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是干什麼的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編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業發展規劃,開展政策性調研工作;
2、指導市轄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辦理,實施目標管理;匯總、編制、審核全市基金收支計劃,編報基金預、決算;
3、申報落實財政社保補貼資金並實施據實分配;
4、規范建立業務經辦管理,基金管理,財務管理及內控、稽核制度;實施保險費的收繳、養老金待遇核定和社會化發放及監控管理,開展內控審計和稽核工作;
5、收集匯總、編制上報基金財務、會計和各項統計報表;
6、負責業務經辦機構、人員培訓,強化業務隊伍建設;
7、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維護和管理,在授權范圍內開展數據變更、糾錯審核工作;
8、辦理其他交辦工作。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介紹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提前實現了我國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對於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平意義重大。
現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實施中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勵性不強、制度轉移銜接問題缺少具體規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勢嚴峻等問題。
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保障標准、完善激勵機制設計及轉移銜接的制度規定、擴大基金投資渠道,以期制度能夠順利推廣,並有效實現其預定目標。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切實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
⑵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什麼
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
城居保有兩個突出特點:
一是城居保的資金來源除個人繳費外,還有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的補貼,個人繳費越多,政府補貼也越多,而且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
二是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
(2)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介紹擴展閱讀
在湖南省,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湖南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均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湖南省從2009年起分批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試點,從2011年起分批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試點。
據省人社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處有關負責人介紹,現行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未對補繳和繳費約束作明確的規定。為進一步完善制度,統一政策口徑,《實施意見》對補繳與繳費約束機制進行了明確,其中第一項就是允許向制度實施前繳費。
⑶ 如何抓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一是抓好宣傳,讓城鄉居民能夠正確認識到城鄉養老保險的目的、意義,有必要時多請已經領取保險的居民現身說法。
二是要做好對象和時間把握,城鄉養老的對象是不符合參加職工養老的居民以及一些常年在外打工卻沒買社保的農民工朋友,通常在年底的時候會家鄉,這時可以開展送政策上門服務。
三是要做好退休人員的服務,通過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多組織退休人員活動,提高幸福感。
⑷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什麼不同
1、性質不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提前實現了我國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目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2、制度不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
3、繳費主體不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般是當地戶口農村居民、青年學生、低保戶等繳納的,社保由單位在職員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納。
(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介紹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注意事項:
盡快繳納2018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019年為補繳過渡期,從2020年開始補繳以前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11年-2019年)不再享受各級補貼(系統自動)。
2019年度收繳日期截止至11月30日,跨年繳費的無法申請各級補貼,從而影響參保人待遇。
按照人社部要求,養老金全部用社保卡發放,請大家宣傳辦理、領取社保卡。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⑸ 如何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
一、養老保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1、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足額發放率100%截止XX年6月30日,尖草坪區參加養老保險的離退休職工及遺屬人員8032人,其中新增退休人員及遺屬493人。當期共發放養老金2201萬元,足額發放率100%,社會化發放率100%。離休幹部月人均1901元,建國前老工人1065元,退休人員月人均467元,退職人員月人均300元。 2、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完成3479萬元到6月30日止,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單位321戶,共征繳基本養老保險費3479萬元,完成市下達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收入目標任務5768萬元的60%,超額完成了任務的10%。較去年同期增長了71%。多徵收了1008萬元,養老保險基金當期節餘1300餘萬元,滾存結餘9500萬元。 3、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數23416人尖草坪區基本養老保險在職參保人數達到24657人,其中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人數23416人。佔到在職參保人數的95%,完成市下達任務的28320人的82.7%。其中私營企業、個體人員參保人數達到426人,完成市下達任務的1200人的35%。 4、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務率95%根據太原市關於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實施方案,我區成立了退休人員管理科(退管科),由專人抽調了思想政治作風硬,業務精的職工,專門負責此項工作。製作了社會化管理的版面,明確了工作制度並配備了一定的辦公設施。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深入到11個街辦、鄉鎮的勞動保障事務所及部分社區進行了調查、落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收到了一定效果。目前轄區內的離退休人員有30000餘人,基本信息錄入率達到95%。社會化管理服務率95%,其中社會管理服務率75%。 5、養老保險實地核稽核人數6626人今年由於太原市社會平均工資公布較晚,直到5月底才明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核定,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年檢、養老保險的稽核、新增退休人員的計發都集中在6月份,已稽核參保單位153戶,稽核人數18260人,其中實地稽核85戶,稽核人數6626人。完成市下達任務的58.5%。 6、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保險金資格認證根據市中心的安排,一方面對今年新增統籌的退休人員及遺屬493人進行了領取資格認證。其中近200人到市社保中心進行了退休人員指紋採集和指紋微機建檔。其它退休人員委託企業利用辦理醫療保險等工作契機,和社區、職工舉報等多種形式進行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調查;另一方面根據省、市的安排對異地的退休人員進行了資格認證。今年下半年在此基礎上配合市社保中心並社險中心退字[XX]23號文件,關於離退休(含遺屬)人員指紋採集認證工作安排,開展領取資格認證的全面展開。 7、完善個人賬戶和離退休人員資料庫及上報率今年,我們按照省、市關於「金保工程」的安排,一方面完善在職職工個人賬戶和離退休人員資料庫;另一方面對個人賬戶和離退休人員資料庫信息的不斷更新。同時邊學習、邊請教、邊操作,實現了計算機辦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種報表及數據信息的上報率達100%,並通過企業勞資人員及網上公布了在職參保職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公布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早打算,早安排,在市社保中心未下達任務之前,我們就召開了專題會議,決心要戰勝自己,超越自己,實現新的突破,確定了XX年的工作重點,明確了XX年的養老保險奮斗目標。 二採取了責任制考核及基本工資與徵收清欠掛鉤的辦法,硬指標量化,軟指標細化,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心上有壓力。三利用各種機會,多種形式,進行宣傳。 一是征訂《社會保險雜志》,做到社保機構工作人員人手一冊,並贈閱領導; 二是利用勞動保險信息宣傳社保工作中的人和事,共編印勞動保險信息12期; 三是利用職工提前退休和公布個人帳戶進行宣傳. 三、內部管理 一精神文明建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作為政府的窗口單位,公司領導極其重視便民服務設施的建設,製作了宣傳社會保險政策的版面,公開了辦事程序,設置了便民服務台,並配置座椅,免費提供有關政策宣傳資料以及表格,紙筆等用品,設置了意見箱,公示了投訴電話,增強了政策的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同時每隔一段時間要擦玻璃、徹底清掃辦公場所衛生。經常保持窗明幾凈,地板清潔。 二黨風廉政建設.我們根據市、區的安排,認真貫徹標本兼志、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圍繞提高社會保險服務質量,確保社保基金安全,維護群眾利益。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本著少花錢,多辦事,勤儉辦事的原則,能省則省,能壓則壓,業務招待費較去年同期大大減少。與此同時,養老保險基金支出一貫堅持三人審批,共同把關,關口前移,確保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行風雙評。從社保經辦機構內部,狠抓基礎工作不放鬆,對321戶參保單位、8032名離退休人員及供養人員、24657名在職職工的信息進行了及時完善和更新。並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了搞好XX年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我公司微機操作員在原有離退休人員資料庫的基礎上,新建了一套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信息資料庫,將各企業報回的《太原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及資格認證基本信息表》全部錄入微機,方便,快捷的計算機管理,提高了各社區保障員查詢資料的效率和准確度。既提高了工作質量,又樹立了經辦機構的形象。 四學習培訓。根據郭雪梅主任年初工作安排「常規工作要有新內涵,重點工作要有新突破,各項工作要有新進展,以實際行動來體現以「三個代表」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展示全省養老保險經辦隊伍的風采」 開展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實行了陽光作業,基本上做到了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擠出經費訂閱了黨報、黨刊、業務、雜志、報紙等10餘種。同時積極參加黨校培訓和市社保中心組織的財務確定製度、養老保險稽核等業務培訓。3月9日我黨支部全體黨員在南宮參加了省城勞動保障系統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報告會,聽取了李通順廳長《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專題報告和XX年感動中國十大人物之一、省信訪辦副主任、被譽為「百姓書記」的梁雨潤同志的專題報告,提高了職工的綜合素質,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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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問: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有哪些好處
參保人員的基復礎養老金和個人賬制戶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和繳費額息息相關。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養老金水平就越高。
一個人每月繳納300元、連續繳費15年,與每月繳納600元、連續繳費25年,兩種情況下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數額差距很大。
(6)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介紹擴展閱讀:
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⑺ 什麼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2009 年 9 月1 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進入了一個嶄新時期。
部分地區在「新農保」制度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制度安排,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起全覆蓋的統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城鄉二元化界限,使得社會養老保險向著城鄉一體化轉變,朝著社會公平邁出了重要一步。
在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快速發展轉變時期,如何正確認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安排,正確認知其在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著力從制度層面推進和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制度在大規模推廣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同時也期待著為其他地方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統籌提供理論和實踐上的參考。
綜合部分省(市)的制度發展歷程及政策內容,現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呈現出以下幾個特徵:
1、制度發展超前,整合度高
從制度發展進程上看,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地區均是在國務院出台「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之前就已經在探索實施「新農保」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此基礎上結合國務院「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對正在實施的政策進行調整,最終出台了與國家指導方針相一致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應保盡保,堅持廣覆蓋原則
公平是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核心理念,要求所有國民的養老保障權益都能得以實現,以維護起點公平。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於參保對象的規定體現了公平性理念,最大限度地擴大了制度的覆蓋面。
3、普惠性和保險性相結合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社會統籌部分主要由基礎養老金支付,基礎養老金體現了政府對公民養老保障權益的承擔,完全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參保對象在年齡達到 60 周歲以後,即使不繳費,也可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同。
4、結合實際,制度設計彈性化
彈性化的制度設計能夠確保制度的有效性。通過比較各地的實施辦法可以發現,各地均是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狀況,以及城鄉居民的收入等多種因素,對繳費、財政補貼、待遇調整機制等實行差別化設計,從而最大程度地實現在居民自願參保前提下制度的廣覆蓋,保證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介紹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1、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3、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
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范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⑻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主要內容
1、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按照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
全面推進和不斷完善覆蓋全體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對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調節社會收入分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
2、目標: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等傳統保障方式的積極作用,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3、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4、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5、領取條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6、政策保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
(8)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介紹擴展閱讀:
制度銜接: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
⑼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服務中心是做什麼工作
我國現行社會養復老保險制體系分為:一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參保對象是就業人員和自謀職業者;二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參保對象為農村居民;三是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其參保對象是城鎮非從業居民。根據國發〔2011〕18號第十二點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應與新農保合並實施。所以有的省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應與新農保合並實施,就統稱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