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有何规定
根据《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通知》等规定:
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经与职工协商实行分批支付工资的,应当依法每月预付工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每半年至少结算一次工资并付清,第二年1月10日前结算并付清上年度全部工资余额,不能按期结算并付清的按照拖欠职工工资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时,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并付清职工工资。建筑施工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结算并付清工资。推广由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费中的职工工资直接打入银行农民工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办法,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建筑施工企业按月编制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如实载明职工出勤和工资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经职工本人确认后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逐月向职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总承包企业或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劳务分包企业发生职工工资拖欠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责令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承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先行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资款为限。
2. 关于建筑工地承包工资问题。内详
自己准备相关的证据目的是证实您自己实际产生的费用后,在直接起诉发包方,按照实际工程量予以结算支付就可以了。
3.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工人工资由谁支付
对于发生在本次工程上的工人工资与合同有效无效无关。应该是谁受益(使用)谁付费。
4. 建筑工程承包人欠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你说的是包工头欠钱吗?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找承建方主张工资。因为法律规定工程不能违法发包给没有主体资格的个人,否则发包方要承担责任。你可以打电话咨询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
5.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工资是按什么算的
1、建筑行业项目经理年薪真的是差异太大。项目经理的薪水报酬由诸多因素决定,比如:所在地区(城市),所在企业(国企或私企),企业效益,异地派遣,项目类别和大小,自身管理、协调能力等。
2、按照职责来说:公司副总最大,其次是项目经理,然后是劳务分包的工头(老板)。但是按照现在目前国内的情况,一般大的劳务队老板往往比较有钱,甚至比建筑公司的副总都有钱更何况项目经理。 因为现在的建筑市场行情,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比较激烈。
3、最主要的收入应该还是项目完工后的超额利润分成,这块拿的可比工资要多。就目前而言,项目经理薪资待遇:一线城市中,平均薪酬最高的是应该是上海,其次是北京和广东。
工程项目经理的岗位特征: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任命的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的负责人,但他并不一定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因为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上的代表人,从法律方面来讲,赋予其的权限范围不会太大。其主要任务时项目目标控制与组织协调。
项目经理并不是一个技术岗位,也不是"技术职称",更不是职业资格,而是一个管理岗位。他是一个组织系统中的管理者,至于他是否有人权、财权、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权等,应由其企业的管理层来定。
6. 承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人工资应该挂什么会计科目
做工资
是付给他们工资而不是工程款,施工队只拿劳务费。所以要做工资。
做会计处理:借:工程施工-间接费—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在发放工资之前做个计提工资的业务,然后再做发放工资的业务。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住房
—医保
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
7. 企业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用工质责个人拖欠工资如何追讨
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内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容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8. 听说做建筑工程上的资料员很挣钱 是真的吗
看自己抄的努力程度。每袭个工作岗位付出越多的人回报也越多。
资料员工作的内容各公司的规定有所不同,有现场资料员和公司资料员之分。但主要的工作有以下内容:
1.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2.施工过程中各种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检查、汇总等。
3.施工中各种会议的记录、整理、会签、复印、分发等。
4.施工中各种试块、试件的取样、送检、结果回索、上报、分类保管等。
5.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必要时及时向领导汇报等。
6.领导交办的一些其它工作。
具体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各省一般都有自己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你可以找来看一下。
9. 私人承包项目怎么要工资
你的问题我不来是很清楚,源你叔叔到底是从建筑单位还是普通的单位承包工程???
首先这种案件属于工伤,应当由用工人承担用工责任。
在劳动能力鉴定出来前的这段时间的工资是要支付的,也就是你说的那2-3个月都属于这段时间。
工资是按照全部工资支付的。
如果你叔叔是从建筑单位承包了其中一段工程,这个用工责任是由建筑单位承担的,也就是工人直接是问建筑单位拿的。但是鉴于你叔叔是实际施工人,和建筑单位还是有工程款要结算,建议你和建筑单位协商具体承担的份额。
如果只是从一个公司承包了该工程,你叔叔作为雇用人,和该工人成立雇佣关系。你叔叔要承担这段时间全部的工资。但是鉴于该公司明知道你叔叔不具备施工资质,将工程发包给你叔叔,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你叔叔可以和该公司协商,让公司也出一部分钱。
10. 承包工资计入哪个科目
与工资薪金的核算一样,属于管理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销专售的工资,计入销售属费用
属于在建工程的工资,计入在建工程,属于生产方面的工资,计入成本,至于贷方,付现金(银行存款),就做现金(银行存款),未付的话,就做其他应付款(承包人)。
即: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
生产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