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統籌規劃和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全面准確地宣傳解讀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注重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群眾易於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層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城鄉居民踴躍參保、持續繳費、增加積累,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 2014年2月21日
❷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國務院文件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現提出以下意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統籌規劃和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工作,全面准確地宣傳解讀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注重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和群眾易於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層開展宣傳活動,引導城鄉居民踴躍參保、持續繳費、增加積累,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已有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本意見執行。
國務院 2014年2月21日
❸ 城鎮醫療保險怎麼查詢
城鎮醫療保險查詢方法如下:
1、可以在手機銀行上查詢,以建設銀行為例,點擊頁面左上角。
❹ 醫保卡里的金額怎麼計算的
職工醫療保險是按照個人工資的8%收取,其中個人繳納2%,單位繳納6%。醫保卡上的錢由兩部分組成:
1.45歲以上的,個人繳納的2%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從單位的8%里提出1.4%劃入個人賬戶,一共是每月工資的3.4%打入。
2.45歲以下的,個人繳納的2%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從單位的8%里提出1.2%劃入個人賬戶,一共是每月工資的3.2%打入。
3.退休的個人不繳納,每月打入是工資的3.9%。
假如社保繳費基數按照1431元計算,應劃入你個人醫保卡的數額為1431x2.3%=32.9元/月。顯然有可能,單位是按照2008年社平工資額(1941元/月)的60%(即1165元/月)申報的繳費基數,因而,劃入你個人醫保卡的數額為26.79元。
(4)國務院整合城鄉居民擴展閱讀
醫保制度的基本內容
1.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原則上實行地市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
2.目前,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
3.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分別承擔不同的醫療費用支付責任。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❺ 2014年國務院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合並
2014年2月,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回的基礎上,國務院決答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此舉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舉措、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表現、建成全面小康的具體要求。
(5)國務院整合城鄉居民擴展閱讀:
按照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居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
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兩項制度統一後,繳費檔次由原來最多10個檔次統一歸並為12個檔次,城鄉居民將有更多自主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