它存在的合理之處,也有它的好處,所以說改革要做到「取其精華,剔其糟粕」,把現行戶籍制度中合理的部分,堅定的肯定並貫徹落實下去,而現行戶籍制度那些不合理的地方要堅決地剔除。而現行戶籍制度對社會管理仍然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它不僅為國民經濟規劃與勞動力配置提供很重要的數據,也通過戶口登記確定了公民民事權利與行為能力,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社的穩定。現行戶籍制度存在不合理,急需改革的地方在於隨著戶籍制度而誕生的就業權、受教育權、遷徙、社會保障、醫療服務和其他福利措施。所以說只有正確對待戶籍制度,才能使對它的改革順利進行下去。
戶籍制度的改革,其最終目的是促進勞動力的自由流動。所以,要在戶籍改革的時機,清楚所有阻礙到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歧視性政策法規,制定城鄉同意的就業資格准入制度,建立與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讓農民有機會參與到城鎮崗位的競爭之中。然後,就要規范企業的行為,落實《勞動法》及其他法規的相關規定,保證農民的合法權利,杜絕「同工不同酬」現象發生,這樣才能推動勞動力就業創新。
第五,重視農村教育,提高農村居民素質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作用,發展農村教育能夠提高農村居民素質,促進社會公平,促進農村生產力發展。然而,目前中國的農村教育落後,勞動生產率低,教育水平低,使農民素質不高,收入不高。為了提高農村居民的整體素質,提高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我們必須優先和農村教育的發展。
首先要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政府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與支持,完善農村教育經費保障體制。要發展農村教育,首先就得繼續貫徹和落實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制度,落實最基礎的教育,使農村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其次要大力加強農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大力推廣農業技術,培養有文化、有技術的農民,這樣才能提高勞動生產率。最後要加大農村師資隊伍的建設,提高農村教師的數量與質量、促進和推動農村教育的全面發展。
第六,堅持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社會保障制度能夠有效的穩定社會促進和諧,隨著我國現階段經濟體制的完善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能夠有效的縮小城鄉差距、穩定社會、促進和諧、實現小康。但在這一階段,由於社會保障體系長期困於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完善,很多地方還存在偏差,導致社會保障水平低下,社會發展滯後,同時也存在管理的不和諧現象。農村居民享受到的社會保障與城市居民相差甚遠,據調查全國有70%的農村居民享受不到10%的社會保障。因此要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完善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最低生活
4. 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有很大差距,2017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2.7:一對還是錯
貧富差距過大肯定是不正常的,對社會穩定有潛在的威脅。
5.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與城鄉居民消費水平之間有什麼關系兩者之間是怎樣相互影響的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利因素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必須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規范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綜上所述,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第四,調整相關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原因:
(1)以為勞動者的個人稟賦和家庭負擔不同,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必然產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2)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和多種分配方式,擁有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社會成員也必然會產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3)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價值規律和競爭的作用下優勝劣汰,使具有不同競爭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現差距
(4)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腦力勞動、體力勞動之間。以及不同經濟領域和部門之間客觀上存在差別,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6.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了嗎
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延續了一季度以來的平穩增長態勢。
今年上半年,我國農村居民收入增長快於城鎮居民,且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縮小。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70元,同比增長7.9%;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42元,增長8.8%。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於城鎮居民0.9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79下降至2.77。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司副司長常鐵威表示,今年以來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將20個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有關任務系統整理,形成了2018年收入分配領域的重點工作安排,各項收入分配政策也得以進一步完善。
7. 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什麼意義
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實質就是縮小貧富差距,具有以下意義:
一、縮小貧富差距,是社會主義本質的根本要求:
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是共同富裕,而如今業已出現並日趨突出的貧富差距問題,與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相悖的。若聽任貧富懸殊無限擴大,勢必會導致兩極分化,那我們就不可能在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的過程中,達到消滅貧窮,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就不可能堅持社會主義發展方向。當然,也就不可能建成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因此,採取各種措施,縮小貧富差距,是堅持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的根本要求。
二、縮小貧富差距,是國民經濟穩定協調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
貧富差距過大,一方面,是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結果,另一方面,又是收入分配不公的結果,而這兩個方面與國民經濟穩定協調發展要求是相悖的。縮小貧富差距,既是廣大中低收入者生存發展的需要,同時,也是國家提高勞動者素質,推動科學技術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需要,更是國民經濟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三、縮小貧富差距,是保持國家長治久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不平衡是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社會成員間收入有差距是正常的。差距就是矛盾。但是,差距過大也是不正常的。因為矛盾是會轉化的,若差距過大,矛盾突出,且不能在一定「度」的范圍內得到解決,那麼矛盾就會激化,並由經濟領域擴展到社會、政治、思想、文化領域,於是,各種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就會產生,並隨著矛盾的加劇而膨脹、泛濫,甚至會引發社會動亂。這樣,我國小康社會的目標,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就難免落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難以建成。另外,我國貧困人口多集中在西部邊疆地區,若貧富差距加劇,不僅會造成邊民不穩,邊疆不穩,而且還會給國外敵對勢力向我滲透的機會,從而會影響國內的安定,甚至還會造成國際政治問題。可見,縮小貧富差距,既是確保國家長治久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防止國外敵對勢力向我國滲透,對我國進行「分化」、「西化」,保持民族團結,邊疆穩定,維護國家安全和良好國際形象的需要。
四、縮小貧富差距,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需要:
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廣大的工人、農民及知識分子是黨執政的基礎,這個基礎是否牢固,取決於黨領導下的社會和諧的程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程度以及他們能否公平享受發展的成果。黨執政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獲得了巨大的發展,成果顯著。但如果成果只被少數人享受,而不能惠及廣大民眾或是惠及過少,那麼,社會就可能會因此而分裂,廣大民眾就不會真心擁護黨,黨就會失去民心,失去執政的基礎。可見,通過改革完善收入分配製度等措施,縮小貧富差距,使廣大民眾都能享受到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是黨贏得民心,鞏固執政基礎的必需。
8. 城鄉居民消費與收入對比有什麼研究意義
我國的城鄉經濟是典型的二元經濟,
這也導致了在分析我國居民的消費時必須劃分城鎮居
民消費和農村居民消費。我國的農村人口比重較大,但是消費水平卻不能與人口比重呈正比。
2003
年我國
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
59.47%
,
但農村居民消費只佔全國居民消費的
41.40%
,
城鄉消費與人口比重的差
距為
18.07%
。雖然相比前些年有所下降,但是城鄉二元經濟發展不均衡仍是導致我國居民消費率偏低的一
個重要因素。
雖然從相對數水平上來說城鄉居民收入的提高程度基本相同,
但比較基數及絕對數便可以
看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驚人的差距。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從
1978
年的
138
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2351
元,增加了
17.34
倍。同期,城鎮居民消費水平從
405
元增加到
9393
元,增加了
22.19
倍,年
均增長比農村居民高出
0.84
個百分。
農村居民消費的起點本就比城鎮居民低,
再加之增長速度又慢於城鎮
居民,那麼消費水平差距的擴大就是必然的。總體來看,城鄉居民消費水平自改革開放以來都有很大幅度
的增長,但由於種種原因城鎮的增長速度快於農村,使得城鄉消費差距拉大。城鄉居民的消費差異不僅體
現在消費佔有率上,同時也存在消費結構的差異。
1
可以看到,城鎮居民的食品支出與農村相比少
10
個百分點,於是城鎮居民就能在
文教娛樂、保險保健等方面投入更多,獲得更高的生活保障,提高生活品質。中國官方的一份調查報告顯
示,中國城鄉收入差距近年來不斷擴大,如果將非貨幣因素考慮進去,這種差距將成為世界之最。
消費活動是經濟活動的終點,一切經濟活動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消費需
求;但另一方面,消費活動又是經濟活動的起點,是拉動經濟增長的動力,本文通過比較城鄉居民消費的
差異,旨在找出導致我國居民消費出現城鄉差異的原因,並分析這種差異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據此提出關
於居民消費的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建議。
9. 求有關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方面的外文翻譯:英文3000字和中文5000字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在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時,收入差距也在明顯擴大。文章通過深入分析各種相關原因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變動的影響,揭示其主次順序,以期為我國縮小城鄉差別提供政策依據。
【關鍵詞】城鄉收入;差距;原因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國剛剛達到的總體小康是低水平的、不完全的、發展很不平衡的小康社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進一步指出,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等。其中發展很不平衡的直接而重要的表現是農民增收遲緩、城鄉收入差別過大。2003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3.23:1,2004年稍降至3.21:1。但是,這還不能反映城鄉居民生活的實際差距。首先,目前統計農民收入是根據戶籍來進行的,少數高收入的非村民掩蓋了多數種田的真村民。其次,農民純收入中包括生產資料費用,扣除後生活費用只剩純收入的65%。最後,城市居民享有各種住房、醫療、教育、交通以及公共產品等,農民享受不了。因此,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在2002年第五屆中國成長企業CEO峰會上指出,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大高於帳面上的3:1,這個差距應該為5:1,甚至達到6:1。2004年,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經過數年跟蹤所做出的一份全國性調查報告顯示,近年來中國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拉大,如果把醫療、教育、失業保障等非貨幣因素考慮進去,中國的城鄉收入差距世界最高。
一、制度變遷
中國城鄉收入分配差距,是舊的制度體系局部沉澱及新的制度體系尚未完善的制度變遷的特殊過程的結果。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整體制度變遷,使得生產要素有平等的機會參與市場的競爭,按其貢獻大小來獲取報酬。由於生產要素的獲取過程非均等,導致生產要素佔有的差異不斷加劇,加之市場價格的偏差,通過要素分配這一前提,進而導致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斷擴大和積累。同時,轉型過程中相關的利益獲得者利用獲取的非正常收入,作為要素投入市場競爭,使初次分配的差距結果,又轉化為再生產中的生產條件佔有的差距,通過正常途徑又獲取更多的收入,從而使差距更大。
二、城鄉不同的產業特性
城鄉收入差距首先與城鄉產業特性有關。現在的農村雖然包含了多種產業,但農業在農村經濟結構中佔有重要地位,這與城市有本質區別。無論在農業資源稟賦豐富的歐美,抑或是農業資源稟賦稀缺的東南亞國家和地區,只要存在工業和農業兩大部門,其收入差距就一定存在。農產品收入需求彈性小的特點,決定了經濟發展達到一定程度後農業增長必然要慢於第二、第三產業。在中國,農業生產率和(城市)工業生產率的差距非常大。即使在考慮了數據誤差後,城市工業的生產率仍是農村的9倍。造成生產率巨大差距的原因之一是中國實施資本高度密集的工業化戰略。近10年來,我國GDP結構中,第一產業所佔比重下降了十多個百分點,相應第二、第三產業上升十多個百分點。工業和農業兩大部門的生產方式不同。工業可以重復、連續不斷地使用機械化生產,農業則必然與自然交織。現代農業的發展要依賴農業技術進步,但農業科技成果市場化比工業等其他部門更為困難。農業科技投資風險大、周期長、見效慢的特點,使其在與工商業之間以及其他農業生產性投資效益的比較中處於劣勢。還有,農業技術推廣具有很強的共享性和公益性,農業技術的提供者很難從市場得到相應的回報。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對農業科技的投入相對較低,多年來低於農業總產值的0.2%。因此,農業科技的開發、推廣、應用等各環節都可能因資金嚴重不足而陷入困境。
三、二元經濟結構的體制與政策
城鄉二元社會結構是指城鄉之間因為人口流動受到嚴格約束而出現的一種分割狀態。中國自1955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起,就將全國人口截然分成了市民和農民。戶籍成為決定城鄉居民身份、地位和福利的根本標准,直接導致了城鄉居民在獲取收入方面的起點的嚴重不平等。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城市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國二元經濟結構體制不僅沒有調整改善,反而繼續強化擴大,已嚴重阻礙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具體表現如下,首先,相對於我國的經濟增長速度,城鄉二元結構轉換滯後,導致農村大量勞動力閑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其次,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決定了城鄉居民勞動生產率方面的巨大差異。由於農業生產率低下,加之大量農業剩餘勞動力一時難以被安置,使原本就收入低的農民在社會急劇變遷階段與城市居民收入進一步拉大。最後,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使中國農民在教育、醫療、勞保、養老、福利等社會待遇上,以及就業、分配等經濟待遇上不平等,這些不平等更進一步導致了農村居民在以後獲取收入能力與機會方面與城鎮居民的差距。
四、工業化進程中的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強制性的以趕超為目標的工業化優先發展戰略,雖然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對中國城鄉收入分配差距卻產生了非常深刻的影響。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是,在其進程中,依靠行政命令方式產生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直接影響了中國城鄉收入分配的格局。中國在計劃經濟時期實行的工農業價格剪刀差,是將農業部門創造的部分國民收入轉換到工業部門,以促進其發展,其本質就是通過行政命令方式強制進行國民收入再分配,這種再分配的結果就是將大量的農業資源轉移到工業部門,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農業生產的低效。改革初期,通過價格改革,部分農產品的國家收購價和市場價已大體持平,但到20世紀80年代後半期差距重新擴大。從全國來看,1950~1978年間通過剪刀差從農業取得了大約5100億元,改革開放以後的1979~1994年15年間,國家通過剪刀差使農業向城市無償貢獻了大約15000億元。對城市居民的價格補貼從未中斷,20多年來補貼總額超過8000億元,2001年補貼額達到1043億元,占政府預算總額的6.57%,這都拉大了城鄉收入差距。
五、財政支農政策不盡完善,農民的財政性負擔沉重
政府政策的取向對城鄉收入差距的走向起著重要的作用,政府財政支出結構的變化是體現政府政策偏好的最直接反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業的弱質性和它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客觀上要求國家財政加大對農業的投資力度,支持那些投資大、周期長、風險高,但外在效益顯著的項目(如農村基礎設施、農業科技研發和推廣、生態環境保護等)以彌補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缺陷,增強農業的競爭力。然而長期以來政府對農村的財政支出不僅有限,而且出現相對下降的趨勢,不僅低於發展中國家水平,更低於發達國家水平。近幾年盡管國家加大了「三農」的投入力度,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但城市偏向的總體格局並未根本改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主要是向公民提供公共產品(服務),為私人產品的生產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對農村
Abstract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s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to raise the income levels at the same time, the income gap has also expanded significantly. Through in-depth analysis of articles related to the reasons for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of China's changes, revealing the order of its priorities with a view to narrowing the urban-rural divide in our country in accordance with policy.
Key words urban and rural income; gap; reasons
The report pointed out that the party's National Congress, China has just reached a low level of overall well-off is not complete and is very uneven development of the well-off society. Six 10 Sixth Party Plenum further pointed out that at present, our society is harmonious in general. However, there is a lot of impact on social harmony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mainly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reg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s very uneven, increasing pressure on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employment, social
10. 影響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因素有哪些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利因素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必須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規范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綜上所述,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第四,調整相關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原因:(1)以為勞動者的個人稟賦和家庭負擔不同,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必然產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2)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和多種分配方式,擁有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社會成員也必然會產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3)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價值規律和競爭的作用下優勝劣汰,使具有不同競爭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現差距(4)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腦力勞動、體力勞動之間。以及不同經濟領域和部門之間客觀上存在差別,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