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主任什麼級別
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主任是副廳級,一般都是由張家港市市長兼任的。
同時,張家港市會派出一個市委常委兼任保稅區黨工委副書記和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負責保稅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的日常工作。
『貳』 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建設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建設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是2006-02-27在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注冊成立內的有限責任公司容(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張家港保稅區保稅科技大廈308室。
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建設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20592784985599M,企業法人沙振方,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建設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商務服務、工程招投標信息發布、企業管理咨詢、建築從業人員培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江蘇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239978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和 1000-5000萬 規模的企業中,共80家。
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建設工程服務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0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張家港保稅區金港建設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叄』 張家港保稅區長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張家港保稅區長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是1999-07-30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專),注冊屬地址位於張家港保稅區諾亞物流大廈110C室。
張家港保稅區長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20592714939458G,企業法人薛忠良,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張家港保稅區長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承接室內外裝飾裝潢工程業務,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基礎工程施工,道路標志、標線施工,水利水電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景觀工程施工,模板腳手架專業承包,房屋拆除服務。建築裝飾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許可項目: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准)。
張家港保稅區長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對外投資1家公司,具有2處分支機構。
通過愛企查查看張家港保稅區長建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肆』 張家港保稅區的管理委員會
張家港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參照國際慣例,提供精簡高效的管理和優質的服務,努力為國內外工商企業營造最有利的軟硬投資環境,使張家港保稅區發展成為中國對外經濟的重要連結點。
『伍』 張家港市建設局的主要職能
1、根據國家、省、蘇州市的法律、法規,起草和組織實施全市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地方法規、規章和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實施方法,並實施行業管理,依法負責城市建設監察工作。
2、 根據城市建規劃,會同規劃部門確定城市規劃任務和組織通驗評,對需經市政府審批的城市規劃進行審核參與城市建設項目、基本建設項目的擴初設計審批;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包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管理工作;負責涉外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設計審查工作。
3、參與國家、省、蘇州市在本市大中型項目的選址、審查和驗收工作;綜合管理建設系統承擔的市委市政府實事工程和重點工程。
4、負責全市建築活動的統一監督管理;規范建設市場;監督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負責對全市房屋建築、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等建築業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和監理企業、招標代理機構等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管理進出我市的建築隊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核准登記;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5、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工程設施使用許可及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
6、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管理的監督工作。
7、負責全市村鎮建設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審查拆遷實施單位和拆遷企業資質,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定房屋拆遷規定,進行行政仲裁。
9、制定並監督執行全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審批全市建設工程統一定額。
10、負責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規定徵收、管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負責商品混凝土的規劃和推廣應用,參與水泥廠中轉接收、使和等重大散裝設施基建、技改項目的擴初設計審查。
11、綜合管理市區市政養護、污水處理、城市供水、排水、全市燃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城市環境。
12、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禦、地震應急、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震災損失評估等工作,建立健全防震減災法律、法規保障和監督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及時向市政府提供震情、災情信息和提出搶險救災的對策和建議。
13、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新科技開發、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負責牆材改革與建築節能工作。
14、研究制定全市建設系統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下屬單位職工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工程建設列初級職稱的評審及本系統中高級職稱的審核、申報、聘任工作。
15、負責指導管理全市城鄉各類工程建設檔案、管理全市建設信息工作。
16、管理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及統戰、關工委工作。
17、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