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建筑施工材料价款投标时已经签订为按投标当月计算,后施工工程量增加材料价上涨很多应该怎么索赔。
工程建筑施工材料价款投标时已经签订为按投标当月计算,后施工工程量增加材料价上涨很多应该怎么索赔。
答:读您这题,哪我要问了:工程建筑施工材料价款投标时已经签订为按投标当月计算。这是招标文件的规定(工程建筑施工材料价款,按投标当月计算),您投标时响应了!且已经签订(这是合同用词,即合同已签死)为按投标当月计算。是否这样的情况?是的话“索赔”两字不成立。
“后施工工程量增加材料价上涨很多应该怎么”
虽然您问有三层意思。
1、“工程量增加”。
2、“材料价上涨很多”。
3、“工程量增加部分材料价上涨如何处理”。
一般政府工程(不付材料预付款或材料预付款不足弥补上涨之差)可能会发文,照顾实际情况:10月的工期。按前八个月的材料信息价均值与投标当月价的差价(一般只指钢材)。甲方承担差价的80%。
但非政府工程,应按合同执行,一个子也不给,只有3、“工程量增加部分材料价上涨如何处理”。应甲乙双方协商补办协议处理。否则失去的合同法的意义!个人见解,供参考。
⑵ 建设工程工程量编制是否允许误差,范围是多少,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允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
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1、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
2、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屋层高大于3.6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
3、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
(2)建筑工程的增加工程量的规定扩展阅读:
工程量计价特点:
1、强制性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计价规范》是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以规范的形式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产投资或国有资产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应执行本规范。
(2)《计价规范》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遵循的各项规则,强制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2、竞争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量”、“价”分离的方式计价的,《计价规范》只对“量”的计算作了规定,对综合单价中反映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单价、施工方法与措施未作规定,因此,在工程招标投标中,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工料机三项要素的消耗标准、间接费发生额度以及预期的利润要求,参与投标报价公平竞争。
3、实用性
《计价规范》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特别还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易于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确定具体项目名称和投标报价。
⑶ 建设工程工程量增加超过15%,综合单价如何调低
超过15%的那部位的综合单价,可以去了利润,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等从而调低。
⑷ 如何解决建筑固定总价合同中关于工程量的争议
业主基本不承担工程量风险,但业主方应当注意,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招标时专应使用属施工图而不是草图或方案图,且应有比较详细的图说和施工要求,并在招标时给投标人留有足够的编标时间和询标时间(应当依法招标的工程不得少于20天)。
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减少投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避免纠纷的发生。
对于承包商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以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之处。
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标准是哪一年的
《建设工程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写颁发的文件。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GB 50500—2008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⑹ 实际比招标工程量增加15%以上,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低方法合同无约定,应怎样调有何依据
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根据最新的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九章合同价款调整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其特点是“量变价不变”。随着中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国加入WTO等对中国工程建设市场提出的新要求,改革现行按预算定额计价方法,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工程造价计价和竞争定价的市场环境。
逐步解决定额计价中与工程建设市场不相适应的因素,彻底铲除现行招标投标工作中弊端的根本途径之一,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一些相关条例的出台,从法律上对招投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为依法招投标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招投标发展到一定水平,为推进和完善招投标制度、改进行政监督机制、引导招投标向市场经济过渡,进而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所采取的比较科学、合理的招投标方式。
⑺ 在工程建设超出总造价10%,或新增工程量超过200万元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
不一定,如果新增的量是因为原来没有算好,或是发生了一些细节上的变更,一般不会重新招。
比如一栋房子,原来招标估1000万,后来要1200万,这种不会。但是如果一栋房子招标,完成工程需要再加一栋很小的房子,这种就要看情况了。和原来的工程有连续性,而在一定数额内,就不需要重新招。
依据为《招标法》第42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7)建筑工程的增加工程量的规定扩展阅读:
按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工程造价具有不同的形式: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指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根据现有的资料,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未来发生的全部费用进行预测和估算。
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设计图纸及说明、概预算定额、设备材料价格等资料,编制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生产或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经济文件。
修正概算
在技术设计阶段,随着对建设规模、结构性质、设备类型等方面进行修改、变动,初步设计概算也作相应调整,即为修正概算。
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工程开工前,根据预算定额、费用文件计算确定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办理己完工程价款的清算文件。
竣工决算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是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文件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效果的全面反映,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
⑻ 建筑工程量清单
不是的。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施行日期:专2013年7月属1日,作为强条规定的是:8.1.1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房产管理部门依据的是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 GB/T17986-2000,设计及施工依据的是现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而由建设部批准实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所以,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并不矛盾,各地都应该遵循。
⑼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对于该新增工程量的
具体应该视你的约定或具体招投标报价的情况而定。
首先确定设计变更的种类。计价规范规定:
4.7.2 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4.7.3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 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 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 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7.4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7.5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
你说的情况,应该首先确定组价。重新报价的话,按照投标报价的表格上报。确认后,列入结算中的签证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