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求:消防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规程目录。
到企业所在地的安监站进行申请,共需填写主表及附件,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材专料目录
(一)各级安全生属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五)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七)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八)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九)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都包括哪些项目
安全操作规程亦称“安全技术须知”,“安全技术细则”。企业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的特点,结合实际给各工种工人指定的安全操作守则,它是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的一种基本文件,也是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依据,一般包括四部分内容:总则、工作前(即班前准备)时的安全规则、工作时的安全规则、...
参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变、配电操作规程。(2)设备安装操作规程。(3)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4)电焊、气焊操作规程。(5)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操作规程。(6)电梯操作规程。(7)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展开全部 参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变、配电操作规程。(2)设备安装操作规程。(7)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容器的操作参数及最高或最低(指真空容器)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指低温容器)工作温度(2)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岗位操作方法(3)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如受压元件;安全附件;密封部位等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治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4)容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应包括以下十项内容: (1)操作设备前对现场清理和设备状态检查的内容和要求;(2)操作设备必须使用的工器具;(3)设备运行的主要工艺参数;(4)常见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5)开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6)润滑的方式和要求;(7)点检、维护的具体要求;(8)停车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应包括以下内容:(1)气瓶的充装工艺指标和要求;(2)充装方法和操作程序、注意事项;(3)气瓶使用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防治措施;(4)气瓶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⑶ 特殊工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建筑焊工的作业防火 焊工分为电、气焊两种,是利用电能或化学能转化为热能对金属进行加热的溶接方法。电、气焊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在焊接、切割的操作过中,由于思想麻痹、操作不当,制度不严,防火措施不落实造成的。因此,要预防由于焊工作业引发火灾,建筑焊工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划出动火的危险区域,并设立明显标志,移走作业范围内的一切可燃与易燃、易爆物品。对不能移走的上述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在风速较大的时候作业时,要注意风力、风向的影响,派专人监护作业,防止大风把火星吹到附近的可燃、易燃物品上。作业结束时,一定要将全部火星扑灭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维修、装修旧建筑过程中使用电、气焊时,作业前要特别注意检查焊接部位的墙体、楼板构造和隐蔽工程部位的情况。对于墙体和楼板上存在的孔洞裂缝,导热金属构件、管道等设备要采取相应的防火保护措施,防止火星落入这些部位留下火种,或是通过金属导热造成火灾。 (三)在室内、容器内作业或切割各种容器时,作业前必须认真仔细地对作业环境的情况调查清楚,必要时要取样分析。 (四)作业前要注意仔细检查管道和焊具是否漏气,以防氧气或乙炔在室内或容器内大量聚集引起火灾。作业时,电、气焊的乙炔发生器、氧瓶、电焊机等相关设备都不能放置在室内。室内作业要保护空气流通,严禁用氧气通人作业室内的方法来调节空气。 二、建筑木工的作业防火 建筑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要使用大量的木材,如建筑模板中制作、建筑装修等。木材属可燃物,燃点较低,尤其是在木材的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锯末、刨花、木屑和木粉,这些物质比起木材来更易被点燃,因此木工作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作业现场要严禁动用明火,禁止工人在现场吸烟,并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作业现场范围内不得堆放其他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木工个人工具箱应严禁存放油料和易燃易爆物品。 (二)作业时要对电气设备加强经常性检查,发现短路、打火和线路绝缘老化破坏等情况要及时找电工维修,要随时清扫作业现场的锯末、刨花、木屑和木粉,防止由于上述物质遮盖电机设备而引发火灾。 (三)黏接木材所用的胶水应在单独的房间里进行熬制,用完后要及时把炉子的火熄灭。 (四)木工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建筑工地管理条件的规定。下班时应把作业现场清扫干净,木料要堆放整齐,锯末、刨花、木屑和木粉要堆放到指定地点,并且注意不应推放过多,存放时间不宜过长,以防自燃起火。三、建筑电工的作业防火 建筑工地用电量大,临时电气线路多,若是忽视建筑电工的防火安全工作,则必然会引发电气火灾。在施工过程中,建筑电工应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预防措施来防止电气火灾。 (一)预防电气短路的措施:建筑工地的临时线路都必须采用负导线,导线绝缘性要符合电路电压要求。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墙体及吊顶间应符合规定的安装间距。保险丝要按要求选用。 (二)预防过负荷造成火灾的措施:导线截面要根据用电负荷选用,不得随意在用电线路上乱拉乱接,增加线路或用电负荷。要定期检查线路负荷增减情况,去掉过多的用电设备和新增线路,或是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用先控制后使用的办法,定出用电时间表。 (三)预防电火花和电弧产生的措施:祼露导线间或导体与接地装置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路,导线接地要牢固。保持导线支撑物完整良好,防止布线过松。要经常检查导线的绝缘电阻是否能满足应有的绝缘强度。保险器或开关要安装在不燃的基座上,并用不燃箱盒保护。电工不应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四、油漆工作业防火 因为油漆工作业所使用的材料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材料,因此,无论是油漆的作业现场还是临时存放的库房,都要规定禁止动用明火。在室内作业时,一定要注意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夜间作业时所使用的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其他动用明火作业的工种要远在10米以外。 五、沥青作业防火 石油沥青是一种燃点和闪点都比较低的易燃化学材料,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防水和防潮工程。建筑工地沥青作业的火灾危险性表现在沥青的熬制和冷底子油配制与施工的过程中。 (一)沥青熬制过程中的防火:沥青熬制作业点应布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材料堆放地的下风方向,炉灶防雨棚不得采用易燃材料搭建,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沥青熬制时应派有经验的工人现场负责,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操作熬制。熬制沥青时要随时注意温度的变化,在脱水将要完时,应放慢升温速度。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黄烟时要立即停止加热。锅炉附近应适当配置锅盖、沙子、灭火器等防火和灭火器材。如果发现沥青起火,应立即用锅盖封闭油锅,切断电源,应立即使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火苗,禁止用浇水的方法灭火。 (二)冷底子油配制与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配制冷底子油时禁止用铁棒搅拌,以防碰出火星。要严格掌握沥青温度,当发现冒出大量蓝烟时,应立即停止加入沥青。凡是配制、储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场所都要设专人监护,要严禁烟火,禁止在附近进行电、气焊或其他明火作业。
⑷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
1、消防安抄全管理人员每袭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组织一次本公司全员参加的消防演习一次,使全体职工了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具。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检查一次公司库区内的地上消火栓。
4、每周手动演练启动一次消防泵,并指派专人经常查看消防泵的发动机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冷却水是否加满,出水口阀是否关闭,消防水带有无破损口。
5、消防水池中消防储备水保证平时不被动用,水量不够及时补充,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经常检查水池壁有无渗漏现象,冬天应检查消防水是否结冰,发现结冰及时清除冰块。
6、灭火器按要求定期检验、充装,发现破损无法使用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各种灭火器具安全有效。
7、消防桶、消防锨、消防沙等其他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员专门管理。
⑸ 请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有何区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具体的消防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爆内措施,确保无火灾容、爆炸事故。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指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的具体操作。
二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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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来安源全操作规程http://wenku..com/view/509a7d335a8102d276a22ff9.html
⑺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哪些内容
参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变专、配电操作规属程。
(2)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3)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4)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5)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操作规程。
(6)电梯操作规程。
(7)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⑻ 气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哪个部门制定的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⑼ 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单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 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 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 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 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 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 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 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 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 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 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 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 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 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 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 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 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 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 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 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 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 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 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 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 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 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 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 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 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 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 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 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 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 防火检查制度
1. 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 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 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 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 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 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 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 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和杂物。
3. 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 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 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 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 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 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 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 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 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 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 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 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 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 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 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 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 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 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 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 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 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 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 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 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 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 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 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 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 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 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 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 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 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 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 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 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