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紀委駐各部委紀檢組長是什麼級別幹部
紀檢組長為同級副職級別,因此駐各部委紀檢組長一般為副部級,也有正部級。
2. 中紀委派駐各部委的紀檢組長是什麼級別
中央紀檢委派駐國家機關各部門的紀檢組長都是副(省)部級幹部,一般主要領導中紀委派駐各國家機關的監察室的工作。
3. 中國住建部有幾個副部長叫什麼名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抄城鄉建設部 -- 部領導成員: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部長、 黨組書記: 陳政高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部黨組成員: 陳大衛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部黨組成員: 齊驥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部黨組成員: 王寧
5、中央紀委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紀檢組組長、部黨組成員: 石生龍
6、總規劃師: 唐凱
7、總經濟師: 馮俊
4. 郭允沖的履歷
1973.07——1978.03 江蘇來省啟東縣建築站工人;自
1978.03——1982.01 蘭州鐵道學院運輸系運輸專業學生;
1982.01——1995.06 鐵道部計劃統計局幹部、助理工程師、副處長、工程師,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幹部、三組二秘(副處級)、三組一秘(正處級)兼副處長、三組組長;
1995.06——1995.07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二局助理政務專員(副局級);
1995.07——1999.06 國務院辦公廳副局級秘書;
1999.06——2002.07 國務院辦公廳正局級秘書;
2002.07——2007.04 沈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7.04——2008.03 中央紀委駐信息產業部紀檢組組長、部黨組成員。
2008.03——2009.05 中央紀委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紀檢組組長、部黨組成員。
2009.05——2013.07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部黨組成員。

5. 紀檢組長一般在哪些單位設置,和紀委書記的區別是什麼屬於黨的部門嗎
紀委和監察局來兩個單源位合署辦公。紀委屬黨的機關,納入黨群編制;監察局屬政府組成部門,納入行政機關。為切實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在政府的組成部門和政府的直屬單位或者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設置紀檢組,由紀委派駐紀檢組,履行紀檢監察職能,紀檢組長享受副局級(委、室、廳、部)。而在黨的機關就只設紀檢員(與紀檢組長享受同等待遇),職能與紀檢組長一樣。需說明的是,紀檢組長是必須在有黨組織的部門才能設置,具體設置由同級編委下文明確。
6. 中紀委派駐機構紀檢組組長有權嗎
有權利調查取證,並上報王書記,王書記主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是否進行組織調查。
7. 紀委書記和紀檢組組長啥區別啊
區別如下(沒有紀檢書記這樣的稱謂,應該是紀委書記):
1、紀委書記和紀檢組長的職責任務不同
紀委書記一般會根據所在單位黨組織的分工,除履行監督職責以外也還負責一些所在單位的其他日常工作;紀檢組長則是全職負責紀檢監督工作,主要履行對駐在部門的監督責任。
2、紀委書記和紀檢組長的產生方式不同
紀委書記是所在單位、地區的黨組織選舉產生的;紀檢組長由上級紀委直接選派入駐。
3、紀檢組長和紀委書記的工作領導關系不同。
紀委書記接受上級紀委和所在部門的雙重領導,而紀檢組長屬於派駐職務,受上級紀委直接領導。

(7)中央紀委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紀檢組組長擴展閱讀
紀委書記的歷史變遷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簡稱「中央紀委書記」或「中紀委書記」,是中國共產黨負責黨風、黨紀和反腐職能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最高負責人,由中共中央紀委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批准。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設書記一人作為最高負責人,實行「書記負責制」,在書記下面設有副書記、常務委員會委員、委員。中央紀委書記一職是中國共產黨的重要領導人之一,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擔任,位列黨和國家領導人。
在1955年,這個職務曾經改為「中央監察委員會書記」,在1978年至1987年之間稱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
在1978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重新組建以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五任書記中,有四位一直是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身份兼任,在重新組建時期。
在《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設第一書記一名,而第一書記必須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產生」。這是中共黨章首次對第一書記職務設置有所規定,當時由中共元老陳雲出任。
在198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取消中央紀委第一書記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委從產生一項,因此某程度降低了中紀委的許可權。
1992年,尉健行出任中紀委書記,但不以政治局常委兼任,只是中央書記處書記出任,大大降低了中紀委職權。199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尉健行當選政治局常委,重新以常委身份兼中紀委書記。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起,中紀委書記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8. 徐天亮的中紀委駐人民日報社原紀檢組長
1968.02——1970.09,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為山西晉中軍分區、晉南軍分區戰士。
1970.09——1973.07,山西省大寧縣武裝部政工科幹事、武裝部秘書。
1973.07——1974.08,山西省大寧縣武裝部動員科副科長。
1974.08——1980.02,山西省軍區政治部宣傳處幹事。
1980.02——1981.08,北京軍區步兵學校政治部宣傳處副營職幹事。
1981.08——1985.06,石家莊陸軍學校政治部宣傳處副處長。
1985.06——1986.01,石家莊陸軍學校馬列教研室正團職教員。
1986.01——1990.08,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理論院校教育處正團職、副師職幹事(其間:1984.01—1986.12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黨政幹部基礎科大專班學習)。
1990.08——1992.09,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理論院校教育處副處長、處長。
1992.09——1995.03,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院校政治教育局局長。
1995.03——1996.01,代理步兵師副政治委員。
1996.01——1996.07,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院校政治教育局局長。
1996.07——2002.09,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副部長。
2002.09——2008.05,國防大學政治部主任(其間:2005.03—2005.07在國防大學戰略班學習)。
2008.05——2013.09,中央紀委駐人民日報社紀檢組組長、人民日報社編輯委員會委員。
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1998年7月晉升為少將軍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