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
一般「社保局」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都是政府行政機關,內但養老保險中心或者社容保中心是其直屬單位,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農村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等都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
2、負責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的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內控稽核。
3、負責老農民技術員、老拖拉機手、農村老獸醫、老公路農民代表工、農村老放映員、老村幹部、老村醫、老民師八類「老字型大小」群體補助的發放。
4、指導各縣區以上業務的實施。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職責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人事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取消的職責。
1、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劃。
3、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4、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准則。
『貳』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負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負責社會保險費核定並確定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專險費的費率;
(屬3)負責建立管理用人單位社會保險檔案,保管繳費數據和申報、支付或結算憑證等;
(4)負責建立管理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和社會保險待遇權益記錄;
(5)負責審核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6)負責提供社會保險查詢、咨詢等相關服務;
(7)負責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8)定期向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匯報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
(9)負責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療服務行為;
(10)負責受理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
『叄』 求鄉鎮人社所職責:在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勞動監察!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勞動就業各種證辦證和年審、協助進行勞動仲裁、勞動監察等。
『肆』 關於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細則
農村養來老保險最新政策是:
16周歲自以上、不是在校學生、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都可以參加。
開始的地區,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用交費,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現在最低是55元,不斷上調)。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要交費。
(計算方式)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現在最低是55元,不斷上調)+(個人交費總額+地方政府補貼+利息)除以139
『伍』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是做什麼工作
工作職責:
(一)負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和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結算、調整、發放,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配合局有關科室制定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具體實施市級統籌工作;負責制定全市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擬定三縣養老保險征繳工作目標,協同做好市本級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參保登記等。 (
二)負責制定全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對縣區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農村養老保險費的匯集、上繳和使用;承辦市本級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的具體登記、檔案管理、帳戶處理、待遇核定和發放等工作。
(三)負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審核、接收、移轉,接收退休人員人事檔案;指導督促區街居做好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各項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庫,統計上報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礎數據;建立健全退休人員檔案庫,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配合開展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對領取養老金資格進行認證;積極開展和推進「銀發幫扶工程」等。
(四)負責新批退休人員的待遇核定;死亡離退休人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困難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的結算;在職、個體繳費人員死亡及繳費不足十五年人員帳戶一次性返還結算;負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日常管理;負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指導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事務服務中心工作。
(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市級統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反映和監督基金及各項資產的運行狀況,及時編制各項會計報表等工作
『陸』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在哪繳費,具體什麼部門辦理
1、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內門在各自的職容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柒』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什麼單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人社局直屬單位,工作地點按照實際需要地點不同,請咨詢當地人社局
以淮南市為例:
淮南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
2、負責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的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內控稽核。
3、負責老農民技術員、老拖拉機手、農村老獸醫、老公路農民代表工、農村老放映員、老村幹部、老村醫、老民師八類「老字型大小」群體補助的發放。
4、指導各縣區以上業務的實施。
(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職責擴展閱讀
人社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全國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
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淮工作或定居政策。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培訓機構黨建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是干什麼的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編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業發展規劃,開展政策性調研工作;
2、指導市轄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辦理,實施目標管理;匯總、編制、審核全市基金收支計劃,編報基金預、決算;
3、申報落實財政社保補貼資金並實施據實分配;
4、規范建立業務經辦管理,基金管理,財務管理及內控、稽核制度;實施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待遇核定和社會化發放及監控管理,開展內控審計和稽核工作;
5、收集匯總、編制上報基金財務、會計和各項統計報表;
6、負責業務經辦機構、人員培訓,強化業務隊伍建設;
7、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維護和管理,在授權范圍內開展數據變更、糾錯審核工作;
8、辦理其他交辦工作。
(8)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職責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提前實現了我國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對於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意義重大。
現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中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勵性不強、制度轉移銜接問題缺少具體規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勢嚴峻等問題。
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保障標准、完善激勵機制設計及轉移銜接的制度規定、擴大基金投資渠道,以期制度能夠順利推廣,並有效實現其預定目標。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
『玖』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哪裡繳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戶口所在地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村委會)辦理繳納。
以上海為例,根據《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農業農村委、市稅務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各區政府負責做好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組織管理和實施工作。
第十七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員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9)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職責擴展閱讀:
《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第十一條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本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領取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辦法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不足年份應當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補繳後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拾』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屬於工勤職位嗎
這個單位本身應該是機關事業類編制,這樣的單位可以有工勤崗位的。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