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消防工程施工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2005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98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97
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98
9、《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05
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1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2005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1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97
2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2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上面咱复制来的..懂的也不多..咱是做弱电的..
❷ 消防工程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5年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主要介绍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的相关规范与要求。
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
《规范》修订深入总结近年来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科研成果和应用经验,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相关标准与文献资料,充分考虑我国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工程应用现状和消防工作实际需求,广泛征求国内有关科研、设计、施工、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2005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是1999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本社。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系统设备的设置、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是2006年4月1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书籍。本书主要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
❸ 建筑单体建筑体积超过30000立方米的在建工程,楼层内要设置临时消防栓,这个规定是哪部法规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版(单体)体积大权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的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❹ 建筑工程施工用临时房有那些消防要求
一、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至少设置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超过50m2时,房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二、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三、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 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四、凡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房自即日起1日内撤离人员,10日内整改拆除完毕。
五、凡未落实到位的将上报省厅,作出本地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外来队伍限制进皖备案、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等处罚。
❺ 建筑消防验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对建筑消防进行验收,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5)最新建筑工程防火规范扩展阅读
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
❻ 建筑消防工程师考试时可以带防火规范进入考场么
主要涉及到的规范有消防方面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版高层民用建权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等
❼ 消防相关的规范有哪些GB的,包括设计,施工及验收
参照下施工图纸的“设计说明”或者“参照国家标准图集”,民用建筑里常见的消防系统有关的规范
大致如下: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局部修订条文(2005年10月1日)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设计规范》GB50370-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
《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消防所有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干粉灭火等。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
❽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有几个版本
就目前就一个现行的消防防火版本,其它失效。下面是现行标准:
一,《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三,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GB50261-96(20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五,《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六,《GB50354-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八,《GBT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和《关于调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项目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科研、教学和消防监督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
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
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