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9年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籌資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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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廈門市醫保報銷比例,廈門市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政策【新規】
廈門市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及比例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5)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范圍:
A、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廈門市農村醫療保險問答
問:我父母現在都住在安徽農村,參加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請問這種保險報銷金額有沒有封頂,最多能報多少?另外,我現在想給他們再買一份大病醫療保險,請問將來這這個險種報銷時會不會有沖突?
如果在本省內的醫院看病,報銷比例能不能達到50%,另外,醫療票據就一份,如果報了農村醫療保險,還有沒有辦法再去保險公司報大病醫療保險?
答:新農合最高封頂為四萬元每年,報銷比例為除起付線以後鎮級醫院為最高80%依次為縣級60%級和省級45%,和其它商業保險不沖突。請保留各項資料復印件並讓收你材料的新農合辦公室蓋他們的公章去報銷商業保險。
廈門市農村醫療保險溫馨提示
與2007年制度啟動時相比,2010年發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中,甲、乙類葯品已達2422個品種,比上一版《葯品目錄》增加了300多種葯品。同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逐步擴大,門診特大病、慢性病規定病種的范圍不斷增加。
另外,廈門市通過做好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重點解決在城鄉之間流動的安徽省農村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進而實現醫保關系在不同制度與不同地區之間順暢地轉移接續。通過與「長三角」地區開展醫保管理協作與經辦服務的對接,不斷完善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方便我省參保人員能更好地享受異地醫保待遇。
2015年,廈門市繼續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項民生工程,並提高了醫保的報銷待遇。為幫助廣大參保居民進一步了解居民醫保政策,掌握如何參保、就診、報銷等相關程序,從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醫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報銷政策。
廈門市參保人員待遇
參保人員參保繳費後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間,憑醫保卡、社會保障卡、身份證(18周歲以下參保人員可憑戶口簿,以下簡稱:有效證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報銷待遇②特殊病門診待遇③普通門診待遇④生育費用補助待遇⑤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補助待遇
●1.廈門市住院報銷待遇
一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2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90%;
二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4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80%;
三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70%;
異地(轉院及異地急診)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50%。
住院起付標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詳見下表:
醫療機構普通居民起付標准(門檻費)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18周歲以下居民起付標准基金支付比例(報銷比例)
三級醫院60030070%
二級醫院40020080%
一級醫院20010090%
異地就醫60030050%
1、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門診特殊病和普通門診的累計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6萬元。
2、使用乙類葯品和診療項目,需個人先自付一定費用。
●2.廈門市特殊病門診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術後、帕金森病、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乳腺癌(內分泌治療)、肝豆狀核變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不全、甲狀腺功能亢進、癲癇、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膀胱腫瘤(灌注治療)、肝移植術後、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康復治療、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小兒腦癱等27個病種,經申請確認後,享受每月限額下60%至80%的報銷待遇。
●3.廈門市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點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不享受此待遇)。單次就醫費最高報銷限額為40元。一個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為160元,其中:男滿60周歲和女滿55周歲以上的參保居民最高報銷限額為240元。普通門診的報銷不設病種限制,醫療費用直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算。
●4.廈門市生育費用補助待遇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居民生育,順產(含助娩產)補助600元、剖宮產補助1200元。
●5.廈門市參保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補助待遇
參保居民中持有殘疾證的下肢殘疾人、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在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定點機構裝配下肢假肢、配備助聽器給予補助。每5年對持證下肢殘疾人裝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補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補助1000元,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配備助聽器每隻補助2400元。
廈門市醫保報銷辦理須知
●1.本地住院就醫
參保人員應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持有效證件在醫院辦理醫保住院手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出院時在醫院直接報銷結算。不在定點醫院就醫或不在醫院辦理醫保住院手續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2.特殊病門診待遇的申請辦理
參保人員填寫《廈門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並附近期相關病歷、醫學檢查報告單,報廈門市醫保中心特殊病鑒定辦公室,由廈門市醫保中心組織醫療保險專家進行鑒定,符合條件的發放《門診特殊病治療卡》,憑卡享受特殊病門診待遇。鑒定每三個月組織一次。
●3.異地就醫辦理手續
參保人員所患疾病在三級醫院(含專科醫院)難以確診或無治療手段的,可申請轉往異地住院診治。異地轉院須填寫《異地轉院申請表》,經廈門市三級以上定點醫院簽署意見後,報廈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後,轉入異地治療。
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疾病,確需住院醫療的,應當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入院後3日內向醫保中心電話備案。
轉院及異地急診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出院後一個月內,攜帶轉院審批表、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單據、出院小結和有效證件到醫保中心報銷結算。
●4.生育費用補助待遇辦理
生育出院後一月內,憑有效證件、准生證、嬰兒出生證明、醫療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小結,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報。
●5.新生兒先天性疾病報銷辦理
新生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新生兒參保手續的,從其出生之日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憑有效證件、住院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小結,於出院後30日內,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報。
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其個人承擔在政策范圍內超起付線2萬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按照50%-80%比例報銷。具體分段比例為:
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2萬元以上分段報銷比例
0~5萬元(含)50%
5萬元~10萬元(含)60%
10萬元~30萬元(含)70%
30萬元(不含)以上80%
2017年廈門醫保新政解讀,廈門醫保報銷比例
廈門醫保出新政在京滬12家醫院住院可當場報銷新年伊始,廈門即出台首個醫保新政。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人社局獲悉,從現在起,廈門醫保參保人如果需要到省外就醫,只要先報備,且住院醫院是北京、上海的12家試點醫院之一,就可在就醫地實現醫保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一站式報銷的服務,不必等到返回廈門再報銷。此舉走在全國前列,將大大減輕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墊付壓力。據介紹,人社部門還將在不久的將來逐步擴大廈門醫保省外結算試點地區和試點醫院的規模,進展狀況將及時予以公布。以前須25個工作日..…[詳情]
廈門農民居民醫保同標准
農民居民醫保同標准福建省廈門市通過構建城鄉一體化的全民醫保體系,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實現醫保同標准、無差別,一樣享受充分全面的醫療保障,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農村居民「新農合」醫療與城鎮居民醫保分屬不同體系,繳納費用不同,保障水平差異大。2008年,廈門就開始探索農村城鎮醫療保障均等化。一方面,加大各級政府財政補貼的力度;另一方面,把原本由衛生部門主管的「新農合」移交給勞動保障部門,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經辦、管理城鄉醫保,避免多頭管理,重復投資..…[詳情]
福建廈門醫保報銷流程
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近日出台《關於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該醫保惠民新政是今年市委、市政府24項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通知》通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和門診醫療費報銷水平,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負擔,實現全體市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數。醫保新政實施後,每年可減輕參保人員1500多萬元門診醫療費負擔。醫保門診醫療費報銷水平將達到55%據統計,一個社保年度內,參保居民門診醫療費絕大多數發生在5000元以內。為了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詳情]
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方式2015
2015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在線使用:說明:打開頁面後,請輸入社會保障號進行查詢廈門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查詢[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數據由廈門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提供]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電話:廈門市醫療保險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592)12333,同時可以咨詢醫保卡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理、醫療保險補繳(補交)、醫療保險轉移等問題的查詢。簡訊查詢:手機用戶發送簡訊:11#社保登記的身份證號#社保卡號發送到106219009客服電話:0592-8798794廈門醫保卡余額上門查詢:廈..…[詳情]
2015廈門城鄉居民醫保新惠民政策
7月起,廈門城鄉居民醫保又有新惠民政策。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召開新聞通氣會透露,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將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30元,城鄉居民醫保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醫保新政實施後,每年可減輕參保人員1500多萬元門診醫療費負擔。醫保財政補助增40元7月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准,將從原來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准由原來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比國家提出「今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准達到人均320元..…[詳情]
㈡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最多能報銷多少,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2)城鄉居民籌資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居民以家庭、在校學生以學校(以身份證為基本信息)為單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年繳費制度。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統籌地區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對城鄉居民中五保供養對象、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及當地政府批準的其他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城鄉醫療救助等渠道予以資助。
㈢ 國發〔2007〕20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文件全文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後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范引導,穩步推進。
一、目標和原則
(一)試點目標。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原則。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二、參保范圍和籌資水平
(三)參保范圍。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四)籌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
㈣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補繳嗎
可以。如果當事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否則專,就不能一屬次性補繳1、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然後享受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的待遇。
㈤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機制
(一)籌資標准。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患大專病發生高額醫屬療費用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補償水平,以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細測算,科學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准。
(二)資金來源。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有結余的地區,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逐步完善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多渠道籌資機制。
(三)統籌層次和范圍。開展大病保險可以市(地)級統籌,也可以探索全省(區、市)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提高抗風險能力。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蓋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的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
㈥ 2019年農村醫保多少錢我們村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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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農合繳費標准,2017新農合交多少錢?2017新農合農民個人繳費截至時間?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繳費標准2017,2017年新農保政策是什麼?繳費標准有提高嗎?
近日,德江縣《2017年度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方案》已出台,農村居民人均新農合繳費標准由今年的90元增加到2017年的120元。
《方案》規定,該縣農村戶籍居民,或長期在本縣居住的外縣籍農村居民,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新農合繳費標准,以戶為單位按戶籍所在地進行全員參合,特別強調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合率必須達100%。
《方案》明確,新農合籌資工作分為宣傳准備、資金籌集和信息處理三個階段,從今年10月20日開始,到2017年3月1日前結束,全面完成參合人員信息錄入和系統繳費工作。
該縣通過採取「層層簽訂責任書,強化收繳參合資金管理;實行周報制,進行時限跟進;納入年終績效考核,強化問責。」等一系列措施,做到籌資工作村不漏戶,戶不漏人。確保新農合籌資工作做到「四個100%」,即宣傳率100%,信息採集率100%,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合率100%,收繳資金准確率100%,讓轄區內每一位農村居民,特別是建檔立卡人員都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障政策。
據了解,農村低保戶、計生「兩戶」參合費由農戶先繳納,再由縣民政局、衛計局按政策補助參合農戶。同時,鼓勵籌資時未出生的嬰兒隨戶繳納參合費,已按政策參加職工醫保或城鎮居民醫保的,不得重復再繳納參合費。
據統計,目前,該「新農合」籌資覆蓋全縣21個鄉鎮(街道辦事處)、344個村(居)委會、470535名居民。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進行調整。根據上級文件精神,我市同步調整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城鎮居民(除在校大中專學生外)與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標准統一提高到150元。
城鎮居民繳費標准:2016年各級政府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准在2015年基礎上提高40元達到420元。居民個人繳費在2015年人均不低於120元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人均不低於150元。具體為:全日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的個人年度最低籌資標准為90元,其他城鎮居民個人年度最低籌資標准為150元。
農村居民繳費標准:2017年度農村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原新農合)的個人繳費標準定為每人每年150元。同時根據農村居民外出務工和過節返鄉實際,將個人繳費結束時間適當延長至春節前後,防止農村居民因外出務工等錯過參保時限。
㈦ 醫保籌資標准什麼意思
醫保基金籌資標準是由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構成。其中政府補助又分為中央財政補助和省、縣財政補助。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繳費年限、保障對象、繳費標准、待遇標准等方面。
1、保障對象不同
職工醫保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機關、企業、事業等等單位的職工;居民醫保的保障對象是有城鄉居民。
2;繳納標准不同
職工醫保的費用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繳費;但是居民醫保一般是一年繳費一次。
3.待遇標准不同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低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為50%到70%,而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為70%到85%。
(7)城鄉居民籌資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 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㈧ 新醫保政策
一、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籌資標准
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准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准上增加15元);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中央財政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67號)規定,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實行分檔補助。省級財政要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完善省級及以下財政分擔辦法。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國發〔2016〕44號)要求,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准繳費,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准給予補助。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前後的工作銜接,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
二、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各地要用好城鄉居民醫保年度籌資新增資金,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重點保障群眾負擔較重的多發病、慢性病。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葯納入醫保報銷,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並統一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低於該比例的,可不做調整;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險對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負擔。
三、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於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並軌運行向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制度統一過程中,要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覆蓋面,確保參保率不低於現有水平,參保連續穩定,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生兒、兒童、學生以及農民工等人群參保登記及繳費辦法,避免重復參保;已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范圍;妥善處理特殊問題、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統一前後政策銜接,穩定待遇預期,防止泛福利化傾向。
各地要聚焦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發展不協調不充分問題,結合醫療保障相關職能整合,在確保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握者統一」的基礎上,段啟薯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進一步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全面建立,實現制度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續、管理更加規范、服務更加高效的基本目標。
四、完善規范大病保險政策和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結合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統一規范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保障政策,推動統籌地區之間待遇保障標准和支付水平銜接平衡、大體一致。要根據《政府工作報告》及本通知提出的大病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調整任務,於2019年8月底前協商調整大病保險承辦委託合同,於2019年底前按最新籌資標准完成撥付,確保政策、資金、服務落實到位。
要優化大病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大病保險原則上委託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完善對商業保險機構的考核機制,建立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評估體系,督促商業保險機構提高服務管理效能,在規范診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引導合理就醫等方面發揮應有作用。通過平等協商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因醫保政策調整導致商業保險機構虧損的,由醫保基金和商業保險機構合理分擔,具體比例在合同中約定。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旁喊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明確數據使用許可權,規范運行數據統計,商業保險機構定期向醫療保障部門報送大病保險數據,配合開展運行監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