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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甩项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1 04:21:04

『壹』 “甩项竣工”是什么

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其甩下的工程细目,称甩项工程。

竣工验收时,应全面鉴定工程质量,合理解决有关争议。验收交接后,就要迅速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转帐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未经验收,竣工工程不能投产使用。不具备竣工条件的工程,不得甩项竣工。凡具备验收条件而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的,一切费用不应再从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

(1)建筑工程甩项规定扩展阅读

竣工验收因各行业特点不同,具体标准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是: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的主要设备、配套设备均已建成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考核,具有正常生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合格产品的条件;职工宿舍、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建设项目基本符合上述要求,仅少数次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暂时不能解决,只要对近期生产影响不大而主管部门又确定了具体解决办法,亦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非生产性项目的竣工标准主要是:工程项目按合同和设计图纸规定全部施工完毕;工程质量经检查评定符合要求;建筑设备经过试验能满足使用要求。

『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BF—2005—0205
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五年八月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 。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职务: ,
职称: 。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 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 职务: 职称:
注册证书号: 。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 ‰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 中标通知书
2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 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 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 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
检测结果:(报告书)
6 保修合同:

『叁』 《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 这个文件你还有吗

给你个电话咨询下吧,潍坊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地址:新华路电话:(0536)8893387 这些专业文件网上很少有 ,iHjRAr

『肆』 对甩项验收工程,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以甩项协议来签署的时间来自确定这部分工程的竣工时间,整个工程全部竣工时间,应以甩项的工程另行通过办理竣工验收的时间来最终确定。
甩项工程是指某个单位工程,为了急于交付使用,把按照施工图要求还没有完成的某些工程细目甩下,而对整个单位工程先行验收。其甩下的工程细目,称甩项工程。
甩项工程中有些是漏项工程,或者是由于缺少某种材料、设备而造成的未完工程;有些是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来的需要返工或进行修补的工程。

『伍』 谁有潍坊《关于严格执行新建工程甩项内容及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据说是监督站今年四月份发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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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华路
电话:(0536)889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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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普通住宅工程的交工标准都有哪些

初装修施工标准为住户二次装修提供基低层做法,饰面作法可按 用户要求变化。

(2)住宅工程二次装修施工中结构主体与燃气、暖气、电讯、消防系 统不许改动。

(3)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电梯间等)的装修应设计到位,施 工一次完成。不允许短期内再次装修或甩项。

(4)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外立面装修及公用设施应一次设计、施 工、安装到位,其标准在法规允许条件下可以根据业主要求提供设计。

(5)公用的设备、电气、通信、消防设施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 二次装修不允许改动。

(6)根据住宅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 说明所设计住宅的各项标准和性能,初装修房交付使用时也应向住户提供“住 宅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包括二次装修应注意的问题。

1·0·5 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实行户内初装修(毛坯房)验收、样板 房引导装修、菜单式服务,以设计标准为住宅预算的基本依据。

1·0·6 售房前,建设单位应向购房者明确交用房屋的装修标准。如 按设计标准出售而按初装修标准交用,则应按二者预算差价结算冲抵购房 款。

第二章 装修设计标准和户内初装修施工(验收)标准。

序号 部位 装修设计标准 初装修施工标准 1 楼、地面 卧室、起居室、 根据业主要求将垫层, 不论面层用何材料,施工一律作 内走道、阳台。 面层全部设计到位。 到:现浇砼楼、地面面层一闪成 活赶光,预制砼楼面35mm厚细 石砼一次成活抹平压光。 厨房、卫生间。 统一按地砖设计,卫生 作完防水层和保护层,不作面层 间必须设计防水 。

2 墙面 卧室、起居室、 按业主要求一次设计到 只作至基底,刮耐水腻子,面层 走道等。 位。 不作。 卫生间、厨房。 基层作刚性防水,面层 作完刚性防水,面怪不作。 贴磁砖。

3 踢脚 统一按120mm高,并与 1、不抹灰只提供结构面,不作 墙表面平。 踢脚。2、抹灰:120mm高水泥 踢脚与墙基底面平。

4 顶棚 按刮腻子喷浆设计。 刮耐水腻水,不作面层。

5 户门 符合防水、防盗、隔热 按设计一次安装到位。 、隔声规定,设计一次 到位。

6 内门 设计应明确内门品种、 全部内门只留出门口和门框埋件 规格、数量。满足使用 并标清埋件位置。 要求。

7 外窗及有关部件外窗(包括通往 完成外窗全部设计工作 按设计一次安装到位。 阳台的落地门、 窗)。 窗台板。 按业主要求设计。 作水泥窗台(比设计高度低25 mm)。 窗帘盒轨。 按业主要求设计。 墙面内保温作法时应留出预埋铁 件并标明位置;外保温做法时, 不留埋件。

8 卫生间 一次设计到位,并提供 所有卫生洁具均不装,冷、热水 各专业管线综合图。 管按设计将管道接卫生间预留接
管理位置(并安装截止阀门)。 防水层以下污水管均应安装到位

9 厨房 按照洗、切、烧工艺设 台、柜、洗池一律不装,但排气 计到位,设备齐全,设 竖管必须施工到位。燃气热水器 排油烟、排气道,提供 的冷、热管水管经水表安装至卫 各专业管线综合图(包 生间。燃气管安装至接灶具支管 括煤气管线,煤气表为 的转心阀门(含阀门)不装灶具 低锁表)。 ;煤气表宜按低锁表方式设计安 装。污水管除与洁具相连短管外 均应安装到位。

10 非承重的分隔墙 提供可选择的隔墙位置 除分户墙、厨卫间隔墙外一律不和选材并按规定提供各 装。 种线路和开关位置等的 全部设计图纸。隔墙应 规定重量限制。

11 阳台 设计荷载不小于250kg/ 阳台栏板内面和楼面做法与房间 平方米。1、封阳台栏 内部规定相同。 板高度应与窗台高度一 致。(850或900mm高 ),室内外地面高度一 致。2、不封阳台时, 850或900mm高度以上 应作横向栏杆并考虑封 阳台的条件和排水设施

12 空调器支架 完成空调器定位、管线 按设计一次施工,孔洞预留。 、支架、托板全部设计

13 暖器片 按设计到位 按设计安装到位。

14 照明灯、灯具及 起居室、卧室、 按简易灯具设计到位。 按设计安装到位。不安装的隔墙控制开关 卫生间、内走道 其灯具及开关不予安装。 、阳台等。

15 插座(含一般插 起居室、卧室、 按规范要求设计。 按设计安装到位。不安装的非承 座,空调专用插 卫生间、内走道 重墙其管线不安装。 座,卫生间浴室 、阳台等的专用插座,洗衣机插座等)。

16 电视及电话插座 起居室、卧室、 按规范要求设计。 按设计安装到位。不安装的非承 卫生间、内走道 重墙其电视、电话插座不安装。

17 消防设施 按规范要求设计。 按设计安装到位。

18 户内跃层楼梯 按规范要求设计。 钢筋砼楼梯,踏步作到基层,木钢楼梯作到踏步基层,扶手一律不作。

『柒』 编制、审核甩项工程预算的方法有哪些

视甩项工程情况不同,编制、审核甩项上程预算的方法也不一样。
审核设计变更后增减预算,应满足如下要求:
(1)内容应符合规定。即设计变更或经济洽商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增减预算与预算定额,
应取费用中相应项目是否重复;有无与原预算重复列项。如遇以上情况,应与原签证人员联
系修改,使所签洽商记录符合规定后,再进行预算编审工作。
(2)手续应该齐全。即凡设计变更或经济洽商都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甚至设计单位的盖
章及代表人员的签字才能生效。
(3)内容应该清楚。凡设计变更或经济洽商记录,都应资料齐全,内容清楚,能够满足编制
,审核增减预算的要求。
(4)应明确经济洽商中停工窝工或包工不包料中预算外用工的工资标准和是否需计取间接费
用。
(5)建设单位审核增减预算应在竣工结算前完成。
151什么是小型零星工程?
小型零星工程是指不与大工程配套的新建、扩建、改建和翻修工程,如库房、门市部、车间
、学校、卫生院、文化馆、办公室等,投资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工程。
翻修工程按规定应原拆原建。但由于建筑技术、工节发展和使用需要,不可能完全按老样子

重建。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应该有施工图,并按新建工程编审工程预算。但应注意:所用
的旧砖瓦、木料等,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双方协商,适当增加用工数。如执行房屋修缮工程
预算定额,使用旧料,应按该定额中规定执行。
编制、审核甩项工程预算的方法有哪些?
视甩项工程情况不同,编制、审核甩项工程预算的方法也不一样。
因故暂停工程,则是从该项工程预算中,扣除其没有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预算价格。如系建
设单位责任的将其负担部分写进洽商记录。
因漏项或材料缺乏造成的甩项工程除原则上从预算中扣除这部分工程价款外,还应该根据具
体情况妥善解决。若系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预算价格超过扣除工程价款,则这部分责任应
写进洽商记录。验收中检查出来的需要重做或修补的工程应尽量由原施工单位负责重做或修
补,可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视甩项工程量的大小在结算工程价款时适当扣留一部分工程尾
款,作为将来付给其他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并采取向原施工企业实报实销的办法,待甩项
工程竣工后,再办理结算手续;另一种是视甩项工程量的大小重新编制和结算这部分工程的
预算价格,并与原施工企业协商后,采取包干的办法在结算原工程预算时,一次扣除。
包工不包料工程中的甩项工程预算原则上与包工包料甩项工程处理方法相同。

『捌』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条件有:除甩项工程和缺陷

甩项来工程指的是因为建自设单位的原因,造成施工单位迟迟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递交的报告,将不能施工的工程做甩项处理,施工单位不再进行此种工程的施工。不能施工做甩项处理的工程就称为甩项工程。

『玖』 建筑工程审减率高了会罚款吗,有没有规定

没有规定。
但现在很多合同是这么签订的:如果审减额超过申报额的10%,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审减小于%,审计费用由甲方支付。

建筑工程审计包括程序审计和投资审计两大项。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党委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政府投资的力度逐年加大。但通过以往的审计,发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和完善,虽然经过了招投标,但审减率仍普遍较高,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地效益。
一、形成原因分析
(一)部分建设项目前期调研不够充分,变更较大
很多政府投资项目重后期建设,轻前期调研,往往领导一句话,下面就开始着手建设。缺乏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边设计、边施工、边调整的“三边工程”较多,工程项目后期变更较大,无法有效控制建设规模和造价。
(二)只招投标了主体工程,而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只对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了招投标,而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的招投标。使被“甩项”部分失去了合同约束和应有的监管,进而导致在工程实施中,施工方以不同的方式和理由签证,人为增加工程造价,成为审减的重点内容。
(三)施工合同编制不严谨,结算时易钻空子
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合同内容编制质量不高。仅表述了框架性的内容和要求,而未明确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费用取定清单,存在暂定价格或具实结算等留有报价缺口的条款。导致工程结算时缺乏双方认可的计费依据和标准,容易给施工方钻空子,虚增造价。
(四)合同价对结算缺乏约束力,使施工方甘愿冒险
招投标合同中的中标价对结算价缺乏约束力,使得中标价流于形式,结果往往采取按实结算方式。同时,虚增造价对施工方的惩处较轻,违纪违规成本较小,使得一些工程施工方甘愿冒险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单价、高算材料设备价格、提高取费标准,高估冒算抬高造价。
(五)部分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施工方混水摸鱼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对于一些隐蔽工程,少数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甚至是不负责任,施工签证把关不严,部分签证随意性较大。没有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或复核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就签署工程量现场签证单,造成许多工程数据无法核实,争议极大,容易被施工单位混水摸鱼。
(六)部分业主责任心不强,未严格履行结算审核关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往往是财政出钱,业主单位出力,因此部分业主单位缺乏大局观念,对项目粗放式管理,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往往具体情况不熟悉、工程量数据不清楚。对施工方报审的结算资料仅形式上审核或者根本没有审核。

审减不是目的,规范才是目的。通过投资审计倒逼建设单位管好建设资金、建好公共工程,让工程造价中的‘虚头’越来越小,确保建设资金发挥更大效益。项目开工环节,到现场进行原始地貌勘察,并开具开工证明后,财政部门方可拨付预付资金;工程实施环节,若有隐蔽工程、大量土方回填和土方运输、工程变更事项,应到现场计量取证;建设项目若发生设计变更或有严重影响工程造价事项,应将需要变更的原因、内容等资料报送审计机关备案;竣工验收后,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才能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财政部门才能拨付工程尾款。

『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验收的规定

你想说什么呢?是想问问怎么写验收吗?其它标准合同文本时都有,也很公正,以下作为参考:
(摘自标准合同文本)
18. 竣工验收
18.1 竣工验收的含义
18.1.1 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8.1.2 国家验收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范、规程和政策要求,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
18.1.3 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18.3 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8.3.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18.3.2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18.3.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复查达到要求的,经发包人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
18.3.4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作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作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第18.3.1项、第18.3.2项和第18.3.3项的约定进行。
18.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
18.3.6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18.4 单位工程验收
18.4.1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可参照第18.2款与第18.3款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已签发单位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18.4.2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5 施工期运行
18.5.1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18.4款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18.5.2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9.2款约定进行修复。
18.6 试运行
18.6.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
18.6.2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并承担相应费用。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试运行失败的,承包人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运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18.7 竣工清场
18.7.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4)工程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指示全部清理;
(5)监理人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18.7.2 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金额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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