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是不是一个东西
根据建市[2006]40号文件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共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四个专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
有疑问可继续交流。
⑵ 什么是基于生态建设的设计(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
建筑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含义
1.1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
建筑装饰设计顾名思义,是指围绕建筑物主体而进行的装饰设计。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装饰市场的需求,2000 年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组建了装饰设计所,具有国家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暂定),现有各类装饰设计人员 20 多人。因有一个很大的平台承载着,成立伊始,便做了一大批装饰设计施工项目及设计深化项目。
建筑装饰施工顾名思义,是指围绕建筑物主体而进行的装饰施工作业。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是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特大型施工企业,同时组建了装饰分公司,具有国家一级装饰施工资质。年施工营业额 47 亿元,其中,装饰施工产值为 2 亿元左右。承担过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金茂大厦,以及上海一批高级酒店宾馆等公共设施的建筑装饰施工。为上海市一建公司进行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探索,做了有益的尝试,并积累了一些经验。
1.2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
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是指企业根据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相关专业分工紧密地结合起来,使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中,一方面是专业化施工越来越细,机电施工有机电设计,幕墙施工有幕墙设计资质,装饰施工有装饰设计资质。另一方面是各专业设计施工之间愈来愈联系紧密,如一幢高级商住楼就有可能汇集了机电、幕墙、消防、采暖、通风等专业设计与施工。从上海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实践来看,提升了装饰施工企业档次和竞争力,提高了装饰施工效率。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是一种发展趋势。
2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作用
2.1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是建筑装饰施工企业专业延伸的必然趋势
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过程,是从单一专业施工不断延伸的过程。如专项分包施工企业是按项目的分部工程来划分并组织施工,施工承包企业是按建设项目的类别来划分并组织施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则是不受行业、专业限制,可以对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
但是,因受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体制的影响,在专业施工设置中忽视了建筑装饰施工专项,更何况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随之而来对建筑装饰施工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使建筑装饰设计逐渐成为对建筑装饰施工的专业延伸,使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成为具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和能力的企业。提升了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档次,从而推动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发展。
2.2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是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
事物发展有着内外因素,从外因来看,装饰工程施工过程,先设计后施工,设计是施工的前提,在实施过程中两者完全可以分离。从内因来看,由于业主缺乏专业知识和协调管理能力,为了便于加强对装饰施工管理,协调设计与施工的关系,使设计更好地为施工服务,施工更好地体现设计效果,所以,更多地需要两者能够完美的结合。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是在适应外部市场需要中进行不断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才得到发展的,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建筑装饰市场中,那么建筑装饰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优势,才能适应建筑装饰市场的需求。当前,在建筑业中专业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的界限正在逐渐打破,如建筑做市政、市政做建筑、建筑做路桥等,这是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需要。
2.3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强化了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就装饰施工而言,传统的建筑装饰企业用管理、技术、资金、设备并通过组织劳务、材料资源,按既定图纸,组织施工,完成建筑装饰施工,满足使用功能。而就装饰设计而言,装饰企业用设计规范,设计理念、思路,从使用者角度考虑功能布置、流程、色彩、造型、风格、材料质感。通过设计及施工呈现出一个完美的建筑室内空间,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也满足感观功能。由此可见,设计更多地侧重精神,施工更多地侧重物化。两者结合,可使具有强大装饰设计能力的装饰施工企业脱离了与一般装饰施工企业在一个较低层面上的竞争。
设计与施工的内在结合所形成强大的功能,使建筑装饰企业竞争力更强。在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中,这种强大的功能和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服务功能,也就是设计对施工的服务功能,使设计与施工的关系,由原来的图纸关系,转变为现场服务关系。充分利用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优势,对建筑装饰项目从设计开始全过程管理,有利于设计和施工的衔接,有利于设计和施工的配套。例如,上海中山医院病房大楼工程项目,在与上海中山医院的专家讨论医院病房大楼的装饰方案时,医院以专家学者对病房大楼的功能要求十分专业内行,病房、厕所、护士室、配药间、配膳间的功能要求十分细致、具体。而装饰设计人员对人体功能,色彩的心理学,材料要求,建筑规范,平面流程组织、安排又十分在行,国内外医院的发展趋势把握。两相结合,就出了一个很好的方案,为最终拿出了一个好的现代化,更人性化,使医患双方满意的建筑装饰空间,为最终装饰施工中标奠基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中标之后设计人员做到“现场三到”,既深化设计、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到现场,使设计与施工的配合达到最佳结合点—— 施工现场,保证了设计与施工的质量,受到业主的肯定。
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有什么不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规定: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总则规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三、承担业务范围规定: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为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依据上述规定,咨询者所说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应该是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取得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而咨询者所说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中建筑工程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业,承接建筑工程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包括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
注册资金500万以上,注册人员五个二级建造师(房建四个,可以加一个其它专业的),非注册人员主要是用来做技术负责人,可以用五个建造师其中一个够资历的来担任。不懂的地方随时咨询我。用户名就可以联系到我。
⑸ 如何实现建筑设计,施工,生产一体化
为进来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自法》,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专业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结合有关专业工程的具体情况,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⑹ 请问建筑类施工总承包与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资质,两种有什么区别,是并存还是包含关系
首先要弄抄清楚施工总承包与专业袭承包的区别:
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工程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资质是指四个专业工程总承包,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⑺ 什么是一体化施工
一,意思:
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二,取得一体化施工的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三,取得一体化施工的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四,取得一体化施工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并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⑻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的标准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⑼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的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版的建筑智能权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⑽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标准是什么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标准
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 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技术装备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业务范围
(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附则
(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
(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