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內容是什麼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貳』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第四十一條在鄉、歷爛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衡槐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肢攔漏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埋茄衫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彎腔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納掘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有規定些什麼
請問,在鄉鎮建設一塊佔地面積1700平方建築面積800平方,此地是經合法拍賣購內得,未在城鄉規劃容範圍之內屬於建設用地,這塊地在購買前已經有三棟樓房,現已經拆了重建,在未取得建設許可證和規劃許可證下已經建設了三層,現在當地規劃局過來說我們違反了城鄉規劃法第64和第40條,請問我該如何應對
『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章第四十條、四十四條的內容是什麼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第四十四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彎斗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臨時建設和跡鬧升臨時用地姿老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抄和國城鄉規劃法襲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第四十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柒』 我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1條怎麼辦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岩讓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歷禪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據此,你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補辦規劃許可粗爛局證,然後再進行建設即可。
『捌』 急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http://ke..com/view/1225026.htm
『玖』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是什麼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內容為: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野明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頌仿告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襲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