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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索赔的策略

发布时间:2020-12-19 07:07:16

⑴ 如何将索赔进行到底施工企业工程索赔过程中的策略分析

正确认识索赔的作用 严格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这种义务受法律制约。索赔是建筑施工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体现,没有索赔和关于索赔的法律规定,合同则形同虚设,对双方都难以形成约束,这样,合同的实施就得不到保证。索赔能对违约者起到警戒作用,使他考虑到违约后果,以尽力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索赔有助于施工合同双方更加紧密地合作,有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离开索赔,合同的责任就不能体现,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就不能平衡。在现代承包工程中,如果施工企业不能进行有效的工程索赔,不精通索赔业务,往往损失得不到合理的及时补偿,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就要受到影响。因此,施工企业一定要重视索赔,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索赔误区,不要因为考虑到下一步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合作,而不敢提出索赔,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索赔条款写入合同,为以后的索赔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注重索赔证据的收集 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再详细的施工合同都无法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不论是合同中明示的索赔,还是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其结果最终都落实到工期和费用的索赔上。无论是何种索赔,要想索赔成功,索赔证据是最重要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是难以成功的。 索赔的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法律证明效力。当索赔事件发生时,要及时收集如下相关证据:招标文件、工程合同及附件、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工程各项有关设计交底记录、变更图纸、变更指令等;工程各项经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各项往来的信件、指令、信函、通知、答复等;工程各项会议纪要;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日报及工长工作日志、备忘录;工程送电、送水、道路开通、封闭的日期及数量记录;工程停电、停水和干扰事件影响的日期及恢复施工日期;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量及时间记录;施工图纸变更、交底记录的送达份数及日期记录;工程有关施工部位的照片及录象资料等;工程施工现场气候记录,有关天气的温度、风力、雨雪等;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工程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验收、使用等方面的凭据;工程会计核算资料;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程的各种文件、规定等。 索赔的证据要完全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基本资料和数据要经得住推敲,并且能够相互说明,相互关联,不能互相矛盾。证据的取得和证据的提出要及时全面,准确无误,所提出的证据要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有关的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测试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及时提出索赔 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错误,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时,施工企业可按索赔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或发包人提出索赔。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书是施工单位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工程师和业主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要求,施工企业将失去索赔的权利。随后,施工企业应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的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的详细情况,分析这些损害事件是由谁引起的,它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在实际工作中,事件的责任往往是多方面的,所以必须进行责任分解,划清责任范围。按照合同判明这些事件是否违反合同条款,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与此同时,要抓紧收集证据,并在索赔事件持续期间一直保持完整的当时记录,这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如果在索赔报告中提不出证明其索赔的理由、索赔事件的影响、索赔值计算等方面合理的详细资料,索赔要求就不能成立。在实际工程中,许多索赔要求都因没有或缺少书面证据而得不到合理解决,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对索赔的前期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书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或者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在,施工企业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再报出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累计索赔额和累计索赔工期。索赔报告内容包括:标题、索赔申请表、批复的索赔意向书、索赔核心内容的概括、各种索赔证据资料、施工企业的正规性文件、编制说明及附件等。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合理、准确,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干扰事件的出现,使施工企业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增加了费用支出,拖延了工期。索赔报告要文字简练,资料充足,条理清楚,要让监理工程师提不出疑问,也不要求再补充任何证明材料和数据,只有这样才能使索赔顺利进行。索赔报告的书写用语应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不客气的语言,否则,将会给索赔带来不利影响。 索赔的最终认定。递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后,并不等于索赔工作已经完成,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做。监理工程师接到索赔报告后,要对其内容和提供的证据一一进行核实,确定索赔责任,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确定补偿额度。由于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所处位置不同,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的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合理与否等方面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较大。为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只可能得到所提供的证据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成立的那部分的费用和工期,其余的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的处理和解决过程中是核心人物,他有处理索赔的权力,所以施工企业的工作一定要尽量让监理工程师满意,以便索赔事件的顺利解决。当然,监理工程师的处理决定不是终局性的,对业主和施工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施工企业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处理决定后,如认为处理不公正,可以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请监理工程师重新考虑,或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向监理工程师进一步表明其决定不合理的原因。如果监理工程师仍坚持原来的决定或施工企业对新的决定仍不满意,则施工单位可向合同中提供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加强索赔管理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必然有许多签约阶段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尽管合同准备工作非常细致,合同条款内容严谨、全面,业主和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非常守信誉,但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复杂性和人的预见能力的有限,仍然或多或少地会发生索赔。

⑵ 如何防范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指由于东道国政局的变化,导致投资环境的变化,从而给国外投资者的投资活动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一)投资前的政治风险防范
投资前的政治风险防范措施有:签订特许协定,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项目,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
(1)特许协定特许协定是指跨国公司与投资所在国政府签订的有关投资的协定。典型的特许协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资金汇出的形式如股息、管理合同费、使用费和专利费:
②转移价格的制订;
③向第三国出口;
④要求设立社会与经济管理费;
⑤付费方式:税率的制订以及税前利润与财产的评估方法:
⑥参与所在国资本市场,尤其是长期借款;
⑦当地参股的条款;
⑧产品在所在国销售的价格管理;
⑨原料与零部件来源的限制;
⑩雇员国籍的限制;
(2)办理投资保险与担保项目通过投资或担保项目,将政治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海外投资保险承保的政治风险包括国有化风险、战争风险与转移风险三类。一般做法是:投资者保险机构提出保险申请,保险机构经调查认可后接受申请并与之签订保险单。投资者有义务不断报告其投资的变更状况、损失发生状况,且每年定期支付费用。当风险发生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后,保险机构按合同支付保险赔偿金。
(3)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投资者在投资前要与东道国政府谈判,并达成协议,以尽量减少政治风险发生的可能。在这类协议中必须明确:
第一,子公司可以自由地将股息、红利、专利权费、管理费用与贷款本金利息汇回母公司。
第二,划拔价格的定价方法,以免日后双方在划拔价格问题上产生争议。
第三,公司缴纳所得税与财产参照的法律与法规。
第四,发生争议时采用的仲裁法和仲裁地点。
(二)投资后的政治风险防范
尽管投资前,投资方可通过与引资方的协商,避免对外投资受政治风险的影响,投资环境却可能改变,某些环境因素不体现在协定中。这时,在境外投资的公司就必须采取与此相适应的经营战略与策略来适应不断变动的国际投资环境。
1,生产与经营战略这种战略是投资者通过生产与经营方面的安排,使得东道国政府实施征用、国有化或没收政策后,无法维持原公司的正常运转,从而避免被征用的政治风险。
2,在生产上,控制住3点:
第一,控制原材料与零配件的供应。
第二,控制专利与技术诀窍。
第三,控制商标。
3,融资战略这种战略是投资者通过对公司融资渠道的有效管理,达到降低政治风险的目的。其中,一种方式是积极争取在东道国金融市场上融资。尽管在东道国金融市场上融资成本较高,并有可能受到东道国政府紧缩银根、使筹资成本提高的影响,但这样做可有效地防范政治风险。因为,如果东道国政府对该公司实行歧视性政策或经营上的限制,必然会影响东道国本身金融机构的利益,因而在采取征用措施时,东道国不得不慎之又慎。
4,财务策略:常见的财务策略有:
第一,持有较低的权益资本与较高的债务资本,在此情况下,一旦当地资产被没收,或当地货币不可兑换,在该国的公司损失可部分地被当地债务的减少所抵消。
第二,子公司选择适合当地标准的资本结构。这可以满足所在国的要求,从而避免所在国的政治干预。
第三,现金转移渠道。在境外投资的公司可以利用各种各样的现金转移渠道,将资金从高政治风险国家转移到低政治风险国家。
5,组织策略。在境外投资的公司,可采取以下组织策略以降低政治风险。
一是进行合资。即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与所在国企业或个人创办合资企业。
二是发放许可证。即由公司对所在国企业发放许可证,允许其生产与经营本公司产品。
三是签订管理合约:与发放许可证相似.管理合约既可为公司对境外投资带来利润.又不必在国外大量投资,从而可将政治风险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
四是雇用当地居民。即雇用当地居民作为本公司职员。
(三)没收或国有化后的索赔策略
尽管没收或国有化后的索赔策略是一种被动的策略,但这种策略可以使得中国公司在境外投资所遭受的损失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一般来讲,索赔策略的实施,可分为3个步骤:
①运用行之有效的战术,进行合理谈判。
②从法律上采取补救措施。中国公司在境外投资可在以下几方面寻求法律保护:
①第一所在国;②第二母国;③第三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心。

⑶ 工程索赔的策略技巧有哪些

1、搭建经验丰富、认真敬业的索赔班子
索赔是一项复杂细致而艰巨的工作,组织一个知识全面,有丰富索赔经验,稳定的索赔小组从事索赔工作是索赔成功的首要条件,索赔小组应由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律师、估算师、会计师、施工工程师等组成,由各职能部门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由专职人员搜集和整理,索赔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要必得索赔的策略和战略,工作要勤奋、务实,不好大喜功,头脑要清晰,思维要敏捷,有逻辑,善于推理,懂得搞好各方面的公共关系。索赔小组成员要稳定,不仅要各司其职,而且各个成员要积极配合。
2、抓住索赔机会,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要正确把握提出索赔的时机,索赔提出过早,往往容易遭到对方反驳或在其他方面可能施加的挑剔、报复等;过迟提出,则容易留给对方借口,索赔要求遭到拒绝。因此,索赔方必须在索赔时效范围内适时提出。如果老是担心或害怕影响双方合作关系,有意将索赔要求拖到工程结束时才正式提出,可能会事与愿违,事得其反。对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来说,一般投标开始就可能发现索赔机会、工程建成一半时,就会发现很多索赔的机会,施工建成一半后发现的索赔,往往来不及得到彻底的处理,在工程建成1/4---3/4这阶段应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件,承包人应抓紧时间,把索赔争取在这一时间段内基本解决。索赔忌“一揽子”方式来处理,这样往往是问题复杂、金额大、不易解决。
3、认真签约,为今后索赔打好伏笔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会议纪要”或“补充协议”的形式落实到文字,作为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特别要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注意,如合同中不列出索赔条件,延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如这些内容都写进合同条款,承包人索赔机会就会大大减少。
4、严格按照程序索赔,确保索赔成功
正常的索赔程序包括:1)整理索赔证据:施工企业不应该放过任何索赔的机会和证据,同时对索赔事件进行详细了解和事态调查;对索赔事件原因进行分析,并判断业主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对事件损失进行计算。2)发出索赔通知,根据现行的建筑施工合同文本,施工企业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业主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一般包括:索赔报告的主要内容:索赔事件发生的详细过程,干扰事件的原因及责任范围;对照合同确定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收集到的索赔证据,包括有关文件、记录、来往信函、签证、通知书及计算依据;计算损失,确定索赔价值。3)索赔的批准,业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施工企业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业主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获批准。
5、切实履行合同,与业主良好合作
作为承包商,必须牢固树立“干好活才好索赔”的观点,本着严谨态度,切实履行合同,并及早预防和化解矛盾,以对工程负责的态度积极与业主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减少索赔障碍,预防业主反索赔事件发生。索赔工作人员也应注意发挥公关能力,除了进行书信往来和谈判桌上的交涉外,有时还应掌握公关技巧,提高沟通能力,采用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营造适合索赔争议解决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促使索赔问题早日圆满解决。
6、掌握谈判技巧,达到索赔目的
索赔谈判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进行索赔谈判时,措辞应婉转,说理应透彻,以理服人,而不是得理不让人,尽量避免使用抗议提法。如果对于合同一方一次次合理的索赔要求,对方拒不合作或置之不理,并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索赔方可以采取较为严厉的措辞和切实可行的手段,以实现自己的索赔目标。索赔处理时作适当必要的让步。在索赔谈判和处理中,根据情况适当做出必要的让步,扔芝麻抱西瓜,有所失才有所得。可以放弃金额小的小项索赔,坚持大项索赔。这样使对方容易做出让步,达到索赔的最终目的。

⑷ 投标时出于策略未报价,中标后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是否合理

不能提出索赔,投标人应该对其报价的完整性负责,垫层的浇注和抹找平层应该包含其中,作为回一个有经验的答承包商应该从以上的叙述中看到这一点。
工作内容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项目名称”所包括的内容的补充,任何工程同一项目的工作内容都是相同的;而“项目特征”才是对具体项目工作内容的解释。投标方的报价主要应依据该项目“工程特征”报价,既然工程特征已经包括了上述工作内容,作为承诺报价应包括上述项目的价格。故不能索赔。

⑸ 承包商的索赔策略分析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做好索赔工作,承包商应事先进行策略分析,以作为制订索赔方案、索赔谈判解决计划的依据。对于不同的情况,索赔策略分析包含着不同的内容,亦有不同的重点。通常有以下几个部分:

  1. 目标分析

    1.1提出任务,确定索赔所要达到的目标 承包商的索赔目标通常为承包商索赔的基本要求,是承包商对索赔解决的最终期望。它由承包商根据合同实施状况、所受实际损失和总的经营战略确定。

    1.2分析目标实现的基本条件和可能性 承包商的索赔目标可能有多个,有容易实现的,也有难以实现的。承包商应按其实现难度进行排序,并逐一分析其实现的可能性和基本条件。

    1.3分析目标实现的风险 国际工程索赔过程中的风险很多,作为承包商应主要分析在履行合同责任时由于自身的失误所导致的风险以及其它不利于索赔解决的影响因素。

  2. 对方立场分析

    2.1法律背景分析 分析合同法律基础的特点、对方商业习惯、文化特点、民族特性等。这对索赔处理方法影响很大。例如,对方为法制健全的工业发达国家,则应在合同分析和法律分析上多花时间,以力求索赔的法律依据充足;如果对方为中东阿拉伯国家,且合同又以该国法律为基础,则应把重点放在实际损失的分析上。强调公平合理的利益平衡和补偿是伊斯兰宗教法的特点。这些国家的法律相对不够健全,如果过多地进行法律分析,有恶意利用法律之嫌,结果反而对索赔不利。

    2.2利益和期望分析 分析对方的兴趣和利益所在,研究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和矛盾性。对双方利益和期望的分析是制订索赔基本方针和策略的基础。通常,双方利益差距越大,期望越高,索赔的解决就越困难。

    2.3对方的反索赔分析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互依存的。反索赔有以下三层含义: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提出索赔;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即对对方索赔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反驳;分析对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和违约行为,以此为据反向对方提出索赔。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业主常以反索赔来对付和平衡承包商的索赔,这是承包商在索赔时必须充分估计到的。为此,承包商应对业主一切可能的索赔项目进行预测和评估,并与自己的索赔要求进行比较分析,列出分析比较表,找出双方要求的差异和利益平衡点。

    2.4谈判立场分析 分析对方在索赔谈判过程中可能采取的立场和策略,并对可能的谈判过程及其结果进行预测和分析。

  3. 对外关系分析 工程承包是一项多元性、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有多方面的合作关系,如业主、工程师、设计单位、供应商、其他承包商、承包商的代理人、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机关等。承包商应对各方面关系进行详细分析,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合作,营造一种有利于承包商的氛围,从各方面向业主施加影响,使索赔解决更为顺利。

⑹ 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纠纷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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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06年,我国产险业四个主要险种——车险、企财险、货运险和责任险保费收入合计1377.96亿元,同比增长24.9%,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1.3%。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为1107.87亿元,同比增长29.1%,占财产险公司业务比重为70.1%,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其中,交强险自2006年7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保费收入218.78亿元,占7月至12月车险保费收入的39.5%。
目前中国财产保险中,车险是投保意识最强的险种之一。随着对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者赔偿标准的提升,除了交强险外,越来越多的汽车保有者还主动购买了商业三者险,甚至自发地选择较高的保额。
近几年,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和车险投保意识的逐步提高,中国车险保费收入稳步增长,到2010年中国汽车保有量将达6000万辆,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可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但同时,中国车险市场发展也面临价格战、渠道混乱、理赔漏洞、外资参与不充分等问题。
自2003年车险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以来,2006年车险市场再次发生了重大转折。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不仅对当前市场具有积极意义,带来经营管理质的改变和市场基本面的好转,而且使整个市场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车险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对今后整个行业的车险经营和市场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本报告依据国家统计局、国资委、国家信息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中国宏观经济数据库、万方数据库、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国民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提供的大量资料,对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车险定价、汽车保险的理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费率、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汽车保险业的竞争等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国际汽车保险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是计划进入汽车保险行业和经营汽车保险行业的企业和投资机构了解目前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发展趋势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
目录
第一章国外汽车保险业发展分析7
第一节发达国家汽车保险共同特点7
第二节国外汽车保险规定分析8
一、德国:柏林保费贵新手费率高8
二、美国:未婚低龄男性费率最高9
三、日本:强制三责险零利润9
四、加拿大:周末用车比上班用车保费低9
第三节美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10
一、美国的汽车保险制度10
二、美国汽车保险简介16
三、美国强制车险制度设计与运作的几点启示17
四、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21
第四节德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29
一、德国车险发展概况29
二、德国汽车保险无微不至29
三、车险改革对德国车险市场的影响31
四、德国机动车辆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介33
五、德国车险改革对我们的启示33
第五节英国汽车保险业的发展分析35
一、英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状况35
二、英国车险市场完全细分36
三、英国车险承保的分析及启示38
第六节日本汽车保险市场变革分析42
一、汽车保险费率、条款自由化42
二、适应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创新42
三、打破汽车保险通过代理店销售的惯例43
四、应用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迅速发展43
第七节韩国车险费率自由化渐变过程及启示44
一、实行费率自由化的背景44
二、车险费率自由化的过程44
三、车险费率自由化的效用45
四、对我国的启示45
第二章我国汽车保险业发展的综合分析47
第一节汽车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47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47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48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50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51
第二节2006年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回顾52
一、交强险实施,车险经营发生质变52
二、限折令实行,车险价格理性回归53
三、行业条款推出,产品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54
四、监管力度加强,竞争行为更加理性54
五、车险稳居产险业第一大险种55
第三节中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发展分析56
一、从政策层面看56
二、从经济层面看56
三、从社会层面看57
四、从技术层面看58
第四节我国车险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59
一、价格大战削弱了行业盈利能力59
二、渠道混乱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费59
三、理赔漏洞大造成赔付成本过大60
四、参与不足外资保险公司贡献小60
第五节我国车险市场化分析62
一、车险市场化的困境62
二、车险市场化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分析63
三、车险市场化的双赢策略展望64
第六节机动车新报废标准对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73
第七节交强险之后的车险经营分析76
第八节新车险亮点分析80
一、引导保险公司“重服务”80
二、统一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维护权益80
三、车险价格基本没有上涨80
四、女性驾驶员享受九五折优惠80
五、A、B、C三款均对酒后驾车不赔偿80
六、车险市场不会形成大保险公司“一统天下”80
第九节机动车险困局及其解决途径分析81
一、机动车辆保险的现状81
二、综合环境质量的下降是机动车辆保险经营效益低下的主要原因82
三、整合保险资源是解决车险效益问题的有效捷径83
第十节中国汽车保险市场潜力分析85
一、市场结构85
二、承保状况85
三、前景展望86
第十一节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分析87
一、发展汽车保险中介组织的现实意义87
二、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现状88
三、我国汽车保险中介组织面临的问题88
四、发达国家汽车保险中介组织发展状况89
五、对策建议90
第十二节汽车保险产业链分析92
一、汽车保险产业链思维因势而起92
二、构建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正逢其时92
三、打造和谐共赢的汽车保险产业链93
第十三节汽车保险实行免赔额条款的意义分析96
一、免赔额条款产生的背景96
二、国内免赔额的典型做法97
三、免赔额条款对汽车保险发展的积极意义97
四、保险公司推行免赔额条款的建议100
第十四节车险经营中的现实矛盾分析102
一、车险经营的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之间的矛盾102
二、车险经营中规模与效益之间的矛盾103
三、车险与非车险的结构性矛盾104
四、车险经营的内部矛盾104
第十五节车险代理渠道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105
一、车险市场代理渠道的现状及问题105
二、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6
第十六节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风险防范分析108
一、车险承保风险的防范108
二、车险理赔风险及防范110
第三章我国车险定价分析114
第一节我国车险定价发展现状114
第二节我国车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一、车损险足额保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5
二、第三者责任险定价的适当性分析116
第三节完善我国车险定价机制的建议116
一、促进市场的充分竞争116
二、提高精算水平117
三、加强信息披露117
四、进行具体调整117
第四章我国汽车保险的理赔分析118
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服务分析118
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118
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119
三、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121
四、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122
第二节影响理赔服务的因素分析124
一、保险公司层面的原因124
二、客户层面的原因125
三、社会层面的原因125
第三节机动车辆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一、机动车辆险的经营现状126
二、车险赔付率高的原因分析126
三、降低车险赔付率的对策128
第四节车险理赔的全新模式分析130
第五节车险理赔外包的意义分析131
第五章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分析134
第一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的区别分析134
一、目的、功能不同134
二、性质不同134
三、实施方式不同134
四、责任范围不同134
五、责任限额不同135
六、索赔主体不同135
七、条款、费率制定方式不同136
八、辅助补偿制度设置不同136
九、其他区别136
第二节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责任”关系问题137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137
二、交通事故行政责任的承担主体138
三、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139
四、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三者险中的被保险人范围不同140
五、结论141
第三节机动车三责险的制度体系分析142
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历史演变142
二、道交法确立法定赔偿规则143
三、实行商业化运营144
四、实行强制缔约制度145
五、确立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146
六、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47
第四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制度分析148
一、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定位与功能148
二、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的经营原则与模式149
三、机动车强制三责险制度法律关系分析150
四、机动车强制三责险相关配套制度构建151
五、《条例》(草案)综合评介与制度构建的基本路向153
第六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分析155
第一节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利弊分析155
一、车险费率市场化的有利因素155
二、车险费率市场化的不利因素157
第二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问题分析159
一、机动车辆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59
二、机动车辆险业务正常化的措施160
第三节加快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进程162
一、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管制的弊端162
二、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164
三、推进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的几点建议164
第七章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发展分析168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现状及问题168
一、企业信息化问题168
二、市场成熟问题168
三、电子金融化问题169
四、法制化建设问题169
第二节发展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对策分析170
一、静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二、动态信息服务阶段的对策170
三、在线交易阶段的对策171
第三节我国机动车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分析172
一、专一化趋势172
二、融合化趋势172
三、国际化趋势172
第八章我国汽车保险业的竞争分析174
第一节当前车险市场竞争特点及对策分析174
一、车险市场改革过程与竞争特点174
二、当前车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75
三、过度竞争对车险市场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177
四、对策与建议179
第二节车险价格竞争成因分析182
第三节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竞争成本与营销机制分析184
一、营销成本迅速增加,车险有成为利润漏洞的危险184
二、创新营销模式是车险放开经营的必由之路186
三、建立车险新型营销机制的思考187
第四节寡头垄断竞争中车险价格行为的实证分析189
一、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结构分析189
(一)市场集中度189
(二)产品差异化189
(三)市场进入壁垒189
二、车险价格竞争的实证分析190
(一)车险市场化进程中总体费率持续走低191
(二)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各公司车险费率出现分化191
(三)车险市场化进程中定价模式以规模导向为主191
(四)车险价格竞争:领导者——跟随者模式初步显现192
三、当前车险“价格战”的对策193
(一)逐步建立战略导向的车险定价模式193
(二)重建行业性风险费率和附加费率的车险组合价格体系193
(三)引导和调控车险领导者——跟随者竞争模式194
第五节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趋势分析194
一、车辆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势在必行194
二、车辆险市场价格竞争的有限性196
三、非价格竞争与集约化经营趋势198
第九章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分析200
第一节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现状200
一、高回扣导致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亏损200
二、机动车辆保险代理的利润分析200
第二节保险公司解决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采取的措施分析201
一、联合自律201
二、汽车保险服务“超市”202
第三节针对机动车辆保险代理高回扣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方式203
一、上调机动车辆保险代理费率203
二、有效监管203
三、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渠道专业化203
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的直销业务203
五、大力发展机动车辆保险经纪人业务204
第十章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5
第一节当前我国车险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205
一、招标目的不明确205
二、中间人的不规范运作205
三、保险人竞争不够理性206
四、标书内容不规范206
五、评标缺乏统一的标准206
第二节车险招投标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后果207
第三节规范我国车险招投标的对策208
附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210
图表目录
图表1美国汽车保险反欺诈基本框架
图表2美国部分州的保险反欺诈立法要求对比
图表3美国保险公司常用的反欺诈方法
图表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情况
图表52004-2006年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保费收入图
图表62000-2006年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结构
图表72000-2006年中国车险保费收入及赔付
图表8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1)
图表92006年车险市场战略群组分析(2)
图表10汽车保险费的发展
图表11个别亚洲市场汽车损失率
图表12某财产险公司一份2003年11月25日承保的私家车保单出险情况的部分记录
图表13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险业务经营情况
图表14两个保险公司自律公约的支付矩阵
图表15小鸡博弈支付矩阵
图表16非寿险市场监督的基本态度
图表17两个保险公司第二次博弈的支付矩阵
图表182004年我国前五位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表
图表191997-2004年深圳市车险综合费率变动情况
图表201997-2004年深圳市场主要产险公司车险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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