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结合实际情况谈谈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目前, 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工程安全管理是通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来实施的。安内全管理人员与容施工管理人员属不同的岗位, 它们之间的联系被人为的隔断开来。施工进度安排、工序穿插、人员调配、物( 设备) 的状态管理等与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要素, 因安全与施工管理岗位的不同而人为的割裂,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安全指标、安全职责挂钩较少, 甚至不挂钩。安全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职位与其他管理人员平级或较低, 直接造成了安全管理指令不畅通, 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资源严重浪费, 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项目部总工、专业工程师或施工员、设备管理员等, 他们都具有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同时, 也都具有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义务, 但在目前的工程安全管理模式下, 这些安全管理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因此, 目前的工程安全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改进或重构。
所以说,安全不是一个人的,是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的。
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情况的报告
北辰科技园区在建企业
施工单位安全自检表
施工单位章: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版安全负责人权 施工安全
管理员 电话
施工单位安全自检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处理措施 备注
施工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已落实
安全技术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 已落实
文明施工 封闭管理、 施工场地、 现场治安、现场防火 做到文明施工
脚手架
基坑支护
模板工程
临边防护
施工用电 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 合乎要求
物料提升机
外用电梯
塔吊
起重吊装安全
施工机具
注:此表的检查项目及主要内容根据天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表对照。(检查内容较多项目及处理措施可用文字说明附表后 )
填表日期:
㈢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建筑施工“五大伤害”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建筑施工属事故多发行业,综合分析建筑施工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工人流动性大,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多,劳动繁重,产品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机械品种繁多等动态变化,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建筑施工的不安全隐患也多存在于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工具上,事故类别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及坍塌五个方面。从施工特点看,主要由于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高处作业防护不严、基坑及模板工程支护不牢、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机械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究其根源,主要还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善、教育培训不力、不文明施工等原因造成。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每年建筑施工在这五方面的事故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占35%左右,触电事故占20%左右,物体打击占15%左右,机械伤害占10%左右,坍塌事故占5%左右,如果能采取措施消除这五个伤害,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将大幅度下降。
一、高处坠落事故
(一)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人员患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等。
2、施工人员不注意自我保护,坐在防护栏上休息,在脚手架上睡觉。
3、气候原因造成的事故,如突遇大风、暴雨,夏季高温中暑晕倒坠落,冬季、雨季、霜冻打滑摔倒坠落。
4、安全防护用品和材料质量不好,不符合安装和使用要求,或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5、提升机具限位保险装置失灵或“带病”工作。
6、洞口、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
7、井架吊蓝载人上下;人货升降机超载运行。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对高处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并定期检查。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雨天和雪天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
3、对施工人员进行加强自我保护教育,自觉遵守施工规范。
4、危险地段或坑井边,陡坎处增设警示、警灯、维护栏杆,夜间增加施工照明亮度。
5、购进符合规范的“三宝”、围护杆、栅栏、架杆、扣件、梯材等,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
6、洞口、临边、交叉作业、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按规范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并严格加强防护措施。
7、提升机具要经常维修保养、检查,禁止超载和违章作业。
二、触电事故
(一)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1、电工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不设置防护网。
3、电气设备、电气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绝缘受到磨损破坏。
4、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无防雨、防潮设施。
5、施工现场电线架设不当、拖地、与金属物接触、高度不够。
6、电箱不装门、锁,电箱门出线混乱,随意加保险丝,并一闸控制多机。
7、电动机械设备不按规定接地接零。
8、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装置。
9、不按规定高度搭建设备和安装防雷装置。
(二)预防触电事故的措施
1、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和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2、建筑物或脚手架与户外高压线距离太近的,应按规范增设保护网。
3、在潮湿、粉尘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施工现场要分别使用密闭式和防爆型电气设备。
4、经常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对电线老化或绝缘降低的机电设备进行更换和维修。
5、电箱门要装锁,保持内部线路整齐,按规定配置保险丝,严格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配置。
6、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正确选择和使用安全电压。
7、电动机械设备按规定接地接零。
8、手持电动工具应增设漏电保护装置。
9、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高度搭建机械设备,并安装相应的防雷装置。
三、物体打击事故
(一)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的原因
1、交叉作业劳动组织不合理。
2、拆除工程未设置警示,周围未设置护栏和搭防护隔离栅。
3、揽风绳、地锚埋设不牢或揽风绳不符合规范要求。
4、起重吊装未按“十不吊”规定执行。
5、从高处往下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或向上递工具、小材料。
6、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稳、过多、过高。
(二)预防物体打击的措施
1、拆除工程应有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搭设防护隔离棚和护栏,设置警示标志和搭设围网。
2、安全防护用品要保证质量,及时调换、更新。
3、经常检查地锚埋设的牢固程度和揽风绳的使用情况。
4、严格按照吊装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5、改正不良作业习惯,严禁往下或向上抛掷建筑材料、杂物、垃圾和工具。
6、清理脚手架上堆放的材料,做到不超重、不超高、不乱堆乱放。
四、机械伤害事故
(一)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机械设备超负荷运作或带病工作。
2、传动带、砂轮、电锯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皮带轮和飞轮等,未设安全防护装置。
3、机械工作时,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4、平刨无护手安全装置,电锯无防护挡板,手持电动工无断电保安器。
5、起重设备未设置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
(二)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措施
1、机械设备要安装固定牢靠。
2、增设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断电保护装置。
3、对机械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和调试,消除机械设备的不安因素。
5、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五、坍塌事故
(一)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
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2、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3、在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不按规定随意堆放建筑材料。
4、模板支撑系统失稳,搭建不牢。
5、拆除作业未设置禁区围栏、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
6、施工机械不按规定作业和停放,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太近。
7、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缺乏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维护。
8、挖土作业时,有人员在挖土机施工半径内作业。
(二)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基坑开挖前必须做好降(排)水工作,并采取保护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4、为保证模板的稳定性,除按照规定加设立柱外,还应沿立柱的纵向及横向加设水平支撑和剪刀撑。
5、拆除作业现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掏挖。
6、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7、雨季和冬季解冻期施工时,施工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和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8、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和找坡作业。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心、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严格按照部颁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作业,加大安全防护设施方面的投入,不得任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麻痹思想和冒险蛮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对违章作业者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把建筑施工“五大伤害”降低到最低点,切实保障施工人员
㈣ 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
找出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平衡点
安全生产与实现经济增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两大根本性问题。实现安全是人类最大的也是永恒的哲学命题。伴随着世界安全运动的兴起,人人渴望安全,国家治理安全,人类呼唤安全,世界共需安全,安全重视程度之高,安全谈论之多,安全投入之大可能是前所未有的。那么,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呢?
以建筑业为例,自20世纪80年代始,建筑市场开始引入竞争机制。近几年来,建筑业竞争日趋激烈,低价中标已经成为市场通行的规则。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惜采取低成本战略,再加上新定额的出台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实施,多重因素使得行业整体利润率大幅下降,赢利空间越来越小,企业发展进入微利经营时代。在这种局势下,一方面,企业必须更加重视施工安全,将其视为企业生存与竞争中决定成败的主要因素之一;另一方面,竞争又迫使企业在成本压力下不得不千方百计地降低安全成本,这意味着企业有为实现经济效益而减少安全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的可能。
对企业而言,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矛盾,又辩证统一,解决这对矛盾的关键是如何找出两者之间的平衡点。作为一个企业,应该明确企业的责任和目的。我们不能忽视安全,这是任何一个企业的责任;我们也不能不要效益,我们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员工的切身利益,这既是责任的体现,也是每一个企业的根本目的。没有安全,企业很难维持正常运转,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企业会不为提高经济效益而努力。实践中,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始终存在。合理的安全生产投入,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也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安全管理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理想状态是“双赢”,即随着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增长。因此,如何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争取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便是企业面临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
要从文化的高度去认识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首先应当在思想认识上有足够的提高,应当时时刻刻把它和我们的生命、企业的效益和社会的责任联系在一起。正是高度的安全文化才教会人们认识到:安全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安全是不能用经济效益弥补的,它是我们对自己、对他人的责任,在改革开放中,它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保障地位。只有大家都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对人、对企业、对社会的极端重要性,才能通过社会全员的主动、积极参与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负经济效益。在企业里,只有有了健康的安全文化氛围,才可以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间接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其关键是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制度、开展活动、采取激励措施等来转变员工的安全价值观,使实现职业安全与健康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念;保证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成为员工共同追求的目标;实现企业生产价值与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高度统一成为全体员工共同的行为准则。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在企业各个方面、所有活动、一切时空过程中营造出一个强大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全体员工在这个氛围中,其行为被潜移默化地规范在所崇尚的安全价值取向和安全行为准则之中,用安全文化造就具有健康完善的心理定势和正确的安全伦理道德、科学的思维方式、高尚的行为取向和文明生产秩序的现代企业员工队伍。
要从经济的角度看待安全投入
一谈到安全投入,就有很多人认为,只要增加安全投入就增加了企业成本,减少了收入和利润。这种看法是比较片面的。安全投入不应该是企业的负担,它所产生的也绝不是一种负效益。我们都知道安全投入的最直接表现就是成本的增加,但是,究其本质,安全投入应算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对安全的投入所产生的效益并不像普通的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改进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中,保证生产的正常和连续地进行。这种投入的直接结果是,企业不发生或减少发生事故和职业病,而这个结果是企业持续生产、保证正常效益取得的必要条件。安全与效益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从经济的角度看,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企业效益就有保证,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秩序也才有保障,从而就可以发挥极大的社会效益。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它不但会危及个人的生命安全,而且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浪费,并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人们生活造成诸多的不便。因此,安全投入并不是纯粹的支出,只是它的产出总是间接地反映出来。
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 合理控制安全投入
从哲学的角度看,在任何一对矛盾的事物间都可以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安全投入也不是越多越好。合理的安全投入,可以与经济效益成正比例增长。但是,一旦超过某一限度,就变成了无谓的浪费,甚至可能降低企业效益。企业正常的安全投入都应该在安全失稳点与安全保障点之间,超过安全保障点的安全投入可能就是盲目的投入,得到的效果必然会适得其反,不但会增加安全管理难度,还可能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安全投入上,企业必须加大管理力度。在每次经营活动中,企业均应对安全投入的需要进行预算,同时还需要通过企业审计、监督监察等手段,对企业安全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并加大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培训力度,以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做最合理的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投入的作用,减少事故经济损失,以最少的资金投入取得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是安全工作所追求的最佳状态。
总之,企业的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生产安全,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是企业生存的保障。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是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前提条件。我们绝不能为了一时的眼前利益而铤而走险,而是应该尽力在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实现“双赢”。
安全经济学/第1节、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时间: 2005-01-12 14:13: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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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safe.bj001.net/show_hdr.php?xname=1QDKS01&dname=9UF9U01&xpos=0
1.1 事故费用与经济增长率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据国际劳工组织(ILO)估计,每年工伤赔偿费用使全球经济增长降低4个百分点。
表3-1列出了某些工业化国家因职业事故、职业相关病症及无伤害事故导致对国家-社会整体的经济损失费用占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总值的百分比。
表3-1 工作伤病及无伤害事故的费用占GNP或GNI的百分比
从表3-1可见,多数国家的事故费用(这里"事故"的含义包括职业相关病症)占其GNP的2%~5%。
根据有关资料,美国和加拿大职业事故的费用超过两国GNP的1%并以10%~15%的年率增长。我国没有做过这方面的统计估算和深入研究,根据数据统计,有关专家认为,职业伤害(职业事故和职业病)的直接费用超过1000亿元,即GNP的2%。由此可判断,总费用至少超过GNP的4%,其中尚不包括无伤害事故的费用。
应当指出,所有上述数据均不包括安全投资即预防费用,若设预防费用为事故费用的50%,则劳动安全卫生费用占GNP的比例应是上述相应比例的1.5倍。
即便所有的事故费用都被预防,并不意味着GNP会增长上面列出的比例,因为预防费用将增加;但是改善预防可以达到以下效果:事故费用及劳动安全卫生费用占GNP的比例都减少;劳动条件得到改善,由此可以间接地增加生产效益--总之,使人类能够更好地利用他们的资源。
1.2 安全生产与综合国力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1995年世界银行发表了一种新的评价各国财富的方法,改变了单纯比较GNP产生的弊端,能比较真实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财富。它把各国和地区的财富分为3项指标:一是自然资本,即土地、水源、森林和矿产资源等自然界具有的资源;二是创造性资本,即机器、工X厂、建筑、水利系统、交通系统等人造的技术系统;三是人力资本,即公众受教育的水平和健康水平等公众素质。
职业伤害使公众的健康水平下降,导致人力资本的减少。事故造成的财产损毁直接导致创造性资本的减少,而事故和职业病使生产力中最核心的因素--劳动力受损,又间接地导致创造性资本的减少。特别是,受伤害者中很多是带领工人工作的生产第一线的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和班组长等骨干分子,这种情况对创造性资本减少的影响更大。因此,职业安全卫生与重大事故控制对综合国力的提高影响很大。
可持续发展战略是非常重要的,其战略意义体现在:国家所需要的发展不是一味追求GNP的增长,而是把社会、经济、环境、职业安全卫生、人口、资源等各项指标综合起来评价发展的质量;强调经济发展和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资源保护是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的,强调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注重国际之间的机会均等;强调建立和推行一种新型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应当尽可能有效地利用可再生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强调人类应当学会珍惜自己,爱护自然。职业安全卫生和重大事故控制涉及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上述各个方面。
1.3 安全生产与国民生活水平
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安全的意义是免遭不可接受的发生事故的危险。与安全有关的费用包括危险控制即事故预防的费用和事故发生后导致的经济损失费用,这些费用以不同的方式分摊在每个社会成员身上。
如表3-2所示,预防活动和伤害发生后的有关活动是由下述机构来承担的:
表3-2 事故的总费用在社会中的分配
(1) 在此领域负责管理的官方机构,特别是负责立法、检查和某些形式的援助的机构(这些活动的费用由纳税人负担);
(2) 准备生产手段并实行生产过程的企业(这些措施的费用反映在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上,因此转嫁到消费者或用户身上)。
表3-3说明了事故费用在受到影响的各种类型的人--包括参加工作的人(受伤害工人,其他工人,雇主)和其他从事经济活动但不参加工作的社会成员中的分布。
表3-3 事故费用的分布和分布原则
*不包括企业
事实上,可以说,无论付费的中间机构是什么,事故的费用为整个社会的纳税者和消费者所承担。
事故的代价是高昂的。对整个社会而言,它是一种不断增长的沉重负担,而且对每个人的生活水平均有所影响。
1.4 安全生产与市场竞争
安全是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砝码。在"僧多粥少"、处于甲方市场状态的建筑行业,尤其是这样。电厂安装工程是在有限空间、有限时间内实施多种立体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很大的工程。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是国内极少数连续十年以上无死亡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安全"长周期"的企业之一。良好的安全信誉使他们在项目竞争中连连中标,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经济效益连年提高。"企业兴衰,成在安全,败在事故",是他们总结亲身经历提出的口号。
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安全是一个越来越重要的因素。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中要求:不应因各国法规和标准的差异,造成国际经济活动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强调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欧、美等工业化国家提出: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活动中越来越多的参与,各国职业安全卫生的差异,使发达国家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国际会议上,发达国家的雇主们及其工作联合起来要求对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进口贸易进行制裁。我国产品的价格与国际上产品的价格差距越大,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反倾销政策力度越大。他们不断出台关于包括安全卫生在内的"社会责任"的议案和文件,限制我们参与国际经济领域的活动。可以肯定,在我国加入WTO后,斗争将更加激烈。
安全生产与国家经济增长率、国家综合国力、国民生活水平和国外市场的开发有重要而紧密的关系,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和重要要素之一。
㈤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
南京市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
市劳动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建筑安装企业都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凡安全生产搞得不好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单位;有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行为的,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京地区所有建筑安装企业单位(包括中央部、省属及外县在宁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和从事建筑构件、木材加工、机电设备修理的工业企业)。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各级建筑安装企业在制订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和严格的考核指标。市建工局应按行业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在宁所有建筑安装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 建筑安装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本企业和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生产的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技术负责人负技术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六条 凡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联合施工时,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在承包合同中,各项工程都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责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安装队伍,不得承包工程。
第七条 企业的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他人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和拒绝执行。
第三章 安全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建筑安装企业应根据生产性质及其规模大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得力的专、兼职安全技术干部。一千人以上的建筑安装企业设安全监督科;五百人以上、一千人以下的企业设安全监督股;二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的企业设专职安全监督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外县和个体
建筑队伍要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技术人员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配备。
第九条 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人员应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1、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
3、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6、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8、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可视情况给予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安全技术管理
第十条 各建筑安装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和危险作业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在布置施工作业任务时,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一条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道路、上下水、材料堆放和各类临时设施的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第十二条 现场的施工机械、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经施工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得使用。
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须有安全防护装置,起重设备有要限位保护装置,所有设备都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十三条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坑、沟、洞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在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要设置围栏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工程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扣除。
第十四条 混凝土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石料加工、石方爆破、喷漆作业场所,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限期使尘毒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保暖,防止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季节,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检查维修;雨雪过后,要采取防冻防滑等措施。
第十六条 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厂和车间,都应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五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建筑安装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所属企业各级领导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各企业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的培训。
第十八条 新工人(包括临时工、季节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 对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各种机动车辆、爆破、登高架设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市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每年复审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安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人员调换新工种后,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同时,必须认真组织调查,查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二条 建筑安装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列入经济承包责任制和计算发放奖金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三条 企业和个人(包括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性危害和工伤事故方面成绩显著的;及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或在事故抢救中,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的;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技术改进等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由企业的主管部
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而造成伤亡事故、职业病等严重后果的企业领导和责任者,应视其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属以下情况之一的,除责令整改外,并对企业领导和责任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距地面三米以上作业,没有安全网或防护设施不全的;
2、井字架无揽风绳或揽风绳不符合要求的;
3、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无防护措施和无明显警示标志的;
4、电气设备不接地接零,手持式电动工具无触电保护装置的;
5、机电设备带“病”运转,其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
6、乙炔发生器没有安全附件或安全附件失灵的。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安全生产奖励和单位罚款在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列支,不准摊入成本。个人罚款,在个人的工资中扣除,不准在公款中报销。单位和个人的罚款,应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及奖励先进,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建工局可根据本规定,结合自己的实行情况国,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浅议新形式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了降低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具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至今,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十几个,使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得已初步实现。虽然安全生产法律不断出台、制度不断完善,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不断发生。如哈尔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公布,2005年1-7月哈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事故七起,死亡8人。但仅笔者了解,哈市某一级建筑施工企业,2005年1-11月份,在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中,造成死亡2人,“植物人”1人,够成伤残标准的多人。这些事故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所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次数、伤亡人数远高于主管部门统计。 现在仅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结合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如何搞好新形式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 (一)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隐患较多。 1.施工现场大量使用不合格或应按规定报废的安全帽、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器材不按国家规定检测、报废、更新。如1983年生产的卷扬机仍在施工现场使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面、不严密、不牢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生活设施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区、作业区极度脏乱差,文明施工达不到国家现行标准。 3.经济部门未在经济合同中体现安全生产费用;财务部门未设置专项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技术人员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多数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行为视而不见;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素质差、配置未达到国家规定;“内业不完整、外业有缺陷”。 5.弄虚作假应付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平时无人管,检查前突击,查后即复原,出事钱摆平,是较为普遍、业内共知的一个“正常”现象。 6.个别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工作中存在“事前无预防措施、事中无应急措施、事后无经验教训”;用无谓的“牺牲”换取暂期的经济效益。 (二)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1.对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国家的法规等,到达企业后形成了“老总不看、主管老总不认真看、项目经理让别人看,安全部门看了也白看”的局面。造成了人们对建筑企业生产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2.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企业承担巨大的风险。 施工项目部均未能依法分包,将土建工程“单项或五项”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个人;特别是作业风险高、安全责任大的“脚手架”工程,也承包给资质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这样的分包单位,一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无施工技术人员,三是固定施工人员少,工期紧张时从社会上寻找未经专业培训的“三无”人员。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普遍,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违章指挥,项目经理或工长让塔吊在没有专职指挥、司索或“人证不符”的情况使用;架子工、电工、机械工在未经培训,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上岗作业。 违章作业,基础施工不按设计要求防护,没有防止坍塌措施;临时施工用电未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使用不合格或已淘汰的电闸箱,电线陈旧老化、绝缘破损,使用四芯线路,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架设或埋设;脚手架不按规范进行防护,使用不合格或应淘汰的安全网或密目网;施工机械设备超期使用,不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与防护;现场的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 野蛮施工,木工拆除外墙的梁、板、柱模板时,将拆除的模板直接扔在脚手架上的“平网”上,或者将“平网”解开作业结束后不恢复;室内抹地面清楼时,从楼上向楼下抛仍建筑垃圾;拆除外脚手架时,架子工直接将钢管、扣件扔在地面上。 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前不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或不在交底上签名;架子工等“特业”人员无证上岗不接受处罚;架子工、木工不按要求进行安全防护;不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关人员不按检查要求整改安全隐患。 4.奖惩机制不完善,对违规行为无约束力。 企业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对遵章、守制与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明确的奖罚标准。在生产中发生的情况,不能及时地奖励或处罚。 二、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 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迫使施工企业大量垫付工程款而产生高额利息;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人工费、材料费的增加等,造成施工成本增加、利润下降,使得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二)主观原因:思想意识问题。 1.不能正确理解“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款而产生利息,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付款,人工费、材料费的上涨等,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利润下降。因此多数企业领导认为进行安全生产投入等于减少利润,所以就减少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 2.“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传统观念,淡化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国家依法赋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不被人重视,有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3.落后的安全生产管理观念,致使“死看死守”仍然视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导思想。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复杂多变性、生产流动性、不稳定的状态,决定了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 4.宿命论、经验论残余思想作怪,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存侥幸。 总之,陈旧的安全生产管理观念,僵化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导致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根源。 三、加强今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由企业总经理组织各级领导、职能部门领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设备、器材、技术、财会等部门,对口组织本系统人员学习有关的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员的专业水平。 安全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学习;每年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考试并备案,做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内部任用、进职、进级的依据之一。 技术部门每年组织编制技术内业的技术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内业编写学习,提高技术员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水平。 (三)设立竞争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技术等级制度,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资标准,通过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内外业的考核,确定技术等级并根据技术等级确定工资标准。 (四)建立新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使企业摆脱为各分支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状况。 集团企业要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下辖项目部;让各分公司成为独立法人,为其办理《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并由其独立承揽项目工程。 (五)理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公司设置安全部,分公司设置安全科,施工项目部设置安全负责人。总公司安全部,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宏观管理;分公司安全科,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的微观管理;施工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六)完善制度建设,使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程序化。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现行的法律、法规,部颁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编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七)完善奖惩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手段的震慑力。 制定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处罚力度,扩大奖励遵章守制施工人员的正面影响,营造安全生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新氛围。 罚没款应主要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活动经费、购置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设备与器材等。罚没款应专款专用、单独记帐,由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初审,总经理(经理)审批。 以上看法与观点不尽成熟,谨供有关领导与同行参考。(安全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