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建設局以前的名稱
是一城市機構改革後合並建設局、房產管理局產生的。
如2009年昆明市組建住房和城鄉回建設局
將昆明市建答設局、昆明市房產管理局的職責,以及有關機構承擔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燃氣行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保留昆明市建設局、昆明市房產管理局。
設機關處室和下屬事業單位
財務處
組織人事處
計劃審計處
政策法規調研處
房地產業處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機關黨委
紀檢監察室
便民窗口、信息辦
房屋交易產權管理處
直管公房拆遷管理處
勘察設計處
魏強威
村鎮建設處
建築市場管理處
住房保障處
城市建設處
市政工程管理辦公室
建設工程管理處
建築工程交易中心
科學技術處
工程質量安全處
... ...
⑵ 縉雲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縉雲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是2018-04-20在浙江省麗水市縉雲縣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版(非自然人投資或控權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浙江省麗水市縉雲縣五雲街道鼎湖南路88號。
縉雲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31122MA2A1M3P9Y,企業法人陳藤雲,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縉雲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縉雲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對外投資2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縉雲縣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⑶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看到有些樓盤的某些房子顯示「在押」是什麼意思呢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看到有些樓盤的某些房子顯示"在押"是什麼意思呢?根據你的描述來看,說明這些房子肯定存在債務糾紛問題。
⑷ 城鄉建設局是干什麼的
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1、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落實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參與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落實住房政策,落實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落實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4、監管全市建築活動並規范建築市場,監督建築市場准入與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落實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落實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5、負責全市城市建設。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對城鎮供水、節水、供熱、燃氣、污水處理及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徵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4)縉雲縣城鄉建設局網站擴展閱讀:
城鄉建設局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⑸ 想請問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工作單位。是行政機關還是執法機關呢。謝謝了
住建局不是行政機關嗎?
⑹ 建設局和城建局是一家么
建設局和城建局不是一家。
建設局,又叫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是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城建局,全稱為城市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等,內設辦公室等機構,屬城市建設類型。
(6)縉雲縣城鄉建設局網站擴展閱讀:
城市建設管理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愛國衛生、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相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2、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負責市政工程、園林工程、環境工程、公用事業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理、質量、竣工驗收、安全等建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建設資金的收費政策和標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
4、負責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綠化、排水、排澇、污水處理等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環境衛生和公用事業中的燃氣、城市公共客運的維修和管護。
5、負責管理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設、園林綠化
建設市場,對全市市政建設和園林綠化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負責指導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
6、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和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定級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等相關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和公共、公用設施建設、城市市政工程的設計方案,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8、研究擬定城市建設與管理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9、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本系統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設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建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