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水电费怎么收取
1、一般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自己装表实算的。水电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去交的版。
2、工程预算中水电权费用,一般甲方是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出来的
B. 建筑工程结算中按工程总造价水电费怎么扣取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专,则由建设单属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C.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如何报批可采取哪几种报批方式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主要分坝区、库区及移民迁建、专项设施迁建等用地。按照水版利水电工程建权设用地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报批方式。
(1)建设用地的报批方式。一是水利水电工程坝区、库区用地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二是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用地应在经批准的城市或村庄、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按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三是水利水电工程专项设施迁建用地,可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要求,另行报批。
(2)报批材料。需要报国务院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用地涉及多个省或在省内涉及多个市、县的,由有关省组织有关市、县,分别准备报批材料,省级汇总后,以省为单位报批。
D. 施工用水收费按水表实际数额还是按建筑面积收取
是按水表计量收水费的,这是规定。
E. 请问:已经办理取水许可,并缴纳了建筑降水水资源费。是不是还须缴纳施工用水的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
需要缴纳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厂一般都是国家建设的环保部门,就和你开车上高速要交过路费一样
F. 建筑工程水电费怎么收取谁了解
你好,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册说明如下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一)首层层高按室内设计地坪标高算至首层顶部结构层楼板的板面高度;(二)其他各层的层高均为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
G. 房屋建筑工程中管道井的取水点一般在哪个位置,有哪些类型的,图纸中一般标在哪里呀
走廊 电梯前室的位置~
H. 建筑施工用水是什么性质,怎么收取水费。
建筑工程的水电费都按工业用水用电的费用计算。
根据收取单位的要求,施工水费和电费如由供电局和水务公司收取,是与普通的收费标准不一样的,具体不同地区是否有差异,还得按当地的供水供电部门规定为准。
(8)建筑工程和取水工程扩展阅读:
有原料用水、产品处理用水、锅炉用水、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和温、湿度调整用水及其它各项用水等。而民用水就是老百姓平时生活用水。
用水类型共分为7类,具体执行范围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
(二)工业用水。是指从事工业性产品及产品生产相关的用水。
(三)行政事业用水。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事单位、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幼儿园、学校(包括内部生活福利性的用水)、孤儿院、敬老院、宗教机构、社会团体、城市消防、环卫、及其他非营利性单位的用水。
(四)经营服务用水。是指商品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及其辅助业、邮电通信通讯业、金融保险业、经营性体育文化业、网吧、台球馆、旅店业、旅游业、饮食业、仓储业、租赁业、营利性医疗诊所、营利性幼儿园、普通大众洗浴、理发、修理修配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务的用水。
(五)建筑用水。是指各类建筑活动及建筑安装、装修、钻井、打井、勘探等的用水。
(六)绿化用水。是指城市公共绿地、林木、园林、公园的绿化用水和公共喷泉的用水。
(七)特殊行业用水。是指高档浴池、按摩、足疗、洗车、汽车美容、娱乐业(包括歌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咖啡屋、茶吧等)的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