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師您好,我有一個同學是以整體承接博物館、科技館、城市規劃館、文化館等大型展覽展示工程項目
只要有生產和銷售就屬於製造業(或稱為工業),研發是附屬於其中的;廣告屬於服務行內業;軟容件開發屬於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范疇)。
你們這種情況屬於混合經營(混合銷售),如果可以單獨核算,分別納稅,即製造業和軟體開發交增值稅;廣告交營業稅。如果不能分別核算,都要按主稅納稅,你的主稅應該是國稅的增值稅。
所謂分別核算,是收入、成本、費用分別設置明細科目,分別歸集與核算。
如果分開核算,成本也要分開,例如工資,共10名員工,其中2人負責廣告,2人負責研發,6人生產工人,分別處理
2人負責廣告
借:銷售費用—廣告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廣告
2人負責研發
借:研發支出—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研發
6人生產
借: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產品
計入研發費的工資,如果獲得專利或專有技術,將來可以轉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專有技術
貸:研發支出—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