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的機構職責
機構主要職責
根據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湖州市建設局更名為規劃與建設局的批復》(浙編〔2005〕75號),湖州市建設局更名為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
一、主要職能
(一)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二)負責管理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設計和市政工程設計工作;承擔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群規劃及其它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報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優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審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根據國家、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規范,對全市建築活動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四)綜合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管網供水節水工作,受託負責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五)負責全市住宅與房地產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全市住宅產業化、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屋裝飾、白蟻防治、城市房屋拆遷和各類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交易和市場准入管理。
(六)指導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七)負責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制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技術創新和技術引進工作;指導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B. 湖州市建設局局長是誰
湖州市建設局局長 祝時偉
湖州市建設局局長 沈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