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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退场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19 08:42:35

①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可以退场了吗

如果监理合同中没有其他相关约定的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可以退场了

② 工程竣工了,要求写一个《退场报告》我需要一个格式~!

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工程!而且不知道你是什么职业(施工、监理、设计、业主),不同的职业退场报告格式不一样,但把握一个原则,就是说明你退场的理由是什么,或者说经过你叙述了的一大堆东西得到退场的结论。一般格式如下:
一、工程概括(工程进行的时间,工程量等等这些的叙述和单位工作过程的简述)
二、你所做工作的叙说(因为工程已经搞完了,施工的就说自己搞得好,介绍自己在质量和安全等等方面达到要求的保障措施等等;监理的就说自己监控得好,介绍自己在过程中如何实现监控质量安全进度等等的方法;设计的就说在过程中如何实现设计核查的方式,比如天天去施工现场看设计方案能不能相符啊等;业主的就说大方向如何如何的正确,把握全盘所开展的工作)
三、转贴一些各个职业足够退场条件的一些证明,比如说各种验收资料、签证,报告(这一项主要是一些大的东西,比如总的验收合格时所得到的证明,鉴证报告等,没有就随便简述一下工程各方面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四、得出的结论退场,然后叙述退场的时间等等。
最后记得写请核实,批准。(这是规矩,不然就不能叫报告了)
还有,分数很低啊,难吸引人!我是今天无聊,所以才......

③ 工程竣工了,要求写一个《退场报告》我需要一个格式~!

不知道你做的是什么工程!而且不知道你是什么职业(施工、监理、设计、业主),不同的职业退场报告格式不一样,但把握一个原则,就是说明你退场的理由是什么,或者说经过你叙述了的一大堆东西得到退场的结论。一般格式如下:<br> <br>一、工程概括(工程进行的时间,工程量等等这些的叙述和单位工作过程的简述)<br> <br>二、你所做工作的叙说(因为工程已经搞完了,施工的就说自己搞得好,介绍自己在质量和安全等等方面达到要求的保障措施等等;监理的就说自己监控得好,介绍自己在过程中如何实现监控质量安全进度等等的方法;设计的就说在过程中如何实现设计核查的方式,比如天天去施工现场看设计方案能不能相符啊等;业主的就说大方向如何如何的正确,把握全盘所开展的工作)<br> <br>三、转贴一些各个职业足够退场条件的一些证明,比如说各种验收资料、签证,报告(这一项主要是一些大的东西,比如总的验收合格时所得到的证明,鉴证报告等,没有就随便简述一下工程各方面达到什么样的效果)<br> <br> 四、得出的结论退场,然后叙述退场的时间等等。<br> <br>最后记得写请核实,批准。(这是规矩,不然就不能叫报告了)<br> 还有,分数很低啊,难吸引人!我是今天无聊,所以才......

④ 工程未完工监理人员提前退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有监理退场报告的话有走正常流程的话没事!非正常提前退场看合同签订的内容!

⑤ 你好,请问在一个工程中,合同是要求完工,甲方在中途突然违约,要求乙方退场,而乙方事前不知晓,事情...

看你们的施工合同是怎么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赔偿的。

首先甲方回没有事先通知乙答方,就擅自解除合同,已经是违约在先。乙方必须保护好现场,或者留下现场实际的施工证据。接下来乙方可以跟甲方协商已完工程量的结算以及相关损失的赔偿问题(材料人工机械等),并签署好相关的补充协议。若是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⑥ 工程未完工乙方擅自退场甲方应该追究哪些责任

根据当时施工前双方签下的合同去当地人民法院作出起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四章和十六章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
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
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
,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
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
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
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
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
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
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
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
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
、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
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
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
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
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
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
、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
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
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
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
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
、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
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
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
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
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
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⑦ 甲方和它的甲方写了自愿退场承诺书,乙方工程未完工,工资还未拿到,有哪些权义

一、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⑧ 整个工程未完工乙方擅自退场,甲方应该追究乙方哪些责任,

其一:如果说第来三方施工队是劳务分自包队伍,经甲方认可、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则甲方按规定应先行支付第三方工程款,再向乙方追要。否则甲方无问题。
其二:乙方所写的说明中应注明甲方已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包含第三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款,

⑨ 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退场通知书内容怎么写比较合适

________通知书
由你方施工的______工程现已经竣工并 _______________(通过或者何种原因未通过验收),专工程进入结算期,建属设单位由于______________请施工单位于____日内进行现场清理并交付使用。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施工代表:
年 月 日

⑩ 施工工期已到,工程尚未完工,甲方可否要求施工方退场

看看有没有是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一般情况下很少会这样.但首先施工方有没有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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