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谁知道关于北京市装修管理规定的一些法律规定急!!!
http://www.bjww.gov.cn/2006/6-22/13302.shtml
北京市文物建筑装修暂行标准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确保文物建筑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中的文物建筑、各区县文化委员会普查登记在册的文物建筑,进行装修的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文物建筑装修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不改变文物建筑原状原则;
不改变建筑结构和外观原则;
不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文物建筑原则;
不危害文物建筑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原则;
可逆性原则。
第四条 文物建筑装修主要包括室内吊顶、增加隔断、加铺新型材料地面、墙面重新装饰;增设水、电、暖等设施以及更新、安装对文物建筑室内现状的外观产生影响的其他各类装饰施工项目。
第五条 装修装饰应具有可逆性,拆除装修后可恢复文物建筑的历史原状。装修材料不得对文物建筑本体及其附属文物造成污染,不得给文物建筑造成各种新的安全隐患,装修材料以及现场安装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安装质量等各项行业规定和行业规范标准。
第六条 文物建筑原则上不得进行改变文物原状的室外装饰装修。
第二章 装修设计
第七条 装修设计方案不得对文物建筑结构、墙体及文物构件造成损坏或产生不良影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内有旧彩画、壁画及各种雕饰线的文物建筑,原则上不设计吊顶。
(二)增加设备及必要的附加构筑物,对接触的文物须采取有效的、可逆的保护措施。
(三)设备放置及敷设线路不影响日后对文物建筑的维修、保养和使用。
(四)文物建筑原有的彩画、壁画、砖雕、木雕、石刻、隔扇、多宝阁、落地罩、室内外各类装饰以及题名、题记等附属物之上不得设计安装任何设备及管线。
(五)文物建筑室内管线和设备,应当置于相对隐蔽及安全的部位;设计安装电器设备不得对文物建筑外观产生不良的视觉影响。
(六)文物建筑(除)原有暗线敷设管路的继续沿用外,原则上不得重新设计凿墙挖地等暗敷管线;暖气等管线应明敷,不得设计在室内开挖管沟,以保护文物建筑基础整体安全。
第三章 施工安装
第八条 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如必须对室内有旧彩画、壁画及各种雕饰线的文物建筑吊顶,应在房梁及天花下皮10公分以下位置并避开壁画等文物装饰,吊顶后应预留通风气孔。吊顶不得使用不符合消防部门规定的木制品等易燃物,固定支点应使用铁箍并在无彩画处用铁箍固定。
(二)吊顶应为轻质材料,吊顶前应根据吊顶重量对屋架荷载进行必要的计算,以确保吊顶后文物建筑的结构安全。
(三)装修需要增加构造柱及框架的,必须与建筑内主体结构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固定装修需要采用箍、戗、卡等形式,不得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坏,禁止在有壁画、题字的部位以及清水墙面上进行钉钉、打眼、凿洞等作业。
(四)新铺地面时,不得拆除旧地面,新旧地面之间采用隔垫层保护,固定新地面不得损坏旧地面。
(五)必要的排水等管线应安排在新旧地面之间,并采取相应的有效保护措施。
(六)新增设备及地面铺装严格控制总体重量,尽可能减轻地基荷载,不得对文物建筑地下基础造成安全隐患。不得在室内开挖管沟,以确保文物建筑结构安全。
(七)因工程特殊需要室外管线进入室内,应尽量利用旧管线路进入,须由地基进入室内,应采用小口径顶管作业。必须在墙体上凿洞的,应选在隐蔽的抹灰墙体或装修挡板处,不得在清水墙体或文物建筑的梁、檩、柱、枋等大木构件上钻眼、打洞。
(八)禁止为了扩大室内空间,将内檐装修推至外檐等改变文物原状的做法。
(九)线管使用镀锌等优质管材,不得使用蛇皮管等软管材料(除必要弯口处外);管线及金属框架等结构必须安装接地装置,并在游人、办公人员出入地段,采取绝缘防护等有效的保护措施。
B. 北京市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文本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第32.4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第二条才是国家的法律依据,也就是第15条之规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
C. 北京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是否需要消防部门参加
肯定需要的
而其你一开始没有进行消防设计的报审,现在用弄好了,这样的行为已经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了,等着消防给你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吧。搞不好的话,就等着被罚款了。
D. 规划竣工验收程序 北京地区
申请规划验收所需要的材料
一、 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必须填写申请表,按照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二、 规划验收需要准备的材料:
1、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请表(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盖章);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附件、附图](原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附件、附图](复印件);
4、 建设工程竣工照片(南立面、北立面选一面拍照,东立面、西立面选一面拍照,彩色打印在A4纸上);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6、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
7、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8、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有资质的单位);
9、 建设工程竣工图(设计图纸目录、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图纸叠成A4纸格式,装进档案盒内,城市建设档案盒。
( 1、如接受过处罚处理的需要处罚决定书复印件;2、名称需要变更的需要带变更证明;3、如有其他变更需要带其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复印,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E. 各位大神,北京市哪条规范规定500平米以下不用进行消防验收.
规定如下:
1、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5)北京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扩展阅读: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F. 北京市弱电工程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智能化总承包合同)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 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5 工程竣工移交证书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7 智能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8 通信网络系统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9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0 安全防范系统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1 电源与接地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13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系统试运行记录
15 智能系统强制性条文检测记录表
16 智能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表
17 智能系统竣工验收汇总
18 接地电阻测试
19 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
2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1 安装检验质量验收记录
22 培训记录
23 **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验委托书
24 检测报告
25 关于验收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
26 **市公安局建筑工程技防验收意见书
27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28 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记录
29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数量清单及自检结果
G. 北京建筑工程在验收时,是否需要提交智能化系统检测报告 是强制的吗
不是强抄制的,对特殊工程有此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将“智能建筑”定为第7项分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也将其纳入“安装工程”范畴,《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对其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做出了具体规定。
依据GB50339-2003规定,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分为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住宅(小区)智能化等10个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分项工程(子系统)。根据设计和需要,实际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可为其中的1个或者多个分项工程和系统集成。
常见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分项工程有: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空调与通风系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家庭控制器系统等。
H. 北京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是什么啊
工程竣工验收的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专2、有工程使属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建设单位以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我在书上找的
工程监理制度
I. 北京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准备哪些相关资料给建委
楼上说的片面,送不抄送礼那是建设单位的事,跟施工单位没有关系。
呵呵,遇上我算你走运,我就是专业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员,呵呵,我也是施工单位的,经常和档案管-质检站打交道,但建委去的少,工程备案应该是建设单位来提交呀,按照规范来说也是这样的~!
朝阳建委的网站没有公布,很难找。。。费了半天劲才给你找到的。。。哎。。。
http://zwgk.bjchy.gov.cn/tableuploadAction.do?operation=listQtTableUpload&depid=42
呵呵,这可是正版的~我看过了,和我们交资料时见到的一样。
具体流程就照着表格里的要求做就好了。
PS:楼下且勿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