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设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B. 园区管委会批地,当属非法——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工业园管委会非法批地案是怎样
2003年,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设立利辛工业园,2006年2月通过审核被确定为省级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1.2平方千米。截至案发日,利辛工业园共实际用地1062.45亩,均为一般耕地,在国家核准的园区规划范围内,其中,874.25亩为2005~2007年5月园区管委会非法征收并提供给22家企业使用的集体土地,90亩为2003年园区建设道路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
2007年11月12日,亳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决定:认定利辛县工业园管委会与企业签订的供地协议无效,由利辛县国土资源局收回非法批准的874.25亩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耕种。对利辛工业园非法占地90亩修建园区道路行为,作出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1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07年12月17日,亳州市监察局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利辛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利辛县监察局分别给予利辛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利辛县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
【分析】本案为非法批地和非法占地的案件,主要涉及工业园区无权行使供地审批权问题。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地权限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行使供地职责。工业园管委会虽然是政府派出机构,受政府委托履行一定的公共管理职责,包括土地批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但供地的职责只能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使,工业园管委会无权行使供地职责。本案中,工业园管委会擅自将874.25亩土地非法供给22家企业使用,已构成非法批地行为,亳州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利辛县工业园管委会与企业签订的供地协议无效,并依法收回非法批准的土地,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耕种,依法处罚到位。
另外,此案还涉及工业园管委会非法占地建设道路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尽管道路所在地块在开发区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区内的土地依然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本案中的90亩道路用地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已构成非法占地,应该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C. 各个地市的建筑业管理处(住建局下属单位)具体是干什么的
是主管辖区建设行政事务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般具有以下职能: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局属相关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城乡规划、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筑业、建设市场、房地产业和园林绿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对全县建设监理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县抗震防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协调城乡规划、勘察设计、风景名胜景区规划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城镇综合开发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定点等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
(三)负责组织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建设新科技、新项目、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承担民用建筑节能,新墙体材料革新及散装水泥管理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发证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指导、监督园林(雕塑)、风景建设、城市绿化、城市建设、抗震设防(加固)建设;负责组织本县城镇范围内义务植树及绿化“绿线”控制。
(五)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包括小区综合验收、经济适用房建设、旧城改造,指导和协调房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经营、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管理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贯彻执行工程建筑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订本县具体实施办法与管理规章,监督指导分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指导和协调房地产业、建筑业的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报批、负责指导监督建设工程交易、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和劳保统筹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城镇供水、排水、供气等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八)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行政行业性收费、预算外其它专项基金,计划、指导与监督各项经费的使用,指导与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九)指导和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和村镇综合开发建设,促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十)组织和领导本系统党务、政治思想、宣传教育、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行业纠风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般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工程建设科、城乡建设科、科技与勘察设计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行政许可科等行政机构;设有建管处、规划局、城市开发运营管理中心、市政处、质监站、设计院、人防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
D. 建管处是指什么单位
建管处
全称:建筑管理处
职责: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核、管理及三版级企业资质的审批权;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登记;负责《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分包及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E. 建筑业管理科副科长, 建委办公室副主任 哪个职位大
建委办公室主任厉害撒
F. 住建局和建管处分别是干什么的
一、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二、建管处(建筑管理处职责):
1、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核、管理及三级企业资质的审批;
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登记;
3、负责《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
4、负责建筑工程分包及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
5、负责对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6)亳州市建筑业管理处扩展阅读:
一、建设局
1、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3、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
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6、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7、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8、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1、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交通运输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
3、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G. 建筑安装管理处这样的事业单位怎么样好吗
看你和什么部门比,但是只要是全额财政拨款和参公的事业单位就不错的。
H. 建筑业属于什么部门管
首先,搅拌站属于商业性质,那么,工商局肯定要注册
其次,建筑业的,建设局要备案
第三,搅拌站肯定设计计量和试验室设备,那么,技术监督局备案是必须的
I. 资质审查要去建筑工程管理局哪个部门
资质审查要去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行业发展处。
(一)市建专筑业主管部门或属省直有关部门初审合格后,将企业申报资料报省建管局行政许可窗口;窗口受理后将申报资料转至建筑行业发展处;
(二)建筑行业发展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三)将审查情况报分管局长审阅;
(四)将审查情况提报省建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
(五)将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在省建筑业信息网公示10天;
(六)公示期满,发布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文件、颁发资质证书;
(七)省建管局行政许可窗口统一送达。对审查不合格的,将通知市建筑业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并说明理由,由其告知企业。
J. 安徽省亳州市市容违法建筑管理条例
亳州经济开发区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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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解决开发区违法建设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集中拆除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08〕16号)文件的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中旬开始,在本区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拆除违法建设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上下联动,疏堵结合,建管并举”的工作方针,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务求实效,依法拆除,维护稳定;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依法采取强有力措施,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努力做到应拆尽拆,坚决遏制违法建设扩张的趋势,真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开发区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发区集中拆除违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拆违的指导、协调工作。
组 长:卞介山 (开发区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支训海 (开发区副书记)
甘绍文 (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董扬德 (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胡新安 (开发区土地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人)
江利华 (开发区党政办主任)
吕 锋 (开发区财税局局长)
张永化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人)
杨珍法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和职责:
1、 拆违实施组:主要负责违法建筑的拆除等工作。
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对违法建设的认定结果,协同市执法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开发区集中拆违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由开发区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2、安全保卫组:主要负责拆违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具体负责)。
三、拆违范围、违法建筑时间界定和重点
(一)拆违范围
此次拆违的范围是开发区内的所有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二)违法建筑时间界定:自2006年6月21日我市开展土地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开发区内所有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三)拆违重点
1、现行违法建设。
2、2006年6月21日,全市土地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以来所有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
3、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
4、主、次干道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
5、其他各类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批先建的现行违法建设。
四、实施拆违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自2008年4月16日—4月24日)
(二)摸底排查阶段(自2008年4月25日—5月6日)
(三)集中拆违阶段(自2008年5月7日—6月10日)
(四)拆违巩固阶段(自2008年6月11日—6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开展集中拆违工作是促进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上台阶的有力抓手,是各社区(村)和开发区各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将集中拆违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制定拆违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社区(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是所承担的推进和保障工作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集中拆违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重点工作来抓,以坚定的决心、强大的力度和非常的措施,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形成党委坚强领导、行政全面推进、社区(村)全力支持、纪委(监察)和组织部门强力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打一场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硬仗,全面改善开发区整体环境。
2、加强督查。开发区各部门、社区(村)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参与集中拆违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地、及时地、有力地为集中拆违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各部门、社区(村)要认真落实《亳州市集中拆除违法建设期间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对主动申报、主动拆除的不予追究,隐情不报、欺骗组织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拆违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建设事实、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等都要认真登记、认真核实、认真处理,对预留联系方式的投诉举报必须认真回复。
3、资金保障。开发区将相应配套拆违工作专项资金,其经费主要用于拆违工时费用、机械台班费用和建筑垃圾运输费用,统一调度。
4、政策保障。各社区(村)和各职能部门要提前制定政策保障方案和稳定工作预案,一方面,要加强对工作的组织,强化对拆违现场的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要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确保不因拆违工作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拆违工作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确保不因保障工作不到位发生恶性事故。
5、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拆违工作的决心和政策;大力宣传违法建筑对开发区形象和居民的危害;大力宣传拆违工作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大力宣传拆违工作是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开曝光一些拆违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及暴力抗法的个别事件,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拆违工作顺利推进。
6、巩固成果。要提前做好拆违后的建设与规划,彻底杜绝违法建设死灰复燃的条件,巩固拆违工作成果,真正实现“零违建”的目标,使开发区的区容区貌真正有一个根本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