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傷醫保怎麼報,報多少
外傷的問題在於能不能報,報銷比例和普通病種相同。
⑵ 意外傷害醫保能報銷嗎
對於意外傷害可以報銷的和不能報銷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以供大家參考。
一、4種意外傷害可報銷
根據《辦法》,參保人因下列情形發生的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可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參保人在無責任人情況下發生的;
2、經有關部門認定參保人承擔部分責任的意外傷害;
3、因他人違法行為導致參保人傷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後,責任人未能全部賠償的或自傷害發生之日起滿6個月案件未破獲無法確定責任人的;
4、其他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後,責任人未能全部賠償的。
二、交通事故傷害是不能報銷的
如果參保人發生的意外傷害符合上述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傷害醫療費用是不予報銷的:
1、除以上規定第二、三項外,應當由責任人負擔的;
2、在境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4、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或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4、是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
5、實施吸毒、使用管制葯品(遵醫囑用葯除外)、打架斗毆、醉酒滋事等違法行為所致的;
6、應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7、有隱瞞、欺詐行為的,包括提供虛假外傷時間、地點、事故原因、救治經過、虛假證明材料以及偽造外傷醫療文書等。
此外,參保人發生意外傷害,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未提出待遇支付申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不再受理此案件。因案件訴訟或偵破等,能提供有關部門證明的除外。
⑶ 請問醫療保險里有沒有外傷不報的規定
參照以下規定,您的情況應該屬於工傷的范圍,不是不能報銷,而是應該通過工傷保險進行報銷。具體的報銷方法可向單位進行咨詢。
《關於建立外傷性疾病申報審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
為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管理,嚴格外傷性疾病醫療費審核界定和報銷程序,現將《關於建立外傷性疾病申報審批制度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關於建立外傷性疾病申報審批制度的通知
為加強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管理,防止工傷,交通傷,自殺自殘等醫保支付范圍外醫療費擠占統籌基金的現象發生,根據豐潤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相關規定,結合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建立參保人外傷性疾病申報審批制度.
一,外傷性疾病的范疇
外傷性疾病是指由於致傷因子作用於肌體,導致肌體組織連續性破壞或功能性障礙的疾病.包括:機械性損傷(傳統意義上的創傷,如交通傷,切割傷,槍彈傷等各種開放或閉合性損傷);物理性損傷(如凍傷,熱液燙傷等);化學性損傷(如強酸強鹼燒傷,毒氣傷等);生物性損傷(毒蛇咬傷等).
二,申報審批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對參保人因外傷性疾病住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一律不得納入醫保網路刷卡記賬結算.首先由醫保科初步界定是否屬於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初審界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發放《外傷性疾病調查取證審批表》,參保患者如實填寫,於住院2日內報區醫保中心審批.申報內容包括:參保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醫療保險卡號碼,受傷時間,地點,受傷經過,救治情況,醫院診斷以及醫保科意見等;證明人情況及其書面證明材料;在職人員尚需提供單位證明信;因交通傷發生的費用還需提供交警部門證明.逾期不報者,視為自行放棄申報.
三,調查取證
醫保中心在接到申報後,組織專人對申報事項及提交材料進行全面調查,核實,根據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界定該筆醫療費用是否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規定.凡經醫保中心核實符合報銷范圍的,簽發《外傷性疾病調查取證審批表》(參保人留存聯),參保人憑此表到醫保中心報銷住院醫療費.
四,報銷辦法
參保人出院時,按要求向定點醫院索取相關醫療資料交所在單位,由醫保專管員於每季度初1~5日報醫保中心審核報銷.
申報費用時需提供如下材料:1,《外傷性疾病調查取證審批表》(參保人留存聯);2,出院證;3,診斷證明;4,結算收據(原件和復印件);5,病歷復印件(含住院證,首頁,住院長期醫囑和臨時醫囑,出院小結);6,每日用葯清單(本人簽字);7,醫療費用分類匯總清單(加蓋就診醫院專用章);8,個人醫療保險卡;9,醫療保險證.
⑷ 醫保外傷到底能不能報銷
不能籠統說外傷不能報銷,只是在規定的范圍內報銷。符合規定條件的,是可以報銷的。
根據國家的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葯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葯品和不符合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
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報銷范圍內,限額以外部分。都不屬於醫保報銷范圍。
醫療保險報銷以及補貼范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規定數額2000元的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4)城鄉醫保因沒有外傷表不予報銷擴展閱讀: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鎮江市職工醫療保險葯品報銷范圍》外的抗排斥葯品、免疫調節葯品費用;
2、工傷、職業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毆;
5、酗酒致傷;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傷害;
8、醫療事故;
9、美容、健康體檢;
10、其他不屬於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
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葯費。
3、長期住外地人員應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二所定點醫院(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住外地職工醫療費報銷卡》
4、長期住外地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葯(每就診一次,急性葯量在3日以內,慢性病葯量在10日以內,結核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可延長到30日量),超過上述標准,葯費不予報銷。
5、長期住外地職工轉診、需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屬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
個人先自付總費用1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費用,其它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2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⑸ 醫院住院時,為什麼大夫會先問有沒有農合或者保險
去醫院住院時,醫生問有沒有農合或者是保險,是基於以下四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醫生問有沒有和農合和保險與醫保報銷制度有關。在用葯方面,醫保目錄里有甲、乙、丙三類,甲類葯是100%報銷的,乙類葯可以報銷一部分,報銷比例根據葯品不同和各地政策不同也有所不同,丙類葯是100%自費的。在醫用耗材方面,同樣也有醫保能報銷的和自費項目之分。在醫院進行的各種檢查中,同樣是有的能報銷100%,有的只能報一部分,有的是完全自費的。農合對於自費葯品、耗材、檢查項目占總住院費用的比例是有嚴格限制的,超出了比例醫院是要受到處罰的,醫院同樣會處罰到相應的醫生。而且病人有知情同意權,所有自費項目都要和家屬確認並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字。所以醫生必須確定病人是農合、城鎮醫保、職工醫保,才能分類登記並進行相應的管理。
⑹ 自己摔傷在城鎮醫保報銷范圍內嗎
個人受傷無第三方責任人的,是在醫保報銷范圍內的。
以鄭州為例,根據內《鄭州市城鎮容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參保居民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一)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治療的;
(二)自殺、自殘的(精神病除外);
(三)斗毆、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致傷病的;
(四)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賠償責任部分的;
(五)屬於工傷保險(含職業病)或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
(六)按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6)城鄉醫保因沒有外傷表不予報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⑺ 職工醫保為什麼不給外傷者報銷
外傷原因?抄
基本醫療保隆基金不予支付襲的醫療費用有:
(1)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葯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和支付標准以外的醫療費用;
(2)不符合規定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和非定點零售葯店就醫購葯發生的醫療費用;
(3)因違法犯罪、自殺、自殘、酗酒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4)交通、醫療、葯事事故等其他賠付責任支付的醫療費用;
(5)職工工傷(公傷)、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
(6)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和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7)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