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建筑工程的配合费怎么计算有些什么标准
说白了就是施工单位为了配合甲方及分包的工作,而额外消耗的费用! 计算此费用,有专门的费率规定。
Ⅱ 建设工程总包配合费包含内容
总包的施工配合费,主要是提供给分包方脚手架、材料的起吊、现场供水供电管路与电源线(水电费用可以按计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竣工资料的整理等等服务,根据不同的内容,双方确定分包总价为计算基础,业主方支付相应的费用,一般是按分包总价的1~4%之间。
包括的主要内容(但不限于):
提供工地内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
通道与场地,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
承包人须在现场设置工程会议室1间,应满足承包人自己工程会议的需要,并配备配套会议桌椅及空调设备等,该费用含在相关报价内;为指定专业承包人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仓储地点、卸货点等
承包人负责向招标人指定承包人及时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决,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及其调试所需水电费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负责
承包人负责及时向指定承包人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承包人设置于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或人货电梯,指定承包人可以在承包人的协调下使用,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如承包人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原则上由指定承包人自行承担,或者由其再委托承包人。
承包人及时清运指定承包人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的施工垃圾。
承包人负责提供现有的内外脚手架的使用,满足指定承包人施工要求(比如大厅满堂红脚手架,保留到精装修结束为止。
承包人负责编制总承包范围内的六套竣工图(须设计院签字、盖章确认)和竣工图CAD电子文件,及总承包范围和招标人指定专业承包范围在内的所有桥架管线综合布线图的绘制。
承包人须协调好所承包项目与各指定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顺序,如存在管线等安装位置矛盾等问题,各单位不能擅自施工,须协调变更设计后方能施工,否则,已施工完管线等的拆除、报废等费用由擅自施工方自行承担。
施工配合费计取比例:一般按分包总造价2%计算。
施工配合费即总包配合费,通常指由项目甲方发包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施工配合费:含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建筑工程里面,总承包单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指装饰、设备安装等其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准予分包的项目工程。甲方将土建、安装、装饰等交由承包单位施工,将其它特殊安装工程或者装饰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土建单位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索取的费用即为施工配合费。
Ⅲ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直接费、定直费、配合费是什么意思
工程直接费用是指与直接工程相关的支出。是工程支出的主要部分。它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包括内容:
1. 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Ⅳ 建筑工程总包配合费的问题
总包的配合费是建设单位支付。这个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是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而定。没有3%那么多吧。我去年做的工程,我们是装饰1标3300万,2标2000万,幕墙6000万,给总包的配合费100万。
Ⅳ 建筑工程施工中配合费计取有何标准
没有标准,水电安装配合费一般按含税造价的3%在合同中约定。
Ⅵ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中配合费的收取有何标准或是规定
一般施工中配合费是按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总款的百分之三收取,因地区的差异,不一定完全一至,但相差不大。
Ⅶ 总承包单位根据规定应收取多少配合费
关于配合费的规定:
配合费是指建设单位直接与专业施工企业发生合同关系,专业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现场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计取配合费的前提条件:
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两者发生合同关系;
2.专业施工单位与主体施工单位施工同步;
3.专业施工单位与主体承包施工单位两者不是总包和分包关系;
一、本费用定额是按单位工程综合测算而定制的,建设单位必须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量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如果建设单位将其中的一部分工程量(如铝合金门窗、铝合金吊顶、铝合金隔断、铝合金墙面、铝合金墙裙等)向建设单位收取应汲取的全部费用。
二、建设单位如确实属于专业需要,主体承包施工单位又无能力施工,需指定专业施工单位将其安装、装饰等部分工程(如电梯安装、集中空调安装、消防报警等系统安装、玻璃幕等)单独分割发包给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承包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用作为主体承包施工单位现场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计取配合费的标准按分包工程总价(不包括设备费)的2%~5%,在此区间双方根据配合深度协商确定
计取配合费的计算基础是定额基础部分价值、不含动态管理或市场因素的价值差。配合费单独计列,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三、各专业施工单位在主体承包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施工,双方应互相协作、积极配合,以保证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主体承包施工单要提供水、电、道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配合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主体承包施工单位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水费、电费、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周期性材料(架板架杆)推销费据实结算,由各专业施工单位支付给主体承包施工单位。
一、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建设工程分包配合费的收取方式如下:
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的工程,发包方将国家规定予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另一承方,工程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合费内容主要包括:交叉施工影响工效,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工程相关验收,资料归档整理等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工程发包方应按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4%向总承包方支付施工配合费,具体配合事项由工程发包方和总承包方协商确定。分包方使用总承包方机械、脚手架等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施工配合费仅计取税金。
二、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关于建设工程分包不合法的行为如下:
我们可以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Ⅷ 工程配合费包括什么费用
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施工单位在营业线上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时,需要运营单位在施工期间参加配合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含安全监督检查费用)。
施工配合费即总包配合费,通常指由项目甲方发包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施工配合费:含提供水电接口、提供垂直运输、土建收口、施工脚手架、竣工资料归档、成品保护、平行交叉影响、铁件预埋等总包单位的服务、配合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在建筑工程里面,总承包单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单位,分包单位指装饰、设备安装等其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准予分包的项目工程。甲方将土建、安装、装饰等交由承包单位施工,将其它特殊安装工程或者装饰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公司,土建单位即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索取的费用即为施工配合费。
所谓总包管理费,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如果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此时总承包单位收取的是名符其实的总包管理费。(管理发包过程中产生的)
所谓总包配合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除具有按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定义务外,还应承担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条件的义务。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有时双方在合同约定中往往也将其称之为总包管理费,但是,其实质是收取的是总包配合费。(施工配合过程中产生的)
Ⅸ 建筑工程中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之间的配合费怎么取
配合费系指主体承包单位为业主按专业分包的各分包单位的供应单位提供服务,协调版相互间作业关系,配合工权程按计划有序进行而发生的费用.因此土建与安装之间的配合费,只有在业主(建设方)单独分包的安装工程才能计取,一般配合费为专业分包工程造价的4%,业主和分包单位各支付给主体(土建)施工单位2%。其内容包括:1、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系统接波口。2、提供固定在工地现场的垂直运输(如塔吊、施工电梯)在三方共同确定的工期内保证分包单位的有效使用。3、提供现场水准点并保证其准确性,直至竣工止。4、对工地现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5、对工程总体竣工档案实施管理,统一整理。6、乙方负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负责各分包单位施工完毕的成品保护。7、其他在施工中应配合的工作等。实际操作为了避免总承包和分包在此问题产生争议,在合同中双方应与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