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吳江市盛澤鎮群鐵村西浜的宅基地建設
吳江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宅基地管理,規范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行為,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以及蘇州市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府[2003]6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全市范圍內農村村民自建居住房屋(含附房)使用宅基地,包括新建、移建、翻建和擴建房屋使用宅基地,均適用本暫行辦法。
第三條 宅基地的選址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集鎮建設規劃和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規劃,逐步消滅零星自然村落。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及其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宅基地的審批管理工作。
第五條 市城市規劃區內,鎮規劃區以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農村村民申請使用宅基地,採取預拆遷辦法,預先按拆遷規定進行補償,並用定銷房進行安置(具體預拆遷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條 市城市規劃區外,鎮規劃區以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外的農村村民建住宅,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區域內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已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的土地。
第七條 市城市規劃區內,鎮規劃區內因城市建設需要,使用宅基地的,一律按有關規定進行拆遷補償,用定銷房進行安置。對市城市規劃區外,鎮規劃區外因社會公共事業和經濟建設需要,成片開發使用宅基地的,通過建造定銷房(農民公寓)進行安置。
第八條 對已規劃整體搬遷的農民居住區村莊進行建設開發的,由土地儲備機構對宅基地進行收購儲備,由政府置換或征為國有土地後統一規劃建設。
第九條 加強對進城農民原宅基地及房屋的產權管理,切實維護進城農民的合法權益。
(一)進城農民的住宅可以出售給符合宅基地享受條件的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符合規劃的也可以將宅基地征為國有,由宅基地使用權人補辦出讓手續並按土地評估價的40%向政府補繳土地出讓金後入市交易。
(二)鎮可成立農民住宅置換中心,由農民住宅置換中心對因區位因素暫時無法交易的農民依法取得的住宅,在支付部分預付款後進行收購儲備,余額待住房交易後一次付清。
(三)鼓勵集體經濟組織興建農民公寓住宅,進城農民自願退出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的,可與自購的農民公寓住宅用地等價置換。
第十條 享有宅基地的對象只能是戶籍在冊的農村村民。農村村民僅指吳江市人民政府2003年7月4日頒發的《吳江市戶籍准入登記暫行辦法》(吳政發[2003]144號)實施之前的農村常住戶口人員。其中參軍復員回遷、刑滿釋放回遷、讀書回遷、結婚遷入人員等可以享有,其他遷入人員不享有。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第十一條 申請宅基地的標准和條件:
(一)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中房屋佔地面積不得超過宅基地面積的70%。
農村宅基地,以戶為單位為安排,大戶(五人以上,含五人)用地面積200平方米,中戶(三至四人)用地面積170平方米,小戶(一至二人)用地面積120平方米。 獨生子女安排宅基地時可以享受優惠政策,一個獨生子女可按兩人計算,一戶只計算一次。
(二)現有宅基地面積超過上述標準的,申請移建、翻建和擴建房屋時,宅基地面積須按上述標准核減。
(三)一戶全為農業戶口的農村村民中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已婚子女(超計劃生育的除外)或有兩個以上(含兩個)未婚子女(超計劃生育的除外),其中一人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且該戶現有宅基地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分戶另行安排宅基地。
(四)一戶農村村民中既有農業戶口又有因征地轉為非農業戶口的,只能按一戶宅基地標准安排一處宅基地。但該戶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已婚子女的(超計劃生育的除外)或有兩個以上(含兩個)未婚子女(超計劃生育的除外),其中一人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且該戶現有宅基地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確需分戶形成的另一戶農村村民(已婚的必須包括完整的家庭成員)全為農業戶口的,可以分戶另行安排宅基地。
(五)一戶農村村民全為非農業戶口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原地翻建。
(六)購買農村村民房屋的農戶應當符合申請建房用地條件。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國土資源部門不予批准宅基地:
(一)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二)在第七、九條規定范圍內的;(三)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四)農村村民原住房改變用途,用於生產經營的;(五)農村村民在原批準的宅基地以外有違章建築而未先行拆除的;(六)已列入政府土地儲備或規劃改造范圍內的;(七)農村村民住房拆遷時已按城市房屋拆遷規定進行補償安置的。
第十三條 經批准移建使用宅基地的建房農戶,應在新房建成後3個月內將原宅基地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並自行拆除原有老房。不按期拆除的,其原宅基地按違法用地處理。
第十四條 已撤組范圍內的原農民住房,納入城鎮居民私房管理;在城市規劃已確定為居住區范圍內的農民宅基地,由政府確權或征為國有土地,農民住房也納入城鎮居民私房管理。
第十五條 宅基地審批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建房農戶應向所在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申請使用宅基地審批表》,並提供戶籍證明、宅基地證或其它權源證明(新建戶除外),以及與建房用地申請內容相一致的其它證明。
(二)村民委員會復核建房農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並蓋章確認,再經村民會議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會議討論同意後上報國土資源所(沒有國土資源所的上報國土資源分局)。
(三)國土資源所受理宅基地申請後(沒有國土資源所的由國土資源分局直接辦理),應及時會同鎮村鎮建設部門到用地現場勘察,查看建房地址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規劃,在村鎮建設部門確定的宅基地規劃定點范圍內按標准核定用地面積,並在《宅基地審批聯合辦文單》上簽署擬辦意見。對符合規定的進入審批程序;不符合規定,將申報材料退回村民委員會,並說明理由。
(四)國土資源部門在正式批准使用宅基地前,應當將建房農戶戶主姓名、該戶農業人口調整、所屬村組、原有房屋和宅基地面積等內容以及擬批辦情況,在建房農戶所在村予以公告。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天。由國土資源部門核發《使用宅基地許可證》。
第十六條 經批准後連續兩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應交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另行安排利用。如兩年內該宅基地所屬的村民小組建制被撤銷的,由政府收回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
第十七條 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和未經批准擅自佔地建房,由國土資源部門按違法用地查處。
第十八條 對於利用職權違規審批宅基地建房的有關人員要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關宅基地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本辦法由市國土局負責解釋。
二○○四年四月一日
② 蘇州市吳江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怎麼樣
法定代復表人:許曉江
成立日制期:2002-03-15
注冊資本:55000萬元人民幣
所屬地區:江蘇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9736516480M
經營狀態:在業
所屬行業:房地產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人員規模:100-500人
企業地址:蘇州市吳江區松陵鎮夏蓉街1299號東太湖大廈6-7層
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統代建房和市政設施建設施工;房屋銷售、租賃、咨詢業務;物業管理;建築裝璜材料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③ 蘇州吳江環境怎麼樣
滿意答案":Mr.Q.1級2008-09-06吳江市2006年重點建設項目完成年專度投資額43.45億元,其中城市建設投入6.20億元;基屬礎設施投入8.15億元;電力建設投入2.31億元。市公共衛生中心、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永鼎醫院等重點工程相繼建成,5項輸變電工程基本竣工。震澤中學及體育場建設、天然氣工程等社會事業項目進展順利。新增天然氣用戶4000戶。城市綠化覆蓋率已達43.8%。按戶籍人口計算,城市化率64.2%。 吳江市以創建國家生態城市為抓手,認真落實環保責任制,抓好重點行業和企業污染減排工作。依法關閉了15家小化工企業、車間,取締42家廢舊塑料回收加工點,整治86家噴水織機企業。全市各鎮全部進入環境優美鄉鎮行列,創建成省級生態村70個。全市以鎮為單位建設了較為完善的污水管網系統,實行污水集中處理、統一排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100%,污水處理率達83.4%。
④ 哪位大哥大姐在蘇州吳江汾湖地區生活和工作的,幫忙介紹下那裡的情況,環境啊,城市建設什麼的。
歐普乘車10分鍾就到開發區,那邊有樂購超市,肯德基,大娘水餃,明年第五人民醫院投入使用。生活還是很方便的,這里有許多的跨國公司和新新企業,發展的機會很多。我代表汾湖人民歡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