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貧困戶的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是什麼單位發的
貧困戶教育補助:
1. 學前教育免收保教費;
2. 義務教育免除雜費、教科書、作業本,享受寄宿生補助,小學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營養改善計劃,4元/生/天;
3. 高中教育:發放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的學生可領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助;
4. 大學教育:每人每年可獲得4000元補助 (其中學費資助2000元、生活補助2000元),直到學業結束。休學期間,暫停發放資助。
貧困戶醫療補助金:
1. 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醫療扶貧「十免四補助」;
2. 在區內住院治療目前實行的是個人醫療費用「零支付」;
3. 2017年貧困戶免收新農合費用。
貧困戶民政低保補助:
1. 重點低保保障標准為220元/人/月;
2. 一般兜底保障標准為120元/人/月。
2.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賠償多少
報銷比例與起付線各地區有差異。
但城鎮居民醫保是年度繳費。與職工醫保不同。
即前一年第四季度繳費,則當年享受醫保報銷。無需等待半年。 
若當年第一季度繳費,則推遲3各月享受。
3. 2020年3月9號報的城鄉居民醫保補嘗金大病補償金啥時候能到帳
這種補償金需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才能送去銀行統一發放正常講一個半日即可。
4. 2019年西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資金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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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計生委(衛生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報、審核和撥付流程,加快資金支出進度,現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辦法修訂如下:
一、財政補助標准和資金到位要求
經報國務院批准,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各級財政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基數120元部分中央財政按原有補助標准給予補助,增加的26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對中央所屬高校大學生參加屬地城鎮居民醫保,中央財政繼續按照所在地規定的學生參保財政補助標准給予補助。此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西部開發辦關於西部大開發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范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和《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1號),比照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中部六省243個縣(區、市)、江西省贛州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央財政按照西部地區的標准給予補助(具體名單見附件7)。
根據以上財政補助標准和中央財政負擔比例,省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財政分擔辦法,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要重點向轄區內困難地區傾斜。省級財政收到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文件後,要按規定及時分配撥付至各統籌地區,確保資金在30個工作日內撥入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未按規定時間撥付到位的,將予以通報。地方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包括省級、市級、縣級財政補助資金,要在每年9月底前全部到位。地方財政補助資金未按規定及時足額到位的,中央財政將在次年結算時相應扣減補助資金,扣減部分由地方財政補足,以保證補助資金的完整性。
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辦法和程序
中央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資金統一採取「當年全額預撥,次年據實結算」的辦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運行年度,將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至省級財政。除上年按照預算管理的統一要求提前下達預算指標以外,中央財政於每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的30日內全額預撥本年度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資金,並於6月底前結算上年度補助資金。
以2016年為例,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以下公式核撥,以後年度類推:
預撥某省(區、市)2016年補助資金數額=該省(區、市)經審核的2014年6月底參保(合)人數×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標准-2015年按照預算管理統一要求提前下達的預算指標
結算某省(區、市)2015年補助資金數額=該省(區、市)經審核的2015年6月底參保(合)人數×2015年中央財政補助標准-2015年已預撥補助資金-因地方財政資金不到位扣減補助資金數-應扣減違規資金
其中:
某省(區、市)2015年因地方財政資金不到位扣減補助資金數=該省(區、市)經審核的2015年6月底參保(合)人數×2015年中央財政補助標准×(1-當年地方財政資金到位率)×10%
某省(區、市)2015年地方財政資金到位率=地方各級財政當年9月底前實際到位資金數(省、市、縣級財政實際到位資金合計數)÷當年地方各級財政應到位資金數×100%
某省(區、市)2015年地方各級財政應到位資金數=該省(區、市)經審核的2015年6月底參保(合)人數×(國家統一規定的2015年各級財政補助標准-中央財政補助標准)
三、地方申請補助資金流程
(一)材料上報。
每年11月底前,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向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計生委(以下簡稱三部委)聯合上報《XX省(區、市)關於申請20XX年中央財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的請示》(以下簡稱《請示》),包括文字和附表兩部分內容。文字部分主要包括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建設情況、參保(合)情況、籌資和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情況、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情況、基金運行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政策建議等。需向三部委上報的附表包括附表1、附表2和附表6(附表3、附表4和附表5不需向三部委報送)。同時,將《請示》及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附表6抄送財政部駐所在省(區、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專員辦)審核。
地方各級財政撥付當年資金後,各統籌地區財政部門應及時將參保(合)人數、補助資金預算文件和撥款憑證等審核所需的有關材料報送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進行匯總初審後,將匯總情況(附原始資料)與補助資金申請材料同時報送專員辦。
(二)材料審核。
各專員辦在11月底前收到補助資金申請材料和資金到位情況材料後,對參保(合)人數、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到位情況、城鄉居民個人實際繳費情況等進行審核,次年3月底前完成審核工作,並將審核報告上報三部委。為了確保工作進度,專員辦可在省級部門審核匯總各地上報材料時,提前介入審核工作。
(三)網路申報。
按照《關於啟動使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資金申報系統的通知》(財辦社〔2014〕31號)的要求,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同時實行網路和紙質申報。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登錄全國財政社保信息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補助資金申報系統」,錄入6張附表相關數據後報送專員辦,各專員辦審核完成後錄入審核結果並上報中央財政。同時,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列印出紙質表格,形成正式文件後按規定上報三部委。省級財政部門和各專員辦務必確保正式紙質文件與網上申報系統數據的一致性,中央財政將根據網上申報系統數據計算撥付補助資金。
四、監督檢查
地方各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高度重視補助資金申請材料的上報工作,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限高質量地上報申請材料。要層層明確工作職責,強化信息比對,提升審核技術手段,切實落實對參保(合)人數、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到位率、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水平等統計數據的審核責任,堅決杜絕重復參保、重復申報、虛報、統計錯誤等問題的發生。對未能按規定時間上報材料的,以及對經專員辦審核發現有重復參保、重復申報、虛報等問題的,三部委將予以通報,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衛生計生部門要專門向三部委提交書面報告,分析原因,作出說明。中央財政除據實扣減補助資金外,還將按重復申報、虛報人數及中央財政補助標準的5%追加扣減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加扣減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按照「誰重復申報、虛報,誰補足」的原則,由虛報的地方財政負責補足。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財政部
衛生部關於調整中央財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撥付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0〕46號)、《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生部關於調整中央財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申報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社〔2011〕285號)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考核辦法的通知》(財社〔2012〕223號)同時廢止。
附件:1.省(區、市)2015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結算申請表
2.省(區、市)2015年度中央所屬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
3.省(區、市)2015年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合)情況分縣表
4.省(區、市)2015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情況分縣表
5.省(區、市)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情況分縣表
6.省(區、市)2015年參保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情況分縣表
7.中部地區享受西部政策的縣(市、區)
5. 2019年城鄉醫保財政補助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城鄉醫保應該交多少錢,各地會因生活水平的高低略有差異
擴展閱讀~2019年度安吉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一、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准:個人繳費:成年人458元/人,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318元/人。各級財政補助942元/人。總籌資標准:成年人1400元/年,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1260元/年。
二、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范圍和對象:
1.具有本縣戶籍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2.非本縣戶籍,在本縣領取浙江省居住證,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3.非本縣戶籍,未在戶籍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安吉縣中小學校(含幼兒園)在校學生。
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地點:
1、2019年度首次參保的城鄉居民統一到戶籍所在村(社區)辦理參保登記,同時在社保卡相對應的銀行辦理代扣代繳簽約手續,並存入足額費用。
2、已參保並已辦理銀行代扣代繳簽約手續的,直接將費用存入簽約銀行賬戶。(註:請大家關注銀行代扣賬戶扣款信息)
3、通過「支付寶-城市服務-智慧人社」參保繳費。
四、特困人群減免費用的范圍
本縣戶籍的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精神智力殘疾人、低保邊緣戶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獨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養及持證殘疾獨生子女的父母、孤兒和困境兒童,個人籌資部分全部由縣財政全額補助。除以上人員外的持證殘疾人個人籌資部分,全部由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待遇情況具體見繳費通知
6. 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死亡賠償金是多少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沒有死亡賠償金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只是針對其產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報銷的。參保人員死亡的,其個人帳戶結余資金轉給合法繼承人。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二十五條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准以下的費用先由個人支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和參保居民個人按比例承擔。
居民醫保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劃分為:一類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類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類定點醫療機構900元。
參保居民在不同類別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在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承擔:
一類定點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60%,個人承擔40%;
二類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5%,個人承擔45%;
三類定點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個人承擔50%;
居民醫保的保險年度按自然年度計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5000元(包括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費用)。

(6)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補償資金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賬戶結余資金隨同轉移到新參保類別的個人賬戶:
(一)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轉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二)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轉為參加居民醫保的;
(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被征地農民轉為參加居民醫保的。
參保居民移居外地的,個人帳戶結余資金核發給本人;參保居民死亡的,個人帳戶結余資金轉給合法繼承人,沒有合法繼承人的,個人帳戶結余資金轉入統籌基金。
7. 醫院城鄉居民醫療大病補償金啥時候能到帳
醫院城鄉居民醫療大病補償金啥時候能到帳不會太長,時間半個月左右。
8. 城鄉居民醫保補償金額是額外補償給你的嗎在哪領
城鄉居民醫保補助金額是額外補助給你的嗎?在哪裡呀?對呀,肯定是在呃,給我額外給你的,在那個你問下社保局他那個給他打電話問他他哪去了?
9.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補助錢是給打到銀行卡上還是醫療保險卡上
你醫院交費的時候用的哪個卡退費還給你打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