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有很大差距,2017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2.7:一對還是錯
貧富差距過大肯定是不正常的,對社會穩定有潛在的威脅。
2. 城鄉居民儲蓄對國家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有哪些影響
儲蓄是廣義概念,包括狹義的國內儲蓄、國際收支經常賬戶順差及外匯儲備。內儲蓄率指個人容可支配收入總額中儲蓄額所佔的百分比。自2009年以來,我國儲蓄率排名世界第一,人均儲蓄超過一萬元,究其原因是中國生活保障不足,大家只能自己儲備以備不時之需。高儲蓄率阻礙中國經濟的發展,是導致國內消費動力不足的原因之一。當前的當務之急是逐步降低當前過高的儲蓄率,優化消費金融環境,努力提高居民生活保障,讓他們敢於消費、主動消費,從而加速中國經濟走出低谷,推動經濟轉型。
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這是個偽命題,因為中國的儲蓄率不是太高,而是非常低,2015年的儲蓄率只有13%了。
3. 城鄉居民消費與收入對比有什麼研究意義
我國的城鄉經濟是典型的二元經濟,
這也導致了在分析我國居民的消費時必須劃分城鎮居
民消費和農村居民消費。我國的農村人口比重較大,但是消費水平卻不能與人口比重呈正比。
2003
年我國
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
59.47%
,
但農村居民消費只佔全國居民消費的
41.40%
,
城鄉消費與人口比重的差
距為
18.07%
。雖然相比前些年有所下降,但是城鄉二元經濟發展不均衡仍是導致我國居民消費率偏低的一
個重要因素。
雖然從相對數水平上來說城鄉居民收入的提高程度基本相同,
但比較基數及絕對數便可以
看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驚人的差距。農村居民的消費水平從
1978
年的
138
元增加到
2005
年的
2351
元,增加了
17.34
倍。同期,城鎮居民消費水平從
405
元增加到
9393
元,增加了
22.19
倍,年
均增長比農村居民高出
0.84
個百分。
農村居民消費的起點本就比城鎮居民低,
再加之增長速度又慢於城鎮
居民,那麼消費水平差距的擴大就是必然的。總體來看,城鄉居民消費水平自改革開放以來都有很大幅度
的增長,但由於種種原因城鎮的增長速度快於農村,使得城鄉消費差距拉大。城鄉居民的消費差異不僅體
現在消費佔有率上,同時也存在消費結構的差異。
1
可以看到,城鎮居民的食品支出與農村相比少
10
個百分點,於是城鎮居民就能在
文教娛樂、保險保健等方面投入更多,獲得更高的生活保障,提高生活品質。中國官方的一份調查報告顯
示,中國城鄉收入差距近年來不斷擴大,如果將非貨幣因素考慮進去,這種差距將成為世界之最。
消費活動是經濟活動的終點,一切經濟活動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消費需
求;但另一方面,消費活動又是經濟活動的起點,是拉動經濟增長的動力,本文通過比較城鄉居民消費的
差異,旨在找出導致我國居民消費出現城鄉差異的原因,並分析這種差異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據此提出關
於居民消費的有利於經濟發展的建議。
4. 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原因有哪些
堅持把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努力提高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保障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第一節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
一、主要任務和目標
積極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建立健全居民收入增長長效機制,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生活質量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不斷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十一五"時期,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6%。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建立城鎮居民增收長效機制。改進和完善職工收入與經濟效益協調增長機制,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礎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准和離退休人員待遇。積極擴大就業,加快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和各類所有制中小企業;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鼓勵勞動者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促進多種形式就業,增加城鎮居民收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適時提高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積極扶持生活困難群體自主脫貧。繼續完善和規范公務員工資制度。
(二)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加快農業結構調整,讓農民在農業功能拓展中獲得更多收益。積極發展專用糧食和蔬菜、林果、畜牧水產等高收益產業,促進農產品更新換代,提高產品附加值。加快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健全營銷網路,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帶動農民增收。培植規模化特色產業集群,促進農村分散生產要素向特色產業和城鎮聚集,拓寬農民就業空間和增收渠道。積極探索鄉鎮管理體制改革,治理亂攤派、亂收費,減輕農民負擔。加快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增加農民家庭工資性收入。
(三)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堅持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鼓勵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更加註重社會公平,以共同富裕為目標,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努力緩解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趨勢。完善年薪制、職工持股、技術和知識產權入股等分配製度。合理調節行業收入分配,加強對壟斷行業和收入過高企業的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管。規范職務消費和公務消費,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待遇貨幣化。規范個人收入分配秩序,治理整頓不合理收入,依法取締非法收入。加大監察力度,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禁止拖欠、剋扣工資等侵害職工利益的行為。加強對城鎮低收入群體的扶助,發展和完善適合市場經濟體制的開發式扶貧機制。認真解決好低收入群眾的醫療、子女就學困難等問題。強化個人所得稅征管。
第二節改善居民消費結構
一、主要任務和目標
加快提高城鄉居民生活質量,促進以住房、交通、通信、衛生保健消費為熱點的消費結構不斷升級,加快由生存型向發展型、享受型轉變,由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向追求高檔需求轉變,由重視生活水平提高向重視生活質量提高轉變。
城鄉居民消費結構升級主要趨勢是:恩格爾系數穩步下降,2010年,城市將穩定在35%左右,農村將穩定在38%左右。積極推進公眾營養改善行動,優化居民膳食結構,促進食品消費向營養型、健康型發展;積極促進耐用消費品升級換代,推進綠色環保、節能性耐用消費品的普及;鼓勵提高服務性消費,擴大教育培訓、醫療保健、文教娛樂、旅遊休閑等服務消費和休閑消費;健全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社會保障性經濟適用住房為輔的住房供應體系,2010年,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達到17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達到31平方米,居住環境和生產生活環境有較大改善。積極推進通信、計算機的普及,鼓勵節能環保轎車進入家庭,2010年,城市每百戶居民家庭擁有小轎車15輛。鼓勵產品和服務創新,滿足多層次、個性化消費需求。
二、主要政策和措施
(一)積極拓寬消費領域。加強宏觀調節,加大投入力度,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努力增加商品房供給,控制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保障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面積和質量有較大改善。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更好滿足人們健康醫療消費需求。大力發展民間辦學等各類教育,抑制教育收費過快增長。加快旅遊業發展,倡導積極健康的娛樂休閑方式,提高人們精神生活質量。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完善法定節假日休假制度。積極促進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落戶定居城市,壯大城市消費群體的規模。
(二)更新居民消費觀念。努力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特別是農村居民和城鎮低收入者的消費能力,啟動和擴大消費需求。引導消費預期,增加即期消費。通過健全公共服務、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發展商業保險等措施,努力解除居民擴大消費的後顧之憂。積極倡導信貸消費,簡化貸款手續,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拓寬消費信貸領域,延長貸款償還年限,支撐和促進居民消費升級。加強消費政策引導,著重發展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交通、通信、教育、醫療、金融、保險、房地產、商業、家庭服務、咨詢等服務行業及計算機網路、軟體等高科技信息產品產業的發展,為居民消費結構向更高層次發展提供條件。
(三)強化消費市場監督管理。加強對教育、醫療、住房等產品和服務的價格監管,遏制價格過快上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維護市場秩序,優化消費環境,降低居民消費風險。提高消費者素質,建立科學、健康的消費觀,積極運用輿論工具,宣傳消費知識,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和消費意識,把消費結構引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結合的方向。
第三節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一、主要任務和目標
統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和社會救助制度;積極推進保險制度的改革,構建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相互促進的社會保障體系;增加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依法強化資金徵集,加快"金保工程"建設,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提高統籌層次,合理確定保障標准和方式,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獨立於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十一五"時期,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和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本實現全覆蓋;以最低生活保障、災民救助和"五保"供養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法律等專項救助為輔助,其他救助和社會幫扶為補充、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得到完善和加強。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健全完善社會保險制度。擴大城鎮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加快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完善社會統籌機制,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建立企業年金,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保險,形成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逐步將基本養老保險擴大到城鎮所有從業人員,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建立適合不同人群特點和滿足多層次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體系,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建立補充醫療保險,規范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的運作;健全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建立失業保險待遇與繳費適當掛鉤的機制,健全和完善失業保險促進再就業功能。以高風險行業和進城務工人員為重點,發展工傷保險,實行工傷保險與安全生產、事故預防相結合,逐步形成統一制度。探索建立農村保險制度,以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為重點,穩妥推進農村養老保險,發展和鞏固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二)加強基礎管理工作。統一建立社會保險行政管理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監督機構,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各項工作管理制度、服務標准和考核制度,逐步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籌集、運營、給付的良性循環機制,提高社會保險事業綜合管理水平。建立網路互聯、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統一社會保險信息服務網路,優化業務處理模式,建立規范的業務管理體系、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和科學的宏觀管理體系。建立和完善獨立於企業、事業單位之外,依託社區開展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體制,將全市所有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社區管理。認真做好進城務工人員的社會保障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按照"應保盡保、分類施保"的原則,建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合理增長機制,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的保障水平與全市經濟發展和廣大群眾生活水平相協調。將"五保"供養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建立"五保"供養長效機制,實現由農村集體福利事業向社會福利事業轉變。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逐步提高對困難戶的醫療救助水平。完善教育救助制度,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權力。進一步落實住房保障制度,通過建立城市廉租房等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的基本居住條件。積極做好法律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市、縣(市)區、鄉(鎮)、村(居)四位一體的社會救助機構,確保救助政策落到實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事業。
(四)加強社會福利事業建設。加大政府對公共福利設施的投入力度,提高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水平,建立健全社會福利事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發展殘疾人和社會慈善事業。認真做好優撫安置工作,完善優撫保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福利事業,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扶貧濟困,提高社會救助能力,推進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
5. 城鄉居民和城鎮居民有什麼區別
城鎮居民是指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城鄉戶口是指農業戶口的居民。
居住地不同、內戶籍不同。
1、以戶籍為容依據,農業戶口劃為農村居民,非農戶劃為城鎮居民;
2、以居住地為依據,居住在鎮及縣級以上城市區域以內的劃為城鎮居民,其餘的劃為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現泛指在城鎮居住、生活的人。 在過去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實行二元體制時,也專指擁有城鎮戶口、享有糧油肉等配給、招工等權利的居民,即城鎮定量戶口的居民,也簡稱「市民」。若在工礦企業工作,則被稱為「城鎮職工」。
與城鎮居民相對應的是擁有農村戶口、以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種植業或養殖業、漁業等為主的勞動者,故也被稱為「農民」、「村民」、「鄉民」、「漁民」等。若到城鎮或工礦企業工作,則被稱為「農民工」。
非農業戶口即城鎮戶口,是指在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鎮注冊登記的戶口。城鎮戶口又叫城鎮戶籍,是指過去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實行二元體制時,擁有城鎮戶口、享有糧油肉等配給、招工等權利的居民,即城鎮定量戶口的居民,也簡稱「市民」。
6. 改革開放30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國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不斷減低
答案C
材料中沒有體現精神文化消費的情況,故②不符合題意;④不符合實際,是對材料的誤解。
7. 中國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的論文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分析
常鵬宇,張信東
(山西大學管理學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分析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現狀及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探討了城鄉收入
差距的深層原因,並就這一問題的解決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二元結構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
按照國際通行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數表示,改革
開放前我國的基尼系數僅為0.25,現在據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
配課題組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02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已達到0.454,超
過了國際警戒線(0.4),提高了80%,其中最明顯的當屬城鄉收入差距。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
再由逐漸縮小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如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之比來衡量城鄉的收入差距,就國際一般情況而
言,當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在800美元~1 000美元階段,城鎮居民
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7倍,而我國城鄉收入差距
一直超過國際一般情況,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以農村居民
收入為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為1.8∶1,1994年達到頂峰,城鄉居
民收入比為2.86∶1,1997年達到新的谷底,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7∶1。
1997年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開始加速擴大,2001年突破歷史最高點,城
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2.90∶1,2003年繼續擴大到3.23∶1,2004年收入差
距比為3.2:1。但這個結論,還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
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
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
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
可能要達到4倍~5倍,甚至是6倍。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演變過程中,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
定產生一定正效應,但不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產生負效應。由
於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較大,因此當前城鄉收入差距的負效應佔主
導地位。
2.1正面影響
(1)一定時期內能使我國經濟在生產力發展方面有長足進步,比如
改革開放後打「破大鍋飯」及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確實把我國的現代化
進程提前了(在汽車等方面)。
(2)推動農業發展。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調節到工業化所需要的一
個理想差距程度時,企業會在農村用較低的價格獲得工業發展所需要的
勞動力而促進工業化進程,而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能享受更多農業資源,
最大限度利用現有的生產手段,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農業增長。
(3)使農村居民向城市聚集,提高了農村居民的素質。城鄉收入存在
適度差距,會對農村居民產生吸引力。一方面,會使農村人口向城市轉
移,變成市民,這使他們的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得到提高,比如農村居民
通過努力,以升學、學習勞動技能等方式到城市定居;另一方面,農村居
民到城市打工,在自己原有知識結構的基礎上,在一定條件下接受城市
先進的思想觀念和生產技術,提高了素質。
2.2負面影響
(1)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從而影響改革發展的進程。經濟發展需要一
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是如果沒有農村的穩定也就不會有整個社會的穩
定。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數的70%,是社會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
作為勞動群眾,也是我們的政權基礎,城鄉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會直
接影響社會成員心態的平和程度、社會關系的協調程度和社會形勢的穩
定程度。在貧富懸殊的社會中,收入分配對社會穩定的影響較多表現為
社會秩序的混亂。這個問題在轉型社會中尤為突出。貧困階層不斷擴大
並日益邊緣化,必然引發社會成員對社會的不滿情緒,繼而帶來一系列
的社會問題,使社會秩序混亂無序,從而造成社會形勢的動盪不安,致使
經濟發展可能止步。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導致農村居民購買力過低,難以激活農
村廣大消費市場,可導致農村邊際消費傾向持續走低,而這又影響了投
資乘數作用的發揮,難以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從而影響我國經濟
全面發展。
(3)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會導致農村教育投入不足和人力資
本水平低下,直接導致了農村教育投入不足,農村居民人力資本水平難
以提高,這也決定了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缺乏真正的支撐。為提高
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最關鍵的還是要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唯有加強人力資本投資才能真正提高農村居民
的收入水平。
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3.1收入的不平衡
行業壟斷帶著計劃經濟深深的烙印,雖然在一定期間可明顯提升此
行業與國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但其長期存在,必然導致行業間及
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因行業壟斷由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門實施,所以能
夠創造出完全排斥競爭的效果,如電力、電信、金融等自然壟斷的行業,
以及一些因行政體制原因產生的制度性壟斷行業,由於機會不均條件下
的壟斷和特權,在這些行業從業的人員幾乎都成為社會的高收入者。由
於行業壟斷,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均衡規律」,弱化甚至排斥了
市場的調節功能,使壟斷行業與非壟斷的行業出現了收入上的差距。再
有是一些人將權力作為一種資本參與收入分配,貪污腐敗,導致收入分
配的嚴重變形。這些權力資本的使用不當已經成為影響城鄉居民收入的
重要因素。
3.2城鄉戶籍制度的影響
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分割體制的基礎,它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
產物,符合當時對城市傾斜發展和城鄉社會穩定的需要,但是隨著市場
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它已成為影響社會協調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的因素,具體表現在農民勞動力轉移不順暢、農民工子女上學(中小學)
難等問題。
3.3市場運作不規范
在市場機制尚未完全健全的前提下,保證市場運作規范的重要條件
是法制建設的先行。當前,由於我國法制不健全或執法不嚴,致使非法非
正常收入大量存在;而且由於市場運作不規范,城鄉間信息的不對稱,在
這樣一種背景下出現的農業產業布局不科學,也導致了城鄉居民收入差
距的擴大。
3.4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
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於它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方面
的運作,縮小居民間收入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然而,目前社會保
障面太窄,只有城市職工享受,而農民卻很少享受。這種在享受社會保險
方面的相對不均等性,特別是醫療保險,使農民由病返窮。雖然國家在
2005年採取了農村醫療統籌,但就實際情況看,對於完全單純靠土地生
存、困難(孤寡老人)及大(多)病的農民群體,按現在的統籌標准,其本身
支付的部分也是有相當難度的。
3.5教育機會不均等
在現實社會中,受過高等教育人員的收入水平普遍高於未受過教育
或受過很少教育的成員。目前教育軟硬體投資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地
區、西部地區。據2002年9月12日的《經濟時報》報道,各級財政教育投
入分配格局為:中央和省級政府掌握了主要財力,但只分別承擔了義務教
育經費的2%和11%,也就是說只承擔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極小部分
責任,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分別負擔了經費的絕大部分。事實上,縣鄉
財政收入的大部分卻是對農民的徵收,這就客觀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而城鎮居民則是無需繳納這部分費用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城鄉居
民收入之間的差距。
4縮小城鄉差距的建議和措施
4.1完善法律制度建設
通過法律形式來查處政府官員的瀆職行為和打破壟斷,保證機會的
均等,允許民間資金進入,消除不正當競爭。通過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限制和打破壟斷,逐步消除行業壁壘和壟斷,降低壟斷行業的市場准入
標准,鼓勵資本在行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和有序競爭,促進行業之間平均
利潤的形成,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縮小行業之間的收
入差距。
4.2改革城鄉戶籍制度
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就是實行開放式管理的戶口制度,即任何人不論
從何處遷往另外任何一處,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應該依法享有同當
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如享受教育(子女上學問題)、醫療等。改革戶籍制度
的實質是去除依附在戶籍關繫上的種種社會差別,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
發展機會上的均等,社會身份的同等,使戶籍只承擔對人口的社會管理
職能,不再與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
4.3優化產業結構
通過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等落實農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政
策,發展農村經濟和非農產業,以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帶動農業和農村
經濟的發展是國際上農村經濟發展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解決貧困地區
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長期性和根本性措施。農村工業化,就是大
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不斷提高第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結構中的比
重,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剩餘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提高農民收入。同時,
對於農村經濟,政府應積極指導,使城鄉對農產品供求雙方信息得到盡
可能對稱,以便科學布局。
4.4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增加投資,加大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保障等的投入力
度;增加資金、技術、人力投入,發揮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同時改革農業投入體制,推進農村投資和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搞好農村信用合作社
的改革,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信貸資金不準或按特定優
勢比例投向非農領域和非農產業,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農
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並廣泛吸納外資、工商資本和社會閑散資金,形成
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制,擴大農業投入來源,增加農業投入總量。通過
各種投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為農業、
農村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並且使廣大農民擁有最低生活保障、
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
4.5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應進一步通過對高收入人群的征稅來調整收入差距,因為稅收
可直接有效地減少高收入人群的比例,並且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到穩
定社會的作用。對於農用物資也應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雖然減免
了農業特產稅等稅種,但是對於農業物資(如化肥等)也應依照一定比例來
減少其稅率,讓農民最直接受益,讓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較快縮小。
4.6增加農村教育投入
國家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把農村基礎教育列入中央預算,改
善農村辦學條件和辦學模式,並且在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
加強農村實用技術的培訓,完善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讓廣大的農村勞動
者掌握一些實用技術,實現教育在農村的真正普及。此外,還要對農民進
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農村人員素質,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居民收入
差距。
5正確看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是哪一項具體措施就可以做到的,亦不
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進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就必須堅「持統
籌安排」,不能因過分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重「返大鍋飯」,如統籌初次
分配和再分配,就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公平、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把勞動者的物質利益與勞動貢獻直接結合起來,鼓勵各種生產要素的所
有者把生產要素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按貢獻參與分配;而在再分配中
注重公平,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更多地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
難。統籌市場力量、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更科學地對社會資源配置;從
社會的角度出發,應切實貫徹收入分配政策,保護每一個社會成員各方
面的積極性並使其收益最大化,使我國經濟能在穩定中持續增長,讓全
社會成員共同過上富裕生活。
8.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與城鄉居民消費水平之間有什麼關系兩者之間是怎樣相互影響的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利因素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必須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規范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綜上所述,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第四,調整相關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原因:
(1)以為勞動者的個人稟賦和家庭負擔不同,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必然產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2)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和多種分配方式,擁有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社會成員也必然會產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3)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價值規律和競爭的作用下優勝劣汰,使具有不同競爭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現差距
(4)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腦力勞動、體力勞動之間。以及不同經濟領域和部門之間客觀上存在差別,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