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建局開了整改單子整改好了半年後住建局還可以立案處罰嗎
住建局開了整改單子整改好了半年後住建局應該可以立案處罰的
②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執法機關對房屋建築擅自進行加層一事如何進行行政處罰,請問處罰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提示: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該向襲行政相對人明示行政處罰依據,你可以看看處罰決定書。
2、違章搭建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並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的;
(二)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三)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③ 行政執法大隊與建設局有何關系
一般隸屬於建設局,有些地方成立了行政執法局。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開展城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城市管理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及有關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和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三)負責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臨時使用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經批准擅自設置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者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者貯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惡臭氣體的物質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交通干線附近以及當地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違反規定排放油煙、在城區內露天燒烤食品污染環境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建設施工造成大氣污染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七)負責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無照商販和違反規定隨意擺攤設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規定設置戶外廣告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嫌無照經營行為查處時,可以查封、扣押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商)品。
(八)負責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佔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在道路上違章停放車輛,駕駛員不在現場或拒絕將車輛移走的,可以鎖定機動車輪或者將車輛拖至不妨礙交通或指定的地點。
(九)負責行使文化市場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中小學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檯球、電子游戲機經營點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對未經批准或未領取文化經營許可證而擅自從事文化娛樂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行使食品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偽造衛生許可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街頭飲食攤檔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行使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出售迷信物品、從事迷信活動和在非指定時間、地點宣傳、演出、賣藝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行使河道、水資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河道、水面阻礙行洪、破壞堤防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未經批准或未按規定取水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行使內陸漁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水面違反規定捕魚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負責對城區內未領取養犬證私自養犬,偽造、冒用准養證、免疫證和犬牌,不接受定期免疫注射,應實行而未實行拴養、圈養等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負責行使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內違法佔用土地,未經批准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等行為的行政處罰權法局的主要職責。
④ 住建局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並提前開工建設的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對企業信譽有影響嗎
未取得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屬於違法行為,企業信用記錄上要畫上一道。
企業檔案中有違規施工記錄。
⑤ 施工單位發生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安監局和建設局能否同時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
不可以。安監局可以實施行政處罰。建設局沒有執法權,不能進行行政處罰。
安監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列入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
安監局的職能包括: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建設局的職能: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
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
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
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從建設局的職能可以看出,建設局沒有執法權。
(5)建設局可以處罰那些擴展閱讀
安監局行使處罰權力法律依據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規程的違法行為(以下統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適用本辦法。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照本辦法和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辦法,對煤礦、煤礦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等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或者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行政處罰應當與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⑥ 住建局行政處罰申請陳述
未取得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屬於違法行為,企業信用記錄上要畫上一道。企業檔案中有違規施工記錄。
⑦ 建設局對違章建築有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
以前的做法是由城鄉規劃部門認定,城管部門實施強制拆除。但是實際操作中,城管部門和城鄉規劃部門互相推諉,踢皮球。城管部門一直認為法律賦予他們的是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而強拆屬於行政強制行為,他們沒有行政強制權。城鄉規劃部門認為他們負責違章建築的認定,屬於裁判員,強制拆除屬於運動員乾的事情,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同時城鄉規劃局認為我們省的地方法規,賦予城管局可以採取行政強制手段,以保障行政處罰。所以應該城管局負責強拆。但是城管局認為,地方法規賦予的行政強制手段,並不是行政強制權,只是為了保障行政處罰,而不是意味著城管局既有行政處罰權,又有行政強制權。
另外一個方面,違章建築的強制拆除,每次都是個很麻煩的事情,城管局和城鄉規劃部門,都不願意接這個工作,所以每次都互相推。
以前的做法是:要麼就是向法院申請非訴行政執行申請,或者直接由政府責成城管局強制拆除。但是去年最高院出了《關於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法院不受理非訴行政執行申請了。現在就只剩政府責成有關單位執行這一點了。但是每次需要政府責成,造成強拆工作不及時,城管局和城鄉規劃部門都會出現配合不力等問題。
⑧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房屋建築擅自加層如何進行行政處罰
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8)建設局可以處罰那些擴展閱讀:
房屋建築擅自加層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未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城鄉規劃編制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報;逾期不補報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⑨ 住建局可以開具無違法違規處罰證明嗎
應該是可以開具該證明的,可以打住建局電話進行咨詢
⑩ 住建局有什麼行政處罰權
住建局的行政處罰權有很多呀,警告,罰款,責令停止建設,還有查封扣押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