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怎樣改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企業抄員工在入職前辦理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在企業入職以後,需要去當地繳納的醫保辦辦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停保手續,然後再向企業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可以。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1)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費用、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點葯店購物費用。
(2)統籌基金,用於支付住院醫療和部分門診大病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有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賬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只建立統籌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用於住院醫療和部分門診大病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低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高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般可以達到50%至60%左右。
⑵ 居民醫保能不能轉職工醫保
可以。
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版簡稱職工醫保),不需辦理權暫停手續,即可直接辦理職工醫保新參保手續。
1、居民醫保轉職工醫保時,以參加居民醫保的實際繳費年限折算,繳費滿一年,折算3個月職工醫保。
2、職工醫保轉居民醫保,需先辦理職工醫保暫停手續,再辦理居民醫保新參保手續。
3、居民醫保繼續沿用職工醫保個人編號,住院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金額可繼續使用。
(2)城鄉居民保險改職工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
⑶ 城鎮居民由居民醫保轉為職工醫保該怎麼辦
(一)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不含本人18周歲以前的繳費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參保居民繳費中斷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斷繳費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其中斷參保前的繳費年限不予計算;重新參保繳費的,自下年度7月1日起,方可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OHRSS) 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2008.03.1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審議通過組建,同時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3月31日正式掛牌,而其官方網站也於同日開始運行。
2018年3月1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七次全體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張紀南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主要職責:
(一)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⑷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轉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么
可以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提出,到「十二五」(2011~2015)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並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意見》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統一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繼續參保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無論在哪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
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4)城鄉居民保險改職工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⑸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間能互轉嗎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是有很大區別的。首先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面對的群體也是不相同的。一般情況面對的群體,主要是企業在職職工。和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交納社保費用的個人。
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他的交費相對來說是非常低的。一般它的消費也是固定不變的,比如說你每年選擇交費200元,那麼今後也可以每年繼續選擇200元的交費。所以說交費低,最終獲得的養老金也相對來說是比較低的。
那麼這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主要面對的群體是城市裡沒有工作單位的個人和廣大農村地區的居民。他們這些人群的經濟條件,相對來說是比較薄弱的,所以說選擇這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進行參保是比較合適的選擇,因為它交費是比較少的。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的個人,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0周歲,所以說過了這樣的一個年齡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麼不論男女,他的退休年齡統一都是60周歲,所以說必須要等到60周歲以後,才能夠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他們二者之間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需要累積繳納養老保險,年限達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辦理退休。
因為不論你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也好,還是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好,想要辦理退休,並且終生享受養老金的待遇,那麼最少要參保15年的一個繳費年限,只有參保15年以上,才具備退休的條件,才能夠終身享受養老金的一個待遇。
那麼我們參保這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者是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只能夠選擇其中的一種,養老保險來進行參保,如果說,你這兩種養老保險都參保了那麼就相當於是重復消費,因為自己在退休以後只能夠享受其中一份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是沒有必要,兩種養老保險參保的,所以沒有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經濟條件緊張的話那麼可以去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進行參保,當然如果有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那麼就沒有必要再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了,直接參保自己的職工養老保險就可以了,因為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之後,才能獲得更多的一個,退休金待遇。
實際上作為女性來說參保職工養老保險,是比較合算的,因為女性參保職工養老保險,是可以在50歲的時候就可以辦理退休的,相比於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說整整,可以早退休十年的時間,那麼對於女性來講,參保職工養老保險,是比較劃算
⑹ 居民醫保能不能轉職工醫保
可以。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6)城鄉居民保險改職工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九條 保居民在定點醫葯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當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葯機構直接聯網結算。
第四十一條全面推行以總額控制為基礎的醫保付費方式改革,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為主、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為補充的多元復合支付方式。
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葯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准,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⑺ 居民養老保險轉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轉嗎
可以。
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以人社部發〔2014〕17號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內法》容規定: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7)城鄉居民保險改職工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帶齊本人身份證,社保卡;
2、參保人員向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或者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3、填寫《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申請表》。
4、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後按照相關通知再進行操作。
(註:各地情況不同,具體請咨詢參保所在的地社保局)
⑻ 怎樣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更改為社會養老保險
企業員工在入職前辦理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在企業入職以後,需要去當地繳專納的醫保辦辦理城鎮居屬民醫療保險的停保手續,然後再向企業申請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可以。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按照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1)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費用、住院費用中個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點葯店購物費用。
(2)統籌基金,用於支付住院醫療和部分門診大病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有起付標准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賬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只建立統籌基金,不建立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用於住院醫療和部分門診大病費用。基金支付比例原則上低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高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一般可以達到50%至60%左右。
⑼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否可以轉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不可以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針對不同的社會群體,養老保險繳版費的比例和領取的額度都權是不一樣的,因此不能直接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轉變為職工養老保險。在領取的時候,年限要求都是一樣的,最低參保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雖然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對城鄉居民參保有一定額度的補貼,但是額度還是比較小,遠遠達不到城鎮職工參保人的參保水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不是一個體系。但並不是不能互通的,如果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想換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入職一家公司,讓公司為其購買養老保險,這樣的話,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會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