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與城鄉規劃建設綜合執法管理人員具體幹啥的和城管有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來2個不同的單位,自綜合執法大隊式歸建設系統的,城管是市容局管理的。
給你舉個例子,比如你家附近都是蓋3層樓,但是你蓋了4層樓,讓後你去辦房產證,需要辦規劃許可證,這個時候你的4層明顯辦不了,好了,綜合執法大隊的罰單就到你手上了。 綜合執法大隊管城建,違規建築等的管理;城管的工作只和市容有關系,亂擺攤等等。。
Ⅱ 城鄉規劃局待遇怎麼樣相比建設局和城管局!
規劃局人少啊,城管局和建設局人多!
規劃局相對城管比較不錯,口碑也比城管好。但是還是不如建設局好,我在城管呆過,最後過不下去了,又累又挨罵,然後去了計生辦,舒服啊
Ⅲ 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執法大隊是不是城管為什麼穿城管的衣服
由於機構改革
應為系統內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
Ⅳ 城建局和城管是一個單位嗎分別是干什麼的
不是一個的
城管的責任是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城管帽徽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城建局的責任: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4、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4)城鄉建設管理局是否是城管擴展閱讀:
城建局和城管的區別:
一、內涵不同:
1、城管是指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責任不同:
1、城管的責任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2、城建局的責任
(1)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2)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3)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Ⅳ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樣嗎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城建局--主管城鎮建設(主要指城管大隊負責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4、幾年前只有建委後來改為城建局,現在細化為城鎮建設局與城市住宅建設局。
Ⅵ 城鄉規劃局和城管有區別么
城鄉規劃局和城管的區別如下:
1、名稱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市人民政府負責城鄉規劃的行政主管部門,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利用現有地圖、衛星地圖結合實際來開發治理歷史現狀。
城管全稱為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行政執法機構,是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2、職能不同
城鄉規劃局統籌安排城市規劃和農村交通居住消防綠化,生產生活環境建設,發展空間布局,提升品位,合理節約利用自然資源,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管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3、工作原則不同
城鄉規劃局是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城管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6)城鄉建設管理局是否是城管擴展閱讀:
城鄉規劃局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城鄉規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資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設合理化的最大成果,對於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優秀的規劃設計範例;
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其精髓實質,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標准和形式,在各地的規劃建設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的情況屢屢出現。
《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中對這些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把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和美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
城鄉規劃局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貫徹建設人居環境的要求,構建環境友好型城市;貫徹城鄉統籌、建設和諧社會的原則。
城管日常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為當地地區發展做出貢獻;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Ⅶ 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委員會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區別:
1、市級的城市管理部門叫做城市管理委員會;
2、市級以下的城市管理部門叫做城市管理局。
聯系:
兩者都是屬於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職責都包括整合城市市容市貌,發改委相關的煤、電、油、氣日常職責,還有園林綠化局、水務局的部分職責,職責中還包括綜合管廊建設。
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城市管理局的職能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動執法的事宜。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起草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區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Ⅷ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加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是什麼意思
就是原來的城鄉建設部,現在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合並了
Ⅸ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是干什麼的
城市管理行政復執法大隊制主要是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1、機構職能
1)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環衛 、城市綠化和市政管理方面所有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未經批準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權;
3)環保方面對社會雜訊和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 、在市區人口集中地區焚燒有毒有害氣體、向城區水體傾倒工業廢渣和垃圾及其它廢棄物的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對在市區租不起商鋪、辦不起執照商販的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
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對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處罰權。
2、主要職責:
1)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