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以深圳为例:
1、购房者必须在深圳有连续五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是在深圳有连续满五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2、购房者名下在深圳没有其他房产,是属于第一次购房。如果购房者已经结婚,那么夫妻双方在深圳都要没有房产才有资格在深圳买房。
3、购房者能够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4、购房在在深圳要具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5、如果购房者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城市贷款买过一套房屋,并且符合外地人在深圳买房的条件,在深圳再次贷款买房的话,房屋首付款要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如果购房者是深圳户口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不能超过两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户口的家庭,名下只能拥有一套住房。
(1)北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指南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着手准备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2、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房展会、正规有品牌中的介机构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初选房源。实地看房这是一道比较复杂而且非常重要的工序。在专业经纪人带领下,对要购买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要查看有关房屋的资料,如产权证,房主的身份证等,经过比较后定下该房。
3、谈判签定买卖合同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
『贰』 建筑工程之《施工许可证延期》指南
一、颁发证件及其有效期
建筑施工可以颁发的证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其证件的有效期:延期最多两次,每次不能超过三个月。
二、设定的依据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在领取到施工许可证的当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单位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必须在3个月期满前向市建设局申请延期,并向有关部门说明理由;延期最多两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如果建筑单位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则会失效。
三、审批条件
1、土地征收必须被依法批准。
2、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项目审批、用地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招标投标等工作,而且必须具备法定的开工条件。
3、工程投资额应当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军事设施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用的3层及3层以下住宅,这些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其他的应该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审批程序
1、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的有关窗口收验材料。
有关工作人员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可以进行延期申请的处理,然后立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给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需要澄清、补充的有关材料或文件,或者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整。
有关工作人员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而且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可以进行延期申请处理,并且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立即发送给申请人。
2、当收到受理通知书的15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重复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并且加盖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者申请人对有关情况进行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且发送给当事人。过期还没有作决定的,则可以准予延续来看待。
注:如果申请单位对项目登记的办理意见有异议的情况,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理方式有特别意见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施工许可证延期已经上升为法律的高度,所以请各位公民做好监督,为了你,也为了大家,请各位建筑单位的有关人员注意,按法律施工,为了你,也为了大家。
『叁』 房地产开发项目报建全流程
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1)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资料;
(2)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 建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
(4) 环境影响报告书;
(5) 选址位置图及其用地范围图。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
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
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
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
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3)北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指南扩展阅读:
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1]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四、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登记表并交验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投资许可证及资金证明。
五、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发还建设单位项目登记表,进入施工图文件审查程序。
网络-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