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第三方审价是否对施工方有利
施工方与建设方其实是有技术方面造价信息不平衡的问题的,说白了就是靠骗还能多弄点钱,现在有了第三方审计,这个问题就没有了,对施工方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Ⅱ 大神指点一下,工程完工了,签合同时甲方要求第三方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现在第三方价格出来了合同相差太多
以第三方审核为准常见,几个问题。
1.规定了谁是第三方吗?例如政府或主管单位或其版委托的具备某些资权质的单位吗?
2.合同签订就这一句关于结算的话,那你要吃大亏了。结算时一般是审量不审价,这个在合同中要明确。针对有单价变化的,合同一定要约定好,是按合同签定价,还是暂定价,还是完工市场价?
3.小工程建议找业主好好协商,诉诸法律也很累的。大工程那就先谈合同再谈其它人情。
Ⅲ 合同价款的签订是按预算报价让利10%签订的,补充条款上明确工程总造价最终依据审计结算方式确定,
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是对原预算范围内价格的约定。预算范围外的工程价款回如答何调整,应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如果你们的合同中仅约定预算范围内的合同价款按预算报价下浮10%,并没有约定预算范围外价款(即变更价款部分)的计价方法和下浮比例,则不能当然地理解为变更价款部分也应当根据审价结果下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