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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如何缴纳营业税

发布时间:2020-12-08 17:48:55

建筑业营业税税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另政策针央空复调普通空制调则按服务业计税:
1、转让营业税5%;
2、建筑业营业税3%;
3、城建税按缴纳营业税7%;
4、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3%;
5、教育费附加按缴纳营业税1%;
6、土增值税(高税率略);
7、印花税采购、建安、购房合同贴花;
8、土使用税;
9、房产税;
10、 企业所税25%;
11、所税;
12、契税3%-5% 营业税税率口诀: 今(金融保险业)宵(销售产)五(转让形资产)福(服务业)【5%】 交(交通运输业)流(邮电通信业)见(建筑业)闻(文化体育业)【3%】 狂欢乐 娱乐业【20%】
营业税税率:
1.服务行业、转让形资产销售产金融保险业适用5%;
2.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等基础产业鼓励发展行业适用3%;
3.娱乐业统适用20%。

② 建筑业分包单位如何缴营业税并开具发票

问题建筑业分包单位如何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发票?解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版例》第一条规定,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在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单位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就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如分包单位属于提供建筑业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应按规定分别开具建筑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推荐阅读:支付给外国单位的参展费是否计征营业税购入货车抵扣联没有发票专用章能认证吗

③ 建筑业分包如何缴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人属于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总承包人代扣代缴分包人营业税后,应按规定对分包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分包人以此作为其完税凭证。

一、定义: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二、税率: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3%;

3、金融保险业 5%;

4、邮电通信业 3%;

5、文化体育业 3%;

6、娱乐业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商誉 5%;

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三、计算方法:

1、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营业税税率按照行业、类别不同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比例税率。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出租无形资产为5%,销售不动产为5%。

④ 建筑业分包单位如何缴纳营业税并开具发票

第五条第三来项规定,纳税人源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在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单位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就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如分包单位属于提供建筑业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应按规定分别开具建筑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

⑤ 建筑业的营业税是怎么算的

总包方可以扣减分包方开具的建筑发票的营业额。
分包方按分包业务的3%缴纳营业税
例如总包1000元,其中600元分包做
分包营业税 600*3%=18
总包营业税 (1000-600)*3%=12

⑥ 建筑企业的分包业务应该如何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版全部价款权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A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6000+500+300=6800(万元);
支付给B企业分包款应当为:1500+200+100=1800(万元)。
A企业以差额5000(6800-1800)万元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B企业以1800万元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

⑦ 税法总结:建筑业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建筑业纳税义务人 根据新细则第十条规定,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 新细则将原细则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依法不须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关于承包人,新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建筑业扣缴义务人 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那么,对总包方而言是可以差额纳税的。这里会有一个关于发票的问题,假设总包工程款为200万元,其中分包工程款为50万元,如何开发票更合理呢?现在的处理模式应为:总包方向建设单位开2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50万元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方将分包方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现实中因为征收管理的方便,税务机关通常采取委托建设方代扣总包方和分包方税款的办法。 建筑业征税范围 新条例附表《营业税税目税率表》取消了原条例附表中的征税范围规定。根据新细则第二条规定,加工、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非应税劳务)。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维修大型成套装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规定的“维修化工等生产企业所用的大型成套装置的维修费是参照建筑行业的收费标准确定的,因此维修单位为化工等生产企业维修塔、罐、管道等装置取得的维修费收入,暂按‘筑业’税目中的‘修缮’项目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不得比照。”不再执行。 建筑业营业额 新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这里强调只有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不包含在应税营业额中。 基于原条例及细则条款制定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营业额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不再执行。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新条例规定,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之日。 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对建筑业纳税人和纳税地点要特别关注,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取消了纳税人承包的跨省工程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同时借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超过6个月未申报纳税,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可以补征税款。 几个特殊问题的处理 新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新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新细则已对装饰劳务作了除外规定,即对于装饰劳务,无论是否为清包工的形式,其营业额可以不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费用和动力价款。这样就避免了对装饰劳务重复征税的问题。 根据新条例、新细则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建筑业劳务只有在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情形下须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其他情况下的混合销售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 三、关于境内外劳务的划分 新细则第四条对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的界定为: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此,对外商接受中国境内企业的委托进行的工程项目设计,均应征收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征收流转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除外条款不再执行。 四、扣除凭证管理 新条例规定,总包方在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凭证后,才可以差额缴纳营业税。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

⑧ 建筑业企业如何缴纳营业税与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劳务发生地。
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专,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属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因此,建筑业营业税纳税地点是劳务发生地,而不是机构所在地。但如果纳税人超过6个月仍未申报纳税的,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也可能是机构所在地。
企业所得税:以登记注册地或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建筑业企业所得税一般以登记注册地或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也可能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或所得发生地为纳税地点。

⑨ 如何缴纳建筑业相关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52号令)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南通建筑公司上述项目的应税收入为2000万元,不能扣除材料价款。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南通建筑公司发生了分包业务,扣除分包款500万元后,其应税收入为1500万元,分包方南京建筑公司的营业税应税收入则为500万元。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建筑业项目营业税管理暂行办法》(苏地税规[2011]12号)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在取得分包单位开具的分包款发票后,方可在计算当期营业额时扣除该笔分包款项。因此,南通建筑公司到地税部门代开建筑业发票前,要先取得分包方南京公司开具的500万元的分包款发票。有了分包款发票,在计算总包方应税营业额时才能扣除500万元分包款项。
另外,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应将工程分包项目单独设置明细账,分项目单独核算。纳税人将建筑业项目进行分包时,如果当期计算的营业额为负数,可以结转以后纳税期继续抵扣,但不同项目间的营业额正负差不得相抵。如最终清算或办理最后一次纳税申报时纳税人的营业额为负数,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退税数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已纳税款。

⑩ 建筑业如何计算营业税

答:建筑业应纳营业税按照建筑业营业额依3%的税率计算。建筑业营业额是承包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工程价款及工程价款之外的各种费用。具体如下:
(1)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2)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款.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建筑企业由于工程质量问题而发生企业向建设单位支付的罚款和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
(3)建筑业总承包人支付给转包人或分包人的工程价款,可以从其总承包额中扣除。
(4)自建自售建筑物,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除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外,同时征收一道“建筑业”营业税。内部施工队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程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凡不与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
(5)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在征收营业税时,一律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料工费全额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反之,如果纳税人将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不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不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
(7)代理电信工程、疏浚工程、打井工程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8)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9)工业企业委托其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安装队或劳动服务公司安装其自产产品,应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10)有线电视安装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11)对招标.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中标的价格是营业税营业额,中标价格以后有调整的,以调整以后的实际收入额为营业额。
例如,取得的工程收入500万元,材料差价款60万元,劳保费2万元,全优工程奖8万元,则应缴纳的营业税款=(500+60+2+8)×3%=1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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