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簡述城鄉規劃的概念和特點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專規劃研究城市的未屬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城鄉規劃編制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一般工作原則包括:
1、城鄉規劃要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2、城鄉規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3、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4、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人居環境的要求,構建環境友好型城市
5、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城鄉統籌、建設和諧社會的原則
B. 城鄉規劃的概念出處
《在中國市長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城鄉規劃「是一項專全局性、綜合性屬、戰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制定好城市規劃,要按照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統籌兼顧,綜合布局。要處理好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長遠、需要與可能、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進行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遺產等一系列關系。通過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促進城市健康發展,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C. 城市規劃體系的概念
城市規劃體系是進來行城市改造建源設的基礎。城市規劃體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規劃法規體系、規劃行政體系和規劃運作體系。城市規劃體系構成了開展城市改造的制度框架和組織結構。
我國自2008年起已正式施行《城鄉規劃法》我國城鄉規劃體系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城鄉規劃行政體系、城鄉規劃工作體系。
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標准規范。 城鄉規劃行政體系包括:城鄉規劃行政的縱向體系、城鄉規劃行政的橫向體系。
城鄉規劃工作體系包括:城鄉規劃的編制體系、城鄉規劃實施管理體系(城鄉規劃的實施組織、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城鄉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D. 簡述我國城市規劃的概念。
"城市規劃"是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回工程建設的綜合答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規劃是以發展眼光、科學論證、專家決策為前提,對城市經濟結構、空間結構、社會結構發展進行規劃。具有指導和規范城市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城市綜合管理的前期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龍頭。城市的復雜巨系統特性決定了城市規劃是隨城市發展與運行狀況長期調整、不斷修訂,持續改進和完善的復雜的連續決策過程。
E. 如何理解我國城市規劃實施的基本概念
看城鄉規劃法和解釋說明,看看城市規劃實施案例
F. 城市規劃學與城鄉規劃學的區別。城鄉規劃在概念和內容上有何增加
其實差不多,以前城市規劃是屬於建築學一級學科下,現在把它作為一級學科版並改了權個名字,更能體現出城鄉規劃的聯系,更加符合社會發展規律,也說明了我國對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的重要性,但是現在作為新學科,還沒有完全脫離舊學科——城市規劃,大部分學校學的還跟以前一樣,具體可參考http://ke..com/view/5422265.htm
G. 城市規劃概念中的核心理念是什麼
城市規劃又四大核心理念內容為:
l 土地使用的配置;
l 城市空間的組合;
l 交通運輸網路的架構;內
l 城市政策的設計容與實施。
H. 城鄉規劃的概念分類
按行政層級分為國家級規劃、省(區、市)級規劃、市縣級規劃;按對象和功能類別分為總體規回劃、答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按所覆蓋時間的長短分為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
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政府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准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I.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概念是什麼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有哪些內容
北京綠維創景規劃設計院認為,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編制和批準的城市規劃,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城市規劃法規和具體規定,採用行政的、社會的、法制的、經濟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統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導和調節城市的各項建設事業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實施。通俗地講,就是通過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規劃,依法安排各項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活動。《城市規劃法》第四章「城市規劃的實施」具體闡明了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 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核心內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是實現城市規劃的基礎。城市土地利用得當與否,直接影響城市合理布局、環境質量和城市形態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城市規劃能否順利實施的致命點。如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對城市土地的利用進行嚴格控制,城市規劃就難以落實,當然就更談不上按照城市規劃實行統一的建設了;因此,城市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首要任務和極其重要的內容。 城市規劃是確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據。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就是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賦予的控制手段,保證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學合理和節約原則的實現。為城市土地的徵用、規劃和具體使用提供依據和創造先決條件。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重點是要嚴格控制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的選址、定點,使之符合城市規劃。主要制約手段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凡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選址定點,並按法定程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否則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綠維創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