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城鄉建設 >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籌資會議講話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籌資會議講話

發布時間:2020-12-30 23:56:30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2017年參保繳費有哪些政策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繳納比例

1、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

2、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3、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

4、重度殘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員、特殊困難家庭人員和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

5、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120元,其餘440元由政府補助

6、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330元,其餘230元由政府補助

(1)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籌資會議講話擴展閱讀: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申辦材料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

《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

《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

《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㈡ 社區城鄉醫保籌資措施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後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范引導,穩步推進。
一、目標和原則
(一)試點目標。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原則。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二、參保范圍和籌資水平
(三)參保范圍。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四)籌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並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
(五)繳費和補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
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1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6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30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三、加強管理和服務
(七)組織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服務體系,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機構、參保居民、社會團體、醫葯服務機構等方面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運行的監督。建立醫療保險專業技術標准組織和專家咨詢組織,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准和業務規范。根據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
(八)基金管理。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試點城市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範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九)服務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醫療服務的范圍。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范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管理,明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葯店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明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按規定與醫療機構及時結算。加強對醫療費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按總額預付等結算方式,探索協議確定醫療費用標準的辦法。
(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台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要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四、深化相關改革
(十一)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力推進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統籌問題;繼續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鼓勵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規范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搞好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十二)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葯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准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葯品市場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臨床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葯規范和出入院標准等技術標准。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和中醫葯服務在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參保居民分級醫療的辦法。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三)建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就重大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報告和建議。
(十四)選擇確定試點城市。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條件選擇2至3個試點城市,報部際聯席會議審定。試點城市的試點實施方案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民政、教育、葯品監督和中醫葯管理等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加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六)精心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規定的試點目標和任務、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本行政區域的試點工作。試點城市要在充分調研、周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訂試點實施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已經先行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城市,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進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實際的基本醫療保險的體制和機制。
(十七)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強。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試點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的總結推廣,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試點工作成為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實踐。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解決的辦法,妥善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部際聯席會議報告。
國務院
二○○七年七月十日

㈢ 在單位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上村委會報銷需要什麼東西

在單位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上村委會報銷需要提供什麼東西?不管回是哪類醫療保答險都不會上村委會報銷的,向(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還有農村合作醫療)一共就三類醫療保險。這三個醫療保險報銷條件只要正常交費(不欠費),都可以到醫保中心報銷。謝謝!有什麼凝問可以上網路搜索引擎查詢一下就好了。謝了!

㈣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是什麼

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是:居民醫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是:新農合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是:城保

㈤ 城鎮居民醫保和農村合作醫療一樣嗎

您好,城鄉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投保對象不同,繳費標准不同,報銷比例和報銷專范圍不同。
1、投保對象屬
新農合是針對農村人口實行的醫療制度,醫保是針對城市居民及企業職工(分為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兩種)。
2、繳費標准
新農合和居民醫保的繳費雖然每年是固定的金額,但職工醫保則跟個人工資以及當地平均工資掛鉤。
3、報銷比例
多地已開始實行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一的政策,新農合的報銷比例也在逐漸往醫保報銷比例上靠近。
4、報銷范圍
醫保報銷范圍比新農合廣,像新農合在一些大醫院門診就不能報銷,但也是上面提到了的統一政策,新農合的報銷范圍也正在向城鎮居民醫保靠攏。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㈥ 2O18年農村合作醫療有什麼新的變化

2018年繳納農村醫來療的費源用,從2017年的150元上漲至180元,不少農民朋友都開始抱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年漲價,什麼時候才能是個頭。要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剛剛推出的時候才20元,如此之大的漲幅,農民朋友抱怨幾句是在所難免。
不過大夥也要知道,新農村合作醫療自實施以來,繳費的規則一直都是由農民繳納一部分費用,政府補貼另一部分的費用,雖然農民近年來繳費標准一直在上漲,但與此同時,政府的補貼也是水漲船高。

隨著繳費標準的增加,新農村合作醫療的福利也是越來越多,按照新政策的調整,鄉鎮指定醫院,農民花銷100元以上的報銷比例可達到85%,縣級醫院按照400元以上可報銷,比例達到75%,市級醫院需達到1000元以上才可報銷,報銷比例為65%。
雖然繳費標准在增加,但國家對於村裡的貧困人員也實施了免繳政策,讓他們在不用繳費的情況下,也能享受新農合帶來的福利。

最後,小編再多嘴一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國家給咱們農民的福利性保障,雖然交的錢多,但是補貼的力度也越來越大。對於不富裕的農民來說,還是積極繳納,為自己提供一份強有力的保障,不要因小失大。

㈦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的區別:

一是覆蓋的人群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覆蓋城鎮戶籍的居民,新農合主要覆蓋農村戶籍居民。

二是管理的部門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由人社部門管理,新農合多數地方由衛生部門管理。

三是保障待遇的側重點不同。城鎮居民醫保主要保住院和門診大病兼顧普通門診,所以住院及門診大病待遇都要高於新農合。新農合的門診待遇水平要高於城鎮居民醫保。

(7)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籌資會議講話擴展閱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2015年1月29日,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4年的基礎上提高60元,達到380元。

2017年,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人均補助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區80%、中部地區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農民個人繳費標准在2016年的基礎上提高30元,原則上全國平均達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穩定可持續籌資機制。

㈧ 農村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其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醫療保險的組成部分,採取以政府為主導,以居民個人(家庭)繳費為主,政府適度補助為輔的籌資方式,按照繳費標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則,為城鎮居民提供醫療需求的醫療保險制度。

2、參保范圍: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年滿18周歲(含在校學生和兒童)的城鎮居民。

3、繳費標准不同:

(1)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準是100元,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60元,其餘40元由政府補助。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難家庭的學生兒童,個人不繳費,醫療保險費全部由政府補助。非從業城鎮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籌資。

㈨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合並了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部分城市合並了,大多數沒有合並。

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並軌後,農村人口中低保和重殘人員保險費用由政府承擔,學生繳費降低,成人繳費有所增加;但報銷比例提高了25%;納入報銷范圍的葯品,也由1000餘種增加到4000餘種。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繳費金額不一致,成年人為70元/人•年,未成年人為10元/人•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為50元/人•年。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2014年個人繳費標准為70元/人•年,相比之下,原城鎮居民未成年人由10元提高到50元,提高40元;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提高20元,提高為70元。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年人籌資標准為376元,各級財政補助為306元;未成人籌資標准為252元,各級財政補助為242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籌資標准統一為290元,各級財政補助240元。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籌資標准統一為人均306元,各級財政補助256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所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因制度分設而有所區別,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統一城鄉參保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且待遇水平明顯提高。

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保持原有待遇的基礎上,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6萬元;門診統籌醫療費報銷,由原來20%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閱讀全文

與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籌資會議講話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