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淺談如何加強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
一 、堅持黨的領導、規范自身建設,努力夯實鄉鎮人大工作基礎。
加強鄉鎮人大自身建設,既是規范鄉鎮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規范開展鄉鎮人大工作的基礎和保障。一是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人大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要自始至終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保證縣鄉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通過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同級黨委匯報請示制度,圍繞黨委中心任務來安排活動,確保黨委的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貫徹落實。二是要按照規定配備人員力量。這是鄉鎮人大工作的組織基礎,也是規范化建設不可缺少的一環。中央和省委文件規定,鄉鎮人大設專職主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配備專職副主席,可以設立鄉鎮人大辦公室,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三是要保證經費落實。要將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和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四是要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加強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使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定可操作。此外,鄉鎮日常工作多而雜,鄉鎮人大工作者要把握好分管工作和本職工作的「度」,必須在時間上統籌安排,在精力上有所側重,在工作上突出重點,達到業務工作和中心工作「兩不誤」的目的。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規范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職能力。
鄉鎮人大的主體是鄉鎮人大代表。要規范鄉鎮人大代表的履職行為,創新履職活動方式,充分調動代表積極性,真正發揮好代表作用。一是規范代表出席代表大會會議,促進並保證其按時出席大會,認真審議各項工作報告,提出議案建議,參加大會選舉和表決。二是加強監督,規范代表履職。在閉會期間,要按照法律規定,建立代表小組,有計劃、有組織、有內容地開展各種形式的代表小組活動;要規范代表向選民述職、接受詢問和評議的具體內容和操作程序定;要積極探索建立鄉鎮人大代表的激勵、約束和退出機制,促進代表更好地履職。三是規范代表聯系選民和群眾。鄉鎮人大代表數量最多,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最緊密,對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和人民群眾的願望呼聲也了解最深入、感受最直接。要對鄉鎮人大代表聯系選民進行量化,規范走訪本選區選民的時間和次數,更多聽取群眾訴求,反映群眾呼聲。四是規范代表的學習培訓。鄉鎮人大要組織好代表的履職學習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做好代表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代表履職的能力和水平;通過為代表訂閱報刊雜志、邀請代表列席各種會議,積極為代表履職營造學習氛圍。五是規范代表議案處理和建議辦理工作。要提高建議工作的認識,代表有提出建議的積極性,政府有辦好建議的責任感。鄉鎮人大依法按程序審議和表決議案,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辦理代表建議,通過辦理代表建議,回應群眾關切,解決實際問題,推動鄉鎮工作。
三、堅持問題導向、規范鄉鎮人大監督權,不斷強化監督實效。
一是要規范重大事項決定。鄉鎮人大重大事項決定權是法律賦予的,是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在決定重大事項的實際操作中,鄉鎮人大應當事先向黨委請示匯報,取得黨委的同意與支持;加強與鄉鎮政府的溝通聯系,增強工作的計劃性和協調性。依法決定本行政區域關於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關於區域發展總體規劃、城鎮建設、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設項目等。同時,要抓好決議、決定的落實,通過多種手段強化跟蹤監督,保證決議、決定得到有效執行。二是規范監督工作。鄉鎮人大在會議期間,通過聽取通過審議政府工作報告,行使監督權。閉會期間,有計劃地安排代表聽取和討論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組織開展視察、調研活動等多種形式的監督工作。開展執法檢查,要學習借鑒縣級人大常委會組織執法檢查的做法和經驗,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法律法規實施中的問題,要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此外,組織代表評議鄉鎮政府及「七所八站」的工作,也是一種重要的監督。要規范評議內容和程序,抓好評議結果運用,促進鄉鎮政府依法行政,督促「七所八站」改善服務,為民辦事。在開展監督工作時,要有全局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提高監督實效。
⑵ 住建局向人大匯報工作開頭怎麼寫
是向人大某次常務會匯報的嗎?
⑶ 如何加強對縣級人大工作的建議
縣級人大常委會作為人大最基層的常設機構,承擔著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重要職責。推進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依法有序開展,對於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構建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具有重要作用。
積極加強學習,掌握方法本領,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礎和前提。無論是常委會組成人員也好,還是機關工作的同志也好,都要創造條件、抓住機會、創新形式來開展學習活動。一要抓好政治理論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學習。認真抓好法律法規的學習。一方面要學習從事人大工作必須掌握的一些「共性」法律法規,比如憲法、代表法等,另一方面結合每年工作要點和監督工作計劃,要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相應的實體法的學習,使大家更好的掌握這些法律法規的精神要領,以便得心應手地開展調研和執法檢查工作。
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好「有為」與「有位」的關系。人大作為權力機關,決定了他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從現實情況來看,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並未得到充分的體現和發揮。這種現象的出現,既受大環境的影響,又與廣大人民群眾對我們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的認知度有很大的關系,所謂之「有為」才「有位」,「有為」才「有威」。因此,我們要在歷屆人大工作者埋頭苦乾的基礎上,繼續為扭轉不利局面,發揮人大作用而努力。
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好「駐會」與「非駐會」的關系。人代會選舉產生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有駐會和不駐會兩種類別,但是法律上並沒有作「專職」與「兼職」的區分,這意味著組成人員具有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樣的權利,履行相同的職責。因此,常委會組成人員,特別是非駐會的同志,不能因為有駐會與非駐會的區分,而在思想上產生「專職」與「兼職」的想法,在履行法定職責上有所區分,大家都要齊心協力、踏踏實實地做好人大工作,爭為人大發展做貢獻。
要正確認識和把握好「分工」與「協作」的關系。分工與協作是做好工作的辯證法。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是人大開展工作的重要原則。我們要根據原則要求,以「推進發展、依法監督、保障民生」為主線,有的放矢、積極有為地抓好各項工作。
總之,在今後工作中,要根據監督計劃安排,明確監督工作任務、細化監督工作措施、創新監督工作方式,推動一些重要民生問題、重大民生工程相繼得到落實解決,使人大監督工作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真正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⑷ 談談當前人大工作及機關建設中存在哪些問題
(一)思想作風和學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學風不濃。有的同志以工作忙為借口,很少學習,即使組織要求學習,也是滿足於一知半解,敷衍了事,學習興趣不濃,學習目的不明,學習深度不夠,有的甚至認為學不學一個樣,照樣能幹好工作。也有的同志學習是抓了,但理論不聯系實際,或者將所學知識運用到工作中不夠,或者言行不一。二是大局意識不強。部分幹部不善於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世界、分析形勢,透過現象看到事物的本質。有的同志不是真正從思想上把發展當作第一要務,工作中考慮局部和眼前利益多一些,考慮全局和長遠利益少一些;有的缺少合作精神,各自為政。三是創新意識不夠。有的同志解放思想表面上講得多,實質上觀念陳舊,境界不高,眼界不寬,工作縮手縮腳。面對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不善於動腦筋、想辦法,習慣於老方式、老辦法想問題,辦事安於現狀,因循守舊,滿足於不出差錯。
(二)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群眾觀念、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不夠強。深入基層去開展調查研究的不夠,害怕觸及困難和矛盾。工作不夠主動,存在著相互推諉的現象。二是作風不實。有的幹部作風不夠扎實,滿足於一般應付,工作抓而不緊、抓而不實。比如,在調查研究問題上,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是一個需要花苦功夫、下大力氣的過程。但是,我們有的同志不願意深入基層獲取「第一手資料」,習慣使用「二手材料」,以上網、看電視、讀報紙、開會聽匯報來替代實地調研。三是會風較散漫。開會遲到早退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召開常委會會議等重要會議,存在著缺席現象。
⑸ 怎樣加強鄉鎮人大建設
加強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是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必由之路,實現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現實之需,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首善之策,是著力提升人大工作,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推進人大工作創新的必經之路。如何加強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筆者認為需做好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堅持黨的領導、規范自身建設,努力夯實鄉鎮人大工作基礎。
加強鄉鎮人大自身建設,既是規范鄉鎮人大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規范開展鄉鎮人大工作的基礎和保障。一是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人大工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要自始至終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保證縣鄉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通過建立健全重大事項向同級黨委匯報請示制度,圍繞黨委中心任務來安排活動,確保黨委的決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貫徹落實。二是要按照規定配備人員力量。這是鄉鎮人大工作的組織基礎,也是規范化建設不可缺少的一環。中央和省委文件規定,鄉鎮人大設專職主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配備專職副主席,可以設立鄉鎮人大辦公室,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三是要保證經費落實。要將鄉鎮人大工作經費和鄉鎮人大代表活動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四是要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加強鄉鎮人大規范化建設,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是使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定可操作。此外,鄉鎮日常工作多而雜,鄉鎮人大工作者要把握好分管工作和本職工作的「度」,必須在時間上統籌安排,在精力上有所側重,在工作上突出重點,達到業務工作和中心工作「兩不誤」的目的。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規范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職能力。
鄉鎮人大的主體是鄉鎮人大代表。要規范鄉鎮人大代表的履職行為,創新履職活動方式,充分調動代表積極性,真正發揮好代表作用。一是規范代表出席代表大會會議,促進並保證其按時出席大會,認真審議各項工作報告,提出議案建議,參加大會選舉和表決。二是加強監督,規范代表履職。在閉會期間,要按照法律規定,建立代表小組,有計劃、有組織、有內容地開展各種形式的代表小組活動;要規范代表向選民述職、接受詢問和評議的具體內容和操作程序定;要積極探索建立鄉鎮人大代表的激勵、約束和退出機制,促進代表更好地履職。三是規范代表聯系選民和群眾。鄉鎮人大代表數量最多,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最緊密,對現實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和人民群眾的願望呼聲也了解最深入、感受最直接。要對鄉鎮人大代表聯系選民進行量化,規范走訪本選區選民的時間和次數,更多聽取群眾訴求,反映群眾呼聲。四是規范代表的學習培訓。鄉鎮人大要組織好代表的履職學習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做好代表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代表履職的能力和水平;通過為代表訂閱報刊雜志、邀請代表列席各種會議,積極為代表履職營造學習氛圍。五是規范代表議案處理和建議辦理工作。要提高建議工作的認識,代表有提出建議的積極性,政府有辦好建議的責任感。鄉鎮人大依法按程序審議和表決議案,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辦理代表建議,通過辦理代表建議,回應群眾關切,解決實際問題,推動鄉鎮工作。
(三)堅持問題導向、規范鄉鎮人大監督權,不斷強化監督實效。
一是要規范重大事項決定。鄉鎮人大重大事項決定權是法律賦予的,是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環節。在決定重大事項的實際操作中,鄉鎮人大應當事先向黨委請示匯報,取得黨委的同意與支持;加強與鄉鎮政府的溝通聯系,增強工作的計劃性和協調性。依法決定本行政區域關於加強民主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關於區域發展總體規劃、城鎮建設、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設項目等。同時,要抓好決議、決定的落實,通過多種手段強化跟蹤監督,保證決議、決定得到有效執行。二是規范監督工作。鄉鎮人大在會議期間,通過聽取通過審議政府工作報告,行使監督權。閉會期間,有計劃地安排代表聽取和討論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組織開展視察、調研活動等多種形式的監督工作。開展執法檢查,要學習借鑒縣級人大常委會組織執法檢查的做法和經驗,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法律法規實施中的問題,要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此外,組織代表評議鄉鎮政府及「七所八站」的工作,也是一種重要的監督。要規范評議內容和程序,抓好評議結果運用,促進鄉鎮政府依法行政,督促「七所八站」改善服務,為民辦事。在開展監督工作時,要有全局意識、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提高監督實效。
⑹ 如何解讀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共中央專門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專干意見》,是新形勢屬下黨中央加強人大工作特別是縣鄉人大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舉措,對保證縣鄉人大依法行使職權,健全縣鄉人大組織制度和工作機制,提高縣鄉人大工作水平,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與時俱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⑺ 市人大委員與住建局局長哪個大
市人大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